第142章 領地治理、假魔法書與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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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德雷也覺得這是一個好主意。

  把犯人抓起來關進牢里,是要花錢養著的。儘管給他們吃的東西都很糟糕,可也不能把人活活餓死。這筆錢是領地的固定財政支出。換言之,花的是領主自己的錢。

  之前給諾伊曼男爵當打工人的時候,安德雷可不會在意這種支出。多少犯人犯罪,他就抓多少犯人,但現在自己還得出錢養著這群人,多少心裡就有些不舒坦。

  各地領主在這個方面,騷操作也是層出不窮:有的領主大人如諾伊曼男爵那般,乾脆對小偷小摸之類上不了台面,又對領主本身造不成嚴重損失的犯罪視而不見,只有真正出了要判絞刑的大案子,才不慌不忙地派遣王國騎士出動,抓到人就往絞刑架上一掛了事……

  也有的領主則把維護治安與正義反向做成了一門生意。有罪沒罪不再是重點,誰出了錢想要抓誰,只要付的足夠多,理由也過得去,王國騎士們便會出動,把人抓進來後再敲一筆竹槓,能付得起贖身的費用,那就打一頓讓他稍稍吃點苦頭再放出去;付不起或是達不到買命人的出價,那就不好意思,錢少的隔日就上絞刑架,錢多的那就有一日熬一日,關在牢里慢慢榨,吃食飲水衣服被褥乃至於尊嚴,有什麼不要錢?

  還有一些領主選擇了釣魚執法,在一些律法未曾規定的灰色地帶語焉不詳,一開始擺出一副聽之由之的態度,可等市井百姓紛紛投身其中、開開心心賺了錢,便派人將他們一網打盡,盡收漁翁之利。

  有人替種菜的鄰居賣了一籃子菜便因為缺乏相應證件而被關進大牢;也有人去隔壁領地堂堂正正做生意,回來就被抓……誰也說不清為什麼在一丈地之外天經地義的事兒只是挪了幾步就違反天條,更說不清為什麼今天可以明天不行,為什麼男人可以女人不行……

  ——真正活出了一種規則怪談的美。

  一切法度沒有準繩,只靠領主們的嘴皮子上下一合,上一秒還可以做的事下一秒就活該被天打雷劈。規則說不清、道不明,人們繃緊頭皮過日子,卻不知道鍘刀會在什麼時候落到自己頭上。

  這些中世紀的封建貴族們大多沒有意識到,如此胡亂操作下去,秩序與法度在逐漸消失。人們只顧著人心惶惶,便沒有人努力創造更多的美好。畢竟好人都是膽小的,在尚不確定什麼能做時候,唯一保平安的手段便是什麼也不做,跟著前人隨波逐流。

  於是到處肉眼可見的就剩下那些將頭拴在腰帶上的亡命徒,他們本就做的是刀口舔血的要命生意,自然不會在意領主們朝令夕改的肆意妄為……或者不如說,正是他們與當地領主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才讓他們有了胡作非為的底氣。

  安德雷自然不想把自己的新領地建成這烏煙瘴氣的鬼樣子,但他有不少雄心壯志與道義準則,卻獨獨缺乏能將公平正義付諸實施的最大支持——金錢。

  錢到用時方恨少,哪怕獲得了諾伊曼男爵一半的財產,想要把這片領地建設好也是捉襟見肘……諾伊曼男爵那麼有錢,也沒捨得把自己的偷蒙拐騙來的所有財產花在領地上,安德雷還只有一半的起步資金……

  不,仔細想想的話,或許他查抄回來的或許只是諾伊曼男爵手頭的部分資產。諾伊曼男爵與邪瞳之月糾葛頗深,最終還被邪瞳之月反殺,不就是因為諾伊曼男爵暗中蠶食、盜取了邪瞳之月的大筆財產嗎?然而安德雷目前找回的錢財珠寶雖然不少,卻與諾伊曼男爵的黑帳不能完全對上。

  還有一大部分的錢不知所蹤,也不知道是被諾伊曼男爵藏了起來,還是被邪瞳之月的那個鋼絲殺手給奪了回去。

  不過,即使心裡還惦記著領地瑣事與不見蹤影的錢財,安德雷這頓飯吃得仍然很香。

  吃飽喝足,送走了鄰居與員工們後,匠悠讓蕾拉去洗碗,她則帶著安德雷來到地下室,搬出了那一箱子證據。

  安德雷一一看過,眉頭越皺越緊,眼神卻逐漸迷茫:「很奇怪,這本書里其他章節看起來都沒什麼問題,只有巫妖這章部分內容被人動了手腳。偷換概念、修改魔法陣、少許的隱瞞……就好像有人精心製作了這本書,就為了欺騙閱讀之人成為巫妖。」

  「啊?」匠悠對巫妖的絕大部分知識也都來自於這本書,她瞬間緊張了起來:「還有哪些知識不對嗎?比如說關於完成品和失敗作的描述?」

  「哦,單獨把那一部分拎出來看的話倒沒什麼問題,」安德雷翻到另一頁,「真正有問題的是這本書所塑造的前提。它給人一種『巫妖便是永生的答案』的感覺,實際卻隱藏了所有不利之處。如果巫妖真的有它說得這麼好,那為什麼所有人不都變成巫妖永生算了?」

  匠悠:「!!是哦!」

  「事實上,這本書閉口不言的是,就算是完成品的巫妖,也得解決能量供應的問題。缺乏能量的巫妖,即便有命匣作為靈魂的容器,也會陷入沉睡之中慢慢消亡。巫妖想要永生,需要有大量、持續的能量供應。這些能量可以來自於普通食物,也可以來自於人類血肉、情感與靈魂。

  「普通食物供給的能量極其有限,相信你在日常的生活中也有所感覺,但人類的記憶、情感或是靈魂,則能極大地補足巫妖所需要的能量,維持完成品身體軀殼的健康完整……」

  「嗯?等一下,完成品的軀殼還會損壞的嘛?」匠悠歪歪頭骨。

  「當然會壞。」安德雷說,「完成品也不過是一具活屍,得靠著不斷注入充盈的能量才能維持軀殼的新鮮程度,使它不至於腐壞發臭……話又說回來……」


  和血肉不同,人骨的成分主要是鈣,難以分解腐化,在合適的特定自然環境下,就算放上幾千年也沒什麼變化,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倒是直接一步實現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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