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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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9章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

  是的,關於店鋪的推廣,米歇爾對此早有想法。

  他早就計劃在福爾摩斯故事之中,加入自己家的襪子店的軟廣。

  而他選定植入的作品,正是福爾摩斯系列中大名鼎鼎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

  如果在整個福爾摩斯的長篇故事裡排個名次,這部作品絕對能穩坐第一把交椅。

  絕對能夠算得上「夯」。

  這是一部真正意義上的神作。

  沒辦法,剩下幾篇各有各的不足。

  《血字的研究》,後半段加入了大段美國劇情的回憶殺,導致劇情割裂、節奏稀爛。

  說是兩本小說都有可能。

  而《四簽名》稍微好一點,但裡面摻雜了太多的冒險元素和華生的戀愛戲份,純粹的推理部分相對被削弱了。

  至於《恐怖谷》則是和《血字的研究》犯了同樣的毛病。

  前半段是破案的情節,後半段非要強行穿插了黑幫往事。

  兩段劇情強行拼接,導致看下來割裂感很嚴重,閱讀體驗不能算是很好。

  唯獨《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從頭到尾只有一條主線,沒有亂七八糟的回憶殺,也沒有突兀的情節轉折。

  整個故事中,無論是氛圍主題、還是故事節奏,都達到了一個極為完美的平衡。

  最重要的是,在這篇故事中,幾乎完美的融合了冒險元素和哥特元素。

  事實上,福爾摩斯的其他故事大多遵循著一個套路。

  先是入戶調查案件,然後尋找線索,最後解謎抓人。

  但《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直接換了賽道。

  故事的舞台搬到了偏遠荒涼的達特穆爾荒原。

  那裡有古老陰森的莊園,有流傳百年的血腥詛咒,有隱藏在濃霧中的奪命沼澤,還有一個與世隔絕、各懷鬼胎的家族。

  當然,還有那只在深夜裡發出悽厲嚎叫的惡靈魔犬。

  懸疑感和恐怖氛圍直接拉滿好吧。

  歷史上,哥特小說這種文學流派,本來就起源於十八世紀中後期的英國。

  這種用恐怖氛圍來書寫悲劇、壓抑、欲望與枷鎖的小說,在如今的倫敦擁有著極其龐大的讀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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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說別的,十年後的《呼嘯山莊》就是一部英式荒原的巔峰哥特小說。

  有句話是這麼說,哥特小說和恐怖小說只有一線之隔。

  古堡、荒原、荒廢的莊園、常年不散的濃霧、風雨交加的黑夜、背負古老詛咒的家族、未知的恐懼。

  這些經典的哥特元素,簡直長在了英國讀者的審美點上。

  其實,哥特小說在大英的流行,也和時代和地域密切相關.....

  你就說,倫敦這樣霧氣漫天、昏暗潮濕的城市,是不是天然的哥特小說聖體。

  尤其是如今的宗教氛圍濃郁、迷信盛行。

  詛咒惡靈、荒原傳說的說法大有市場。

  另外,人們對於工業的厭惡,也導致了對古老秘密的嚮往。

  所以說,哥特文學的火爆還是有原因的。

  有了冒險元素和哥特元素的加入,這部福爾摩斯故事就不僅僅只是破案這麼簡單了..

  事實上,在偵探文學中嘗試營造出這種極致的恐怖氛圍,柯南道爾一輩子也就寫出了這麼一本巔峰之作。

  事實上,米歇爾嚴重懷疑《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之所以寫得這麼好。

  很可能是柯南,道爾必須要寫一部好作品來證明自己了。

  畢竟,福爾摩斯的復活,可以說全靠這隻狗了。

  米歇爾回憶起關於這部作品的創作背景。

  1893年,柯南道爾在《最後一案》里讓福爾摩斯和莫里亞蒂教授一起跌入萊辛巴赫瀑布。

  (柯南道爾《最後一案》的初版書籍,栗子自己拍的)

  他本意是想擺脫這個角色,去專心創作他自認為更有文學價值的歷史小說。

  結果讀者根本不買帳。

  憤怒的讀者退訂雜誌,去砸編輯部的玻璃,甚至給柯南道爾寄去死亡威脅。

  整整八年時間,柯南道爾都在讀者的唾罵聲中度過。

  更慘的是,他傾注心血的歷史小說銷量慘澹,根本無人問津。

  迫於生計和壓力,他不得不考慮讓福爾摩斯重新出山。

  1901年出版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就是他用來試探市場反應的投石問路之作。

  為了不推翻福爾摩斯已死的設定,他還特意把故事的時間線安排在福爾摩斯「生前」

  o

  結果這部小說一經連載,立刻引發了轟動。

  市場的熱烈反饋,直接促成了兩年後《空屋》里福爾摩斯的正式復活。

  有趣的是,這部神作的誕生還伴隨著一樁抄襲醜聞。

  故事的原型來自英國德文郡達特穆爾的一個民間傳說。

  十七世紀,當地有個惡霸鄉紳,不僅殺害妻子,還把靈魂出賣給魔鬼,整日荒淫無度。

  他死後的那個晚上,一群幻影獵犬在他的墳墓前仰天長嚎。

  此後每逢他的忌日,他都會帶著那些鬼犬在沼澤地里四處遊蕩。

  柯南道爾的朋友、記者弗萊舍,羅賓遜把這個傳說講給了他聽。

  這就成了《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的核心靈感。

  甚至有文學評論家認為,羅賓遜寫了核心大綱和沼澤鬼犬的設定,柯南道爾只是在此基礎上擴寫成了長篇。

  當時不少人也因此指責柯南道爾剽竊,但因為沒有確鑿的證據,最後也就不了了之。

  用這樣一部在文學史上留名、質量奇高的作品來做店鋪的推廣。

  米歇爾覺得這絕對對得起自己那十先令一雙的羊毛襪了。

  而且,這部小說的背景設定,簡直是為羊毛襪量身定製的廣告櫥窗。

  在故事中,達特穆爾荒原終年大霧瀰漫,氣候濕冷刺骨,地面全是泥濘的沼澤和尖銳的碎石。

  這就導致,故事裡的角色經常需要在這種惡劣的野外環境中長時間徒步。

  這不正是展現加厚手工精紡羊毛襪保暖、耐磨特性的最佳場景嗎?

  更何況,故事裡的人物非富即貴。

  亨利爵士、巴斯克維爾家族的繼承人。

  這種貴族探險的人設,完美契合了自家店鋪高端奢侈品的定位。

  米歇爾的手指放在打字機的鍵盤上,開始梳理需要修改的細節。

  時代背景不同,原著里的一些設定必須進行魔改。

  最大的問題其實有兩點。

  首先是電報的問題。

  在原著中,福爾摩斯多次利用電報來傳遞信息和核實線索。

  但在如今這個時代,商用電報還沒有出現。

  雖然就在今年,電報即將發明,但是距離大規模普及還有不少的時間。

  所以說,倫敦到偏遠荒原的電報線路根本不存在。

  米歇爾果斷刪掉了所有關於電報的情節,改用加急信件和信使來代替。

  這樣反而增加了信息傳遞的延遲感,讓荒原的孤立無援變得更加真實。

  其次是那隻魔犬身上的發光物質。

  原著里,兇手為了讓獵犬看起來像地獄裡的惡鬼,在它全身塗滿了化工磷料。

  但在十九世紀上半葉,化工磷料非常稀少且極其昂貴,普通人根本弄不到,更別說大面積塗抹在狗身上了。

  米歇爾思索了片刻,決定把發光物質改成一種由特定硫化物和大量螢火蟲尾部腺體研磨混合而成的天然生物冷光塗料。

  這樣的改動既符合如今的科學認知水平,又能合理地解釋獵犬在黑夜中散發出的微弱幽光。

  確定好這些大框架的修改後,米歇爾開始專心地完成這部神作。

  米歇爾的思緒,也完全沉浸在達特穆爾荒原那片陰冷潮濕的土地上。

  他一邊敘述著故事,一邊開始將自家店鋪的羊毛襪織入故事發展的脈絡中。

  寫到這裡,米歇爾還有些惡趣味。

  有時候植入未必要十分自然,魔性也是話題度的一部分。

  當寫到華生和亨利爵士剛剛抵達巴斯克維爾莊園,準備去荒原上徒步追蹤線索的情節時,米歇爾加上了這樣一段環境描寫與細節描寫..

  「達特穆爾荒原的濃霧裹挾著濕冷的地氣,寒意能輕易地穿透普通的皮革。幸而亨利爵士腿上裹著一雙倫敦勒布朗工坊手工密織的高地羊毛長襪。厚實蓬鬆的羊毛完美隔絕了泥沼散發的寒氣。即便整日奔走在嶙峋鋒利的石路上,他的腳掌也不至磨傷受寒。」

  這段描寫或許不夠自然,但讀者在閱讀的時候,同樣也會在潛意識中記住勒布朗工坊與保暖耐磨的羊毛襪這兩個關鍵的信息。

  當然,這還不僅僅是全部。

  米歇爾還要借書中人物的話語,直接提升這雙襪子的格調。

  當劇情推進到華生和福爾摩斯在荒原上碰面,米歇爾安排了一段看似隨意的閒聊。

  「華生在一塊長滿青苔的石頭上坐下,揉了揉發酸的腳踝,不由得發出一聲感慨:在這片荒原上行路,最折磨人的便是足底的濕寒。幸而這雙定製的手工羊毛襪格外頂用,若是換作尋常的粗線襪,只怕我的雙腿早就失去知覺了。

  「福爾摩斯叼著菸斗,表示贊同:體面的遠行,一雙好襪遠比一件華麗的外衣更實在。」

  開玩笑,福爾摩斯是何許人也?

  在米歇爾搬運的多部作品的描寫下,他早已經成為了全倫敦讀者心中智慧與理性的化身。

  連他都認可的東西,那絕對是上流社會必備的東西。

  最後,米歇爾還要讓這雙襪子在關鍵劇情中發揮作用。

  這雙襪子不僅僅是普通的衣物,更是一件實用的保命道具。

  於是在故事的高潮部分,眾人深夜奔赴荒原追查那隻恐怖的惡犬的時候。

  就出現了這樣一幕情景。

  荒原上碎石遍地,夜間寒意逼人。穿著普通襪子的警員和嚮導,因為足底受寒、腳掌被碎石磨破,步伐遲緩。唯有福爾摩斯和華生,因為穿著保暖的手工羊毛襪,才能在深夜的荒原上穩健地追獵...

  他們沒有崴腳,沒有受寒,最終及時趕到,制止了悲劇的發生。

  除了一開始的部分,後面米歇爾再沒有特意點出襪子的品牌,但讀者還是會注意到這雙非比尋常的襪子。

  因為這雙襪子,它是故事當中幫助到福爾摩斯先生的關鍵裝備。

  米歇爾完全能夠想像,那群追求生活品質的上流階層讀者看到這裡,絕對會瘋狂種草o

  這種帶貨方式,在這個連硬廣都還處於初級階段的時代,絕對是降維打擊。

  他把寫好的稿件整理整齊,裝進牛皮紙袋裡。

  離開公寓,米歇爾先去了一趟自己家的店鋪。

  自己的武器已經打造完成了,現在就得看看彈藥是否充足了。

  鋪面里的裝飾工作已經全部完成了。

  玻璃落地窗、象牙白的大理石展台都被安娜擦得一塵不染。

  查理正坐在後院的工作檯前忙碌,貝拉則在一旁整理著一筐筐頂級的羊毛紗線..

  看到米歇爾走進來,查理停下了手裡的活計。

  「米歇爾,那幾雙樣品我已經擺在展台上了。可是這店裡實在太空了,我這心裡總覺得不踏實。」

  貝拉也湊了過來。

  「是啊,十個先令一雙,這價格能買多少磅麵包了。萬一開業那天沒人來,那可怎麼辦啊?」

  安娜站在一旁,雖然沒有說話,但顯然她的心裡也並不平靜。

  米歇爾走到大理石展台前,上面的那雙深灰色羊毛襪在光線下顯出了一種高級的質感。

  自家的手藝還是靠譜的。

  產品既然沒有問題,那剩下的他就完全不擔心了。

  「父親,母親,安娜。放心吧,客源的問題儘管交給我。」

  「我們開業的時間,就定在三天後。」

  聽到這句話,查理愣了一下。

  「啊?三天後嗎?可是我們連一張傳單都沒有發呀。」

  米歇爾笑了笑,指了指自己手上的紙袋。

  「傳單已經準備好了。而且,這會是一份讓全倫敦都為之瘋狂的傳單。」

  在確認好店鋪的備貨充足後,他和家人道別後,就走出了店鋪。

  馬車在倫敦的街道上穿行,很快就停在了《新紀元》報社的門口。

  米歇爾推開編輯部的大門,依然還是熟悉的一切。

  看到米歇爾來了,狄更斯和麥可幾乎是同時走了過來。

  「我的上帝啊!你終於寫完了!」

  「謝天謝地,這些天催更的讀者簡直讓我腦袋都要爆炸了。」

  麥可一副如釋重負的樣子,而狄更斯則對新的故事感到了好奇。

  「太好了,是新的福爾摩斯故事嗎?快讓我看看這次又是什麼離奇的案件。」

  「你們慢慢看。不過我得提醒一句,這次的故事,可能會讓你們晚上睡不著覺。」

  米歇爾帶著壞笑提醒兩位好友。

  但兩人趕忙迫不及待地看了起來。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

  光是看到這個標題,就有一股陰森詭異的氣息透了出來。

  麥可咽了一口唾沫,開始閱讀開篇。

  很快,他就讀到那個古老的傳說。

  作惡多端的鄉紳在深夜的荒原上被一群幻影獵犬追逐,最後慘死在沼澤邊,而悽厲的狗叫聲甚至在達特穆爾荒原上迴蕩了上百年..

  麥可感覺一股涼意襲來。明明還是白天,他卻感覺到一股深深的寒意。

  該死的米歇爾,自己今晚怕是難以睡個好覺了。

  狄更斯的反應則更加專業一些。

  作為大英如今的頂流作家之一,與麥可不同,他敏銳地察覺到了這部作品在文學風格上的巨大轉變。

  在這篇全新的福爾摩斯故事當中,米歇爾大膽的進行了創新。

  沒有了倫敦街頭的馬車聲,沒有了貝克街公寓裡的壁爐。

  取而代之的是與世隔絕的荒涼古堡和神秘未知的詛咒。

  可以說,這就是一部標準的、甚至可以說是登峰造極的哥德式懸疑小說。

  這種強烈的恐怖與懸疑混雜著的氛圍,讓狄更斯欲罷不能。

  他一邊在恐懼著,一邊又在期待著謎題的最終揭曉。

  這種又害怕又想繼續看下去的感覺,簡直太過迷人了。

  甚至隨著劇情的不斷推進,狄更斯的心跳也在不斷加速。

  在米歇爾的故事裡,華生和亨利爵士到達了巴斯克維爾莊園。

  那座被陰影籠罩著的龐大建築,以及周圍那片似乎能吞噬一切的沼澤地,在米歇爾的筆下簡直栩栩如生。

  帶著恐懼與期待,兩人繼續往下看,翻頁的速度卻越來越慢。

  像是一邊在看著故事的情節,一邊在思考著這個案件謎題的最終答案。

  突然之間,麥可的手停住了。

  他盯著稿紙上的某一段文字發了好久的呆。

  整個人僵在那裡,眼睛更是瞪得滾圓。

  一旁的狄更斯正看到精彩處,見麥可停下了那麼久,不滿地催促道。

  「怎麼停了?快翻頁啊!麥可你怎麼看得這麼慢。

  「快快快,那個管家到底在窗戶邊給誰發信號?」

  麥可沒有理會狄更斯的催促。

  他伸出手指,指著稿紙上的那段環境描寫,聲音中帶著一絲異樣。

  「米歇爾.......這.......這是什麼?」

  怎麼回事?

  狄更斯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輕聲念了出來。

  「幸而亨利爵士腿上裹著一雙倫敦勒布朗工坊手工密織的高地羊毛長襪.......厚實蓬鬆的羊毛完美隔絕了泥沼散發的寒氣..

  」

  狄更斯念完了這段環境描寫,有些不解地看著麥可。

  「這只是一段描寫衣物和環境的文字啊,有什麼問題嗎?」

  「寫得很生動啊,把荒原的濕冷寫得非常形象具體。」

  你真的..

  麥可沒有理會狄更斯的詫異。

  他抬起了頭,看著坐在椅子上喝水的米歇爾。

  作為一個對商業和金錢擁有著野獸般直覺的報業老人,他一下子洞悉了米歇爾的真實意圖。

  他想起前段時間米歇爾在巴貝奇實驗室旁邊買下的那個鋪面,又想起米歇爾把家人接到了倫敦。

  所有的線索在這一刻全部串聯了起來。

  「所以,你把你的襪子店,寫進了福爾摩斯的故事裡?」

  麥可的聲音中帶著極度的震驚。

  米歇爾放下水杯,坦然地點了點頭。

  「沒錯。這叫廣告植入。」

  狄更斯這才反應過來。他心裡默默思考著這個全新的詞彙。

  有了米歇爾說的話作為前提,他重新看向稿紙,一下子看出了一些不一樣的地方。

  在後面的幾頁里,狄更斯又發現了華生和福爾摩斯關於那雙襪子的對話,以及在深夜追獵時襪子發揮的關鍵作用。

  這位英國文壇的巨匠徹底愣住了。

  還有這種操作?還能這麼玩的嗎?

  他寫了這麼多年的小說,從來沒想過文字還能這麼用。

  可以說,米歇爾這招簡直刷新了他的認知。

  並不是單純的廣告,而是將商品很自然地融入到劇情當中,讓讀者在劇情當中對產品的賣點有所了解。

  這遠遠比那些在報紙夾縫裡印著的廣告,高明了不知道多少倍。

  「這簡直是天才般的創意..

  」

  僅僅是現在,麥可都能夠想像到發售之後的場景了。

  畢竟作為《新紀元》的掌門人,他太清楚《新紀元》現在的發行量與影響力了,也太清楚福爾摩斯先生在倫敦讀者心目當中的地位。

  可以說,這家叫作「勒布朗工坊」的店鋪,絕對會在倫敦爆火的。

  別說10個先令一雙了,哪怕賣兩英鎊一雙,那些貴族老爺們也會毫不猶豫地掏錢買單麥可看著米歇爾的眼神里充滿了敬畏。

  「米歇爾,你的才華不僅在寫作上面,在商業當中你同樣也是一個天才。」

  「就像這種打廣告的方法,你究竟是怎麼想出來的?」

  「只是物盡其用罷了。」

  米歇爾笑了笑。

  「麥可,安排排版吧。明天我要聽到這隻獵犬的嚎叫聲響徹整個倫敦。」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這篇福爾摩斯故事中的經典之作。

  即將用它那驚人的魅力,征服整個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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