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這個我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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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凌沒吭聲。

  他重新坐下來,把那盒面撥了兩下。

  真的坨了。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

  街口拐進來一輛白色的車。

  車頂的燈沒有閃。

  可車身上那幾個字,這條街上沒有一個人不認識。

  人群「嗡」地一下散開半米。

  車門打開,下來三個人,制服筆挺。

  為首的那個二十七八歲,手裡拿著一台黑色的執法終端,快步走到摺疊桌前,先掃了一眼那塊紅底白字的KT板,又掃了一眼兩把塑料凳。

  「誰是負責人?」

  林凌站了起來。

  「我。」

  「接到舉報,你們在這兒占道經營。」

  「擺桌子、擺凳子、立廣告牌。」

  韓冬「騰」地站起來:「什麼經營?!我們一分錢都沒收!」

  「對啊!人家是免費的!牌子上白紙黑字!」

  「這也管?!」

  「剛才那個西裝的一走,你們就來了,這也太巧了吧!」

  人群立刻炸了鍋,幾十個人一起吵,聲浪蓋過了半條街。

  那名隊員的臉漲得通紅,把終端往上舉了舉:「大家安靜一下!我們是接到舉報……」

  「舉報時間。」

  一個聲音插了進來。

  林凌站在桌子後面,看著那台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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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麻煩您念一下,舉報是幾點幾分進來的。」

  那名隊員愣了一下,低頭劃了兩下屏幕。

  「……十七點二十六。」

  林凌的腦子裡「咔」地響了一聲。

  十七點二十六。

  那個時候,趙明遠正站在這張桌子前面,說到「三點一刻,有人給恆信打了一個電話」。

  也就是說。

  在這條街上,有一雙眼睛,從下午三點一刻盯到現在,一分鐘都沒有挪開。

  【又是一個!】

  【這條街上到底有幾個內鬼在打電話啊】

  【十七點二十六,我截圖了】

  【林哥你快看四周啊!!】

  林凌抬起頭,掃了一眼四周。

  一百多張臉。

  舉著手機的,抱著孩子的,穿著工裝的,拎著菜的。

  每一張都在看他。

  很多門面的老闆都在看熱鬧。

  他收回目光,忽然點了點頭。

  「我撤。」

  全場譁然。

  「憑什麼撤啊!」

  「林律師你別怕他們!」

  「你上午連地鐵都不怕,怎麼這會兒慫了!」

  林凌抬手往下壓了壓。

  「各位,先聽我說完。」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我這張桌子,占的是公共場地。」

  「這塊牌子,立在人行道上。」

  「三位同志,沒有錯。」

  那名隊員明顯鬆了一口氣。

  可林凌接著說了下去。

  「不過,我想請您幫個忙。」

  「你說。」

  「麻煩您給我出一張《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

  那名隊員整個人都懵了。

  「……你要這個幹什麼?」

  「我幹了三年,天天有人拉著我求我別開。你自己要?」

  「對。」

  林凌很認真。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行政機關作出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事實、理由和依據。」

  「我要的就是那個依據。」

  「更要緊的是,我要那張紙上的時間,和您終端里那個舉報編號。」

  他笑了一下。

  「今天下午,已經有人往S法局發了一份實名材料。有人往衙門打了一個報案電話。現在又有人打了一個舉報電話。」

  「同志,我一個擺桌子的實習生,一天裡能被三個不同的部門盯上。您不覺得,我這個人挺值錢嗎?」

  整條街轟然大笑,笑聲順著風一直卷到街口。

  「哈哈哈哈哈哈!」

  「他連罰單都要收藏!」

  「三個部門!一下午!」

  「同志你給他開!開完他還得謝謝你!」

  【笑不活了,人家收集回執像集郵】

  【別人挨罰是倒霉,他挨罰是進貨】

  【每一張紙上都有時間,時間就是鏈條,我懂了】

  【這腦子怎麼長的啊】

  那名隊員盯著他看了半晌,忽然把終端往腋下一夾,從公文夾里抽出一張單據,蹲在摺疊桌邊填了起來。

  填到一半,他忽然低了低頭,聲音壓得很輕。

  「……小伙子。上午那個直播,我看了。」

  林凌的手指頓了一下。

  「我媳婦在腫瘤醫院陪床。我丈母娘去年十月,在那個站的出口,被人拽著說踩了她腳,賠了六百。我當時穿著這身衣服,我不敢去。」

  他把單據撕下來,雙手遞過去。

  「舉報電話,語音在系統里存著。我這個級別,調不出來。」

  「你要是真要,走正規程序申請。別從我這兒要。」

  林凌接過那張紙,鄭重地折好,塞進內袋。

  「謝謝。」

  「桌子……」那名隊員站起身,有點為難,「真得收。」

  「收。」

  林凌說著,彎腰把摺疊桌「咔」地一收,兩條腿併攏,直接抱進了懷裡。

  「桌子撤了。人不撤。」

  全場愣住。

  緊接著,五金店老闆「咣當」一聲從店裡推出一輛手推車,把KT板往懷裡一抱,往路邊一站。

  「我舉著!」

  「我舉著它,它就算我隨身帶的東西!」

  沙縣老闆娘搬出四條小板凳,往馬路牙子上一溜排開。

  「坐!都坐!我們家門口的凳子,誰管得著!」

  韓冬「唰」地把相機舉起來,從這頭拍到那頭。

  人群里立刻有人跟著往馬路牙子上坐。

  一個,兩個,五個,十幾個。

  看熱鬧的大媽也顫顫巍巍地舉起了拐棍,學著五金店老闆的樣子往上一抬,只是舉反了,杖頭朝下。

  「我也舉!」

  「大媽你舉的是拐棍!」

  「那我這算什麼?」

  「算武器!」

  全街鬨笑。

  直播人數「唰」地一下,從九萬二跳到了十一萬。

  【一張桌子被抱走了,一條街坐下來了】

  【這畫面我他媽眼眶熱了】

  【明天早上這兒會來多少人啊】

  【我在浦右上班,我明天請假過來坐一天】

  林凌抱著那張桌子,站在人群中間,忽然覺得胳膊有點酸。

  可就在這個時候。

  馬路對面,派出所那扇亮著燈的門,開了。

  一個人從裡面走了出來。

  深藍色的舊工裝,褲腳上一層幹了的水泥點子。

  手裡捏著一張紙。

  吳德平。

  全街的聲音,一下子低了下去。

  韓冬第一個反應過來,舉著相機就要迎上去。

  可他跑出兩步,就停住了。

  因為吳德平那張臉,是灰的。

  那個下午坐在塑料凳上、說到兒子化療拖了兩天時手都在抖的男人,此刻低著頭,沿著牆根往街口走。

  林凌把桌子往手推車上一放,兩步跨過馬路。

  「大哥。」

  吳德平的腳步停了,肩膀縮了一下。

  「材料做完了?」

  吳德平點了點頭。

  「回執給我看看,我幫您看看有沒有漏項。」

  「明天早上九點,我陪您去……」

  「小林。」

  吳德平打斷了他。

  那個聲音又低又啞,像是從嗓子眼裡刮出來的。

  「我不告了。」

  整條街,死一樣的寂靜。

  韓冬手裡的相機「咣」地砸在腿上。

  「大哥?」

  林凌的聲音很輕。

  「您說什麼?」

  「我不告了。」

  吳德平把那張紙往兜里塞,塞了兩次都沒塞進去。

  「那三千塊……我不要了。」

  「大哥。」

  林凌往前走了一步。

  「那三千塊是您兒子第二期的錢。」

  「您今天下午跟我說,那兩天,孩子是躺在走廊上等的。您說您這輩子就記得那兩天。大哥,誰給您打的電話?」

  吳德平的肩膀,開始抖。那雙手,抖得連兜口都摸不准。

  他抬起頭,眼睛通紅,嘴唇動了半天。

  最後,那句話終於從牙縫裡擠了出來。

  「他……」

  「他知道我兒子在哪張床。」

  韓冬舉著相機,愣愣地站在原地。

  林凌抬起手,沖韓冬壓了壓。

  韓冬愣了一下,然後立刻把相機放了下來,還順手把鏡頭蓋扣上了。

  林凌又轉過身,沖馬路對面那個舉著手機的直播小哥搖了搖頭。

  「這段,別拍。」

  人群里「嗡」了一下,隨即安靜下去。

  那個二十六歲的短髮姑娘看了他兩眼,把手機往下壓了壓,鏡頭對準了自己的鞋。

  【主播為什麼把鏡頭挪開了】

  【他不讓拍】

  【……我懂了,那是人家孩子】

  【尊重】

  林凌走過去,扶住吳德平的胳膊,把他往牆根帶了兩步,背對著一整條街。

  「大哥。您先別急著說不告。您就當我是個多嘴的。我問您幾句話,問完了,您想怎麼辦就怎麼辦,我一個字不勸。」

  吳德平的嘴唇動了動,沒出聲,只點了一下頭。

  「電話是幾點接的?」

  「我……我出來的時候看的。」

  吳德平摸出手機,那是一部屏幕裂了三道口子的老手機,手抖得厲害,劃了兩下才劃開。

  「六個未接。最早一個,十七點十一。」

  林凌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

  十七點十一。

  那個時候,吳德平在所里,手機靜音揣在兜里。周穎剛跪在這條街上。

  「接通的時候呢?」

  「十七點三十三,我在門口回的。」

  「好。」

  林凌點點頭。

  「嫂子在電話里,是怎麼跟您說的?您別撿重要的說,您從頭說。她說的每一句,您想起來一句就給我一句。」

  吳德平的喉嚨滾了一下。

  「她說……」

  「下午五點多,來了個人。」

  「四十來歲,穿個夾克,提著一個果籃。」

  「進病區是要刷卡的。」

  「護士站問了一句,他說他是三十二床的工友,姓王,跟我一個工地上的。」

  「護士站就讓他進去了。」

  林凌的手,在褲縫上按了一下。

  「然後呢。」

  「他直接就走到三十二床。」

  吳德平的聲音開始發飄。

  「一步都沒走錯。把果籃放在床頭柜上。他伸手,摸了摸我兒子的頭。他問我媳婦,第二期什麼時候開始。」

  「我媳婦說,醫生說要等血象。」

  「他就說,那得抓緊,孩子這病拖不起。」

  林凌閉了一下眼睛。

  「他還做了什麼。」

  「他從兜里掏出一沓錢。」

  吳德平的兩隻手,攥成了拳頭。

  「他沒給我媳婦。他掀開枕頭,把錢塞在枕頭底下,又把枕頭放回去了。他說,這錢給孩子的。」

  林凌很輕地問了一句。

  「多少。」

  「三千。」

  「……」

  三千。

  不多一塊,不少一塊。

  跟十一月十七號,從這個男人手裡被訛走的那三千,一模一樣。

  林凌站在牆根下,忽然想起了一個案卷。

  那是很多年以後的事了。

  一個男人,從外地帶著一個白血病的兒子來下海市看病,在火車站被人拉住,說撞了人,圍了一圈。

  八千塊,是孩子第一期化療的錢。

  那個男人報了案,跑了三趟,最後拿到一句話。

  沒有監控,沒有證人,沒有證據。

  三個月以後,他在城中村的出租屋裡,把自己吊在了窗框上。

  林凌接手那個案子的時候,男人已經埋了兩年。

  卷宗很薄。

  那時候他坐在恆信三十八樓的落地窗前,看著下面的車流,第一次覺得自己那套本事一點用都沒有。

  而現在,隔著好多年。

  一個字都沒改。

  這幫人不換台詞啊。

  因為這套台詞,從來就沒有失手過。

  真是狗日的!

  林凌睜開眼睛。

  「大哥。現在還在枕頭底下?」

  「在。」

  吳德平嗓子裡像是卡了砂紙,「我媳婦不敢動。」

  「她一直坐在床邊上守著,也不敢挪。」

  「好。」

  林凌說,「非常好。」

  吳德平抬起眼,一臉茫然。

  「還有一件事。」

  林凌的聲音沉了下來。

  「他走之前,讓嫂子按了個手印,對不對。」

  這句話出來,吳德平整個人抖了一下。

  「……你怎麼知道?」

  馬路對面,那個短髮姑娘的手指,猛地掐緊了手機。

  人群里有人低低地罵了一聲。

  【他怎麼知道的??】

  【臥槽臥槽臥槽】

  【這個我看懂了,我看懂了!!!】

  「大哥,您聽我說。」

  林凌的語速忽然快了。

  「那張紙,長什麼樣。」

  「白的,一張。」

  吳德平使勁回憶,「我媳婦說,就巴掌那麼大一塊,上面有字。」

  「念給她聽了嗎。」

  「……沒有。」

  「她認字嗎。」

  「認不了幾個。」

  吳德平的聲音開始發顫,「她小學都沒上完。」

  「那個人說,按個手印,回頭錢好走帳。」

  「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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