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86章 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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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二十八日,深市中級人民法院。

  早上七點,法院門口已經圍滿了人。

  記者們扛著長槍短炮,在警戒線外排成三排。

  有龍國電視台的,有羊城晚報的,有QZ微博和其他網際網路門戶網站的記者,還有幾個金髮碧眼的外國記者,舉著帶有CNN、BBC標誌的話筒,對著鏡頭用英語做連線。

  「這裡是深市中級人民法院,備受關注的威軟訴大秦集團違約案今天在此開庭。由於案件涉及商業秘密,法院決定不公開審理。目前我們能看到的是……」

  警戒線內,法院工作人員正在維持秩序。

  記者們被攔在黃線之外,只能遠遠看著法院大門。

  八點十分,一輛黑色轎車停在法院門口。

  馬騰從車上下來。他穿著一身深灰色西裝,頭髮梳得整整齊齊,手裡拎著一個黑色公文包。

  旁邊跟著陳博文和兩個助理,再往後是羊省大學派來的法律團隊,鄭國棟把法學系最懂合同法的三個教授都派來了,領隊的是合同法教研室主任方教授,六十多歲,頭髮花白,戴著厚眼鏡,手裡拿著一本《合同法》。

  記者們看到馬騰,瞬間騷動起來。

  「馬總,馬總!能說兩句嗎?」

  「馬總,你對今天的庭審有信心嗎?」

  「馬總,網上說你是大秦集團的白手套,你怎麼回應?」

  馬騰停下腳步,轉頭看向那個提問的記者。他認出了那個話筒上的標誌,是羊城某報的。

  他笑了笑,走到話筒前。

  「白手套?這個詞有意思,應該是威軟那邊接受不了這個結果來污衊我的,我馬騰這輩子,沒給誰當過白手套,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

  對於威軟的污衊,我這輩子就致力於一件事,就是和威軟死磕。」

  馬騰一副要和惡勢力鬥爭到底的樣子,似乎為了說服大家,繼續對著話筒說道:

  「秦律系統是我做的。不管你們信不信,不管威軟信不信。這個系統,就是我做的。威軟要告,先過了我這關再說。」

  說完,他一副正氣凜然的樣子轉身走向法院大門。

  身後傳來一片快門聲。

  ......

  八點二十五分,法庭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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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議庭已經入座。審判長姓周,五十多歲,頭髮灰白,戴著老花鏡,面前擺著厚厚一摞卷宗。

  左右兩邊是審判員,一個三十多歲的女法官,一個四十多歲的男法官,兩人都在翻材料。

  原告席上,威軟的法律團隊坐了五個人。領隊的是戴維斯,那個英國人,穿著深藍色西裝,面前擺著三台筆記本電腦。

  黃存義坐在旁聽席第一排,表情平靜,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時不時寫點什麼。

  被告席上,馬騰坐在中間,左邊是陳博文,右邊是方教授。羊省大學的三個教授坐在後排,面前擺著筆記和法條。

  審判長敲了一下法槌。

  「深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在開庭。原告威軟公司訴被告大秦集團違反協議一案,因涉及商業秘密,依法不公開審理。各方當事人是否到庭?」

  原告代理人戴維斯站起來:「原告到庭。」

  被告代理人陳博文站起來:「被告到庭。」

  審判長點點頭,看向原告席。

  「原告,宣讀起訴狀。」

  戴維斯翻開面前的文件,用帶著口音的中文念了起來。

  「原告威軟公司訴被告大秦集團,於2002年簽署協議,約定被告在三年內不得研發、生產、銷售桌面作業系統。

  原告為此向被告支付了相應對價。被告在協議期間,通過其收購的企鵝科技公司,研發並推廣秦律作業系統,違反了協議第七條之約定。

  為了逃脫法律風險利用企鵝科技原公司股東馬騰作為名義上系統開發者。

  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十億美元,並公開道歉。」

  戴維斯念完,法庭里安靜了幾秒。

  審判長看向被告席。

  「被告,答辯。」

  陳博文站起來,沒有急著說話,而是先翻開一份文件,放在面前。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被告大秦集團答辯如下。」

  他的聲音不急不緩:

  「第一,秦律系統的研發主體是馬騰先生個人團隊研發,不是大秦集團。其研發行為不受原告與大秦集團之間協議的約束。」

  「第二,秦律系統不是桌面作業系統。它是一種全場景作業系統,它只是支持桌面、伺服器、嵌入式等多種應用環境。原告將秦律系統定義為桌面作業系統,是對協議條款的單方面擴大解釋。」

  「第三,即使法庭認定秦律系統屬於桌面作業系統,被告的行為也不構成違約。因為系統在企鵝科技被收購之前就已經存在,我們當時也不知道這些,我們也很無辜。」陳博文一臉無辜地繼續說:

  「大秦集團收購企鵝科技是正常的商業併購,不是研發行為,不可能我買套房子後,過了幾年發現家具是古董我還需要給中介支付一筆補償金吧?」

  陳博文說完,直接坐下。

  戴維斯立刻站起來:「審判長,被告的答辯迴避了一個關鍵事實,被告在協議期間推廣了系統。不管系統誰做的,不管算不算桌面系統,大秦集團在協議期間推廣作業系統,就是違約。」

  方教授微微一笑,站起來。

  「審判長,原告代理人的說法混淆了兩個概念。協議限制的是研發、生產、銷售,不是推廣。被告沒有研發,沒有生產,也沒有銷售。

  系統是馬騰先生做的,跟被告大秦集團無關。這跟買Windows有什麼區別?原告不能因為有人買了Windows,就說買家違反了協議。」

  戴維斯轉身看向方教授:「如果被告只是採購方,為什麼要收購馬騰的公司?為什麼要把系統預裝在仙秦電腦上?」

  方教授笑了笑:「正常的商業併購,為什麼要向原告解釋?」

  審判長敲了一下法槌。

  「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請圍繞本案爭議焦點陳述。法庭調查開始。」

  他翻開卷宗,看向原告席。

  「原告,請出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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