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多賺些鈔票,將他們母子接來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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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5章 多賺些鈔票,將他們母子接來安居

  要給他們安排住處,讓他們定居下來。然後按姓名、年齡、籍貫、身份、相貌、財富情況等項目一一載入戶籍,讓他們成為榆樹灣公民————

  這些事情,都需要讀書人去做。

  而且,需要認字很多,真正讀書識字的人去做。

  那種上了幾天夜校的人,只認幾個阿拉伯數字,會寫自己的名字,最多寫幾個簡單的「人口手」之類的字————是做不了文字工作的。

  這也就意味著,趙清玄要想建設榆樹灣管理區,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得不得不依靠讀四書五經出身的文人。

  不管趙清玄願意,還是不願意,他都離不開這些文人。

  哪怕趙清玄從榆樹灣村初建的時候,就開始辦學校,辦夜校。

  選了村子裡八到十二歲的童子,培養他們讀書識字,教他們算數。

  讓所有大人,不分老少,都上夜校,開展掃盲工作。

  但基礎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沒有幾年功夫,是培養不出合格的文化人才的。

  在榆樹灣體系大批培養出自己的人才之前,必須得依靠讀四書五經的舊派文人做事。

  所以,趙清玄做出了這一系列的安排。

  從歡迎儀式,到入住人才公寓,再到高薪體面的工作崗位————

  這些窮書生,哪裡能經受得住這一輪輪的糖衣炮彈?

  絕對會淪陷在榆樹灣,來了就不想走了。

  不僅如此,趙清玄還要讓他們再回府城時,要「衣錦還鄉」

  要營造一種榆樹灣「遍地都是黃金」的感覺。

  這樣,才能吸引更多讀書人主動投奔榆樹灣來。

  趙清玄為了給榆樹灣網羅人才,之前讓理事院跟慶陽府簽了《二十二條》。

  其中有一條,是慶陽府允諾,為榆樹灣輸送二百名讀書人,五百名工匠。

  五百名工匠,知府沈宏業可以直接徵召,送到榆樹灣來。

  但是,對讀書人,沈宏業只能誘導之,而不敢直接徵召。

  國朝讀書人的地位,是很高的。

  讀書只要中了秀才,就能見官不跪。

  沈宏業即使有心強行徵召二百讀書人,送到榆樹灣來,恐怕人家也不會聽他的。

  鬧不好,書生們直接去府學聚眾鬧一鬧————沈宏業這烏紗帽怕就不保了。

  趙清玄敲定《二十二條》內容的時候,也沒指望沈宏業真能直接送來二百讀書人。

  但有了這《二十二條》,如果讀書人要投奔榆樹灣,沈宏業就不能阻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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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樹灣,行政大樓。

  會議結束,一眾書生三三兩兩走出大樓。

  葉存義:「孔兄,你想選什麼工作?」

  孔毅:「我想做小學老師。如果不耽誤科舉,晚上還能在夜校教書。這樣,我一個人,就可以拿兩份薪俸。」

  葉存義:「孔兄何必如此辛勞?白天在小學上課,晚上在夜校上課————這樣豈不是要耽誤科舉?」

  孔毅:「我家有明珠琉璃燈,晚上可秉燭夜讀。且我有妻兒。如今,我在人才公寓衣

  食無憂,讓他們在府城家中受苦,心中如何能安?我想多賺些鈔票,將他們母子接過來安居。」

  葉存義:「孔兄真是重情重義。」

  孔毅:「不知葉兄想選什麼工作?」

  葉存義:「我也想做小學老師,但是,我不準備到夜校教書。小弟沒有家小,六百月薪足夠生計開銷。這樣一來,放了學,小弟可專心讀書備考,明年院試,一定要中他個秀才。」

  孔毅點頭:「不錯,不錯。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收些束修,教人子弟,只是貧寒之時,無奈之舉。若將來高中,此段經歷,也不失為一段佳話。」

  「但若到那理事院,做什麼公務員,豈不是如同小吏一般!還有那工廠作坊————豈是我等讀書人待的地方?」

  孔毅和葉存義相視搖頭。

  事實上,不光是他們兩人,三十多個書生,沒有一個選擇到理事院做公務員,或者到工廠去的。

  趙清玄看著大家的選擇,也只能無奈地搖搖頭。

  未來如此熱門的公務員,在這些讀書人眼中,只是身份卑賤的小吏而已。

  讀書人都不願意做公務員,趙清玄一時間,也沒辦法。

  想要改變人的觀念,是最難的。

  趙清玄訂購的四輪馬車到貨了。

  總共八輛。

  趙清玄挑選的這個商家,口碑極好。

  而趙清玄,又是不惜高價訂購。

  這八輛四輪馬車,用料紮實,外形美觀。

  就連趙清玄看著,也發自內心地喜歡。

  他把這八輛四輪馬車,全部投送到榆樹灣。

  榆樹灣,演武場。

  ——

  噠噠噠。

  密集的槍聲迴蕩在演武場上。

  陳洋身穿灰色棉甲,雙手握著一把AK47,槍托頂在胸肌上部和鎖骨的位置,槍口瞄準幾十步外一排舊門板。

  他的雙腿微微岔開,站穩身形,扣動扳機。

  噠噠聲響中,那些門板被打得木塊紛飛。

  三四寸厚的門板,竟然直接被子彈打穿,留下一個個彈洞。

  旁邊,小鐮刀等發出一陣歡呼。

  小鐮刀:「這天上的火統,竟然如此犀利!再有仗打的時候,拿這火銃開路,誰還能擋得住?」

  小鐮刀目光興奮。

  他可以想像,若有一隊士兵,拿著這自動火統衝鋒,前面無論有多少敵人,也不夠他們殺啊。

  陳灃:「那當然。這可是神仙的法器。別忘了,玄清公可是能搬山倒海的。這些能打穿大樹的火銃,在玄清公那裡算得了什麼。

  陳灃摩挲著手裡的自動步槍,比撫摸女人的身體,還要享受。

  他扭頭看向人群後面的程陽。

  程陽立刻低下頭,露出恭敬的神色。

  榆樹灣防衛團高層將領在演武場試驗玄清公賜下的新武器。

  程陽是馬隊百人隊長。

  雖說在府城之戰中,他立了大功。

  但程陽時刻記著自己的身份,他是從朝廷軍戶中投降過來的。

  因此,他很低調地站在人群後面,不敢跟小鐮刀等出身榆樹灣的本土將領搶風頭。

  陳灃:「程隊長,這批自動火統,我分給你們隊五十支,如何?」

  程陽猛地抬起頭來,一臉不敢相信。

  他可是知道,這種自動火統,玄清公總共只賜下來一百支。

  陳總指揮,竟然要分給他們隊五十支?

  程陽私底下悄悄衡量過,自認為他們這支百人馬隊,是整個榆樹灣體系中,最能打的一支騎兵。

  但榆樹灣民團最強大的衝鋒力量,可不是騎兵,而是大鐵車。

  更何況,榆樹灣民團還有三鎮步隊,三千多兵馬。

  步隊的三個統領,資歷都比他老,忠誠度都比他可靠。

  程陽無論如何也沒想到,陳灃開口就要把自動火統一半的庫存,分給他們。

  程陽看向李彪。

  李彪是他的頂頭上司,也是民團副總指揮李箭鋒的長子。

  榆樹灣村真正的本土。

  這批槍枝,就算要給馬隊,也應該給李彪才對吧。

  難道————

  兩個總指揮之間,鬧了什麼矛盾?

  程陽的頭腦中,立刻閃過朝廷官場中黨爭之事。

  李箭鋒看出他的心思:「別瞎想。我們榆樹灣,沒有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情。我們有什麼事情,都是放在明面上來的。這批自動火統給你,是因為有一項任務,要交給你。」

  旁邊小鐮刀不樂意了:「李副總指揮,有什麼任務,交給我們第一鎮啊。我們第一鎮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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