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出師不利的阿毛(欠債-1+1=14)
第107章 出師不利的阿毛(欠債-1+1=14)
上午九點左右,陽光從東邊毫無遮攔地打下來,把牙買加大道兩側的紅磚公寓曬得暖洋洋的。
陳阿毛在緬街和楓葉大道路口的公交站下了車,他是從法拉盛坐Q44路過來的,在車上晃了快四十分鐘,下車的時候腿有點麻。
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連帽衛衣,外面套了件黑色的薄夾克,牛仔褲是那種在法拉盛地攤上二十塊一條的款式,腳上是一雙已經磨得鞋底花紋快沒了的耐克運動鞋。
這身打扮在法拉盛不會有人多看一眼,但在牙買加大道上,阿毛覺得自己有些扎眼,剛一下車,就有人對他行注目禮,這讓他有些不自在。
阿毛在白虎幫算外圍,掛名的那種,雖然不拿固定工資,主要任務是幫幫派跑腿、盯人,賺點零花,明面上的收入不算高。
但是,阿毛平日裡借著幫派的名頭嚇唬嚇唬新來的非法移民,敲詐勒索並順便玩一下潤人的妻女,小日子倒是瀟灑且沒有危險。
因此,陳阿毛也只認為自己是白虎幫的死忠,距離成為正式成員就只差一步之遙。
而為了成為正式成員,陳阿毛主動接了一個活,而這個活聽起來簡單。
去牙買加社區找一個姓林的中國留學生,弄清楚他住哪棟樓、平時幾點出門、身邊有多少人。
聽起來很簡單,並且還有個公寓樓位置,因此,在下公交車之前,陳阿毛的心情還是很輕鬆的。
他從公交站出來,沿著芽買茄大道往南走,手裡拿著一張從法拉盛中餐館順來的外賣菜單,假裝在看上面的菜名,眼睛卻一直在往街道兩側掃。
他第一眼注意到的是警察。
一輛黑白相間的警車停在路口拐角處,兩個警察靠在車門上,手裡端著咖啡杯,看起來好像在閒聊,但阿毛感覺他們似乎在監視路過的每一個人。
當其中一個警察的目光在陳阿毛身上停了一秒,然後移開的時候,後者就更加確定了。
於是,他連忙把手裡的外賣菜單翻了一頁,假裝在看魚香肉絲的價格,腳步一點也不敢停,成功地從警察的視野下走了過去。
他又往前走了半條街,看到第二輛巡邏車停在便利店門口,再往前,洛克威大道路口附近還有一輛SUV————是反黑組的便衣車輛,車身上的NYPD標誌很小,車頂上那根短天線騙不了人。
阿毛咽了口唾沫,阿威老大交代任務的時候,可沒說牙買加社區今天到處都是條子。
這牙買加是怎麼回事啊!
阿毛拐進一條岔路,想往住宅區方向繞一下,剛走沒幾步就聽到前面傳來一陣急促的
腳步聲和罵聲。
一個穿著紅色連帽衫的黑人小年輕從巷子裡竄出來,跑得飛快,運動鞋在人行道上啪啪響,後面緊跟著兩個同樣年輕的警察。
小年輕從陳阿毛身邊擦過去的時候撞了他一下,差點把他手裡的外賣菜單撞掉,但誰也沒停。
其中一名警察追過他身邊時吼了一聲「NYPD!讓開!」,然後兩個人影就消失在巷子那頭。
周圍的路人只是扭頭看了一眼,然後繼續各走各的,好像這種事在這條街上每天都要上演好幾遍。
陳阿毛把外賣菜單折好塞進口袋,站在人行道邊上,心跳有點快。
他深吸一口氣,告訴自己只是來盯人的,盯完就走,這個任務並不困難。
自己只需要確定那個姓林的留學生確實住在那個黑鬼公寓裡,幾點出門、身邊有多少人,便能回家交任務了。
阿毛雖然沒見過任務目標的樣子,但是沒關係,中國留學生在牙買加這邊不常見,只要看到一個看著像大學生的黃皮傻狍子,再問一下本地的倪哥,基本上就能找到那個姓林的留學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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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好一會,陳阿毛成功地在牙買加大道和108街的交角找到了那棟公寓樓。
90—41號,紅磚外牆,防火梯鏽跡斑斑,一樓門廊的燈罩裂了一道縫,和法拉盛那些貼著瓷磚的新公寓比起來,這棟樓像是從上個世紀留下來的。
但那個姓林的留學生就住在這裡,阿威老大給的情報是這麼說的。
阿毛沒敢直接進去公寓,一個黃種人走進倪哥專屬的房屋內,太容易被人揍一頓了。
所以,他在街對面找了家洗衣店,往門口那台烘乾了半天沒人來取的衣服堆旁邊一站,假裝在等衣服。
這個位置視野不錯,斜對著公寓樓的正門,出來進去的人都能看到。
等了一會,阿毛從口袋裡掏出一部諾基亞直板手機,假裝在發簡訊,眼睛卻一直往公寓門口瞟。
只是陳阿毛剛把手機舉到耳邊假裝在打電話,餘光就掃到街對面冰激凌車旁邊坐著三個黑人小伙子。
一個胖子,一個瘦高個,一個穿著褪色紅T恤,三個人正圍著一杯草莓聖代你一口我一口地舀,舀到一半,那個胖子突然停下了塑料勺,朝陳阿毛這邊努了努嘴。
「那個亞洲人在那站了多久了。」
肥仔把聖代杯子往瘦高個手裡一塞。
「至少一分鐘。」
瘦高個舔了一口勺子上化掉的草莓醬。
「剛才還拿手機假裝發簡訊,現在假裝打電話,誰打電話會對著話筒一句話不說。」
穿紅T恤的眯起眼睛。
「他盯著達內爾家那棟樓在看。」
聞言,三個人同時站了起來。
肥仔用兩根手指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街對面那個穿深灰色連帽衛衣的亞洲人————手勢的意思是,我盯著他,你們兩個繞過去。
瘦高個和紅T恤點了點頭,然後兩人一左一右散開,穿過馬路的時候連個信號燈都沒看,雙手插在口袋裡,走得慢悠悠的,像是剛好路過。
陳阿毛注意到那個胖子朝他走過來的時候,本能地想往洗衣店裡退一步,但洗衣店的門是往外拉的,他後背撞在門框上,門沒開。
他左右看了一眼,另外兩個黑人已經從兩側繞到了他身後,三個人成品字形把他圍在了洗衣店門口的人行道上。
「嘿,兄弟。」
肥仔站在他面前,距離不到一臂,表情不算凶,但也不算友善,他身上有一股非常明顯的清潔劑味道。
陳阿毛把手機從耳邊放下來,擠出一個笑容。
「沒有,我在等朋友。」
「等朋友?」
肥仔點了點頭,回頭看了一眼瘦高個,然後又轉回來。
「你朋友住那棟樓?」
他用拇指往街對面的90—41號公寓指了一下。
陳阿毛的笑容僵了。
「不是,他————他在便利店那邊買東西,讓我在這裡等他。」
「便利店。」
肥仔又點了點頭,然後回頭對瘦高個說。
「他說便利店。」
瘦高個沒說話,只是歪著頭看著陳阿毛,像在看一隻從水溝里爬出來的老鼠。
紅T恤從陳阿毛背後繞到側面,同樣歪著身子打量他,兩個人的站位把陳阿毛往洗衣店門口的牆角里越逼越窄。
「你在這裡站了一分多鐘,又看手機又看表,還看公寓樓————」
肥仔的語氣還是慢悠悠的,像是在聊天。
「就是不看便利店,所以,你打算幹什麼?」
陳阿毛的嘴唇動了動,他深吸了一口氣,試圖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鎮定一點。
「我是來找人的,找一個姓林的中國留學生,他住那棟樓,我需要知道————」
「你找誰?」
肥仔打斷他,臉上的表情變凶了,他立刻把聖代杯往身後一丟,空出兩隻手。
瘦高個和紅T恤也同時往前挪了半步,三個人把洗衣店門口堵得嚴嚴實實。
「你跟他是什麼關係。
「我————我是他朋友,我們在哥大認識的————」
這句話一出,肥仔立刻就知道這小子在撒謊————首先,boss的朋友就只有一個,那就是他們的好兄弟,達內爾。
其次,這個黃皮小子看起來外表一本正經,實際上他不像正經人,更像是一個街道上的老混混,身上那股子油滑的氣質已經深入他骨髓,不是他說自己是學生就能改變的事情。
「揍他。」
肥仔不等阿毛繼續狡辯,他就果斷地往前邁了一步,左手抓住陳阿毛的連帽衛衣領口,右拳直接砸在陳阿毛的鼻樑上。
這一拳沒留力,陳阿毛的腦袋往後仰了一下,鼻血當場就淌下來了。
陳阿毛下意識地想要還手,但幾平同時,其他兩個人也對著他動手了,拳頭和大腳一起往阿毛身上招呼,兩三下就將他干倒在地了。
不過,阿毛雖然沒辦法還手,但是他倒下去的姿勢很熟練,側身、蜷腿、雙手護住後腦勺和耳朵,膝蓋頂在胸口上,把肚子和肋骨全部藏在膝蓋後面,整個人縮得像一隻穿山甲。
肥仔低頭看著地上這團蜷縮的人形,就立刻確定了自己沒打錯人————哪有什麼普通人
會在街頭鬥毆中,如此熟練的保護自己啊「往死了干他!」
肥仔大喊著,再也沒有留手的心思,他抬起右腳,用鞋尖對準陳阿毛護在後腦勺上的手指縫狠狠踢了過去,踢得陳阿毛悶哼了一聲,但手也沒鬆開。
瘦高個空出右手抓住陳阿毛的連帽衛衣帽子,把他從地上拽起來半截,然後一拳打在他的顴骨上。
紅T恤繞到側面,對著陳阿毛蜷起來的膝蓋縫裡猛踢了兩腳,鞋尖踢在膝蓋骨側面的韌帶上,陳阿毛整個人抽搐了一下,護在後腦勺上的手終於鬆了一隻,下意識去捂膝蓋。
那隻手剛從後腦勺上移開,陳阿毛突然翻了個身,右手從牛仔褲口袋裡掏出一把摺疊刀,刀刃啪地彈出來,緊接著快速左右揮動阿毛試圖揮刀逼退圍著他的人,好讓自己站起來跑。
但是肥仔街頭鬥毆經驗豐富,看似才十八歲的他,在街頭上混的經驗其實比阿毛更加充足,在看到阿毛亮刀的時候,他就已經往後退了一步,剛好避開了刀刃。
然後,瘦高個的腳就從側面踢了過來,標準的流氓踢。
紐約市的老混混在巷子裡踢人的時候,最喜歡用鞋尖對準對方的肋骨最下面那根,從下往上斜著踢過去,腳尖能穿透衣服和皮肉直接撞在骨頭上,用自己最強壯的地方,攻擊對方最薄弱的區域。
只要踢到位了,普通人挨一腳就會失去反抗能力。
只是一腳,陳阿毛就悶哼了一聲,摺疊刀脫手飛了出去。
然後是第二腳,這是肥仔踢的,踢在同一個位置,然後是第三腳,紅T恤踢的,踢在另一邊的肋骨上。
陳阿毛便重新倒在地上,蜷了起來,這一次蜷得比剛才更緊,臉埋在膝蓋里,兩隻手死死護住後腦勺,十根手指交叉握在一起。
「看到沒有?」
肥仔往地上啐了一口。
「這混蛋絕對不可能是學生,他是混街頭的!」
「還說什麼呢?乾死他!」
瘦高個猛地跳起來,一腳踩在阿毛的頭上。
「干,打死他!」
在憂慮失業的憤怒中,三人圍成一個緊湊的三角形,每腳都對著陳阿毛的要害踢。
脖子,後腦勺,肚子,肋骨,都是三人的攻擊目標。
癱在地上的陳阿毛咬著牙,硬扛著身上各處傳來的鈍痛,他在等,等這三個黑人打累了,只要給他一個空檔,他就能反擊。
然而,直到他的意識開始模糊,視線邊緣開始變暗,三人喘著粗氣的時候,他們的踢擊依然有力而密集,永不知疲倦一樣。
直到由遠及近的警笛聲響起,阿毛才精神一震,意識到自己的生計來了。
「NYPD!住手!全部住手!退後三步!把手放在我們能看到的地方!!!」
兩個警察從巡邏車上下來,是派屈克和奧布萊恩。
肥仔、瘦高個和紅T恤同時把手舉過頭頂,往後退了三步。
「警官,這個人有————」
「閉嘴,轉過身去,雙手放在牆上。」
派屈克用下巴指了一下洗衣店的牆壁,三個人立刻照做,動作熟練得像排練過————
在牙買加社區被警察盤問是家常便飯。
奧布萊恩挨個搜身,確定三人沒武器後,就把他們三個的手腕銬在一起,手銬喀喀喀三聲響,銬在同一根路燈杆上。
派屈克走到陳阿毛面前,低頭看著他。
陳阿毛仰面躺在洗衣店門口的地磚上,連帽衛衣的帽子已經被扯歪了,露出半張鼻青臉腫的臉,他用那隻還能睜開的左眼看著派屈克,用力叫喊一聲。
「救命————」
「你叫什麼名字。」
「陳————陳阿毛,我是從法拉盛來的————我在等朋友————這幾個人突然過來打我————
我是無辜的————」
「先叫救護車。」
派屈克對奧布萊恩說,後者從腰帶上解下對講機,正要按下通話鍵,肥仔連忙開口o
「警官,等一下,這個人在監視林安博士的公寓樓。」
奧布萊恩的手指停住,他猛然扭頭回來。
「你說什麼?」
「我們是橡皮擦公司的員工,在對面看到他在公寓樓下盯著那棟樓看,還假裝打電話————」
派屈克低頭看著陳阿毛。
陳阿毛用那隻還能睜開的左眼看著他,嘴唇在發抖。
「我沒有————我就是來等朋友的————他們在胡說————他們是騙子————」
「你的朋友是誰?」
派屈克蹲下來,看著陳阿毛的臉,表情凝重。
「我在牙買加沒見過你啊?」
陳阿毛的嘴張合了兩下,他想說林安,但是看著警察的表情,他害怕了。
而阿毛的遲疑,在奧布萊恩眼裡便成為了罪證。
奧布萊恩把對講機重新掛回腰帶上,走到肥仔面前。
「你們叫什麼名字?」
「泰隆·威廉。」
「德肖恩·布朗。」
「馬庫斯·詹森。」
奧布萊恩拿出手機,撥通了一個號碼。
「老婆,我問一下,你們公司有叫泰隆·威廉,德肖恩·布朗,以及馬庫斯·詹森的員工嗎?
哦————正式工————我明白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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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點左右,陽光從東邊毫無遮攔地打下來,把牙買加大道兩側的紅磚公寓曬得暖洋洋的。
陳阿毛在緬街和楓葉大道路口的公交站下了車,他是從法拉盛坐Q44路過來的,在車上晃了快四十分鐘,下車的時候腿有點麻。
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連帽衛衣,外面套了件黑色的薄夾克,牛仔褲是那種在法拉盛地攤上二十塊一條的款式,腳上是一雙已經磨得鞋底花紋快沒了的耐克運動鞋。
這身打扮在法拉盛不會有人多看一眼,但在牙買加大道上,阿毛覺得自己有些扎眼,剛一下車,就有人對他行注目禮,這讓他有些不自在。
阿毛在白虎幫算外圍,掛名的那種,雖然不拿固定工資,主要任務是幫幫派跑腿、盯人,賺點零花,明面上的收入不算高。
但是,阿毛平日裡借著幫派的名頭嚇唬嚇唬新來的非法移民,敲詐勒索並順便玩一下潤人的妻女,小日子倒是瀟灑且沒有危險。
因此,陳阿毛也只認為自己是白虎幫的死忠,距離成為正式成員就只差一步之遙。
而為了成為正式成員,陳阿毛主動接了一個活,而這個活聽起來簡單。
去牙買加社區找一個姓林的中國留學生,弄清楚他住哪棟樓、平時幾點出門、身邊有多少人。
聽起來很簡單,並且還有個公寓樓位置,因此,在下公交車之前,陳阿毛的心情還是很輕鬆的。
他從公交站出來,沿著芽買茄大道往南走,手裡拿著一張從法拉盛中餐館順來的外賣菜單,假裝在看上面的菜名,眼睛卻一直在往街道兩側掃。
他第一眼注意到的是警察。
一輛黑白相間的警車停在路口拐角處,兩個警察靠在車門上,手裡端著咖啡杯,看起來好像在閒聊,但阿毛感覺他們似乎在監視路過的每一個人。
當其中一個警察的目光在陳阿毛身上停了一秒,然後移開的時候,後者就更加確定了。
於是,他連忙把手裡的外賣菜單翻了一頁,假裝在看魚香肉絲的價格,腳步一點也不敢停,成功地從警察的視野下走了過去。
他又往前走了半條街,看到第二輛巡邏車停在便利店門口,再往前,洛克威大道路口附近還有一輛SUV————是反黑組的便衣車輛,車身上的NYPD標誌很小,車頂上那根短天線騙不了人。
阿毛咽了口唾沫,阿威老大交代任務的時候,可沒說牙買加社區今天到處都是條子。
這牙買加是怎麼回事啊!
阿毛拐進一條岔路,想往住宅區方向繞一下,剛走沒幾步就聽到前面傳來一陣急促的
腳步聲和罵聲。
一個穿著紅色連帽衫的黑人小年輕從巷子裡竄出來,跑得飛快,運動鞋在人行道上啪啪響,後面緊跟著兩個同樣年輕的警察。
小年輕從陳阿毛身邊擦過去的時候撞了他一下,差點把他手裡的外賣菜單撞掉,但誰也沒停。
其中一名警察追過他身邊時吼了一聲「NYPD!讓開!」,然後兩個人影就消失在巷子那頭。
周圍的路人只是扭頭看了一眼,然後繼續各走各的,好像這種事在這條街上每天都要上演好幾遍。
陳阿毛把外賣菜單折好塞進口袋,站在人行道邊上,心跳有點快。
他深吸一口氣,告訴自己只是來盯人的,盯完就走,這個任務並不困難。
自己只需要確定那個姓林的留學生確實住在那個黑鬼公寓裡,幾點出門、身邊有多少人,便能回家交任務了。
阿毛雖然沒見過任務目標的樣子,但是沒關係,中國留學生在牙買加這邊不常見,只要看到一個看著像大學生的黃皮傻狍子,再問一下本地的倪哥,基本上就能找到那個姓林的留學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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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好一會,陳阿毛成功地在牙買加大道和108街的交角找到了那棟公寓樓。
90—41號,紅磚外牆,防火梯鏽跡斑斑,一樓門廊的燈罩裂了一道縫,和法拉盛那些貼著瓷磚的新公寓比起來,這棟樓像是從上個世紀留下來的。
但那個姓林的留學生就住在這裡,阿威老大給的情報是這麼說的。
阿毛沒敢直接進去公寓,一個黃種人走進倪哥專屬的房屋內,太容易被人揍一頓了。
所以,他在街對面找了家洗衣店,往門口那台烘乾了半天沒人來取的衣服堆旁邊一站,假裝在等衣服。
這個位置視野不錯,斜對著公寓樓的正門,出來進去的人都能看到。
等了一會,阿毛從口袋裡掏出一部諾基亞直板手機,假裝在發簡訊,眼睛卻一直往公寓門口瞟。
只是陳阿毛剛把手機舉到耳邊假裝在打電話,餘光就掃到街對面冰激凌車旁邊坐著三個黑人小伙子。
一個胖子,一個瘦高個,一個穿著褪色紅T恤,三個人正圍著一杯草莓聖代你一口我一口地舀,舀到一半,那個胖子突然停下了塑料勺,朝陳阿毛這邊努了努嘴。
「那個亞洲人在那站了多久了。」
肥仔把聖代杯子往瘦高個手裡一塞。
「至少一分鐘。」
瘦高個舔了一口勺子上化掉的草莓醬。
「剛才還拿手機假裝發簡訊,現在假裝打電話,誰打電話會對著話筒一句話不說。」
穿紅T恤的眯起眼睛。
「他盯著達內爾家那棟樓在看。」
聞言,三個人同時站了起來。
肥仔用兩根手指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街對面那個穿深灰色連帽衛衣的亞洲人————手勢的意思是,我盯著他,你們兩個繞過去。
瘦高個和紅T恤點了點頭,然後兩人一左一右散開,穿過馬路的時候連個信號燈都沒看,雙手插在口袋裡,走得慢悠悠的,像是剛好路過。
陳阿毛注意到那個胖子朝他走過來的時候,本能地想往洗衣店裡退一步,但洗衣店的門是往外拉的,他後背撞在門框上,門沒開。
他左右看了一眼,另外兩個黑人已經從兩側繞到了他身後,三個人成品字形把他圍在了洗衣店門口的人行道上。
「嘿,兄弟。」
肥仔站在他面前,距離不到一臂,表情不算凶,但也不算友善,他身上有一股非常明顯的清潔劑味道。
陳阿毛把手機從耳邊放下來,擠出一個笑容。
「沒有,我在等朋友。」
「等朋友?」
肥仔點了點頭,回頭看了一眼瘦高個,然後又轉回來。
「你朋友住那棟樓?」
他用拇指往街對面的90—41號公寓指了一下。
陳阿毛的笑容僵了。
「不是,他————他在便利店那邊買東西,讓我在這裡等他。」
「便利店。」
肥仔又點了點頭,然後回頭對瘦高個說。
「他說便利店。」
瘦高個沒說話,只是歪著頭看著陳阿毛,像在看一隻從水溝里爬出來的老鼠。
紅T恤從陳阿毛背後繞到側面,同樣歪著身子打量他,兩個人的站位把陳阿毛往洗衣店門口的牆角里越逼越窄。
「你在這裡站了一分多鐘,又看手機又看表,還看公寓樓————」
肥仔的語氣還是慢悠悠的,像是在聊天。
「就是不看便利店,所以,你打算幹什麼?」
陳阿毛的嘴唇動了動,他深吸了一口氣,試圖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鎮定一點。
「我是來找人的,找一個姓林的中國留學生,他住那棟樓,我需要知道————」
「你找誰?」
肥仔打斷他,臉上的表情變凶了,他立刻把聖代杯往身後一丟,空出兩隻手。
瘦高個和紅T恤也同時往前挪了半步,三個人把洗衣店門口堵得嚴嚴實實。
「你跟他是什麼關係。
「我————我是他朋友,我們在哥大認識的————」
這句話一出,肥仔立刻就知道這小子在撒謊————首先,boss的朋友就只有一個,那就是他們的好兄弟,達內爾。
其次,這個黃皮小子看起來外表一本正經,實際上他不像正經人,更像是一個街道上的老混混,身上那股子油滑的氣質已經深入他骨髓,不是他說自己是學生就能改變的事情。
「揍他。」
肥仔不等阿毛繼續狡辯,他就果斷地往前邁了一步,左手抓住陳阿毛的連帽衛衣領口,右拳直接砸在陳阿毛的鼻樑上。
這一拳沒留力,陳阿毛的腦袋往後仰了一下,鼻血當場就淌下來了。
陳阿毛下意識地想要還手,但幾平同時,其他兩個人也對著他動手了,拳頭和大腳一起往阿毛身上招呼,兩三下就將他干倒在地了。
不過,阿毛雖然沒辦法還手,但是他倒下去的姿勢很熟練,側身、蜷腿、雙手護住後腦勺和耳朵,膝蓋頂在胸口上,把肚子和肋骨全部藏在膝蓋後面,整個人縮得像一隻穿山甲。
肥仔低頭看著地上這團蜷縮的人形,就立刻確定了自己沒打錯人————哪有什麼普通人
會在街頭鬥毆中,如此熟練的保護自己啊「往死了干他!」
肥仔大喊著,再也沒有留手的心思,他抬起右腳,用鞋尖對準陳阿毛護在後腦勺上的手指縫狠狠踢了過去,踢得陳阿毛悶哼了一聲,但手也沒鬆開。
瘦高個空出右手抓住陳阿毛的連帽衛衣帽子,把他從地上拽起來半截,然後一拳打在他的顴骨上。
紅T恤繞到側面,對著陳阿毛蜷起來的膝蓋縫裡猛踢了兩腳,鞋尖踢在膝蓋骨側面的韌帶上,陳阿毛整個人抽搐了一下,護在後腦勺上的手終於鬆了一隻,下意識去捂膝蓋。
那隻手剛從後腦勺上移開,陳阿毛突然翻了個身,右手從牛仔褲口袋裡掏出一把摺疊刀,刀刃啪地彈出來,緊接著快速左右揮動阿毛試圖揮刀逼退圍著他的人,好讓自己站起來跑。
但是肥仔街頭鬥毆經驗豐富,看似才十八歲的他,在街頭上混的經驗其實比阿毛更加充足,在看到阿毛亮刀的時候,他就已經往後退了一步,剛好避開了刀刃。
然後,瘦高個的腳就從側面踢了過來,標準的流氓踢。
紐約市的老混混在巷子裡踢人的時候,最喜歡用鞋尖對準對方的肋骨最下面那根,從下往上斜著踢過去,腳尖能穿透衣服和皮肉直接撞在骨頭上,用自己最強壯的地方,攻擊對方最薄弱的區域。
只要踢到位了,普通人挨一腳就會失去反抗能力。
只是一腳,陳阿毛就悶哼了一聲,摺疊刀脫手飛了出去。
然後是第二腳,這是肥仔踢的,踢在同一個位置,然後是第三腳,紅T恤踢的,踢在另一邊的肋骨上。
陳阿毛便重新倒在地上,蜷了起來,這一次蜷得比剛才更緊,臉埋在膝蓋里,兩隻手死死護住後腦勺,十根手指交叉握在一起。
「看到沒有?」
肥仔往地上啐了一口。
「這混蛋絕對不可能是學生,他是混街頭的!」
「還說什麼呢?乾死他!」
瘦高個猛地跳起來,一腳踩在阿毛的頭上。
「干,打死他!」
在憂慮失業的憤怒中,三人圍成一個緊湊的三角形,每腳都對著陳阿毛的要害踢。
脖子,後腦勺,肚子,肋骨,都是三人的攻擊目標。
癱在地上的陳阿毛咬著牙,硬扛著身上各處傳來的鈍痛,他在等,等這三個黑人打累了,只要給他一個空檔,他就能反擊。
然而,直到他的意識開始模糊,視線邊緣開始變暗,三人喘著粗氣的時候,他們的踢擊依然有力而密集,永不知疲倦一樣。
直到由遠及近的警笛聲響起,阿毛才精神一震,意識到自己的生計來了。
「NYPD!住手!全部住手!退後三步!把手放在我們能看到的地方!!!」
兩個警察從巡邏車上下來,是派屈克和奧布萊恩。
肥仔、瘦高個和紅T恤同時把手舉過頭頂,往後退了三步。
「警官,這個人有————」
「閉嘴,轉過身去,雙手放在牆上。」
派屈克用下巴指了一下洗衣店的牆壁,三個人立刻照做,動作熟練得像排練過————
在牙買加社區被警察盤問是家常便飯。
奧布萊恩挨個搜身,確定三人沒武器後,就把他們三個的手腕銬在一起,手銬喀喀喀三聲響,銬在同一根路燈杆上。
派屈克走到陳阿毛面前,低頭看著他。
陳阿毛仰面躺在洗衣店門口的地磚上,連帽衛衣的帽子已經被扯歪了,露出半張鼻青臉腫的臉,他用那隻還能睜開的左眼看著派屈克,用力叫喊一聲。
「救命————」
「你叫什麼名字。」
「陳————陳阿毛,我是從法拉盛來的————我在等朋友————這幾個人突然過來打我————
我是無辜的————」
「先叫救護車。」
派屈克對奧布萊恩說,後者從腰帶上解下對講機,正要按下通話鍵,肥仔連忙開口o
「警官,等一下,這個人在監視林安博士的公寓樓。」
奧布萊恩的手指停住,他猛然扭頭回來。
「你說什麼?」
「我們是橡皮擦公司的員工,在對面看到他在公寓樓下盯著那棟樓看,還假裝打電話————」
派屈克低頭看著陳阿毛。
陳阿毛用那隻還能睜開的左眼看著他,嘴唇在發抖。
「我沒有————我就是來等朋友的————他們在胡說————他們是騙子————」
「你的朋友是誰?」
派屈克蹲下來,看著陳阿毛的臉,表情凝重。
「我在牙買加沒見過你啊?」
陳阿毛的嘴張合了兩下,他想說林安,但是看著警察的表情,他害怕了。
而阿毛的遲疑,在奧布萊恩眼裡便成為了罪證。
奧布萊恩把對講機重新掛回腰帶上,走到肥仔面前。
「你們叫什麼名字?」
「泰隆·威廉。」
「德肖恩·布朗。」
「馬庫斯·詹森。」
奧布萊恩拿出手機,撥通了一個號碼。
「老婆,我問一下,你們公司有叫泰隆·威廉,德肖恩·布朗,以及馬庫斯·詹森的員工嗎?
哦————正式工————我明白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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