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故意搞人心態?
書記員站定,聲音清亮莊嚴。
「請本案全部訴訟參與人就位!」
「本案為:過失致人死亡、附帶尋釁滋事刑事糾紛案,現在清點到庭人員。」
「原告方、被害人家屬、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是否到庭?」
原告席上的眾人紛紛應聲。
「到庭!」
「原告方委託訴訟代理人,葉恆律師是否到庭?」
那名律師緩緩起身:「到庭!」
書記員繼續核對被告方。
很快,到場人員確認完畢。
「全體肅靜!」
「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席!」
很快,由一名中年審判長、兩名審判員組成的合議庭成員,在審判席入座。
「下面宣讀法庭紀律!」
書記員朗聲開口。
「一、全體人員必須服從審判長指揮,自覺遵守法庭秩序!」
「二、庭審期間不得隨意起立、走動、交談、喧譁!」
「……」
所有庭審紀律宣讀完畢,書記員面向審判席。
「報告審判長,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涉案人員全部依法傳喚到庭,無缺席人員,庭前準備工作準備就緒,可以開庭!」
本案的審判長吳嵩點點頭,手中法槌輕敲。
咚!
「現在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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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核對被告人身份,公布庭審參與人員名單後。
審判長的目光,緩緩落在被告席身上。
「被告方,如果認為法官、檢察官、書記員和本案存在利害關係,可以申請換人!」
「是否申請迴避?」
董信事先聽從過江晨叮囑,搖了搖頭。
「不申請迴避!」
審判長點點頭,而後站起身,當庭宣讀正式文書。
「被告人因駕車操作不當,撞擊被害人致其內臟破裂,送醫搶救無效死亡,行為觸犯《刑法》過失致人死亡罪,證據確鑿,提請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隨後,審判長的目光看向原告席。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可當庭宣讀民事起訴狀,陳述訴訟請求與事實理由。」
原告方律師葉恆起身,神色端正。
「審判長、審判員。」
「本人系本案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代理人,現就本案,發表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
「首先,訴訟請求!」
「一、請求法庭依法追究被告人董信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並依法從重處罰!」
「二、判令被告人董信,全額賠償我方原告各項經濟損失,包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家屬精神撫慰金、親屬誤工費、交通費、喪葬事宜支出等,共計人民幣九十八萬元整!」
三、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人承擔!」
聽到此處,不少直播間網友都倒吸一口冷氣。
【臥槽?這不光要把人送進去,還想讓他們賠錢啊!】
【九十八萬……你直接說一百萬得了,還余個兩萬幹什麼?】
【嘖嘖嘖,這也太狠了,對自己這邊的犯罪隻字不提是吧!】
【想把人送進去,還想讓對方賠錢,哪兒有這麼好的事兒!】
【不行,之前看了那個行車記錄儀視頻,我都替當事人感到生氣!】
【雖然律師只是一個職業,但人也分好壞!】
【可惜,就算是做了錯事的一方,也會有律師來為他們辯護!】
「其次,事實與理由。」
葉恆面無表情,繼續說道。
「當晚案發時段,被告人董信駕駛機動車,在小區車庫通道內,未謹慎觀察路況、未及時採取制動措施,操作嚴重失誤。」
「其不當駕駛行為,直接撞擊我方被害人,致使被害人重傷、內臟破裂,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
「我方認為,無論案發前雙方是否存在口角、糾紛,被害人生命權至高無上!」
「對方即便存在所謂爭執行為,絕不構成被機動車撞擊致死的合理理由!」
「被告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完整判斷能力,遇事未能冷靜處置,放任危險發生,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其行為與被害人最終死亡結果,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
聽到此處,被法警看管的董信身體猛地一顫,肩膀不受控制地繃緊。
連日關押積攢的壓抑,在這時翻湧上來。
對方通篇歪曲事實,閉口不談他們夫妻被圍堵恐嚇的全過程。
硬生生把被動避險塑造成蓄意駕車傷人!
他嘴唇翕動,下意識想要開口辯解。
但腦海中突然想到,前兩天江晨來看守所對他提前交代的話。
他看了一眼江晨。
後者表情平靜,神色安穩。
他這樣的狀態,也讓董信稍稍放鬆了些。
躁動的心被稍稍穩住,同時長舒口氣。
「呼……」
一旁的郭婷,更是覺得胸口一陣陣發悶。
所有的訴訟,對方絲毫沒有愧疚,反而理直氣壯地索要近百萬賠償!
還要加重她丈夫的刑罰!
她心裡又氣又委屈,好在心裡牢記江晨之前的叮囑。
法庭之上,不可隨意喧譁。
為了爭取審判長的良好印象,只能冷靜下來!
「本案被害人已經死亡,後果極其嚴重,給我方家屬造成了不可逆的精神打擊與巨額經濟損失!」
葉恆的語氣越來越咄咄逼人。
「據此,我方懇請合議庭,依法認定被告人過失致人死亡罪名成立,予以刑事處罰!」
「同時全額支持我方民事賠償訴求,維護被害人家屬合法權益!」
「陳述完畢!」
說罷,葉恆緩緩坐了下去。
臉上帶著幾分笑意。
他的目光不經意掃過被告席,表情有些意外。
按理來說,這會兒的被告方應該會氣急敗壞才是。
沒想到,他們還能保持情緒穩定。
看來,這應該是江晨提前做好的準備。
「呵呵……」
他暗自輕笑一聲。
就算江晨做好了準備,這場官司自己的勝率也極高!
過失致人死亡,還想被判處正當防衛?
哪兒有那麼簡單!
此時,網友們也群情激憤。
【太過分了吧,全程只說人被車撞死,之前騷擾孕婦、堵車砸窗的事兒就不提了?】
【合著只要人死了,鍋就全都是這夫妻的是吧?】
【張口就是百萬賠償,這踏馬不是訛錢是什麼!】
【我覺得他就是故意這樣說,想讓被告在審判長面前情緒失控!】
【嘖嘖嘖……陰險!太陰險了!】
【在開庭審理中,干擾對方心情的手段,只是家常便飯罷了!】
【唉……還是要看江晨怎麼應對了!】
「請本案全部訴訟參與人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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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被害人家屬、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是否到庭?」
原告席上的眾人紛紛應聲。
「到庭!」
「原告方委託訴訟代理人,葉恆律師是否到庭?」
那名律師緩緩起身:「到庭!」
書記員繼續核對被告方。
很快,到場人員確認完畢。
「全體肅靜!」
「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席!」
很快,由一名中年審判長、兩名審判員組成的合議庭成員,在審判席入座。
「下面宣讀法庭紀律!」
書記員朗聲開口。
「一、全體人員必須服從審判長指揮,自覺遵守法庭秩序!」
「二、庭審期間不得隨意起立、走動、交談、喧譁!」
「……」
所有庭審紀律宣讀完畢,書記員面向審判席。
「報告審判長,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涉案人員全部依法傳喚到庭,無缺席人員,庭前準備工作準備就緒,可以開庭!」
本案的審判長吳嵩點點頭,手中法槌輕敲。
咚!
「現在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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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核對被告人身份,公布庭審參與人員名單後。
審判長的目光,緩緩落在被告席身上。
「被告方,如果認為法官、檢察官、書記員和本案存在利害關係,可以申請換人!」
「是否申請迴避?」
董信事先聽從過江晨叮囑,搖了搖頭。
「不申請迴避!」
審判長點點頭,而後站起身,當庭宣讀正式文書。
「被告人因駕車操作不當,撞擊被害人致其內臟破裂,送醫搶救無效死亡,行為觸犯《刑法》過失致人死亡罪,證據確鑿,提請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隨後,審判長的目光看向原告席。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可當庭宣讀民事起訴狀,陳述訴訟請求與事實理由。」
原告方律師葉恆起身,神色端正。
「審判長、審判員。」
「本人系本案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代理人,現就本案,發表訴訟請求及事實理由。」
「首先,訴訟請求!」
「一、請求法庭依法追究被告人董信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並依法從重處罰!」
「二、判令被告人董信,全額賠償我方原告各項經濟損失,包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家屬精神撫慰金、親屬誤工費、交通費、喪葬事宜支出等,共計人民幣九十八萬元整!」
三、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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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萬……你直接說一百萬得了,還余個兩萬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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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人送進去,還想讓對方賠錢,哪兒有這麼好的事兒!】
【不行,之前看了那個行車記錄儀視頻,我都替當事人感到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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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就算是做了錯事的一方,也會有律師來為他們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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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案發時段,被告人董信駕駛機動車,在小區車庫通道內,未謹慎觀察路況、未及時採取制動措施,操作嚴重失誤。」
「其不當駕駛行為,直接撞擊我方被害人,致使被害人重傷、內臟破裂,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
「我方認為,無論案發前雙方是否存在口角、糾紛,被害人生命權至高無上!」
「對方即便存在所謂爭執行為,絕不構成被機動車撞擊致死的合理理由!」
「被告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完整判斷能力,遇事未能冷靜處置,放任危險發生,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其行為與被害人最終死亡結果,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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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動的心被稍稍穩住,同時長舒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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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郭婷,更是覺得胸口一陣陣發悶。
所有的訴訟,對方絲毫沒有愧疚,反而理直氣壯地索要近百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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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裡又氣又委屈,好在心裡牢記江晨之前的叮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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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恆的語氣越來越咄咄逼人。
「據此,我方懇請合議庭,依法認定被告人過失致人死亡罪名成立,予以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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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完畢!」
說罷,葉恆緩緩坐了下去。
臉上帶著幾分笑意。
他的目光不經意掃過被告席,表情有些意外。
按理來說,這會兒的被告方應該會氣急敗壞才是。
沒想到,他們還能保持情緒穩定。
看來,這應該是江晨提前做好的準備。
「呵呵……」
他暗自輕笑一聲。
就算江晨做好了準備,這場官司自己的勝率也極高!
過失致人死亡,還想被判處正當防衛?
哪兒有那麼簡單!
此時,網友們也群情激憤。
【太過分了吧,全程只說人被車撞死,之前騷擾孕婦、堵車砸窗的事兒就不提了?】
【合著只要人死了,鍋就全都是這夫妻的是吧?】
【張口就是百萬賠償,這踏馬不是訛錢是什麼!】
【我覺得他就是故意這樣說,想讓被告在審判長面前情緒失控!】
【嘖嘖嘖……陰險!太陰險了!】
【在開庭審理中,干擾對方心情的手段,只是家常便飯罷了!】
【唉……還是要看江晨怎麼應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