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出門在外,身份是自己給的!
江晨前面的話,還屬正常。
【不好,我的初繃!】
【怎麼還有三哥的事兒?】
【這也太抽象了吧!人不能,至少不應該!】
【我以為我已經夠癲了,沒想到江晨的癲狂在我之上!】
【我宇智波斑願稱你為最強!】
【好傢夥,村里也來人了!】
【不管誰在發癲,我358團一定幫幫場子!】
【好傢夥!你們到底在聊些什麼啊!】
隨著對方掛斷連麥,江晨也順勢接通了下一人。
「你好,請問有什麼法律問題。」
江晨率先開口。
「你好,江律師……」
對方的聲音,聽上去偏向御姐,年齡應該是二三十歲。
僅僅是聲音,就能讓人腦補出一個御姐形象。
直播間的不少觀眾,都不禁坐正身子。
「我有一個問題想要諮詢。」
江晨淡淡一笑,點了點頭。
「可以呀,什麼問題。」
「我如果口頭說別人死了,這個犯法麼?」
聞言,江晨不禁一愣。
口頭上說別人死了?
這種報複方式,還是挺小眾的。
江晨很快給出了答覆。
「這位女士,私下隨口一句玩笑,如果沒往外傳播,一般只屬於不妥當的玩笑,這個不違法。」
「但是只要故意捏造、向外散布這個假話,就涉嫌違法,情節重會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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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麥女生「啊」了一聲,有些氣餒。
「不能這麼說嗎?」
江晨表情變得認真,隨後嚴肅地進行科普。
「口頭上說別人死了,這已經是違法行為。」
「只要故意編造虛假死訊,在多人場合口頭散播、轉告其他人,屬於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
「處罰標準有兩套,一般情節是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如果情節較重,比如多次說、傳播範圍大、讓對方家人恐慌難受,則會面臨5到10日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聽到江晨的解釋,直播間網友炸開了鍋。
【我敲?連這種話都不能說?真的假的!】
【那壞了,我犯法了,我之前和前任分手,逢人就說他已經死了。】
【噗哈哈哈哈哈!看出來他傷你傷的很重了!】
【笑死我了,怎麼還有這種報複方法?】
【原來這種是犯法的呀,以後我可不敢說了,萬一給我拘留咋辦!】
看著直播間網友的討論,江晨不由得咂了咂嘴。
沒想到,當代人對法律的了解如此之少。
看來,自己做普法直播,還是有意義的。
他換了個語氣,繼續開口。
「剛剛我說的,還只是一般情況,如果有更嚴重的情況,則是會觸犯刑法!」
「比如謠言傳播極廣,線上線下大量人知曉,網絡瀏覽5000次以上、轉發500次以上。」
「又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當事人或家屬被謠言刺激,導致精神崩潰、抑鬱、自殘。」
「滿足以上任意一種情形,就構成《刑法》第246條,誹謗罪!」
「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雖然只是一句話,但卻能引來如此嚴重的後果。
連麥的那個女生有點沉默。
「可是……江律師。」
「我說這個人死了,實際上壓根沒有這個人呀。」
「這只是我虛構出來的一個人,那還犯法麼?」
話音落下,江晨也沉默了。
虛構出來的一個人?
那還違法個屁啊!
江晨哼哧一笑,無奈說道:「那你早說啊,這種情況完全不違法!」
「對方是虛構的,民事侵權不成立,治安處罰和刑事犯罪也不構成。」
「不過我也納了悶了,你沒事兒虛構出來一個人,說他死了幹嘛?」
江晨嚴重懷疑,這個女生也是來自己這裡找樂子的!
「唉……」
那個女生深深嘆了口氣,像是有什麼難言之隱。
過了幾秒鐘,才緩緩開口解釋。
「江律師,也不是我想這樣的。」
「主要我今年已經三十歲了,目前還沒結婚。」
「如果別人問起來我的婚事,我肯定不能說我沒結過婚呀,我就說我以前有老公,但是老公死了!」
江晨不禁一愣。
這是何意味啊?
三十歲還沒結婚,別人問起來的話……大大方方承認就行了。
為什麼要虛構出來一個老公,還說自己老公死了呢?
「為啥?」江晨直接問了出來。
「咳咳……」
對面那個女生輕咳一聲,語氣帶著點兒尷尬。
「江律師,三十歲單身聽起來年齡很大,對不對?」
江晨思忖片刻,點了點頭。
按照整個社會的分層來看,三十歲還單身的人,的確不太常見。
而且聽上去年齡比較大。
「可是……如果是三十歲的寡婦,聽起來就很年輕了!」
「你說對不對?」
「嗯?」
江晨一歪頭,目瞪口呆地盯著攝像頭。
他的嘴角微微一抽,顯然是被對方的腦迴路給驚到了。
三十歲單身,聽上去年齡大。
可三十歲寡婦……
聽上去的確有點兒年輕。
還真是這樣啊!
江晨不得不佩服對方的腦迴路。
出門在外,身份是自己給的!
「不僅如此,聽上去還有點兒吸引人。」
江晨冷不丁說道。
這下,空氣徹底凝固。
對面那個女生也是一愣,而後就爆發出了一連串的笑聲。
「哈哈哈哈哈哈……」
「江律師,還是你懂啊,你如果不說,我都沒意識到呢!」
直播間網友,也徹底因江晨這句虎狼之詞炸開了鍋。
【?????】
【江律師,你要不要聽聽看你在講什麼?】
【雖然但是,該說不說,這三十歲的寡婦,感覺好誘人!】
【我尼瑪!那男生是不是也可以這樣?】
【可以!等我三十歲還沒結婚,就說為救亡妻散盡家財!】
【好傢夥,一個理由,把自己窮和單身的原因都給覆蓋到了,你踏馬簡直是個天才!】
【在相親市場混跡多年的我已經發現,三十歲母胎單身的女人,性格和顏值指定一個有缺陷,但三十歲的寡婦只要不是潘金蓮,那絕對是極品!】
【三十歲單身我會懷疑對方人品有問題,三十歲寡婦我甚至會同情她!】
【不好,我的初繃!】
【怎麼還有三哥的事兒?】
【這也太抽象了吧!人不能,至少不應該!】
【我以為我已經夠癲了,沒想到江晨的癲狂在我之上!】
【我宇智波斑願稱你為最強!】
【好傢夥,村里也來人了!】
【不管誰在發癲,我358團一定幫幫場子!】
【好傢夥!你們到底在聊些什麼啊!】
隨著對方掛斷連麥,江晨也順勢接通了下一人。
「你好,請問有什麼法律問題。」
江晨率先開口。
「你好,江律師……」
對方的聲音,聽上去偏向御姐,年齡應該是二三十歲。
僅僅是聲音,就能讓人腦補出一個御姐形象。
直播間的不少觀眾,都不禁坐正身子。
「我有一個問題想要諮詢。」
江晨淡淡一笑,點了點頭。
「可以呀,什麼問題。」
「我如果口頭說別人死了,這個犯法麼?」
聞言,江晨不禁一愣。
口頭上說別人死了?
這種報複方式,還是挺小眾的。
江晨很快給出了答覆。
「這位女士,私下隨口一句玩笑,如果沒往外傳播,一般只屬於不妥當的玩笑,這個不違法。」
「但是只要故意捏造、向外散布這個假話,就涉嫌違法,情節重會構成犯罪!」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讀小說就上 TW 看書網,𝓈𝒽𝓊.𝓉𝓌超順暢 】
連麥女生「啊」了一聲,有些氣餒。
「不能這麼說嗎?」
江晨表情變得認真,隨後嚴肅地進行科普。
「口頭上說別人死了,這已經是違法行為。」
「只要故意編造虛假死訊,在多人場合口頭散播、轉告其他人,屬於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
「處罰標準有兩套,一般情節是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
「如果情節較重,比如多次說、傳播範圍大、讓對方家人恐慌難受,則會面臨5到10日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聽到江晨的解釋,直播間網友炸開了鍋。
【我敲?連這種話都不能說?真的假的!】
【那壞了,我犯法了,我之前和前任分手,逢人就說他已經死了。】
【噗哈哈哈哈哈!看出來他傷你傷的很重了!】
【笑死我了,怎麼還有這種報複方法?】
【原來這種是犯法的呀,以後我可不敢說了,萬一給我拘留咋辦!】
看著直播間網友的討論,江晨不由得咂了咂嘴。
沒想到,當代人對法律的了解如此之少。
看來,自己做普法直播,還是有意義的。
他換了個語氣,繼續開口。
「剛剛我說的,還只是一般情況,如果有更嚴重的情況,則是會觸犯刑法!」
「比如謠言傳播極廣,線上線下大量人知曉,網絡瀏覽5000次以上、轉發500次以上。」
「又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當事人或家屬被謠言刺激,導致精神崩潰、抑鬱、自殘。」
「滿足以上任意一種情形,就構成《刑法》第246條,誹謗罪!」
「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雖然只是一句話,但卻能引來如此嚴重的後果。
連麥的那個女生有點沉默。
「可是……江律師。」
「我說這個人死了,實際上壓根沒有這個人呀。」
「這只是我虛構出來的一個人,那還犯法麼?」
話音落下,江晨也沉默了。
虛構出來的一個人?
那還違法個屁啊!
江晨哼哧一笑,無奈說道:「那你早說啊,這種情況完全不違法!」
「對方是虛構的,民事侵權不成立,治安處罰和刑事犯罪也不構成。」
「不過我也納了悶了,你沒事兒虛構出來一個人,說他死了幹嘛?」
江晨嚴重懷疑,這個女生也是來自己這裡找樂子的!
「唉……」
那個女生深深嘆了口氣,像是有什麼難言之隱。
過了幾秒鐘,才緩緩開口解釋。
「江律師,也不是我想這樣的。」
「主要我今年已經三十歲了,目前還沒結婚。」
「如果別人問起來我的婚事,我肯定不能說我沒結過婚呀,我就說我以前有老公,但是老公死了!」
江晨不禁一愣。
這是何意味啊?
三十歲還沒結婚,別人問起來的話……大大方方承認就行了。
為什麼要虛構出來一個老公,還說自己老公死了呢?
「為啥?」江晨直接問了出來。
「咳咳……」
對面那個女生輕咳一聲,語氣帶著點兒尷尬。
「江律師,三十歲單身聽起來年齡很大,對不對?」
江晨思忖片刻,點了點頭。
按照整個社會的分層來看,三十歲還單身的人,的確不太常見。
而且聽上去年齡比較大。
「可是……如果是三十歲的寡婦,聽起來就很年輕了!」
「你說對不對?」
「嗯?」
江晨一歪頭,目瞪口呆地盯著攝像頭。
他的嘴角微微一抽,顯然是被對方的腦迴路給驚到了。
三十歲單身,聽上去年齡大。
可三十歲寡婦……
聽上去的確有點兒年輕。
還真是這樣啊!
江晨不得不佩服對方的腦迴路。
出門在外,身份是自己給的!
「不僅如此,聽上去還有點兒吸引人。」
江晨冷不丁說道。
這下,空氣徹底凝固。
對面那個女生也是一愣,而後就爆發出了一連串的笑聲。
「哈哈哈哈哈哈……」
「江律師,還是你懂啊,你如果不說,我都沒意識到呢!」
直播間網友,也徹底因江晨這句虎狼之詞炸開了鍋。
【?????】
【江律師,你要不要聽聽看你在講什麼?】
【雖然但是,該說不說,這三十歲的寡婦,感覺好誘人!】
【我尼瑪!那男生是不是也可以這樣?】
【可以!等我三十歲還沒結婚,就說為救亡妻散盡家財!】
【好傢夥,一個理由,把自己窮和單身的原因都給覆蓋到了,你踏馬簡直是個天才!】
【在相親市場混跡多年的我已經發現,三十歲母胎單身的女人,性格和顏值指定一個有缺陷,但三十歲的寡婦只要不是潘金蓮,那絕對是極品!】
【三十歲單身我會懷疑對方人品有問題,三十歲寡婦我甚至會同情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