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詐騙罪要判幾年?
不過,更多的人覺得江晨太損。
人家在這打的好好的,你跑過來普法幹嘛?
奪筍啊!
山上的筍都快被你給奪完了!
直播間網友都有些難繃。
【聽到江晨普法還能繃住的人,可以確診抑鬱症了。】
【沒那麼輕鬆!】
【你說說你,不去拉架也就算了,還在這說風涼話!】
【這是風涼話嗎?江晨明明是在科普,再說江晨過去拉架,對面不得連著江晨一塊打啊!】
【是哦,畢竟江晨才是讓他們破防的原因啊!】
也就在這時。
一陣急促的腳步聲自走廊盡頭傳來。
數名身著制服、佩戴裝備的法警快步趕來,為首的一人厲聲呵斥道。
「全部住手!」
洪亮的聲音,瞬間壓過了樓道里的喧鬧聲。
幾名法警迅速上前,直接隔開扭在一起的周岩與健身教練。
領頭法警面色冷峻,目光掃過三人。
「法院辦公區域禁止聚眾鬥毆!」
「你們在公共場合互毆,嚴重擾亂機關正常秩序,所有人全部跟我回值班室接受調查!」
聽到這話,蘇婉頓時慌了神,連忙辯解。
「警官,是他先動手的,不是我的問題!」
一旁的健身教練也急忙爭辯,想要推卸責任。
但領頭法警卻不為所動,聲音不容商量。
「互毆不分先後,只要動手參與就一併調查,全部配合,不得抗拒!」
法警上前,將三人一併帶走。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TW 看書網伴你讀,𝓈𝒽𝓊.𝓉𝓌超順暢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圍觀人群發出陣陣唏噓,顯然是吃瓜吃到一半,突然結束了的狀態。
有個女生還不忘發一條語音消息。
「閨蜜閨蜜,你不用回來了,沒瓜可吃了。」
這時,站在江晨旁邊的一個路人好奇問道。
「江律師,我想請問一下。」
「像他們現在這種情況,最後一般會怎麼處理?」
能有什麼好下場?
江晨輕笑一聲,語氣平穩地開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常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
「他們屬於當眾互毆、在司法機關場所滋事,屬於從重情節,可以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拘留,並處相應罰款。」
「其次,如果衝突造成人員輕傷以上傷情,動手一方會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即便沒有造成傷情,當眾滋事的違法記錄也會留存進個人治安檔案。」
「至於那位周律師,在法院區域參與互毆、擾亂秩序。除了治安處罰之外,法院會將相關違法情況通報當地司法局與律師協會。」
「律協後續可以依據《律師法》和行業規範予以訓誡、警告,情節較重的還可以給予行政處罰,影響執業考核!」
簡單來說,他們本來民事官司落敗、面臨刑事調查已經十分被動。
現在衝動動手,等於額外給自己疊加一重違法處罰,得不償失!
一整套的普法講完,直播間網友都十分感慨。
【好傢夥,禍上加禍!】
【本來可能還有機會爭取從輕,現在直接從重!】
【這下慘了,不光官司輸了,還得被律師協會調查!】
【江晨這波啊,叫做精準補刀!】
【接下來的官司,我覺得他不用參與進來,就能完勝了吧?】
【包的,就算給一個剛入行的新律師,都能當經驗包刷了!】
江晨一邊往法院外走著,一邊看著網友評論。
「呵呵……剩下的案子,應該不會有什麼大的變故。」
「按照我的思路走,誰都能打贏這樣的官司。」
很快,江晨回到家裡。
這樁案子在他這裡已經結了,剩下的就等案件結束,程野再支付給自己律師費。
休息吃過飯後,江晨又開始了直播普法。
又一場官司的勝利,還是作為被告方,自然讓江晨的名氣更大了。
直播間的熱度久高不下,還是同類型主播的第一名。
「家人們,日常普法開始。」
「有什麼不懂的案件,或者自己的親身經歷,都可以連麥諮詢。」
「主播絕對能夠為你們指點迷津!」
還不等話音落下,後台連麥的申請已經炸了。
江晨的連麥是按照順序來定,所以他一開播,便有人發起了連麥申請。
每個人都想和江晨說上兩句。
看著後台的申請,江晨無奈一笑。
「大家不要著急,一個一個來。」
「主播畢竟只有一個人,精力有限。」
「如果真有很著急的案件,建議可以去當地律師事務所求助。」
說著,江晨已經接通了第一個人的連麥。
對方是個男生,聲音聽上去有些著急。
「江律師,我有個案子想問你。」
「有人說我詐騙,然後還想去法院起訴我。」
「我想問一下,詐騙罪要判幾年啊?」
詐騙罪?
這已經屬於刑事的範疇了。
江晨點了點頭,不慌不忙地解釋。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是這樣解釋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數額達到較大標準,公安立案偵查、檢察院公訴。」
「最終法院可以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當然了,還是要看你的具體犯罪行為,因為還有民事欺詐,屬於民事違法行為。」
「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有民事的欺詐行為,這個只需要賠償損失,不會判刑。」
即便是詐騙,也有不同的種類。
此時,直播間網友已經開始熱議。
【好傢夥,這一開始就是詐騙麼?來了個大案子呀!】
【江晨的普法比較專業,而且一針見血,有案子是真的能問他的意見!】
【沒錯,就算不讓江晨幫人打官司,他也能分析出案子的關鍵!】
【按照江晨給的訴訟方法走,絕對靠譜!】
【話說詐騙應該挺嚴重的吧,這些年國家嚴厲打擊詐騙!】
【嘖嘖嘖……如果真有詐騙行為的話,這就是活該,也不能給他提意見!】
【就是,被詐騙的人才是受害者,告他也是應該的!】
【具體發生了什麼,還是要聽他講的!】
人家在這打的好好的,你跑過來普法幹嘛?
奪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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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那麼輕鬆!】
【你說說你,不去拉架也就算了,還在這說風涼話!】
【這是風涼話嗎?江晨明明是在科普,再說江晨過去拉架,對面不得連著江晨一塊打啊!】
【是哦,畢竟江晨才是讓他們破防的原因啊!】
也就在這時。
一陣急促的腳步聲自走廊盡頭傳來。
數名身著制服、佩戴裝備的法警快步趕來,為首的一人厲聲呵斥道。
「全部住手!」
洪亮的聲音,瞬間壓過了樓道里的喧鬧聲。
幾名法警迅速上前,直接隔開扭在一起的周岩與健身教練。
領頭法警面色冷峻,目光掃過三人。
「法院辦公區域禁止聚眾鬥毆!」
「你們在公共場合互毆,嚴重擾亂機關正常秩序,所有人全部跟我回值班室接受調查!」
聽到這話,蘇婉頓時慌了神,連忙辯解。
「警官,是他先動手的,不是我的問題!」
一旁的健身教練也急忙爭辯,想要推卸責任。
但領頭法警卻不為所動,聲音不容商量。
「互毆不分先後,只要動手參與就一併調查,全部配合,不得抗拒!」
法警上前,將三人一併帶走。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TW 看書網伴你讀,𝓈𝒽𝓊.𝓉𝓌超順暢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圍觀人群發出陣陣唏噓,顯然是吃瓜吃到一半,突然結束了的狀態。
有個女生還不忘發一條語音消息。
「閨蜜閨蜜,你不用回來了,沒瓜可吃了。」
這時,站在江晨旁邊的一個路人好奇問道。
「江律師,我想請問一下。」
「像他們現在這種情況,最後一般會怎麼處理?」
能有什麼好下場?
江晨輕笑一聲,語氣平穩地開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常規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
「他們屬於當眾互毆、在司法機關場所滋事,屬於從重情節,可以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拘留,並處相應罰款。」
「其次,如果衝突造成人員輕傷以上傷情,動手一方會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即便沒有造成傷情,當眾滋事的違法記錄也會留存進個人治安檔案。」
「至於那位周律師,在法院區域參與互毆、擾亂秩序。除了治安處罰之外,法院會將相關違法情況通報當地司法局與律師協會。」
「律協後續可以依據《律師法》和行業規範予以訓誡、警告,情節較重的還可以給予行政處罰,影響執業考核!」
簡單來說,他們本來民事官司落敗、面臨刑事調查已經十分被動。
現在衝動動手,等於額外給自己疊加一重違法處罰,得不償失!
一整套的普法講完,直播間網友都十分感慨。
【好傢夥,禍上加禍!】
【本來可能還有機會爭取從輕,現在直接從重!】
【這下慘了,不光官司輸了,還得被律師協會調查!】
【江晨這波啊,叫做精準補刀!】
【接下來的官司,我覺得他不用參與進來,就能完勝了吧?】
【包的,就算給一個剛入行的新律師,都能當經驗包刷了!】
江晨一邊往法院外走著,一邊看著網友評論。
「呵呵……剩下的案子,應該不會有什麼大的變故。」
「按照我的思路走,誰都能打贏這樣的官司。」
很快,江晨回到家裡。
這樁案子在他這裡已經結了,剩下的就等案件結束,程野再支付給自己律師費。
休息吃過飯後,江晨又開始了直播普法。
又一場官司的勝利,還是作為被告方,自然讓江晨的名氣更大了。
直播間的熱度久高不下,還是同類型主播的第一名。
「家人們,日常普法開始。」
「有什麼不懂的案件,或者自己的親身經歷,都可以連麥諮詢。」
「主播絕對能夠為你們指點迷津!」
還不等話音落下,後台連麥的申請已經炸了。
江晨的連麥是按照順序來定,所以他一開播,便有人發起了連麥申請。
每個人都想和江晨說上兩句。
看著後台的申請,江晨無奈一笑。
「大家不要著急,一個一個來。」
「主播畢竟只有一個人,精力有限。」
「如果真有很著急的案件,建議可以去當地律師事務所求助。」
說著,江晨已經接通了第一個人的連麥。
對方是個男生,聲音聽上去有些著急。
「江律師,我有個案子想問你。」
「有人說我詐騙,然後還想去法院起訴我。」
「我想問一下,詐騙罪要判幾年啊?」
詐騙罪?
這已經屬於刑事的範疇了。
江晨點了點頭,不慌不忙地解釋。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是這樣解釋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私財物,數額達到較大標準,公安立案偵查、檢察院公訴。」
「最終法院可以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當然了,還是要看你的具體犯罪行為,因為還有民事欺詐,屬於民事違法行為。」
「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有民事的欺詐行為,這個只需要賠償損失,不會判刑。」
即便是詐騙,也有不同的種類。
此時,直播間網友已經開始熱議。
【好傢夥,這一開始就是詐騙麼?來了個大案子呀!】
【江晨的普法比較專業,而且一針見血,有案子是真的能問他的意見!】
【沒錯,就算不讓江晨幫人打官司,他也能分析出案子的關鍵!】
【按照江晨給的訴訟方法走,絕對靠譜!】
【話說詐騙應該挺嚴重的吧,這些年國家嚴厲打擊詐騙!】
【嘖嘖嘖……如果真有詐騙行為的話,這就是活該,也不能給他提意見!】
【就是,被詐騙的人才是受害者,告他也是應該的!】
【具體發生了什麼,還是要聽他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