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番外.馬小玲的除夕夜
——如果那一年,她沒有撕掉替身契
馬小玲做了一個夢。
夢裡是1998年的香港。除夕夜。嘉嘉大廈的天台上風很大,她穿著那件深藍色風衣,伏魔棒握在手裡,棒尖的符紙被風吹得獵獵作響。
"小玲,"他說,聲音很輕,"你選吧。"
選什麼?
夢裡她想不起來。但胸口很疼,像有什麼東西在撕——替身契。她簽了。用自己換珍珍。用馬家第四十代傳人的命,換一個普通女孩的平安。
"我選她。"夢裡她說。
然後天佑的眼睛慢慢變回黑色。他看著她,看了很久,然後說了一句話——
"你總是這樣。"
馬小玲醒了。
不是在天台上。是在嘉嘉大廈的臥室里。被子是去年冬天新買的,鵝絨的,軟。窗外是凌晨四點,天還沒亮,遠處有零星的鞭炮聲。
她坐起來,摸了摸胸口。沒有疼。替身契早撕了——第67章冬至那天,包拯從開封府傳話過來,灰墨全消,替身契的印記從她手腕上淡了,像被水洗掉的墨跡。
她翻了個身,看到床頭柜上放著一樣東西——伏魔棒。
不是夢裡那根。是現在的這根。棒身的符紙換過好幾次了,最新的一批是去年秋天羅煙幫她重新畫的,用的是她教的方法,但羅煙加了一道自己的手法——符紙背面多了一行極小的字,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了。
馬小玲拿過伏魔棒,對著檯燈的光翻過來看。
符紙背面寫著:"馬姐的棒,誰都不怕。"
字跡歪歪扭扭的,像是練了好幾遍才敢下筆。但每一個筆畫都用力很重,像是怕紙破了。
她嘴角翹了一下。
凌晨四點的廚房
馬小玲披上外套走到廚房,想倒杯水。
廚房燈沒開,但爐子上亮著一盞小燈——是她去年買的那種暖黃色的LED小夜燈,插在插座上,耗電極低,但足夠看清台面。
金正中坐在廚房的小板凳上,面前放著一盆水,手裡拿著一顆土豆,正在削皮。
"……你大半夜不睡覺削土豆?"馬小玲靠在門框上。
【記住本站域名 追書就上 TW 看書網,𝑠ℎ𝑢.𝑡𝑤超讚 】
"睡不著。"金正中頭也沒抬,"想著明天——不對,今天——初九了,土豆種下去了,但我想著萬一出苗慢呢?是不是得提前準備點底肥?然後越想越清醒,就起來削個土豆。"
"削土豆能助眠?"
"削著削著困了就睡了。"
馬小玲走到冰箱前,拿出一瓶水,擰開喝了一口。然後她問:"你以前——在被我收為徒弟之前——除夕夜怎麼過?"
金正中手上的動作停了一下。
"吃泡麵。"他說,"一個人。看電視。春晚重播。"
"沒有家人?"
"有,但不聯繫。"他把削好的土豆放進盆里,拿起下一顆,"後來搬到嘉嘉大廈,有珍珍姐,有你,有將臣叔,有李嬸,有小周,有羅煙——胖爺我覺得,比春晚好看。"
馬小玲沒說話。她把水瓶放回冰箱,轉身要走。
"馬小玲。"
"嗯?"
"你剛才做夢了吧。"
她停住了。
"你喊了一聲'我選她'。"金正中沒有回頭,"然後翻了個身,沒再出聲。"
馬小玲站在廚房門口,燈光從背後照過來,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長,投在金正中面前的地板上。
"……你半夜不睡覺,偷聽我做夢?"
"我削土豆削到一半,聽到你那邊有動靜。就聽了一句。"
沉默。
然後馬小玲說:"我沒選她。"
"什麼?"
"夢裡我選了珍珍。但現實里——"她頓了頓,"現實里我兩個都選了。替身契撕了,珍珍好好的,我也好好的。"
金正中把土豆放下,轉過頭來看她。
"所以你贏了。"
馬小玲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翹起來:"廢話。"
天亮以後
早上七點半,馬小玲出門買菜。
樓下王大爺在小區門口遛彎,看到她,遠遠地喊了一聲:"小馬!新年好啊!"
"王大爺新年好。"她笑著應了一聲。
王大爺走過來,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皺巴巴的紅包,硬塞給她:"拿著拿著,一點心意。"
"王大爺這我不能——"
"你去年幫我修好了樓道燈,我還沒謝你呢。就當謝禮。"
馬小玲愣了一下。樓道燈是她去年十一月修的——不是用符,是換了燈泡。但王大爺顯然把這事兒記了一整個冬天。
她接過紅包,沒拆,只是說:"謝謝王大爺。"
"謝什麼。你一個人住——不對,你不是一個人住。"王大爺笑眯眯地擺擺手,"你們那棟樓,人多著呢。"
馬小玲回頭看了一眼嘉嘉大廈。六層小樓,外牆有點舊了,但每一扇窗戶後面都有光。
她把紅包塞進外套口袋,和將臣那個紅包放在了同一件衣服里——不是故意的,但碰上了。
兩個紅包,一個來自長輩,一個來自……她想了想"來自誰"這個問題,沒想出來。將臣不算長輩,不算朋友,不算什麼標準的關係。但那個紅包在他大衣口袋裡放了一個星期,原封不動。
就像她手腕上淡掉的替身契印記——不是消失了,是變成了別的東西。不疼了,但在。提醒她來時的路。
晚上·伏魔棒的符紙
當天晚上,馬小玲把伏魔棒上的符紙全部換了一遍。
不是因為舊了。是因為她想重新畫。
她坐在客廳的茶几前,鋪開黃紙,研墨,提筆。每一筆都穩,每一道符都准。金正中趴在旁邊看,不敢出聲——他知道馬小玲畫符的時候不能打擾。
畫到第七張的時候,馬小玲停了一下。
她在符紙背面,用極小的字寫了一行:
"替身契已撕。從此以後,只為自己畫符。"
寫完之後她看了很久。然後她把這張符紙貼在了伏魔棒的最上端——不是最顯眼的位置,但每次揮棒的時候,那張符紙會第一個迎風展開。
金正中終於忍不住了:"馬小玲,你寫什麼?"
"沒什麼。"
"我看到了。"
"你眼花了。"
"我眼沒花。"
馬小玲把伏魔棒收起來,站起身。金正中坐在地上,看著她的背影,忽然說:
"馬小玲。"
"又怎麼了?"
"你今年——不,你以後。都會好好的吧?"
馬小玲走到露台門口,推開門。夜風吹進來,帶著初春的涼意和遠處隱約的煙火氣。
"會。"她說。
沒有解釋,沒有理由,就一個字。
但金正中知道,這就是馬小玲式的承諾——比替身契管用,比符紙靈驗,比任何法術都穩。
因為她說的。
番外閒筆·除夕夜之後
夢的內容:馬小玲後來沒再做過那個夢。但偶爾在凌晨醒來的時候,她會下意識地摸一下手腕——替身契的印記已經完全消失了,皮膚光潔,什麼都沒有。只有她自己知道,那裡曾經刻過一個人的名字。
金正中的土豆:初九凌晨他一共削了七個土豆,然後真的困了,趴在廚房桌上睡到天亮。馬小玲早上起來看到他,給他蓋了件外套,沒叫醒他。
王大爺的紅包:裡面裝了五十塊錢。馬小玲沒花,夾進了自己的錢包里——和將臣那個紅包一樣,都是"收下了但不動用"的類型。
伏魔棒最新符紙:羅煙後來看到了背面那行字。她沒說破,但第二天在方盒燈旁邊也寫了一行小字——"替身契已撕。從此以後,只為自己點燈。"霍月批註:"文風模仿痕跡明顯,但情感屬實。"
將臣的視角:將臣那天凌晨沒有睡。他坐在窗邊,看到了馬小玲在客廳畫符的整個過程。他不知道她寫了什麼,但他看到她寫完之後,肩膀鬆了一下——像是卸下了一副扛了很久的擔子。他沒進去,沒說話,只是把大衣口袋裡的紅包又往裡塞了塞。
馬小玲做了一個夢。
夢裡是1998年的香港。除夕夜。嘉嘉大廈的天台上風很大,她穿著那件深藍色風衣,伏魔棒握在手裡,棒尖的符紙被風吹得獵獵作響。
"小玲,"他說,聲音很輕,"你選吧。"
選什麼?
夢裡她想不起來。但胸口很疼,像有什麼東西在撕——替身契。她簽了。用自己換珍珍。用馬家第四十代傳人的命,換一個普通女孩的平安。
"我選她。"夢裡她說。
然後天佑的眼睛慢慢變回黑色。他看著她,看了很久,然後說了一句話——
"你總是這樣。"
馬小玲醒了。
不是在天台上。是在嘉嘉大廈的臥室里。被子是去年冬天新買的,鵝絨的,軟。窗外是凌晨四點,天還沒亮,遠處有零星的鞭炮聲。
她坐起來,摸了摸胸口。沒有疼。替身契早撕了——第67章冬至那天,包拯從開封府傳話過來,灰墨全消,替身契的印記從她手腕上淡了,像被水洗掉的墨跡。
她翻了個身,看到床頭柜上放著一樣東西——伏魔棒。
不是夢裡那根。是現在的這根。棒身的符紙換過好幾次了,最新的一批是去年秋天羅煙幫她重新畫的,用的是她教的方法,但羅煙加了一道自己的手法——符紙背面多了一行極小的字,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了。
馬小玲拿過伏魔棒,對著檯燈的光翻過來看。
符紙背面寫著:"馬姐的棒,誰都不怕。"
字跡歪歪扭扭的,像是練了好幾遍才敢下筆。但每一個筆畫都用力很重,像是怕紙破了。
她嘴角翹了一下。
凌晨四點的廚房
馬小玲披上外套走到廚房,想倒杯水。
廚房燈沒開,但爐子上亮著一盞小燈——是她去年買的那種暖黃色的LED小夜燈,插在插座上,耗電極低,但足夠看清台面。
金正中坐在廚房的小板凳上,面前放著一盆水,手裡拿著一顆土豆,正在削皮。
"……你大半夜不睡覺削土豆?"馬小玲靠在門框上。
【記住本站域名 追書就上 TW 看書網,𝑠ℎ𝑢.𝑡𝑤超讚 】
"睡不著。"金正中頭也沒抬,"想著明天——不對,今天——初九了,土豆種下去了,但我想著萬一出苗慢呢?是不是得提前準備點底肥?然後越想越清醒,就起來削個土豆。"
"削土豆能助眠?"
"削著削著困了就睡了。"
馬小玲走到冰箱前,拿出一瓶水,擰開喝了一口。然後她問:"你以前——在被我收為徒弟之前——除夕夜怎麼過?"
金正中手上的動作停了一下。
"吃泡麵。"他說,"一個人。看電視。春晚重播。"
"沒有家人?"
"有,但不聯繫。"他把削好的土豆放進盆里,拿起下一顆,"後來搬到嘉嘉大廈,有珍珍姐,有你,有將臣叔,有李嬸,有小周,有羅煙——胖爺我覺得,比春晚好看。"
馬小玲沒說話。她把水瓶放回冰箱,轉身要走。
"馬小玲。"
"嗯?"
"你剛才做夢了吧。"
她停住了。
"你喊了一聲'我選她'。"金正中沒有回頭,"然後翻了個身,沒再出聲。"
馬小玲站在廚房門口,燈光從背後照過來,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長,投在金正中面前的地板上。
"……你半夜不睡覺,偷聽我做夢?"
"我削土豆削到一半,聽到你那邊有動靜。就聽了一句。"
沉默。
然後馬小玲說:"我沒選她。"
"什麼?"
"夢裡我選了珍珍。但現實里——"她頓了頓,"現實里我兩個都選了。替身契撕了,珍珍好好的,我也好好的。"
金正中把土豆放下,轉過頭來看她。
"所以你贏了。"
馬小玲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翹起來:"廢話。"
天亮以後
早上七點半,馬小玲出門買菜。
樓下王大爺在小區門口遛彎,看到她,遠遠地喊了一聲:"小馬!新年好啊!"
"王大爺新年好。"她笑著應了一聲。
王大爺走過來,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皺巴巴的紅包,硬塞給她:"拿著拿著,一點心意。"
"王大爺這我不能——"
"你去年幫我修好了樓道燈,我還沒謝你呢。就當謝禮。"
馬小玲愣了一下。樓道燈是她去年十一月修的——不是用符,是換了燈泡。但王大爺顯然把這事兒記了一整個冬天。
她接過紅包,沒拆,只是說:"謝謝王大爺。"
"謝什麼。你一個人住——不對,你不是一個人住。"王大爺笑眯眯地擺擺手,"你們那棟樓,人多著呢。"
馬小玲回頭看了一眼嘉嘉大廈。六層小樓,外牆有點舊了,但每一扇窗戶後面都有光。
她把紅包塞進外套口袋,和將臣那個紅包放在了同一件衣服里——不是故意的,但碰上了。
兩個紅包,一個來自長輩,一個來自……她想了想"來自誰"這個問題,沒想出來。將臣不算長輩,不算朋友,不算什麼標準的關係。但那個紅包在他大衣口袋裡放了一個星期,原封不動。
就像她手腕上淡掉的替身契印記——不是消失了,是變成了別的東西。不疼了,但在。提醒她來時的路。
晚上·伏魔棒的符紙
當天晚上,馬小玲把伏魔棒上的符紙全部換了一遍。
不是因為舊了。是因為她想重新畫。
她坐在客廳的茶几前,鋪開黃紙,研墨,提筆。每一筆都穩,每一道符都准。金正中趴在旁邊看,不敢出聲——他知道馬小玲畫符的時候不能打擾。
畫到第七張的時候,馬小玲停了一下。
她在符紙背面,用極小的字寫了一行:
"替身契已撕。從此以後,只為自己畫符。"
寫完之後她看了很久。然後她把這張符紙貼在了伏魔棒的最上端——不是最顯眼的位置,但每次揮棒的時候,那張符紙會第一個迎風展開。
金正中終於忍不住了:"馬小玲,你寫什麼?"
"沒什麼。"
"我看到了。"
"你眼花了。"
"我眼沒花。"
馬小玲把伏魔棒收起來,站起身。金正中坐在地上,看著她的背影,忽然說:
"馬小玲。"
"又怎麼了?"
"你今年——不,你以後。都會好好的吧?"
馬小玲走到露台門口,推開門。夜風吹進來,帶著初春的涼意和遠處隱約的煙火氣。
"會。"她說。
沒有解釋,沒有理由,就一個字。
但金正中知道,這就是馬小玲式的承諾——比替身契管用,比符紙靈驗,比任何法術都穩。
因為她說的。
番外閒筆·除夕夜之後
夢的內容:馬小玲後來沒再做過那個夢。但偶爾在凌晨醒來的時候,她會下意識地摸一下手腕——替身契的印記已經完全消失了,皮膚光潔,什麼都沒有。只有她自己知道,那裡曾經刻過一個人的名字。
金正中的土豆:初九凌晨他一共削了七個土豆,然後真的困了,趴在廚房桌上睡到天亮。馬小玲早上起來看到他,給他蓋了件外套,沒叫醒他。
王大爺的紅包:裡面裝了五十塊錢。馬小玲沒花,夾進了自己的錢包里——和將臣那個紅包一樣,都是"收下了但不動用"的類型。
伏魔棒最新符紙:羅煙後來看到了背面那行字。她沒說破,但第二天在方盒燈旁邊也寫了一行小字——"替身契已撕。從此以後,只為自己點燈。"霍月批註:"文風模仿痕跡明顯,但情感屬實。"
將臣的視角:將臣那天凌晨沒有睡。他坐在窗邊,看到了馬小玲在客廳畫符的整個過程。他不知道她寫了什麼,但他看到她寫完之後,肩膀鬆了一下——像是卸下了一副扛了很久的擔子。他沒進去,沒說話,只是把大衣口袋裡的紅包又往裡塞了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