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一崗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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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韓爭把方廣仁的履歷抄在了一張白紙上。

  四行。

  柳塘鎮黨委副書記,七年前四月。民政局副局長,七年前九月。農業局局長,四年前五月。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人,去年三月。

  他在每一行後面留了一大段空白。

  他要查的不是方廣仁。方廣仁已經燒了,燒得乾乾淨淨,登記冊上一個字都不錯。

  他要查的是這四個位子上原來的人。

  一個人上去,另一個人就得下來。這是這棟樓里最簡單的算術,他錄了四年材料,閉著眼都會算。

  第一行,柳塘鎮。

  韓爭調出柳塘鎮七年前的班子名單。方廣仁之前那個副書記姓項,叫項良才。

  他往下查項良才的去向。

  調動通知上寫著:因工作需要,調省內某單位,即日起脫產報到。

  沒有單位名。

  韓爭把這份通知看了兩遍。他經手過上千份調動通知,去向那一欄空著的,四年裡他見過一次——那次是當事人在辦手續期間被帶走了,所以沒填。

  他給柳塘鎮打了個電話,說組織部核對一份歷史台帳。

  接電話的是個年輕姑娘。

  「項良才?」她把這三個字念了一遍,「我們這兒沒有這個人啊。」

  「七年前的黨委副書記。」

  「七年前我還在上學呢。」那頭頓了頓,「您等等,我問問。」

  話筒被捂住了,隔著一隻手,韓爭聽見她衝著屋裡喊:誰知道項良才啊,以前的項書記——聲音遠了,過了半分鐘,一個上了年紀的聲音接過來。

  「你哪個單位的?」

  「縣委組織部,檔案科。」

  「查他幹什麼。」

  「例行核對。他的調動通知上沒寫去向單位,台帳上補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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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頭安靜了幾秒。

  「補不齊就空著吧。」老同志說,「他走得急。東西都沒搬,辦公室那盆花,還是我給收拾的。」

  「他調去哪兒了,您知道嗎。」

  「通知上不是寫了嗎,省內某單位。」那頭的聲音平平的,「通知上怎麼寫,就是怎麼回事。」

  電話掛了。

  韓爭舉著話筒聽了兩秒忙音,放下。

  韓爭在第一行後面寫:去向不明。

  寫完他看了一會兒,把「不明」兩個字圈了起來。

  第二行,民政局。

  方廣仁之前那位副局長叫竇長貴。

  這個好查。竇長貴不是調走的,是腦溢血,七年前八月倒在辦公室里,送去縣醫院,沒搶救過來。

  韓爭調出竇長貴的卷宗,翻到最後幾頁。

  撫恤材料、註銷單、遺屬申請,都很齊。倒數第三頁夾著一份東西,不是常規材料——一張手寫的情況說明複印件,日期是他倒下前六天。

  字跡很潦草,看得出寫的時候手上使著勁。內容是關於一筆專項資金的用途,說明里提到「與帳面所列不符」,寫到一半,後面被裁掉了。

  複印件只有上半張。

  韓爭把這一頁翻來覆去看了兩遍。裁口很整齊,是用裁紙刀壓著尺子裁的。

  他在紙上記:情況說明,缺下半張。

  然後把這一條抄下來,筆尖在紙上頓了一下。

  方廣仁是九月接的這個位子。

  八月倒下,九月接任。

  他放下筆,起身去接了杯水。

  飲水機在周敏座位旁邊。他接水的時候,周敏的眼睛從屏幕上挪過來,落在他桌上攤著的那份卷宗上,又很快挪回去。

  「竇局長的檔案,」她盯著自己的屏幕說,「誰要啊。」

  「核對一份歷史數據。」

  「哦。」

  她敲了兩下鍵盤,沒敲出字。

  「小韓,」她的聲音低了半度,「竇局長人挺好的。他倒下那天,還是我幫著叫的車。」

  韓爭把水喝完。

  「叫車的時候,」他問,「他手裡拿著東西嗎。」

  周敏的手停在鍵盤上,想了想。

  「拿著幾張紙。」她說,「攥得可緊了,掰都掰不開。」

  她說完自己愣了一下,像是這七年從沒想起過這件事。

  韓爭把紙杯扔進桶里,回來坐下。

  第三行,農業局。

  方廣仁四年前五月當上農業局局長。他之前那位叫萬崇禮,五十一歲,正處級,履歷漂亮得能當範文。

  萬崇禮是四年前三月被雙開的。

  韓爭在系統里點開那份處理決定,從頭看到尾。事由寫得很細:違規插手工程項目,收受財物若干。數額、時間、地點,條條清楚。

  他一條一條往下看,看到最後一條,停住了。

  那筆錢的經手憑證,是一份工程結算單。

  簽字人一欄,是方廣仁。

  韓爭往後靠了靠。

  四年前三月萬崇禮被雙開的時候,方廣仁已經死了三年。

  死了三年的人簽的字,把一個活人送進去了。然後這個死人接了他的位子。

  韓爭坐在那兒,手指在桌面上敲了兩下,停住。

  第四行,開發區。

  去年三月,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人換人。之前那位姓茅,叫茅有田。

  系統里只有一行調動記錄:因個人原因,辭去職務。

  韓爭查不到後續。

  中午他沒吃飯,去了趟縣圖書館。

  圖書館二樓有個過刊室,堆著近二十年的本地報紙,管理員是個胖大姐,正在剝橘子。韓爭說要查去年二三月的縣報,大姐指了指最裡面那排架子,說自己找,找完放回去。

  過刊室沒開空調,悶。韓爭把去年三月的報紙一沓抱到窗邊,一頁一頁翻。

  翻到三月十一號那期,第四版,社會新聞。

  一條豆腐塊。

  標題是《我縣南環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正文四行:三月九日晚,一輛小型客車在南環路與貨車相撞,客車駕駛員當場死亡,另有一人受傷。事故原因正在調查。

  沒有名字。

  韓爭又往後翻了三期,沒有後續報導。

  他把報紙放回去,下樓給交警隊打了個電話,報了組織部的名頭,說核對一份幹部檔案里的意外死亡記錄。

  「去年三月九號,南環路。」那頭翻著什麼東西,「這個啊,結案了。」

  「駕駛員叫什麼。」

  「你們組織部查這個幹什麼?」

  「死亡記錄要跟檔案對上,對不上,註銷手續辦不了。」

  那頭翻頁的聲音停了。

  「茅有田。」他說,「怎麼,你們檔案上不是這個名字?」

  韓爭說,是這個名字。

  他說完就把電話掛了。

  韓爭站在圖書館門口的台階上,把手機放回口袋。

  風把地上的一張廢紙吹得貼到他鞋面上,他低頭看了兩秒,沒動。

  下午回到辦公室,他把四張複印件從袋子裡拿出來。

  調動通知、死亡證明、處理決定、事故記錄。

  他把它們並排擺在桌上,從左到右,按時間順序。

  項良才,去向不明。竇長貴,腦溢血。萬崇禮,雙開。茅有田,車禍。

  四個人。四個位子。

  每一個位子騰出來之後,方廣仁就上去了。

  而方廣仁七年前就已經在殯儀館的爐子裡燒完了。

  韓爭坐在椅子上,看著桌上那一排紙。

  這不是四件事。這是一件事,做了四遍。

  辦公室里的人陸陸續續下班了。周敏走的時候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最後什麼也沒說。老范關燈的時候沒看見他還在,把這一片的燈全按滅了。

  韓爭沒開燈。

  他坐在暗處,想到一件事。

  方廣仁現在要去的,是副縣長的位子。

  那個位子上,現在還有人。

  他打開系統,調出縣政府領導班子的在職名單。分管農林水的那位副縣長姓聶,六十一歲,還有一年到點。

  韓爭點開這個人的檔案。最近一條更新是三天前:因病請假,具體假期另行商定。

  他又點開人事系統的考勤備註。

  聶副縣長上個月底住進縣醫院,診斷是肺部感染。前天轉院去了臨江市。

  韓爭的手停在滑鼠上。

  他退回歸檔確認單那個頁面。

  頁面最下面有一行小字,他昨天沒注意。

  【本確認單辦結時限:九日。逾期未辦理的,系統按流程自動辦結。】

  底下跟著一個日期。

  九天。

  韓爭在椅子上坐直了。

  九天之後,方廣仁就是副縣長。

  而現在躺在臨江市醫院裡的那位老人,會以某種方式,把位子騰出來。

  窗外天已經全黑了。樓下有人在鎖自行車棚,鏈條嘩啦啦響。

  韓爭把檯燈打開,重新看那四張紙。

  他不是要找規律。規律已經在那兒了,誰都看得見。

  他要找的是那隻手。

  那隻沾著墨的手在這四件事裡都伸過來,可它不會留下自己的名字——它只留下別人的名字。

  四個人的結局各不相同。一個消失,一個病死,一個進去了,一個撞在貨車上。

  要說是有人一個一個下的手,說不通。腦溢血和車禍不是想安排就能安排的。

  可要說是巧合,四次里有三次,紙上的手續都比人先一步辦好了:項良才的調動通知先於他本人失蹤,竇長貴那份情況說明先被裁掉了下半張,萬崇禮的結算單上先有了一個死人的簽字。

  不是先殺人,再改紙。

  是先改紙,人再出事。

  他把四張紙又看了一遍,這一次不看結局,看人。

  項良才,竇長貴,萬崇禮,茅有田。

  看到第三個名字的時候,韓爭的手指停住了。

  萬崇禮。

  他昨天晚上見過這三個字。

  不是在系統里。是在紙上,用藍黑墨水寫的,字很小,壓在一排簽字的最右邊。

  那一頁的抬頭是六個字:材料造假,情節嚴重。

  那是他父親的處分決定書。

  二十年前,萬崇禮在上面簽了字。

  四年前,一個死了三年的人在結算單上簽了字,把萬崇禮送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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