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歸我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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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八點十分,檔案科早會。

  孟懷山沒來。

  代他念通知的是老范,快退休的一個老頭,念得含混,念到一半自己跳了兩行,也沒人糾正。念完他把本子一合,說散了吧。

  椅子響成一片。

  韓爭站起來,抱著那個牛皮紙袋往自己座位走。走到一半,周敏叫住他。

  「小韓。」

  周敏比他早來兩年,正式編,負責科室里的雜務分派。她手裡托著一摞材料,得有半尺厚,上面還壓著一沓待貼的照片。

  「這些今天錄完。」

  「我今天要去一趟殯儀館。」

  辦公室里那點動靜停了一下。

  周敏笑了。不是嘲笑,就是沒聽懂的那種笑,笑完還看了老范一眼。

  「你去殯儀館幹什麼。」

  「調一份火化記錄。」

  「以什麼名義調?」

  韓爭說:「代辦人。」

  周敏把那摞材料放到他桌上。放得不算重,可材料太厚,落下去的時候桌板還是悶響了一聲,最上面那沓照片滑出來一片,撒在鍵盤上。

  「小韓,」她說,「昨天晚上的事我聽說了。」


  「我不知道你是從哪兒弄的那張紙。」周敏的聲音壓低了些,她是好意,「可你幹了四年,你比誰都清楚,紙是紙,人是人。你在這屋裡還是那個錄材料的。」

  有人在後面輕輕笑了一聲。

  韓爭把撒出來的照片一張一張拾起來,按順序碼好,壓回材料底下。

  然後他拉開椅子坐下,打開電腦。

  他沒去點那摞材料。

  他點開檔案調閱系統,輸入方廣仁三個字,選「原始檔案全宗調閱」,點提交。

  以前這一步他連點都點不了。這個按鈕對臨時工帳號是灰的,四年來他見過無數次,從沒亮過。

  現在它是藍的。

  他點下去。

  屏幕上轉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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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閱申請已受理。申請人:韓爭。權限來源:幹部檔案代辦人。審批:免審,即時生效。】

  【請前往C區甲字櫃自取。】

  辦公室里安靜下來。

  周敏還站在他桌邊,低頭看著那行字。她沒說話,臉上那點笑慢慢收了。

  老范從自己座位上探過頭來看了一眼,又縮回去,把老花鏡摘下來擦。

  韓爭起身去庫房。

  回來的時候他抱著兩個牛皮紙袋——昨晚那個,加上正卷。他把兩個袋子並排擺在桌上,把周敏那摞材料往邊上挪了挪,騰出地方。

  沒人再說話。

  過了大概十分鐘,韓爭聽見身後一陣挪動的動靜。他沒回頭。

  等他再抬頭的時候,桌角那摞待錄材料不見了。

  周敏坐在自己位子上,正悶頭貼照片,貼得飛快,一張接一張。那摞材料在她左手邊,壓得整整齊齊。

  她沒說她搬回去了,韓爭也沒說謝。

  四年裡這摞東西在他桌上落過上千次。周敏每次放下都要交代兩句,什麼時候要、錯了誰擔著。她不是壞人,她只是按著這屋裡的規矩來——規矩就是髒活累活歸臨時工,出了事也歸臨時工。

  今天早上那行字彈出來之後,這條規矩沒了。

  沒人宣布,也沒人討論。它就是沒了。

  韓爭把袋子拆開。

  正卷比昨晚那份厚。他一頁一頁往下翻,翻得很慢。

  任職文件四份,齊。學歷證明,齊。政審表,齊。歷年考核,二十一份,齊。體檢表,七份,一年一份,最近一份是今年三月的,血壓心率都填了數。

  年檢簽字頁,齊到上個月十七號。

  韓爭把每一頁都翻了兩遍。

  沒有一處不合規。沒有一個章蓋歪。沒有一份材料缺頁。

  這份檔案比他見過的任何一份都乾淨。

  他把最後一頁合上,往後靠。

  一個人的一輩子,能被裝進這麼一個袋子裡,而且裝得這麼齊整。

  只有一樣東西是缺的——昨天晚上之前,代辦人那一欄是空的。

  現在也不缺了。

  十點半,韓爭跟老范打了聲招呼,說去趟殯儀館核對一份歷史數據。老范眼皮都沒抬,擺擺手。

  縣殯儀館在城南,出城再走四公里。昨晚那場雨把路面泡爛了,公交車走走停停,玻璃上全是泥點子。

  殯儀館的檔案室在辦公樓後頭一排平房裡,門口堆著一摞退了色的塑料花圈。管檔案的姓吳,五十來歲,正在門口的水池邊洗保溫杯。

  韓爭把介紹信遞過去。

  吳師傅拿手上的水在褲子上抹了抹,接過去看。

  「組織部的?」

  「嗯。」

  「查誰。」

  「方廣仁。七年前的火化記錄。」

  吳師傅進屋,從鐵架子上抽出一本登記冊。冊子是那種老式的橫格帳本,硬殼,邊角磨圓了。他坐下來翻,一邊翻一邊舔手指。

  「哪年?」

  「七年前,四月。」

  翻到那一頁,他把冊子轉過來,用指頭點著。

  「這兒。」

  韓爭湊過去看。

  第三行。日期:四月十九。姓名:方廣仁。年齡:四十六。經辦人簽字一欄是一個潦草的名字。領取骨灰人一欄,簽的是「單位代領」。

  登記冊邊上還貼著一張存根,指甲蓋大的小紙片,上面是爐號和時間。

  韓爭盯著那一行看了很久。

  「師傅,」他指著領取人那一欄,「單位代領,是哪個單位。」

  吳師傅把冊子往自己那邊拽了拽,眯眼看。

  「沒寫。」

  「一般會寫嗎。」

  「一般都寫。」吳師傅用指頭在那一欄上蹭了兩下,像是想把字蹭出來,「寫單位名,留個電話,來的人還得簽自己名字。這一欄空著,說明當時管登記的人沒讓人家填。」

  「那會是什麼情況。」

  「熟人唄。」吳師傅把老花鏡往上推了推,「或者上頭打過招呼的。」

  他忽然不說了,抬頭看了韓爭一眼。

  「你到底是查什麼。」

  「核對一下。」韓爭說。

  吳師傅哼了一聲,沒再問。

  「這個能複印嗎。」

  「登記冊不外借,也不給複印。」吳師傅把冊子拿回去,「你要哪一行,我給你抄,抄完我蓋個章,跟複印件一樣使。」

  「那就抄。」

  吳師傅拿出一張信箋紙,戴上老花鏡,一筆一畫地抄。抄得很慢,抄完對了一遍,從抽屜里翻出印泥和一枚圓章,哈了口氣,蓋上。

  「行了。」他把紙推過來,「小伙子,你查這個幹什麼。」

  「核對一下。」

  「有什麼好核對的。」吳師傅把冊子放回架子上,「人燒了就是燒了。這本子上寫的,一個都錯不了。」

  韓爭把那張紙接過來,對著光看了看章,折好,放進內袋。

  回城的公交上,他把那張紙拿出來又看了一遍。

  四月十九。

  七年前的四月十九,方廣仁在城南這排平房後面進了爐子,單位來人把骨灰領走了。

  而昨天晚上,他在系統里看見這個人正在被擬任副縣長。

  公示期滿,請歸檔確認。

  車過一個坑,整車人往前一晃。韓爭把紙重新折好收回內袋,隔著襯衫按住。

  回到辦公室已經快一點。科室里的人吃飯去了,只剩老范趴在桌上打盹。

  韓爭把內袋裡那張抄件拿出來,鋪在桌上。

  然後他從正卷里抽出最後那一頁年檢簽字頁,放在旁邊。

  兩張紙並排。

  左邊是七年前四月十九的火化登記抄件。右邊是上個月十七號的年檢簽字。

  他把檯燈拉過來,往下壓了壓。

  他本來是想比對日期的。

  比著比著,他停住了。

  火化登記那一行,經辦人簽字是一個潦草的名字。年檢簽字頁最下面,也是一個簽名。

  兩個簽名不是同一個字。

  可那個「日」字里的最後一橫,兩邊都往上挑,挑出去一小截,收筆時帶了個極小的鉤。

  韓爭把兩張紙挪得更近了些。

  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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