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章 蓋不住
綜合科的台帳交接是五月十四號辦的。
接手的是今年新來的一個小伙子,姓舒,工作兩個月。
「韓哥,你就跟我說一下在哪個柜子就行了。」他說。
「不行。」韓爭說。
他把台帳一本一本從柜子里搬出來,摞在桌上,一共九本。
然後他拿了一張紙。
「幹什麼。」小舒說。
「列清單。」
「……就九本台帳。」
「九本也得列。」
韓爭把那張紙攤開,從第一本開始,一本一本寫:名稱、起止時間、冊數、頁碼有沒有連號、附件幾份。
寫到第四本的時候他停了一下。
「這一本有問題。」他說。
「怎麼了。」
「頁碼斷了。」韓爭把那一本翻開給他看,「第三十七頁後頭直接是第三十九頁。中間那一頁不是撕的,是當時裝訂的時候就漏了。」
「那怎麼寫。」
「照實寫。」韓爭說,「寫:第三十八頁缺,成因不明,移交時已缺。」
他寫完這一行,抬起頭。
「記住,這樣的東西一定要寫在清單上。」
「為什麼。」
「因為你不寫,」韓爭說,「將來有人翻到這兒,缺的那一頁就成了你弄丟的。」
小舒愣了一下。
「……哦。」
九本台帳列完,一張紙寫滿了。韓爭在下面留了兩行,一行寫「移交人」,一行寫「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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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簽了自己的名字,寫了日期。
「你簽這兒。」
小舒接過筆,簽了。
「一式兩份。」韓爭說,「我這份自己收著,你這份放進第一本台帳的封二。」
「……韓哥。」
「嗯。」
「不就九本台帳嗎。」小舒說,「至於嗎。」
韓爭把筆蓋上。
「至於。」他說。
他把自己那一份對摺,放進上衣口袋——那個口袋裡還有一張對摺的紙,是前兩天簽的那份結論。
現在裡頭有兩張。
「麻煩一點好。」他說。
那三個多月他在綜合科不只是理台帳。
台帳不多,一個星期就上手了,剩下的時間他沒什麼事干。沒事幹的時候他做了兩樣東西。
第一樣是九十七條。
這一年半辦的每一件事,只要中間卡過、繞過、返工過,他都記了一條。一條一句話:什麼事,卡在哪兒,最後怎麼過去的。
從殯儀館那三本工資表記起,到今年三月退回補充偵查,一共九十七條。
五月十五號上午,他把這九十七條送到紀委去了。
柯真不在,是那位辦案的同志接的。
「這是什麼。」
「一份材料。」韓爭說,「不是證據,也不算線索。是我這一年半碰過的釘子,一條一條記下來的。」
那個同志翻了兩頁。
「你這裡頭有單位、有人名。」
「有。」
「那這個東西性質就不一樣了。」
「我知道。」韓爭說,「所以我送到你們這兒來,不留在我自己手上。」
那個同志抬起頭看了他一眼。
「你想讓我們拿它幹什麼。」
「不用幹什麼。」韓爭說,「專項要是往下走,碰到哪一條跟這上面一樣的坎,你們能少繞一圈。碰不到,就當沒有。」
他把材料放在桌上。
「登個記吧。」他說。
那個同志笑了一下,拿出登記本。
「名稱寫什麼。」
韓爭想了一下。
「就寫《縣內相關核查工作中所遇具體問題記錄(九十七條)》。」
「送件人。」
「韓爭。」
「……你自己送的。」
「我自己送的。」
登記完,編號是那一天的第四號。
第二樣是六條。
這一樣他沒有送。
那六條是從九十七條裡頭擰出來的,不是具體的事,是辦事的法子。
他前後寫了好幾遍,從二十幾條刪到十幾條,最後剩了六條。
刪到最後一遍的時候是五月十號夜裡,在宿舍。他把那張紙謄了一遍,謄完看了看,覺得可以了。
一共六句話。
第一條:先看紙上有沒有。紙上沒有的,就是沒有。
第二條:凡是自己說出去的話,能寫下來的都寫下來——誰寫的,什麼時候寫的,交給了誰。
第三條:一件事只問一個人,那不叫查。問到三個人說的能對上,才敢往上寫。
第四條:不要替人做主。他自己的事,讓他自己簽字。
第五條:跟自己有關係的事,一律迴避,並且寫進卷里。
第六條:辦不了的,先記著。
他把這張紙對摺了一次,沒有再折。
五月十八號是星期一。
那天早上他七點四十到的院裡。
幹部監督室在二樓東頭。他上樓的時候樓道里沒什麼人,掃地的阿姨剛拖完,地上一道一道的水痕還沒幹。
他站在門口。
那扇門他推過一千次。
他伸手推開。
屋裡跟他離開的時候差不多。三張桌子,兩個文件櫃,靠窗那台飲水機。窗戶是關著的,屋裡有一股放久了的紙味。
他往裡走了兩步,抬起頭。
牆上那塊印子還在。
那是靠東牆的位置。他那張桌子原來就貼著那面牆放,桌子挨著牆的那一段,牆皮被蹭掉了一層,顏色比周圍深,還帶著一道橫的擦痕——是他每天推椅子的時候椅背蹭出來的。
三個多月前他調去綜合科,桌子被搬走了。
現在桌子搬回來了。
可位置挪了。
不是原來那個位置——往窗戶那邊挪了大概半尺。也許是搬回來的時候沒量,也許是中間有誰挪過。
桌子挪了半尺,那塊印子就露在外頭了。
蓋不住。
韓爭站在那兒看了一會兒。
他沒有去挪桌子。
他把包放下,拉開椅子坐下來。
坐下以後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掀開桌上那塊玻璃板。
玻璃板底下壓著一些舊東西:一張去年的作息表,一張縣裡各單位電話表,一張不知道誰塞進去的食堂菜單。
他把那些理了理,往邊上推了推,騰出中間一塊地方。
然後他從上衣口袋裡把那張對摺的紙拿出來。
不是結論。結論他昨天已經放回宿舍抽屜里了。
是那六條。
他把紙展開,鋪平,壓進玻璃板底下。
玻璃板落下去的時候有一聲很輕的響。
他用手掌把玻璃壓了壓,邊角壓平了。
那六條就在他手底下,隔著一層玻璃,抬眼就能看見。
不是給別人看的。
是他每天早上坐下來,第一眼看見的。
八點十分,文科長進來了。
「回來啦。」
「回來了。」
「坐吧坐吧。」文科長把包往桌上一放,「正好,有活兒。」
他從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走過來放在韓爭桌上。
「上星期五下來的,我壓了兩天,等你回來。」
韓爭把文件拿起來。
是市委組織部和市編辦聯合發的,標題很長。
《關於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信息核對工作的通知》。
他往下看。
「各縣(市、區)委組織部、編辦:
「為進一步規範機構編制和人員信息管理,經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信息核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他看到第二段停住了。
「核對內容:在職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編制類別、任職時間、在職狀態等基礎信息,與公安戶籍、社保、財政發薪等系統數據進行比對。」
再往下一行。
「核對範圍:全市。」
他把那兩個字看了兩遍。
全市。
一年半以前,他在這間屋子裡第一次做那種活兒的時候,範圍是一個殯儀館。
後來是十七個單位。
後來是一個縣。
現在這張紙上寫的是全市。
「這個活兒歸咱們室。」文科長在那邊說,「編辦那頭出數據,咱們出人核。上頭給的時限是兩個月。」
他喝了口水。
「具體怎麼幹還沒定,等下星期開會。」
韓爭把那份通知放回桌上。
「文科長。」
「嗯。」
「這個通知,是市里自己想起來發的,還是……」
文科長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很短。
「你別問這個。」他說。
韓爭「嗯」了一聲。
「我不問。」
文科長回自己座位去了。走到一半他又停下來,回過頭。
「小韓。」
「在。」
「有一句話我跟你說在前頭。」文科長說,「這個活兒要是往下走,碰到的東西可能跟你從前碰的是一路的。」
他把手在桌角上敲了一下。
「碰到跟你有關係的,你自己張嘴。」
「我知道。」韓爭說。
「知道就行。」
那天上午屋裡就他們兩個人。
九點多的時候,文科長出去開會了。屋裡只剩下韓爭一個。
窗戶外頭是院子,院子裡有兩棵老楊樹,五月里葉子長滿了,風一過響一片。
韓爭把那份通知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看完把它夾進文件夾,寫上收文日期。
寫完他抬起頭。
那塊印子在他斜前方的牆上。
深一塊,淺一塊,中間一道橫的擦痕。三個多月過去了,一點沒變。
桌子挪了半尺,就再也蓋不住了。
他看了一會兒。
他想起去年七月,他第一次被叫去談話,回來的時候這間屋子空著,他坐在這個位置上,腦子裡全是那句「說不清楚」。
他想起那年三月,一個人從紙上下來,空出一格。
他想起地里那兩壟苞米,一個坑三粒種子,父親說,今年雨水要是夠,秋後能收。
他想起玻璃板底下壓著的第六條。
辦不了的,先記著。
韓爭把眼睛從牆上收回來。
他打開抽屜,拿出一個新本子,翻到第一頁,在最上面寫了一行字。
那是他的習慣,每接一件新活兒,頭一頁先寫清楚是什麼活兒、從哪天起。
他寫完,把筆放下。
牆上那塊印子還在那兒。
蓋不住就蓋不住。
接手的是今年新來的一個小伙子,姓舒,工作兩個月。
「韓哥,你就跟我說一下在哪個柜子就行了。」他說。
「不行。」韓爭說。
他把台帳一本一本從柜子里搬出來,摞在桌上,一共九本。
然後他拿了一張紙。
「幹什麼。」小舒說。
「列清單。」
「……就九本台帳。」
「九本也得列。」
韓爭把那張紙攤開,從第一本開始,一本一本寫:名稱、起止時間、冊數、頁碼有沒有連號、附件幾份。
寫到第四本的時候他停了一下。
「這一本有問題。」他說。
「怎麼了。」
「頁碼斷了。」韓爭把那一本翻開給他看,「第三十七頁後頭直接是第三十九頁。中間那一頁不是撕的,是當時裝訂的時候就漏了。」
「那怎麼寫。」
「照實寫。」韓爭說,「寫:第三十八頁缺,成因不明,移交時已缺。」
他寫完這一行,抬起頭。
「記住,這樣的東西一定要寫在清單上。」
「為什麼。」
「因為你不寫,」韓爭說,「將來有人翻到這兒,缺的那一頁就成了你弄丟的。」
小舒愣了一下。
「……哦。」
九本台帳列完,一張紙寫滿了。韓爭在下面留了兩行,一行寫「移交人」,一行寫「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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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簽了自己的名字,寫了日期。
「你簽這兒。」
小舒接過筆,簽了。
「一式兩份。」韓爭說,「我這份自己收著,你這份放進第一本台帳的封二。」
「……韓哥。」
「嗯。」
「不就九本台帳嗎。」小舒說,「至於嗎。」
韓爭把筆蓋上。
「至於。」他說。
他把自己那一份對摺,放進上衣口袋——那個口袋裡還有一張對摺的紙,是前兩天簽的那份結論。
現在裡頭有兩張。
「麻煩一點好。」他說。
那三個多月他在綜合科不只是理台帳。
台帳不多,一個星期就上手了,剩下的時間他沒什麼事干。沒事幹的時候他做了兩樣東西。
第一樣是九十七條。
這一年半辦的每一件事,只要中間卡過、繞過、返工過,他都記了一條。一條一句話:什麼事,卡在哪兒,最後怎麼過去的。
從殯儀館那三本工資表記起,到今年三月退回補充偵查,一共九十七條。
五月十五號上午,他把這九十七條送到紀委去了。
柯真不在,是那位辦案的同志接的。
「這是什麼。」
「一份材料。」韓爭說,「不是證據,也不算線索。是我這一年半碰過的釘子,一條一條記下來的。」
那個同志翻了兩頁。
「你這裡頭有單位、有人名。」
「有。」
「那這個東西性質就不一樣了。」
「我知道。」韓爭說,「所以我送到你們這兒來,不留在我自己手上。」
那個同志抬起頭看了他一眼。
「你想讓我們拿它幹什麼。」
「不用幹什麼。」韓爭說,「專項要是往下走,碰到哪一條跟這上面一樣的坎,你們能少繞一圈。碰不到,就當沒有。」
他把材料放在桌上。
「登個記吧。」他說。
那個同志笑了一下,拿出登記本。
「名稱寫什麼。」
韓爭想了一下。
「就寫《縣內相關核查工作中所遇具體問題記錄(九十七條)》。」
「送件人。」
「韓爭。」
「……你自己送的。」
「我自己送的。」
登記完,編號是那一天的第四號。
第二樣是六條。
這一樣他沒有送。
那六條是從九十七條裡頭擰出來的,不是具體的事,是辦事的法子。
他前後寫了好幾遍,從二十幾條刪到十幾條,最後剩了六條。
刪到最後一遍的時候是五月十號夜裡,在宿舍。他把那張紙謄了一遍,謄完看了看,覺得可以了。
一共六句話。
第一條:先看紙上有沒有。紙上沒有的,就是沒有。
第二條:凡是自己說出去的話,能寫下來的都寫下來——誰寫的,什麼時候寫的,交給了誰。
第三條:一件事只問一個人,那不叫查。問到三個人說的能對上,才敢往上寫。
第四條:不要替人做主。他自己的事,讓他自己簽字。
第五條:跟自己有關係的事,一律迴避,並且寫進卷里。
第六條:辦不了的,先記著。
他把這張紙對摺了一次,沒有再折。
五月十八號是星期一。
那天早上他七點四十到的院裡。
幹部監督室在二樓東頭。他上樓的時候樓道里沒什麼人,掃地的阿姨剛拖完,地上一道一道的水痕還沒幹。
他站在門口。
那扇門他推過一千次。
他伸手推開。
屋裡跟他離開的時候差不多。三張桌子,兩個文件櫃,靠窗那台飲水機。窗戶是關著的,屋裡有一股放久了的紙味。
他往裡走了兩步,抬起頭。
牆上那塊印子還在。
那是靠東牆的位置。他那張桌子原來就貼著那面牆放,桌子挨著牆的那一段,牆皮被蹭掉了一層,顏色比周圍深,還帶著一道橫的擦痕——是他每天推椅子的時候椅背蹭出來的。
三個多月前他調去綜合科,桌子被搬走了。
現在桌子搬回來了。
可位置挪了。
不是原來那個位置——往窗戶那邊挪了大概半尺。也許是搬回來的時候沒量,也許是中間有誰挪過。
桌子挪了半尺,那塊印子就露在外頭了。
蓋不住。
韓爭站在那兒看了一會兒。
他沒有去挪桌子。
他把包放下,拉開椅子坐下來。
坐下以後他做的第一件事是掀開桌上那塊玻璃板。
玻璃板底下壓著一些舊東西:一張去年的作息表,一張縣裡各單位電話表,一張不知道誰塞進去的食堂菜單。
他把那些理了理,往邊上推了推,騰出中間一塊地方。
然後他從上衣口袋裡把那張對摺的紙拿出來。
不是結論。結論他昨天已經放回宿舍抽屜里了。
是那六條。
他把紙展開,鋪平,壓進玻璃板底下。
玻璃板落下去的時候有一聲很輕的響。
他用手掌把玻璃壓了壓,邊角壓平了。
那六條就在他手底下,隔著一層玻璃,抬眼就能看見。
不是給別人看的。
是他每天早上坐下來,第一眼看見的。
八點十分,文科長進來了。
「回來啦。」
「回來了。」
「坐吧坐吧。」文科長把包往桌上一放,「正好,有活兒。」
他從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走過來放在韓爭桌上。
「上星期五下來的,我壓了兩天,等你回來。」
韓爭把文件拿起來。
是市委組織部和市編辦聯合發的,標題很長。
《關於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信息核對工作的通知》。
他往下看。
「各縣(市、區)委組織部、編辦:
「為進一步規範機構編制和人員信息管理,經研究,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信息核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他看到第二段停住了。
「核對內容:在職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編制類別、任職時間、在職狀態等基礎信息,與公安戶籍、社保、財政發薪等系統數據進行比對。」
再往下一行。
「核對範圍:全市。」
他把那兩個字看了兩遍。
全市。
一年半以前,他在這間屋子裡第一次做那種活兒的時候,範圍是一個殯儀館。
後來是十七個單位。
後來是一個縣。
現在這張紙上寫的是全市。
「這個活兒歸咱們室。」文科長在那邊說,「編辦那頭出數據,咱們出人核。上頭給的時限是兩個月。」
他喝了口水。
「具體怎麼幹還沒定,等下星期開會。」
韓爭把那份通知放回桌上。
「文科長。」
「嗯。」
「這個通知,是市里自己想起來發的,還是……」
文科長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很短。
「你別問這個。」他說。
韓爭「嗯」了一聲。
「我不問。」
文科長回自己座位去了。走到一半他又停下來,回過頭。
「小韓。」
「在。」
「有一句話我跟你說在前頭。」文科長說,「這個活兒要是往下走,碰到的東西可能跟你從前碰的是一路的。」
他把手在桌角上敲了一下。
「碰到跟你有關係的,你自己張嘴。」
「我知道。」韓爭說。
「知道就行。」
那天上午屋裡就他們兩個人。
九點多的時候,文科長出去開會了。屋裡只剩下韓爭一個。
窗戶外頭是院子,院子裡有兩棵老楊樹,五月里葉子長滿了,風一過響一片。
韓爭把那份通知從頭到尾又看了一遍,看完把它夾進文件夾,寫上收文日期。
寫完他抬起頭。
那塊印子在他斜前方的牆上。
深一塊,淺一塊,中間一道橫的擦痕。三個多月過去了,一點沒變。
桌子挪了半尺,就再也蓋不住了。
他看了一會兒。
他想起去年七月,他第一次被叫去談話,回來的時候這間屋子空著,他坐在這個位置上,腦子裡全是那句「說不清楚」。
他想起那年三月,一個人從紙上下來,空出一格。
他想起地里那兩壟苞米,一個坑三粒種子,父親說,今年雨水要是夠,秋後能收。
他想起玻璃板底下壓著的第六條。
辦不了的,先記著。
韓爭把眼睛從牆上收回來。
他打開抽屜,拿出一個新本子,翻到第一頁,在最上面寫了一行字。
那是他的習慣,每接一件新活兒,頭一頁先寫清楚是什麼活兒、從哪天起。
他寫完,把筆放下。
牆上那塊印子還在那兒。
蓋不住就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