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走馬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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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音不大,悶悶的,像有人往地上扔了一袋麵粉。

  世界安靜了。

  范鶴霄摔在地上,胳膊肘磕破了皮,血珠滲出來。

  他不覺得疼。

  他爬起身,回頭看。

  父親躺在地上。

  母親也躺在地上。

  貨車停在前方不遠處,司機從駕駛室里爬出來,腿在發抖。

  周圍的人圍了過來,越來越多,像一群螞蟻圍住了兩隻倒下的蟲子。

  范鶴霄站在原地,看著那些人的腿——有穿西褲的,有穿裙子的,有穿運動鞋的,有穿皮鞋的。

  那些腿在他面前移動、交錯、遮擋住他的視線。

  他看不到父親和母親了。

  他只看到地上有一攤血,在慢慢擴散。

  紅色的,刺目的,在灰色的柏油路面上格外扎眼。

  他站在那裡,沒有哭,沒有喊,沒有動。

  過了很久,有人發現了他。

  「這孩子——是那家的孩子吧?」

  「天吶,他還在這兒站著——」

  「誰去把他帶過來?別讓他看——」

  一隻手伸過來,把他拉走了。

  他回過頭,看著那攤血越來越遠,越來越模糊,最後消失在人牆後面。

  范鶴霄有些不受控制的在那小小的的身體裡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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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一瞬間的事。

  他的魂體已經站在不遠處。

  他看著小時候的自己茫然站在那裡,沉寂的心有些觸動起來。

  他想走過去,蹲下來,抱一抱那個孩子。告訴他——會好的,一切都會好的。

  但他動不了。

  他的腳像被釘在了地上,他的身體像被什麼東西定住了。

  他只能看著。

  畫面開始旋轉。

  時間在飛速流逝。

  周圍的景色開始飛速流動起來,絢爛詭異的畫面讓范鶴霄的大腦有些不適。

  待穩定之後。

  他看到了醫院走廊慘白的燈光,看到了一張白布蓋住了兩張熟悉的臉。

  他也看到了小小的自己茫然無措的站在太平間外面。

  一個胖女人,穿著黑色連衣裙,站在太平間前,臉上的表情不是悲傷,是算計。

  他被帶走了。

  帶到一個陌生的城市,一個陌生的房子,一個陌生的房間。

  房間很小,堆滿了雜物。

  牆角有蜘蛛網,床單是別人用過的,上面有洗不掉的黑漬。

  胖女人是他的遠房親戚,他應該叫她「表姨」。

  表姨夫是個瘦高的男人,沉默寡言,臉上有一顆黑痣。

  他們有一個兒子,比他大三歲,胖得像一個球。

  他在這戶人家住了半年。

  半年裡,他學會了三件事——挨打、挨餓、看眼色。

  表弟偷了家裡的錢,誣賴是他偷的。

  表姨從廚房裡抽出一根擀麵杖,把他從房間裡拖出來,按在地上打。擀麵杖落在他後背、屁股、大腿上,發出沉悶的聲響。

  他沒有哭。

  不是不疼——是不敢哭。

  他哭過,第一次挨打的時候,他哭得很厲害。

  表姨打得更厲害了,一邊打一邊罵:「哭!哭什麼哭!你爸媽死了你都不哭!你裝什麼!」

  從那以後,他再也沒在這個家裡哭過。

  范鶴霄站在牆角,看著那個蜷縮在地上的孩子。

  他想走過去,把那個孩子抱起來,告訴他——你不會在這裡待太久的。你會逃出去,你會遇到好人,你會活下來。但他動不了。

  畫面繼續飛速轉動。

  那是一個深夜。

  月很亮,照在窗台上。

  那個孩子從床上爬起來,赤著腳,穿著那件破舊的睡衣,拉開房門。表姨和表姨夫睡得很沉,鼾聲此起彼伏。

  表弟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嘴角流著口水。

  孩子輕手輕腳地走過客廳,拉開大門。

  門沒有鎖。

  他走出去,把門輕輕帶上。

  夜風很涼,吹在他光裸的小腿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他赤著腳走在柏油路上,腳底板被石子硌得生疼,但他沒有停。

  他走了一夜,從天黑走到天亮,從天亮走到天黑。

  餓了翻垃圾桶,渴了喝路邊的自來水。

  第三天,他餓昏在了一座橋底下。

  醒來的時候,他躺在一張乾淨的白床上,被子是白色的,枕頭是白色的,房間裡有一股消毒水的味道。

  一個穿著白大褂的女人坐在床邊,低頭看著他。

  「你醒了?」女人的聲音很輕,很溫柔,「你叫什麼名字?家在哪裡?」

  他沒有說話。

  從那以後,他就住在了孤兒院。

  范鶴霄看著那段記憶。

  看著那個孩子在孤兒院裡長大,被人欺負,被大孩子搶走飯盒,被關在廁所里,被推到牆上撞破了額頭。

  周圍的景色繼續飛速轉動。

  流光溢彩的景色讓范鶴霄已經適應了。

  他上了學,成績一般,不愛說話,沒什麼朋友。

  他考上了大學,離開了那座城市。

  大學裡,他認識了幾個朋友,一起喝酒,一起打遊戲,一起在操場上吹牛。

  他交了一個女朋友,笑起來有兩個酒窩,喜歡穿白色的裙子。

  他以為日子會好起來的。

  那天下午,他提前下課,想去女生宿舍樓下等她。

  路過學校門口的賓館時,他看到了那輛熟悉的電動車——那是她室友的車。

  他站在馬路對面,看著那輛電動車,看著賓館的旋轉門。然後,他看到了她。

  穿著一件他沒見過的裙子,挽著一個男生的胳膊,走進了賓館。

  他沒有衝過去,沒有打電話,沒有發消息。

  他站在馬路對面,看著那扇旋轉門慢慢停下。

  然後他轉身,走了。

  沒有哭,沒有鬧,沒有任何反應。

  像四歲那年一樣。

  范鶴霄看著那個背影。

  瘦削的,穿著洗得發白的T恤,背著一個舊書包,走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像一滴水匯入了河流。

  他畢業了。

  找到了工作。

  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做策劃。

  他很努力。比任何人都努力。

  他完成了一個又一個項目,方案寫得比誰都好,創意比誰都新。

  但他的名字從來沒有出現在匯報的PPT上——取而代之的,是主管的名字,是同事的名字,是那些什麼都沒做、只會在最後關頭搶功勞的人的名字。

  他加班,通宵,周末不休息。

  他的工位在角落裡,旁邊是垃圾桶,頭頂是一盞閃了半年的日光燈管,一閃一閃的,像一隻壞掉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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