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領證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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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初的工作日上午,林晨和蘇晴提前二十分鐘到了婚姻登記處。

  雙方父母都跟來了,主動去了街對面的公園等,約好手續辦完再聯繫。

  母親臨下車前又問一遍證件是否帶齊。蘇晴打開文件袋讓她看過,身份證、戶口簿和預約記錄都在。

  「我們按流程辦,你們先去坐會兒。」林晨說。

  父親拄著手杖走在最前面。他如今上下台階已經穩定,路面不平時用手杖借力,自己過了馬路。

  登記大廳里有三對等候的年輕人。林晨取號後與蘇晴坐在同一排,各自檢查需要填寫的個人信息。

  婚前幾個月談過的工作、帳戶、住處和父母邊界都留在兩個人的生活里。紙上只確認身份、婚姻狀況與雙方自願。

  工作人員叫到號碼時,兩個人一同走進窗口。

  材料逐項核驗後一次通過。工作人員問兩人是否自願結婚,分別等待回答。

  「自願。」蘇晴先說。

  「自願。」林晨隨後回答。

  聲音都不大,窗口後的人聽清後在對應位置打勾,讓他們閱讀聲明並親自簽名。

  林晨拿起筆時看了蘇晴一眼。她已低頭核對自己的姓名和證件號碼,確認完便在自己的位置簽字。

  兩個人各自確認,各自落筆。名字並排出現在同一份聲明上,筆跡仍保留原來的樣子。

  拍照在隔壁房間。攝影師讓他們靠近一點,提醒肩膀不要一高一低。

  林晨平日很少面對鏡頭,第一張照片表情有些僵。蘇晴看完樣片,直接問能否重拍。


  「河堤那家。」

  「我也想吃那家。」

  攝影師在他們重新看向前方時按下快門。第二張里兩個人神情自然,肩膀也在同一高度。

  攝影師把第二張放大到證件規格,依次核對頭頂留白、衣領和背景邊緣。兩個人在確認單上簽字,照片隨窗口編號送去制證,第一張樣片當場刪除,不進入後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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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晴選了第二張,林晨也同意。照片按原樣進入制證流程。

  等待制證時,他們坐回大廳。蘇晴將文件袋放在兩人中間,問林晨有沒有哪一刻覺得決定來得太快。

  「提親那天沒有,剛簽字的時候有一點。」

  「後悔。」

  「是發現真走到這裡了。」

  從深秋到開春,幾個月里有值班、父母康復、兩邊吃飯和共同支出的小分歧,也有每次說清後的下一天。

  婚期解決不了這些問題,只證明兩個人看過以後,仍願意進入同一種法律關係。

  蘇晴說自己簽字時也停了一下。她在確認姓名,婚後繼續使用原名,工作文件也沿用原來的身份表達。

  兩個人早已商量好,對外辦事各用自己的姓名,婚姻關係只在依法需要時提供證明。

  工作帳戶、工資帳戶和個人財產繼續各自持有,家庭事項共同商量,姓名與帳戶都按原邊界執行。

  「證上也只有兩個原來的名字。」蘇晴說。

  工作人員從窗口叫他們。兩本結婚證已經製作完成,需要再次核對照片與信息。

  紅色證件拿到手時,林晨先檢查蘇晴的姓名,再看自己的。蘇晴則核對日期和證件號碼。

  工作人員說了一句恭喜,提醒妥善保管。兩個人向她道謝,給後面一對讓出窗口。

  走出大廳以後,春日的光落在台階上。林晨將自己的那本遞給蘇晴,請她一起放進文件袋。

  「你不自己拿著。」

  「回去放同一個柜子。路上你拿袋子更穩。」

  蘇晴收好,回家後由兩個人一起歸檔。路上她拿袋子,林晨負責停車與開門。

  雙方父母已經從公園走回來。母親隔著一段距離看見文件袋,腳步快了些,到面前卻只問手續順不順。

  蘇晴把兩本證拿給四位老人看。母親先看照片,又看日期,笑著說第二張確實比前幾天試拍的自然。

  蘇晴父親把證件還回去,叮囑先裝好,別站在路邊反覆翻。林晨父親說中午由年輕人自己過,兩家老人回村吃飯。

  母親提出在公園入口拍一張六個人的合影,請一位晨練結束的老人幫忙,先說明只需要按一下快門。

  父親原本要站到最邊上,方便把手杖靠在樹旁。蘇晴父親把中間的位置讓給他,兩位母親站在新人兩側,六個人排成一行。

  拍照前,父親試著將手杖交給林晨。林晨只問能否穩住十秒。父親點頭,兩腳站定,完成照片後立刻把手杖接了回去。

  老人一共拍了三張。第一張有人閉眼,第二張林晨父親重心偏了,第三張六個人都站得自然。蘇晴將第三張分別發給兩家父母。

  幫忙拍照的老人把手機遞迴來,母親當面道謝。父親接回手杖後先到公園長椅坐下,另外三位老人也跟過去看照片,誰覺得自己的表情不好便自己放大重看。

  母親說等婚禮照片一起洗出來,給每家留一張。領證這天的家人記憶,由兩邊共同保存。

  「一起吃也行。」林晨說。

  「晚上再一起。」父親回答,「領證這頓飯,你們自己挑。」

  老人們按原計劃回村吃飯。結婚登記屬於兩個人,長輩見證手續完成便夠了。

  林晨與蘇晴開車去了河堤邊的小店。午飯時大廳坐了不少附近上班的人。

  他們點了兩碗面和一份小菜。老闆拿著單子過來,只問要不要加辣。

  蘇晴脫下外套搭在椅背,看著桌邊的文件袋笑了一下。

  「領證後的第一頓,就吃這個。」

  「你選的。」

  「你也選了。」

  她問林晨,明天醒來後最先改變的會是什麼。林晨認真列了幾種可能,最後發現明早仍要送父親訓練,蘇晴仍要去鎮裡開會。

  稱呼繼續按原來的習慣。兩個人私下仍叫名字,在父母面前怎樣順口怎樣來,丈夫和妻子兩個詞也不附帶額外任務。

  真正改變的是遇到醫療決定、家庭責任與共同居住問題時,他們已成為法律上的近親屬,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蘇晴說,若她晚上因工作晚歸,會像以前一樣提前說明。林晨則負責把河灣門口那盞接觸不良的燈修好,接送仍按當天需要商量。

  兩個人在飯桌上說的仍是第二天要處理的小事。結婚讓這些小事從各自安排變成可以共同承擔。

  面端上來以後,兩個人先吃。直到吃完,蘇晴才在店外給兩隻牽在一起的手拍了一張。

  照片只拍到兩隻手和春天的路面。她發給雙方父母,文字寫手續辦完,晚上回家吃飯。

  婚訊仍按兩個人商量的範圍處理,等婚禮完成後再向需要知道的人說明。

  回村路上,蘇晴接到單位電話,確認第二天會議材料。她用原來的稱呼與同事溝通,次日照常開會。

  林晨聽著她安排工作,第一次清楚感到妻子這個身份已經成立,她原有的工作與姓名也都還在。

  到河灣後,他們將兩本證放進家庭資料櫃。蘇晴鎖門,林晨負責在資料索引上補一行位置。

  晚上回老宅時,母親已經把提親那天的空本子擺在飯桌上。

  第一頁的春天后面添了確切日期,第二頁開始寫婚禮請帖名單。她見兩個人進門,把筆遞過來。

  「證領了,名單總該定了。」

  林晨坐下翻到第二頁。第一個名字還沒寫,頁眉卻已經被親戚提醒寫成了青山示範企業股東林晨與蘇晴婚宴。

  他拿起橡皮,將公司身份幾個字全部擦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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