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保鏢+1(四更,日萬,求波訂閱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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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2章 保鏢+1(四更,日萬,求波訂閱月票)

  於是在傍晚時候,林硯之找上了糾纏霍東閣的丁一。

  霍東閣也很無奈:「林先生,他想要加入的精武門只有小說里有,我去哪給他找啊。」

  小說之所以是小說,就是因為它編織了一個美夢。現實中的精武體育會早就商業化運作,畢竟是身處魔都。野史傳說外地人在外灘附近喝杯蜜雪,都會被東方明珠雷射炮轟。

  因為蜜雪太廉價了,不配出現在魔都,雪王來了也不行。雪王被擊傷後,好心人用蘋果手機才能救他,如果用安卓手機,他會死得更快。

  學員來體育會是要交學費的,更別說高端的社交場所,哪一個不是為了錢。

  這肯定是與丁一理想中那個江湖義氣、功夫至上的精武門相差甚遠,而且霍東閣想要偷摸摸地返鄉開棺採樣,實在是不方便帶著個大高個。丁一一米八的個子,在民國走到哪裡都比較顯眼。

  丁一盯著林硯之,認真問道:「林先生,你真的不懂武術?」

  「不懂。」

  丁一撓撓頭:「那你就不是陳真了?」

  「陳真是我書里虛構的人物。真正的霍家公子,不就在這兒站著嗎?」

  丁一有些沮喪,然後肚子就咕嚕嚕地響了起來。

  「餓了?」

  丁一點點頭:「林先生————你能不能管我頓飯?我已經三天沒正經吃東西,實在扛不住了。」

  三天沒吃飯,還能一磚頭敲死一名東洋浪人。這要是吃飽喝足,妥妥的當世猛將,古之典韋啊!

  「跟我走吧,以後我管你飯。」

  霍東閣聽出林先生這是要收下丁一,心裡頭鬆了口氣,實在是被纏得頭疼。相比較銅臭味的體育會,待在林先生身旁,對於這個傻大個來說也算是一件好事。

  林硯之和霍東閣約定了一下化驗的事情,就帶著丁一找了家飯店吃飯。

  「想吃什麼隨便點,管夠。」

  丁一有些侷促靦腆:「我飯量特別大,怕您破費。」

  就林硯之的財力,山珍海味都吃不窮他。

  丁一糾結半天:「那————我就吃碗爛肉麵吧。」

  林硯之皺起眉頭:「怎麼吃這玩意?飯店裡面什麼都有,可以點些別的。」

  他對爛肉麵的初印象源自《茶館》:「三五十口子打手,經調人東說西說,便都喝碗茶,吃碗爛肉麵,就可以化干戈為玉帛了。」

  一幫混社會吃完就能夠說和,想來是個好東西。就像是《陽光燦爛的日子》裡頭老莫餐廳,吃一頓西餐,暢飲一杯啤酒,應該是挺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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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到了民國他才知道,尼瑪爛肉麵就是字面意思。根本沒什么正經好肉,大多是鄉下不明死因的死豬肉或者是淋巴肉槽頭肉,黑心點的甚至會摻老鼠肉、鳥肉,混著豬下水一起亂燉。

  丁一嘿嘿一笑:「我之前在雜耍班出來,最饞的就是一碗爛肉麵,能吃上一兩頓就能開心很久!」

  合著煮熟了都是蛋白質,林硯之暗自佩服這小子的腸胃。

  這種來路不明的雜肉,變質發臭是常態。店家為了不讓客人吃壞肚子、當場出事,甚至會悄悄加止瀉的藥材。能連著吃幾天爛肉麵還安然無恙,絕對是一副鐵打的腸胃。

  飯店掌柜一聽兩人要吃爛肉麵,當場臉色一變,以為是來砸場子的:「我們店可不賣那東西!」

  林硯之也不和他廢話,在桌上排出幾個大洋。

  「掌柜的,靈活點,我兄弟要吃爛肉麵,你就給他弄。再把店裡的牛肉、配菜全部上齊,管飽。剩下的錢,全當賞錢。

  掌柜的瞬間變臉,立馬喜笑顏開。店裡雖沒有「正宗」爛肉麵,但優質肘子肉、拆骨肉管夠,當即拍胸脯保證:「放心!保證給您做成滿滿當當的!」

  等面端上桌,肉塊飽滿酥軟、肉香濃郁,汁水充足。

  丁一愣住了,抄起筷子嘗了一口:「怎麼和我以前吃的不一樣?這麼香?」

  「愛吃就多吃,錢已經付過了。」

  「那————林先生,讓您破費了。」丁一說著鬆開了褲腰帶。

  頭兩碗,碗裡的肉堆得老高。吃到後面,掌柜的越看越慌,悄悄把肉量減半。可即便如此,丁一依舊吃得風捲殘雲,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到第六碗時,掌柜的徹底繃不住了,苦著臉說道:「先生,您這真是來吃麵的?我裡頭擱的都是上好的拆骨肉,照這個吃法,你給的錢頂不住啊!」

  「放心,錢夠,只管讓他吃飽。」

  在掌柜的絕望眼神里,丁一硬生生幹了十碗面。最後兩碗,他把上衣脫了,吃得酣暢淋漓。

  掌柜的滿臉肉痛,本以為是筆大賺的生意,誰料遇上這麼個大胃王,說好多下來就是賞錢的,這就剩個零頭。

  小賺就是大虧呀,掌柜的都後悔在裡頭放肘子肉了,如此吃法,再好的東西,他吃得明白嗎?

  吃飽喝足,林硯之起身:「走,帶你去換幾身新衣裳。」

  買衣服時丁一也毫不客氣,合身的盡數拿下,半點不扭捏。

  等兩人置辦妥當、回到院中,才到了房間,丁一直接單膝跪地,抱拳道:「從今往後,我這條命,就賣給先生了!」

  林硯之心中感慨,津門這片水土,果然最養血性之人。

  丁一從雜耍班出來,滿心憧憬江湖,嚮往著像武俠話本、《精武英雄》里的英雄俠客,行俠仗義、揚名立萬。結果初入社會就被騙光積蓄,餓了好幾天,受盡人情冷暖。

  他這才明白,外頭的江湖根本沒有書中的瀟灑,只有無盡的險惡。在雜耍班,好歹有老班主兜底,安穩度日。入了世,只能事事靠自己。

  這幾天饑寒交迫、走投無路,如今好吃好喝供養、置辦新衣,心裡舉得跟著林先生不錯,屬於是雙向奔赴了。

  「起來吧。」林硯之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後你就跟著我,每月二十塊大洋,包吃包住,到了年底還給你發紅包。」

  丁一瞬間雙眼發亮。二十塊大洋,遠超街頭混混搏命廝殺的酬勞。跟著體面的讀書人,不用街頭混戰、刀口舔血,安穩又高薪,天底下再沒有這麼好的差事。

  他老實坦白:「先生,我沒正經功夫,就一身蠻力。」

  林硯之淡然一笑:「《精武英雄》你看過吧?」

  「看過!我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記得特別細!」丁一立刻應聲。

  「裡頭船越文夫怎麼說武功和槍械的?」

  丁一立刻答道:「擊倒對手最好的方法就是用手槍,練武的目標是要將人的體能推向最高極限。」

  「拳怕少壯,槍快定輸贏。往後你除了要練拳腳功夫,我再找人教你練槍法。」

  武功再高,也怕子彈,而丁一的體格,一米八的大高個。現在是瘦了點,那是因為吃不飽,好好養養就是個壯漢,當一個擋傷害的保鏢再合適不過。

  美利堅總統保鏢,就是個個高大壯碩。他們的訓練很嚴格,而且周期很長,直到完全養成擋子彈的反射弧。

  白宮活動一有事,為什麼副總統先撤離?那是因為副總統的保鏢就一兩個人,渾身都是破綻。而大總統的保鏢是一組人,第一時間就合圍成了密不透風的人牆,保證他沒事後再撤離。

  反面案例自然就是安倍的漂亮女保鏢,導致他被打野男槍一波帶走,如今已經三歲了。

  當然了,哪怕是有了丁一這樣的保鏢,遇到手雷、炸藥也是無解,反正誰也跑不掉。

  不過現在世道還沒有亂到那個地步,這樣的保鏢配置已經可以應付九成以上的兇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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