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的當事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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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次這案件真逗誒,你說這現代大學生真能耐。」

  「大晚上夜不歸寢就算了,還喝的酩酊大醉跑動物園給人家白天鵝烤了。」

  「白天鵝?那可是國家保護動物!還有這事兒?這些大學生可真誇張!」

  議論聲,讓葉歡從昏睡中醒來。

  這是怎麼了?

  張望四周,葉歡疑惑的看著周遭的景象。

  法院?

  怎麼回事?

  他不是在家裡待業許多年了麼?怎麼跑來法院了?

  雖然他是上京法學院畢業。

  然而許是時運不濟,也許是這一行太吃人脈、家事背景什麼的。

  他一直多年沒能找到工作。

  看著那些年年掛科的同學都相繼步入了旅法所工作。

  他卻只能是在家中靠著看庭審錄像過乾癮。

  後來實在是找不到相關工作,他也是死了心。

  酒店服務生、快遞員等等工作他都嘗試過。

  葉歡猶記得昨日。

  就是和多年未見的髮小,也是大學同寢室的同學一起喝酒。

  那發小的情況遠比不過葉歡,然而他現在卻已經成了國內名列前茅的律所的成員。

  酒便越喝越悶。

  直到後來,葉歡便喝的不省人事。

  可為何一醒來…就出現在了這裡?

  難道是自己醉酒後,自己跑來的?

  葉歡疑惑時,忽然注意到面前桌子上,自己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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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手機他無比眼熟。

  是他大學時用的那款,可是畢業後,他早就換了新手機了啊?

  怎麼現在這手機又跑了來?

  「葉歡?沒想到你竟然是對方的援助律師啊。」

  熟悉的聲音響起,葉歡抬頭,果不其然便是學校里和他最不對付的唐小三。

  其實唐小三本名唐偉,因為在學校時總愛做舔狗,當別人的小三得名。

  眼見葉歡發愣,唐偉不屑一笑:「還以為第一次的對手會是什麼大人物,沒想到竟然是你啊。」

  「還以為你畢業以後只能在家待業,找不到工作呢!沒想到也混上了律所實習生了?」

  「這案子已經是二審,一審時候已經定案,這葉歡還以為自己能夠翻盤?」

  「哼,不自量力,是不是你們律所前輩故意害你啊?這種必敗的案子也要你接?」

  葉歡懶得搭理對面的唐偉。

  他現在只覺著冷卻了數年的心,再度燃燒起來。

  他想到,自己應該是重生了,或者說是復生到了平行世界!

  這個世界的他,沒有像原本那麼倒霉,而是進入到了一家律所當中。

  不管這家律所的名頭如何,葉歡都很開心。

  因為他終於能從事自己夢想的職業,一展學校苦學之技。

  也在此刻,忽然一個聲音在葉歡腦海中響起。

  【疑案追兇系統激活】

  【復盤模塊啟動】

  【任務系統載入完畢】

  【告知:宿主已經覺醒疑案追兇系統】

  【新手任務開啟:大學生殺害國家保護動物白天鵝案】

  【請宿主完成案件翻轉,證明被告人清白】

  【案件成功翻轉時,將對疑案追兇系統進行提升,獲得新的模塊或是強化模塊】

  【同時,根據案件翻轉程度,宿主將獲得相應獎勵】

  【危險提示:任務案件如果翻轉失敗,宿主將被隨機清除身體一部分】

  【復盤模塊介紹:宿主可以開啟『異空間』以上帝視角返回案發現場進行復盤、調查】

  【找到相關證據、關鍵線索時,可以帶回現世,參與案件舉證】

  【提示:能夠帶出復盤系統的證據,必為真實,且一定會有正當目擊證人或相應證明】

  系統!

  葉歡心中一愣,隨機大喜。

  果然他這幾年的霉運不是白走的。

  現在他就轉了大運!

  不僅僅是回到了剛剛畢業時,還獲得了自己夢寐以求的在律所就職的機會。

  現在更是獲得了小說中主角最常見的金手指的幫助!

  要知道律師最難的是什麼?

  就是庭審前的舉證環節。

  既不是警務人員,也不是當事人。

  所有的證據大多是靠相關人員列舉。

  律師只能是通過這些證據來推證,自己尋找先關證據當然也行。

  但大多數時候,接到案件時,案件早已經過去多日,查找證據自然更加困難。

  如今有了這個系統,葉歡便能比同行獲得極大優勢。

  不說能從復盤模塊中帶出相關證據。

  能夠親眼目睹整個案件的全過程,對庭審時的辯論和舉證都有極大優勢。

  最主要的是,不會被當事人矇騙。

  畢竟犯罪者身處其中,就算自己真的有罪,也會極力推脫、辯白甚至是欺騙。

  往往很多律師敗訴,都是因為被當事人欺騙、隱瞞導致。

  有了這一系統,葉歡便能不懼這些。

  至於系統中,什麼任務失敗時的懲罰…

  葉歡不認為自己會失敗!

  他是他那一屆,甚至是上京法學院歷來優秀學員中的佼佼者。

  如果不是因為有人動用家庭勢力,頂替了他的名額,他早就進了國內最好的律所了。

  這一世,他要證明,沒有背景,他也能成為國內,甚至全球最好的律師!

  大學生醉酒殺害國家保護動物白天鵝案!

  就算一審已經定案為鐵案!

  他也勢必要翻!

  相關的資料,早已經擺放在葉歡面前。

  畢竟現在早就過了查證時間,已經到了臨開庭前。

  看著面前『自己』整理好的證據和案件相關情況。

  葉歡認真審查起來。

  案件並不複雜。

  被告是附近一所科技大學的大學生。

  案發當晚,他和一些同班同學吃飯、K歌。

  在一切結束時,他因為去便利店買煙,和同學暫時分開。

  因為喝醉,被告人從便利店離開後,似乎在尋找廁所,意外闖進了案發地點的動物園中。

  以上的一切,全部都有監控視頻證據。

  而接下來的,則都是動物園給出的罪證,因為動物園近幾年收益不佳,動物園內部的監控視頻大多損壞,所以沒能留下視頻證據。

  不過被告人在次日一早,被發現在白天鵝景區內,並且身旁有火堆和死去的半個白天鵝屍體。

  由此,動物園將被告人告上法庭。

  一審結束時,法院斷定被告人犯罪事實確鑿。

  被判刑七年,賠償動物園五萬元。

  當時被告已經認罪,此時被告認為量刑過重,希望輕判,對於法律援助的要求,也是能夠從輕發落。

  看完資料,葉歡看到法院內,陪審人員基本已經進場。

  他攥緊雙手,稍稍有些緊張,但是更多的卻是興奮!

  第一個案件!開始!

  「庭審就要開始了,準備的怎麼樣了?」

  庭審席旁的庭審直播房間內。

  庭審主播和相關負責人正在忙碌著。

  「好了,都弄好了啦。」導播舉起攝像機,示意主播已經準備的差不多了。

  法院這檔直播,主要是給民眾進行普法。

  才開設不久,不過意料之外的是已經相當火爆。

  導播將直播相關準備做好後,將鏡頭對準主播。

  「開始了!現在開始進行直播!」

  主播得到指令後,開始念白:「網友們好,今天我們庭審直擊直播又開始啦!」

  「今天的庭審十分有趣,是關乎到國家保護動物的案件。」

  「該案件中,被告人是本市一所科技大學的大學生。」

  「因醉酒,被告人闖入本市市動物園中,將一隻國家保護動物白天鵝殺死。」

  「案件已經是二審,一審時法院已經判定被告人有罪,並且被告人也已經認罪。」

  「此次是被告人希望從輕量刑,而動物園負責人則是要求被告人對其損失進行更多的賠償。」

  「現在網友們就跟隨我們,直接進入庭審現場吧!」

  直播間中,雖然只是剛剛開播,但此刻也已經湧入了數萬人。

  來直播間的水友很多都是對法庭審訊好奇和感興趣的。

  在加上這次案件的直播,主播的解說十分逗趣,法律相關知識解說也很是到位。

  這次一開播,就引得彈幕無比火爆,持續刷屏。

  『二審啊?一審都已經是鐵案了?這還能翻盤麼?我看是 輕判不了。』

  『虧賊,把一級國家保護動物給吃了?這傢伙真倒霉啊!這能輕判?估計賠錢不說,還的進去踩縫紉機…』

  『現在的大學生真是離譜,醉酒闖公園,把國家保護動物吃了?哎,世風日下啊。』

  彈幕議論紛紛中。

  此刻,主審管也進入了庭審現場,預示著庭審即將開始。

  主播回頭看向庭審現場時微微有些錯愕,因為她看到了庭審現場的被告律師和原告律師,似乎都是新人。

  「哦,看起來這一次的兩位辯方律師都是新人,看來這場庭審定然很有意思了。」

  主播的聲音頓時引來眾多網友的疑惑。

  『全是新人?那這次庭審怕不是樂子百出?』

  『那可不是,被告席位上的那人,似乎是上京法學院的高材生!我以前在高校辯論賽上見過他!可是拿了名次的!』

  『那有什麼用?高校辯論賽對比庭審不是小孩子過家家?』

  『再說了,這一次可是關乎到國家保護動物了!而且一審已經定罪了,我看這次這個葉歡沒戲了。』

  『可不是麼,對面那人我可是認識的,家裡勢力不小,叫唐偉好像。』

  『後頭有人啊?不能有黑幕吧?』

  彈幕頓時炸鍋。

  『啊!有黑幕?那還能直播麼?主播,你有內幕消息沒有…』

  『好傢夥,平民狀元對陣家族子弟?難道要拍現代版武狀元蘇乞兒了?』

  面對著直播間內滾動不斷的彈幕,主播也是慌了神。

  她也不知道具體情況,她也沒想過這場庭審還有這麼多說道。

  一時間也有些跟不上彈幕節奏。

  彈幕刷屏。

  幾乎滿屏都是默哀的表情。

  畢竟一審時,已經將這次案件定性。

  二審最多也就是就賠償金額和刑罰時間進行拉扯罷了。

  『這葉歡也是真慘,這種案子也接?這部鐵定敗訴?』

  『就是,那可是國家保護動物,這麼大的事情,肯定不可能翻盤了。』

  也在直播間熱鬧非凡的同時。

  庭審現場內,舉證環節已經結束。

  其實沒什麼好懷疑的。

  現今為止,提出來的一切證據全都是不利於被告人的。

  大部分證據都可以證明,被告人在此次案件中犯下的罪責。

  庭審的主要環節分別是,庭前準備、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以及最後的評議和宣判。

  此刻,隨著法庭調查、舉證環節結束。

  接下來就是法庭辯論環節。

  因為此次案件涉及到殺害國家保護動物。

  所以案件有些特殊,除了唐偉作為動物園的律師外,也有法院的公訴人員,對被告人提起了訴訟。

  主法官將動物園提交給自己的相關證據放下,而後宣布:「根據當事人與被告人的陳述、舉證以及質證。」

  「本人初步認定,被告人確有犯罪事實。」

  「被告對自己的罪行,可還有辯?」

  被告人在席間低垂著頭,十分難堪和害怕:「我…我認罪…」

  主法官隨即又看向動物園及公訴人:「公訴人與原告可還有什麼意見?」

  公訴人倒是沒什麼,畢竟他只是因為被告人涉嫌殺害國家保護動物。

  所以才需要他來出面提起公訴,只要被告人認下了殺害保護動物的罪責,別的事情就和他沒有關係了。

  但是作為動物園律師的唐偉,此刻卻開始發難:「法官,作為原告一方的律師,我方要求,被告應當負擔起損壞動物園圍欄的責任。」

  「當日,被告人損壞大段動物園圍欄,這些圍欄因為特殊原因,需要全部拆除重新安裝。」

  「全部費用為五十萬元,這是我方整理出的賠償表,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查、調查書。」

  說完,唐偉便將一些證據單拿到了主法官面前。

  前面的審訊內容還沒什麼。

  等到唐偉提出動物園要求賠償時,網友們也覺得應該。

  畢竟你喝不喝醉的,弄壞了東西就得賠償。

  可當唐偉說出賠償費用五十萬時,網友們頓時震驚。

  『五十萬?誇張!什麼圍欄要這麼多錢?金子做的麼?』

  『這真是敢獅子大開口啊,這還是個學生啊,五十萬?人拿什麼賠?』

  『哎,這孩子惹這麼大的禍,不光自己倒霉,家裡面也倒霉啊!』

  『那沒辦法,畢竟是自己喝多了惹得事情,自己不喝多不就沒事了?現在怪得了誰?』

  五十萬…

  別說是五十萬,就是五萬塊,或者是五千塊。

  對於一個家境不殷實,或者所家境普通的大學生來說。

  那都是難以承受的。

  一般大學生一個月一千塊、一千五百塊,兩千塊生活費都算高的了。

  很多家中也就給幾百塊錢。

  五千塊錢,就是他們一個學期都攢不下來的。

  五十萬…

  可能他們的家庭都難以拿出來這麼多錢。

  頓時,被告面色煞白。

  嘴唇都跟著哆嗦了起來。

  直播間中的網友們看到這一點,大都選擇了沉默。

  能怪誰呢?

  你自己喝醉酒惹得禍。

  只是動物園也太能獅子大開口了!

  就算是整個動物園所有圍欄全部加在一起。

  怕也要不了五十萬這麼多吧?

  何況頂多是白天鵝一個生態區幾萬塊?也差不多了。

  五十萬實在是太過分了。

  導播小姐姐的性子直爽,直接是不滿的表露出自己的想法:「這也太過分了,那學生確實犯了錯。」

  「可這五十萬的賠償…,這不是敲詐麼!」

  彈幕也有很多支持的。

  『導播姐姐說的對,這動物園實在太過分了。』

  『人家也已經認錯了,態度也還不錯,象徵性的賠償一些不就行了,幾千、幾萬還少嗎?』

  『五十萬?這不是要人家命麼?』

  『恐怕賠定了。』一些懂其中門道的網友發言到。

  『剛剛他們動物園的律師提交了那麼多資料,恐怕就是賠償相關證明文件。』

  『雖然裡面肯定做過手腳,但是卻是證明證據。』

  『要是被告人沒辦法辯駁,賠償是一定的了,而且是照價賠償,五十萬一分也少不了…』

  不少網友震驚。

  『這麼嚴重?碰壞兩個柵欄,就要賠償五十萬?』

  主播此時解釋起來:「根據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

  「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本案件中,被告人確實造成了動物園的實際損失,這五十萬元除了對於柵欄的賠償外,應該還有動物園被迫閉館整頓的賠償,以及白天鵝的賠償吧。」

  聽了主播的解釋,網友們才稍稍明白了些。

  那頭,遞交完賠償單的唐偉,則是十分不屑的看了眼仍舊低著頭默不作聲的葉歡。

  他心中暗道,哼!學校裡面你就鬥不過,最後工作都讓我頂了名!

  現在!你仍舊鬥不過我!

  等著吧,這一場審判結束後,你就再難在這行立足了!

  主審管看過資料後,對被告人發起詢問:「被告,根據原告提供的素材,這賠償當中包括柵欄的損壞賠償、白天鵝的養育費、動物園一月內無法正常經營的經營賠償。」

  「根據法院判定,原告提起的賠償法符合事實。」

  「你可有什麼疑問或者需要爭辯的。」

  被告此刻已然是面無血色。

  他低垂著頭:「法官…我認罪,但是…但是五十萬實在是太多了。」

  「我..我只是一個學生,家裡條件也很一般…我真的沒有錢賠償…」

  也在此時。

  葉歡的腦海中,再度響起系統的提示。

  【進入斷案時刻】

  【任務提示:本案中,如果被告人被判刑超過三年,宿主損失所有指甲】

  【被告人賠償金額超過三萬元,宿主損失下肢所有毛髮】

  【賠償超過五萬元,宿主右眼失明】

  【提示:本案之中,復盤模塊激活次數剩餘一次】

  【該次數為本案限定,只可用於本案使用】

  【請問宿主是否立刻開始復盤】

  葉歡抬起頭時,看到周遭的一切都被暫停。

  現在應該就是系統的特殊功能開啟時的效果。

  他沒有立刻開始進行復盤。

  而是開始迅速回憶現今發現的所有證據和指控。

  顯然,現在的一切都對自己的辯護人十分不利。

  不過這也是一個誤區。

  從系統的任務提示看。

  似乎這案件的主要目的,就是減少被告人的判刑時間以及賠償金額。

  但若是他開始從這裡進行著手調查。

  那麼便是步入了系統的誤導了。

  是的,誤導。

  葉歡心知肚明兩點。

  首先,是刑罰上,無論出於主動還是被動,被害人傷害國家保護動物是事實。

  這一方面的刑罰有著十分嚴格和規範的規定。

  只要定案,就不可能通過任何手段,減少被害人的刑罰時間。

  另一個,就是賠償金。

  既然動物園和唐偉如此信心拿出那份賠償單。

  就說明在法律上,這些賠償單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也不可能指望對方忽然良心發現,減少賠償。

  所以,他要通過此案,便只能證明,被告無罪!

  想好思路後,葉歡腦海中對系統命令道:「開啟復盤模塊!」

  【復盤模塊啟動】

  隨著系統聲音的響起。

  葉歡忽然發現自己飄飛在了空中。

  面前的一刻迅速變化,白天變成黑夜。

  他也不再在庭審現場,而是來到了市動物園的上空。

  『額…王平,你幹嘛去啊?』

  葉歡看到,幾個男生醉醺醺的走到動物園門口。

  而被告人,也赫然就在其中。

  真是神奇的情景…葉歡發現自己現在可以隨便移動,甚至可以飛到天上。

  不過有一定的範圍限制,他只能在動物園,也就是案發現場自由行動。

  外面就像是有一堵牆,限制他不讓他離開這個範圍。

  『我…我不行,尿急了,我…我去動物園裡,應該有公共廁所…』

  『嘿!隨便找個樹就行了,沒人看!』

  被告人揮了揮手,沒有聽同伴的話,固執的走進了動物園中。

  葉歡目光如炬。

  他心知肚明,這部可能是鐵案,畢竟系統不會設置無法解決的任務讓他做的!

  究竟事實是怎樣的!翻案點又在哪裡?

  葉歡隨著被告人,飛進了動物園中。

  『真黑啊…這動物園,連個燈都沒有?』

  被告人跌跌撞撞的走進動物園裡。

  此刻,動物園內漆黑一片。

  他只能是舉著手機,利用手機的手電筒前進。

  醉醺醺的他,意識模糊,逐漸來到了動物園珍禽區的欄杆旁。

  珍禽區設立在一個大坑中。

  坑上方一圈護欄,平常時,遊客就在上方進行觀看。

  此刻被告因為醉酒手腳無力,來到柵欄旁時,下意識想靠在欄杆上休息一下。

  可頃刻間,就聽咔嚓一聲。

  那柵欄竟然瞬間斷裂開來。

  撲通一聲,醉醺醺的被告人跌落在坑底,暈睡過去。

  葉歡看著這一幕,嘴角扯起。

  真相只有一個!

  他已經找到了案件的關鍵!

  【關鍵時刻開啟!請宿主採集相關證據】

  【提示:找到案件相關訊息時,系統會自動採集相關有效證據,並在宿主退出復盤系統時,將相關證據一併帶出】

  飛到斷裂的欄杆處,葉歡將手附在欄杆上。

  系統的提示音再度響起。

  【證據收集成功,證據採集完畢!】

  【是否退出復盤時刻】

  「退出!」

  隨著葉歡話落,面前的一切迅速開始扭曲。

  一眨眼,他又回到了庭審現場。

  胸腹之中少許的暈眩感,告知他,這一切都不是幻想。

  而在他面前的那堆證據之中,赫然已經多出了一疊新的證據。

  「被告人王某,根據庭審相關人員以及陪審員的判斷。」

  「法庭判決你有罪,在負責起殺害國家保護動物的罪責的同時,你也要賠償動物園的相關損失。」

  「但法庭也判斷動物園要求的賠償並不完全合理。」

  「現判決,被告需要服刑五年,同時賠償動物園損失金額,三萬元。」

  主法官說完,看向葉歡:「被告的援助律師,對於判決你有什麼異議麼?」

  看到主審官已經做出了判定。

  直播間內。

  眾多網友紛紛嘆息。

  『哎,看來誰都無力回天了,主審官都做出判定了,他這是翻不了盤了啊。』

  『不過也行了,沒要求賠償五十萬,畢竟是真的犯錯了,賠償個三萬元,也算是交學費了。』

  『嘿,這孩子真不給家裡省事,坐牢五年再出來,他還能幹嘛?一輩子的污點!他算是完了!』

  原告席上,唐偉更是嘲諷的看向葉歡。

  「哼!葉歡,看你現在怎麼辦!」

  然而再眾多目光注視下,葉歡卻只是淡定站起。

  「法官,我有異議。」

  「我認為,我的當事人無罪,並且,不但無罪,反而因為動物園的嚴重過失,造成了我當事人的重大損害。」

  轟動!

  震驚!

  被告都認罪了,被告律師,不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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