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諮詢律師2
小巧的諮詢室里,陳默在默默的記著筆記。
「你現在有告訴過你老公離婚的打算嘛?」
「我吵架的時候提過,他應該覺得我可能不會離婚,所以只當我說的是氣話。」
「那你對撫養權的主張是?」
「我要孩子撫養權。」
「孩子自己一定會選擇跟您嗎?雖然孩子沒滿八歲,但他的意見,也會是一種參考。」
「他從小就是我一手帶大到六歲的,他應該離不開我。如果孩子真的選擇跟孩子爸爸,我會尊重他的決定。後面我需要爭取探視權。」
「好的,了解了。」陳默再寫了筆記,「協議離婚是打算什麼時候發起?」
「如果您覺得我現在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我會現在就想發起。」
陳默眉頭擰了下,「您簡單說說,您這邊如果爭取到孩子撫養權之後,是怎麼個撫養方式?」
「我這邊有我,還有我媽,她才五十歲,年輕可以幫忙帶孩子。我媽媽家還有一個白班阿姨,可以一同照顧。我去上班的話,家裡至少還有2個人照顧孩子。」
「那男方那邊呢?」
「他們那邊是爺爺奶奶,家裡有保姆,孩子爸爸,也是這幾個人。」
「平時都是你帶的多?孩子的長輩都帶的少是嗎?」
「是的,平時都是我帶為主。周末兩邊老人家,一邊去一天。哦,我要說明下,我媽媽以前有心理疾病,吃了一些藥。但是現在基本已經康復了。」
「醫院那邊能開出康復證明嗎?」
「能,都有治療記錄。」
「好的,了解了。李女士,我想問下,您先生出軌方面,您有什麼證據嗎?」
我有一段視頻和一張照片。我給你看看。
她點開了照片,陳默點了下頭,然後看了視頻。
看完後又道,「所以離婚之前,您也是還需要打官司追回夫妻共同財產的吧?」
「對,等離婚之前,我需要起訴第三者,返還夫妻共同財產。等我們夫妻離婚後,他那個財產要怎麼補貼第三者是她的事。但不能拿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去養小三。」
本書首發𝔗𝔚看書網→𝔰𝔥𝔲.𝔱𝔴,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了解了。那您撫養費有什麼主張?如果孩子判給您,您希望對方給多少一個月撫養費?」
「我希望每個月最少2萬塊,但我看了網絡上很多的離婚案例,如果是法院判的話,不會給那麼多。所以我希望經過協商的方式,儘量的保證孩子成長所必須的經費。」
「好的,我了解了。之前你們給孩子立過相關的信託之類的基金嘛?」
「沒有。我們還沒來得及做。因為我手上一直錢都不多,我沒辦法主張。我老公他們家也沒這個意識。」
「好的,了解了。」
「陳律師,您覺得我這個離婚案例爭奪撫養權的概率高嘛?」
「您得有穩定收入的證明。」
「如果我媽媽名下的一個商鋪,轉到我名下,每年租金收入能有30萬的話,能證明我的收入嘛?」
「哦,我記錄一下,如果是您名下的商鋪,並且有穩定的租金收入的話,是有一部分的保障的。但跟男方的家族公司相比,可能您在資金實力上,不占優勢。而且人家可以說,你這個商鋪的租金會隨著實體經濟下滑什麼的,到時候還是會有一些麻煩。所以最好還是您能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能有六個月的穩定的流水,這樣您會勝算大一些。2-8歲的兒童的撫養權,如果協商不成,上了法院的話,法官會著重考慮經濟能力。」
「我明白了,陳律師,這個我在網上看案例的時候,還是有所了解的。我想問下您對我這個案子有沒有信心?我的訴求就是分一半財產,並且要絕對的孩子的撫養權。我想請你們這裡最有權威的離婚律師。」
「明白,我給您看一下報價。但您也知道,我們離婚律師只是起輔助的作用。如果能協商,我們儘量協商。實在不行,到時候再起訴離婚。在經濟上,因為您對您先生的經濟流水不清楚,能分多少錢主要還是看他作為一個職業經理人的工資和分紅收入。這些是在後面如果起訴離婚階段,我們拿到法院的調查令,再進行全面的調查。如果在協商階段,您答應了對方提出的利益分配,就不用走到這一步。」
「好的,我了解了。」李漁兒。
目前,她最需要的,是一份穩定的工作。
雖然她對自己的帳號比較有信心,能運營自己的自媒體帳號。但是經濟上確實沒有保障。起步也難。
這就是全職媽媽的悲哀嘛?
如果沒有穩定的工作,就算有積蓄,在爭奪撫養權方面,就一定處於劣勢嘛?
吳億湛是聽話的兒子,他的父母肯定是要孩子撫養權的。
她到底怎麼樣才能最快的離婚,然後拿到孩子的撫養權呢?
她陷入了迷茫。
「李小姐,您的情況我都了解了,如果您決定委託我們的話,到時候需要跟我們簽署委託協議。您需要看看委託協議嘛?有個基本的概念。」
「好的,我先了解一下。我今天初次接觸律師,您的律師費收的也不便宜,但我希望能夠找到一家能有勝算的律師事務所代理我的案子。」
「明白了,李小姐,只是您現在卻是不占優勢。我們的金牌大律金律今天不在,如果您有需要,我可以幫您約時間。到時候您再跟他面談。」
「好的,我知道了。今天也占用了您的時間。我自己回去也考慮一下。」
她終於明白,為什麼那麼多在婚姻里過得不幸福的女人,沒有邁出那一步的勇氣了。
首先就是經濟收入,大部分全職的是沒收入的。即便有工作的媽媽,大部分為了照顧孩子,選擇不加班,方便接送孩子的,工作收入也不高,跟男方沒法比;
其次就是孩子撫養權,很難爭取;
最後就是律師費,貴得上天。即便是她,都覺得25萬不是小數目。代理一個不知道能分多少錢的案子,她真的咬不下牙來馬上簽約委託。
她想著也許就三五萬的律師費吧。
但這個價格,跟她網上了解到的不一樣啊。
所以她決定要貨比三家,最後選一家自己覺得靠譜的。
「你現在有告訴過你老公離婚的打算嘛?」
「我吵架的時候提過,他應該覺得我可能不會離婚,所以只當我說的是氣話。」
「那你對撫養權的主張是?」
「我要孩子撫養權。」
「孩子自己一定會選擇跟您嗎?雖然孩子沒滿八歲,但他的意見,也會是一種參考。」
「他從小就是我一手帶大到六歲的,他應該離不開我。如果孩子真的選擇跟孩子爸爸,我會尊重他的決定。後面我需要爭取探視權。」
「好的,了解了。」陳默再寫了筆記,「協議離婚是打算什麼時候發起?」
「如果您覺得我現在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我會現在就想發起。」
陳默眉頭擰了下,「您簡單說說,您這邊如果爭取到孩子撫養權之後,是怎麼個撫養方式?」
「我這邊有我,還有我媽,她才五十歲,年輕可以幫忙帶孩子。我媽媽家還有一個白班阿姨,可以一同照顧。我去上班的話,家裡至少還有2個人照顧孩子。」
「那男方那邊呢?」
「他們那邊是爺爺奶奶,家裡有保姆,孩子爸爸,也是這幾個人。」
「平時都是你帶的多?孩子的長輩都帶的少是嗎?」
「是的,平時都是我帶為主。周末兩邊老人家,一邊去一天。哦,我要說明下,我媽媽以前有心理疾病,吃了一些藥。但是現在基本已經康復了。」
「醫院那邊能開出康復證明嗎?」
「能,都有治療記錄。」
「好的,了解了。李女士,我想問下,您先生出軌方面,您有什麼證據嗎?」
我有一段視頻和一張照片。我給你看看。
她點開了照片,陳默點了下頭,然後看了視頻。
看完後又道,「所以離婚之前,您也是還需要打官司追回夫妻共同財產的吧?」
「對,等離婚之前,我需要起訴第三者,返還夫妻共同財產。等我們夫妻離婚後,他那個財產要怎麼補貼第三者是她的事。但不能拿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去養小三。」
本書首發𝔗𝔚看書網→𝔰𝔥𝔲.𝔱𝔴,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了解了。那您撫養費有什麼主張?如果孩子判給您,您希望對方給多少一個月撫養費?」
「我希望每個月最少2萬塊,但我看了網絡上很多的離婚案例,如果是法院判的話,不會給那麼多。所以我希望經過協商的方式,儘量的保證孩子成長所必須的經費。」
「好的,我了解了。之前你們給孩子立過相關的信託之類的基金嘛?」
「沒有。我們還沒來得及做。因為我手上一直錢都不多,我沒辦法主張。我老公他們家也沒這個意識。」
「好的,了解了。」
「陳律師,您覺得我這個離婚案例爭奪撫養權的概率高嘛?」
「您得有穩定收入的證明。」
「如果我媽媽名下的一個商鋪,轉到我名下,每年租金收入能有30萬的話,能證明我的收入嘛?」
「哦,我記錄一下,如果是您名下的商鋪,並且有穩定的租金收入的話,是有一部分的保障的。但跟男方的家族公司相比,可能您在資金實力上,不占優勢。而且人家可以說,你這個商鋪的租金會隨著實體經濟下滑什麼的,到時候還是會有一些麻煩。所以最好還是您能有一份穩定的工作,能有六個月的穩定的流水,這樣您會勝算大一些。2-8歲的兒童的撫養權,如果協商不成,上了法院的話,法官會著重考慮經濟能力。」
「我明白了,陳律師,這個我在網上看案例的時候,還是有所了解的。我想問下您對我這個案子有沒有信心?我的訴求就是分一半財產,並且要絕對的孩子的撫養權。我想請你們這裡最有權威的離婚律師。」
「明白,我給您看一下報價。但您也知道,我們離婚律師只是起輔助的作用。如果能協商,我們儘量協商。實在不行,到時候再起訴離婚。在經濟上,因為您對您先生的經濟流水不清楚,能分多少錢主要還是看他作為一個職業經理人的工資和分紅收入。這些是在後面如果起訴離婚階段,我們拿到法院的調查令,再進行全面的調查。如果在協商階段,您答應了對方提出的利益分配,就不用走到這一步。」
「好的,我了解了。」李漁兒。
目前,她最需要的,是一份穩定的工作。
雖然她對自己的帳號比較有信心,能運營自己的自媒體帳號。但是經濟上確實沒有保障。起步也難。
這就是全職媽媽的悲哀嘛?
如果沒有穩定的工作,就算有積蓄,在爭奪撫養權方面,就一定處於劣勢嘛?
吳億湛是聽話的兒子,他的父母肯定是要孩子撫養權的。
她到底怎麼樣才能最快的離婚,然後拿到孩子的撫養權呢?
她陷入了迷茫。
「李小姐,您的情況我都了解了,如果您決定委託我們的話,到時候需要跟我們簽署委託協議。您需要看看委託協議嘛?有個基本的概念。」
「好的,我先了解一下。我今天初次接觸律師,您的律師費收的也不便宜,但我希望能夠找到一家能有勝算的律師事務所代理我的案子。」
「明白了,李小姐,只是您現在卻是不占優勢。我們的金牌大律金律今天不在,如果您有需要,我可以幫您約時間。到時候您再跟他面談。」
「好的,我知道了。今天也占用了您的時間。我自己回去也考慮一下。」
她終於明白,為什麼那麼多在婚姻里過得不幸福的女人,沒有邁出那一步的勇氣了。
首先就是經濟收入,大部分全職的是沒收入的。即便有工作的媽媽,大部分為了照顧孩子,選擇不加班,方便接送孩子的,工作收入也不高,跟男方沒法比;
其次就是孩子撫養權,很難爭取;
最後就是律師費,貴得上天。即便是她,都覺得25萬不是小數目。代理一個不知道能分多少錢的案子,她真的咬不下牙來馬上簽約委託。
她想著也許就三五萬的律師費吧。
但這個價格,跟她網上了解到的不一樣啊。
所以她決定要貨比三家,最後選一家自己覺得靠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