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六師娘
林知意站在李玄都面前,仰頭看著他,汗水順著臉頰往下淌,但眼睛亮得像兩顆星星。
她沒有看蘇清禾,目光全落在李玄都身上。
「這位小姐。」她突然開口,視線終於轉向蘇清禾,嘴角掛著笑。
「能不能把你男朋友借我一會兒?就一會兒。我有事情跟他說。」
蘇清禾愣了一下。「什麼事?」
「私事。」林知意從包里掏出一張CD,封面是她自己的照片,簽名是用金色筆寫的,字跡飛揚。
「作為回報,這張限量版親筆簽名CD送給你。市面上買不到的。」
蘇清禾的眼睛亮了。
她喜歡林知意好幾年了,每張專輯都買,每場演唱會都追,但限量版親筆簽名CD——她真的沒有。她看了一眼CD,又看了一眼李玄都。
「去吧去吧。」她把CD接過來抱在懷裡,沖李玄都擺了擺手,「我在車上等你。」
李玄都看了蘇清禾一眼。「十分鐘。」
「多久都行。」蘇清禾已經低頭看CD了,嘴角翹得比AK都難壓。
化妝室在舞台後面,走廊很長,兩邊的門都關著。林知意推開最裡面那扇門,側身讓李玄都進去,然後關上了門。
化妝室很大,鏡子一圈亮著燈泡,檯面上擺滿了化妝品。衣架上掛著幾套演出服,牆角堆著幾個行李箱。
窗簾拉著,燈開著,房間裡只有他們兩個人。
林知意靠在化妝檯邊上,雙手抱胸,看著李玄都。
「你剛才唱的那首歌——你是怎麼做到的?」
「什麼怎麼做到的?」
「李國榮的歌。」林知意的眉頭微微皺著。
「我研究他的唱法研究了十幾年,每一個氣息、每一個轉音、每一個尾音的處理,我都爛熟於心。」
「你剛才唱的,不是模仿——是復刻。一模一樣,分毫不差。」
她往前走了一步,離他更近了。「你怎麼做到的?」
李玄都靠在牆上,雙手插兜。他總不能說我把李國榮的魂招來了,借他的身唱的。
「李國榮的歌,不在唱功,在於用情。」他隨口說了一句。
林知意愣了一下。「用情?」
「對。他的每一首歌,都是在講一個故事。你不是在唱歌,你是在講故事。技巧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把聽眾帶進那個故事裡。」
林知意低下頭,認真咀嚼這幾句話。她的手指在化妝檯邊緣輕輕敲著,眉頭皺著又鬆開,鬆開了又皺起來。
過了好一會兒,她抬起頭,眼睛比剛才更亮了。
「你說得對。」她的聲音帶著激動,「我一直覺得他的歌有一種別人學不來的東西,不是技巧,不是音色,是情。是那種把心掏出來給你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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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往前走了一步,離李玄都只有半步遠。「你怎麼懂這些?你也是歌手嗎?」
「不是歌手就不能懂音樂?」
「我不是那個意思。」林知意笑了,笑得很好看,不是舞台上的那種職業笑容,是真的開心。
「謝謝你。你讓我想通了一個困擾我很久的問題,也幫我圓了一個夢。」
她踮起腳尖,飛快地在李玄都臉上親了一下。
嘴唇很軟,帶著口紅的溫度和香氣,一觸即分。
李玄都的眉頭微微顫了一下。但卻沒動。
林知意只蜻蜓點水的親一下,立刻就退了回去,她的臉微微泛紅,但表情還算鎮定。
她轉身去拿桌上的水杯,動作有點慌,杯子碰倒了,水灑了一點在桌上。
她手忙腳亂地擦,紙巾抽了好幾張。
突然,一個信封從她包里滑出來,掉在地上。
黃紙,紅字,折成特定的形狀。李玄都的目光落在那封信上,瞳孔微微縮了一下。
這東西看起來很熟悉的樣子。
他彎腰撿起來,翻到正面——上面的字跡更熟悉了,是老逼登師父的。
一模一樣的內容,一模一樣的符文,和他懷裡那幾封婚書如出一轍。
「這是你的?」他問。
林知意轉過身,看見他手裡的信封,愣了一秒。「對,我的。怎麼了?」
「這是一個高人給我的。」林知意接過信封,手指摩挲著紙面。
「好多年前了。我一直帶著,當護身符用。」
她抬起頭,看著李玄都。「你認識這個?」
李玄都沉默了兩秒。
「不出意外你應該是我師娘。」
「師娘……」。」林知意說完,突然反應過來,眼睛瞪大了。「你——你不會就是——」
「我是那個老逼登的徒弟。」
林知意的手一松,信封差點掉在地上。她盯著李玄都看了好幾秒,嘴巴張著,合不攏。
然後她笑了,笑得眼睛彎成月牙,笑得捂著嘴,笑得蹲在地上。
「哈哈哈哈哈——」
「你笑什麼?」李玄都皺眉。
「我笑——」林知意站起來,擦了擦眼角笑出來的眼淚,「我笑老天爺太會安排了。」
「我等了這麼多年,還以為來的是個糟老頭子,沒想到是個帥哥。還會唱我偶像的歌。」
「林知意。」
「叫我知意。或者——六師娘。」她把信封舉到李玄都面前,指了指上面的字,「依照輩分,我是你的六師娘。」
李玄都看著她,沒說話。
「不過——」林知意把信封收回去,塞進包里,抬頭看著他,眼睛亮亮的,「徒承師業。我現在不是你的師娘,是你的未婚妻。」
「你為什麼這麼高興?」李玄都的眉頭沒有鬆開,「我們根本沒有感情基礎。」
「那咋啦?」
林知意歪著頭,笑的理所當然,「你會唱我偶像的歌,還唱得那麼好聽。我喜歡他十幾年了,愛屋及烏,我喜歡你不應該很容易嗎?」
「那不一樣。」
「有什麼不一樣?」她往前走了一步,離他很近,仰著臉看他。「我喜歡偶像,你會唱偶像的歌,等於——我也喜歡你。」
李玄都看著她,半晌沒說話。
林知意伸手,整了整他襯衫的領子,動作很自然,像做慣了這件事。
「李玄都。」
「嗯。」
「所以——」她踮起腳尖,嘴唇貼著他的耳朵,聲音輕得像羽毛,「我們結婚吧。」
她沒有看蘇清禾,目光全落在李玄都身上。
「這位小姐。」她突然開口,視線終於轉向蘇清禾,嘴角掛著笑。
「能不能把你男朋友借我一會兒?就一會兒。我有事情跟他說。」
蘇清禾愣了一下。「什麼事?」
「私事。」林知意從包里掏出一張CD,封面是她自己的照片,簽名是用金色筆寫的,字跡飛揚。
「作為回報,這張限量版親筆簽名CD送給你。市面上買不到的。」
蘇清禾的眼睛亮了。
她喜歡林知意好幾年了,每張專輯都買,每場演唱會都追,但限量版親筆簽名CD——她真的沒有。她看了一眼CD,又看了一眼李玄都。
「去吧去吧。」她把CD接過來抱在懷裡,沖李玄都擺了擺手,「我在車上等你。」
李玄都看了蘇清禾一眼。「十分鐘。」
「多久都行。」蘇清禾已經低頭看CD了,嘴角翹得比AK都難壓。
化妝室在舞台後面,走廊很長,兩邊的門都關著。林知意推開最裡面那扇門,側身讓李玄都進去,然後關上了門。
化妝室很大,鏡子一圈亮著燈泡,檯面上擺滿了化妝品。衣架上掛著幾套演出服,牆角堆著幾個行李箱。
窗簾拉著,燈開著,房間裡只有他們兩個人。
林知意靠在化妝檯邊上,雙手抱胸,看著李玄都。
「你剛才唱的那首歌——你是怎麼做到的?」
「什麼怎麼做到的?」
「李國榮的歌。」林知意的眉頭微微皺著。
「我研究他的唱法研究了十幾年,每一個氣息、每一個轉音、每一個尾音的處理,我都爛熟於心。」
「你剛才唱的,不是模仿——是復刻。一模一樣,分毫不差。」
她往前走了一步,離他更近了。「你怎麼做到的?」
李玄都靠在牆上,雙手插兜。他總不能說我把李國榮的魂招來了,借他的身唱的。
「李國榮的歌,不在唱功,在於用情。」他隨口說了一句。
林知意愣了一下。「用情?」
「對。他的每一首歌,都是在講一個故事。你不是在唱歌,你是在講故事。技巧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把聽眾帶進那個故事裡。」
林知意低下頭,認真咀嚼這幾句話。她的手指在化妝檯邊緣輕輕敲著,眉頭皺著又鬆開,鬆開了又皺起來。
過了好一會兒,她抬起頭,眼睛比剛才更亮了。
「你說得對。」她的聲音帶著激動,「我一直覺得他的歌有一種別人學不來的東西,不是技巧,不是音色,是情。是那種把心掏出來給你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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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往前走了一步,離李玄都只有半步遠。「你怎麼懂這些?你也是歌手嗎?」
「不是歌手就不能懂音樂?」
「我不是那個意思。」林知意笑了,笑得很好看,不是舞台上的那種職業笑容,是真的開心。
「謝謝你。你讓我想通了一個困擾我很久的問題,也幫我圓了一個夢。」
她踮起腳尖,飛快地在李玄都臉上親了一下。
嘴唇很軟,帶著口紅的溫度和香氣,一觸即分。
李玄都的眉頭微微顫了一下。但卻沒動。
林知意只蜻蜓點水的親一下,立刻就退了回去,她的臉微微泛紅,但表情還算鎮定。
她轉身去拿桌上的水杯,動作有點慌,杯子碰倒了,水灑了一點在桌上。
她手忙腳亂地擦,紙巾抽了好幾張。
突然,一個信封從她包里滑出來,掉在地上。
黃紙,紅字,折成特定的形狀。李玄都的目光落在那封信上,瞳孔微微縮了一下。
這東西看起來很熟悉的樣子。
他彎腰撿起來,翻到正面——上面的字跡更熟悉了,是老逼登師父的。
一模一樣的內容,一模一樣的符文,和他懷裡那幾封婚書如出一轍。
「這是你的?」他問。
林知意轉過身,看見他手裡的信封,愣了一秒。「對,我的。怎麼了?」
「這是一個高人給我的。」林知意接過信封,手指摩挲著紙面。
「好多年前了。我一直帶著,當護身符用。」
她抬起頭,看著李玄都。「你認識這個?」
李玄都沉默了兩秒。
「不出意外你應該是我師娘。」
「師娘……」。」林知意說完,突然反應過來,眼睛瞪大了。「你——你不會就是——」
「我是那個老逼登的徒弟。」
林知意的手一松,信封差點掉在地上。她盯著李玄都看了好幾秒,嘴巴張著,合不攏。
然後她笑了,笑得眼睛彎成月牙,笑得捂著嘴,笑得蹲在地上。
「哈哈哈哈哈——」
「你笑什麼?」李玄都皺眉。
「我笑——」林知意站起來,擦了擦眼角笑出來的眼淚,「我笑老天爺太會安排了。」
「我等了這麼多年,還以為來的是個糟老頭子,沒想到是個帥哥。還會唱我偶像的歌。」
「林知意。」
「叫我知意。或者——六師娘。」她把信封舉到李玄都面前,指了指上面的字,「依照輩分,我是你的六師娘。」
李玄都看著她,沒說話。
「不過——」林知意把信封收回去,塞進包里,抬頭看著他,眼睛亮亮的,「徒承師業。我現在不是你的師娘,是你的未婚妻。」
「你為什麼這麼高興?」李玄都的眉頭沒有鬆開,「我們根本沒有感情基礎。」
「那咋啦?」
林知意歪著頭,笑的理所當然,「你會唱我偶像的歌,還唱得那麼好聽。我喜歡他十幾年了,愛屋及烏,我喜歡你不應該很容易嗎?」
「那不一樣。」
「有什麼不一樣?」她往前走了一步,離他很近,仰著臉看他。「我喜歡偶像,你會唱偶像的歌,等於——我也喜歡你。」
李玄都看著她,半晌沒說話。
林知意伸手,整了整他襯衫的領子,動作很自然,像做慣了這件事。
「李玄都。」
「嗯。」
「所以——」她踮起腳尖,嘴唇貼著他的耳朵,聲音輕得像羽毛,「我們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