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拆成十份
永明六年六月,倉曹第一次把一百斛粟正式拆成十份。此前那場四十斛試買已經過去近一年,四家大商與七碼頭的小戶都摸清了新規的門檻,也各自想出了應對的辦法。吳郡要備一百斛粟。王季衡故意讓楊二三自己主持。
「上次四十斛太小。」
「這次看你那套能不能撐住。」
十份。每份十斛。報名二十七家。比倉曹預想多一倍。第一天就亂。有人重複報。有人用兄弟兩個商號分別報。還有一家把同一批糧同時報給兩個小契。如果全中,根本交不出。
「怎麼查?」陶書手問。
楊二三要所有報名者先報現糧。馬上被王季衡否掉。
「沒人會把家底全給你。」
「那怎麼知道?」
「讓他擔交付。」
「保證金?」
「你想讓小商先交錢?」
「那更進不來。」
又卡。最後改成:
報一份者,只需實物抽驗兩斛。報兩份以上,抽驗比例增加。同一商號及近親同倉者合併計算上限。這條立刻得罪人。
「憑什麼兄弟算一起?」
「若倉分開,可以不一起。」
「看倉、看帳、看船。」
成本又上去。十份採購最終花了五日才定。
第五日定契時,原本最低價的兩家已經撤報。一家等不起驗糧,把現糧賣給了寺院;另一家雇來的船被高價截走。報價只是落筆那一刻的承諾,核驗拖得越久,糧、船和人越可能改換去處。楊二三因而給定契加了期限:過期未決,報名者可以退出,不記失約;倉曹若要他繼續留糧,須付少量看倉錢。價格不錯。
可倉曹幾乎被拖住。尤老吏說:
「你為了省幾文糧價,把半個倉曹都搭進去。」
楊二三算了一遍。人力、驗糧、船調。仍然划算。但差距已經不大。
「所以不能每次都十份。」
「那你折騰什麼?」
「為了知道什麼時候值得拆。」
尤老吏哼一聲。
「你們年輕人非要撞牆才知道牆硬。」
𝒯𝒲看書📕𝓈𝒽𝓊.𝓉𝓌
「牆的位置總得量。」
第二個問題更大。十份里有一家小商按時報、按時裝。臨出發前船壞。他沒有替代船。十斛糧困在倉里。大商一般都有備用船。小商沒有。所以市場開放以後,新的瓶頸從「能不能進」變成「能不能承擔意外」。王季衡道:
「這就是門第和大商真正值錢的地方。」
「不是因為名字好聽。」
「是他們有餘備。」
「壞一條船,還能換。」
楊二三認。
「那小商永遠沒機會?」
「可以有。」
「怎麼?」
「讓他聯保。」
「幾家一起?」
「對。」
三個小商共用兩條備用船。聯保契攤開後,三家先為備用船錢吵了一上午。常有自船的一家不肯平攤,船少的一家又說臨時補位本就為大家。沈青禾旁聽片刻,只問出問題時誰能立刻調船。三人都答不上。最後他們推一名最熟八碼頭的商戶執共備木牌,動用備用船須留下時辰與去處。一戶出問題,另外兩戶補。
但聯保也會把一家失誤拖到別人。一家壞船,代價會沿著聯保契落到另外兩家肩上。楊二三設計:
聯保上限只覆蓋船運,不覆蓋糧量。糧必須各自實有。船可共備。第一組聯保由三個小商湊成。三家小商組成一組。其中一家船壞,另一家備用船補。十斛按時到。三家共同多付了一點船費。卻保住履約。他們願意。因為下一輪還能繼續參與。
多付的備用船錢,換回了下一輪繼續報契的資格。陳阿蠻看不懂這些紙。只看到八碼頭新來的幾個小商以前只能在邊上等,現在也有人叫他們裝官糧。
「你這十份有用。」
「怎麼?」
「碼頭活多了。」
楊二三笑。他一直算採購成本。沒算短工收入。八碼頭的短工也從新增的小船中得了活。當然,大商不高興。柳商沒有公開反對。只是下一輪,把自己的報價降到小商幾乎沒有利潤的程度。
「他要把人擠出去。」陶書手說。
「合法麼?」
「合法。」
「那怎麼辦?」
不能因為大商價格低就說不許低。那會變成保護小商。王季衡問:「你想公平,還是想便宜?」楊二三沒有馬上答。採購不是扶商。官府首先要買到糧。最後規則只加一條:
異常低價要證明有糧有船,防止先中標再臨時漲。柳商證明得出。於是拿走四份。小商拿六份。柳商仍拿走四份,小商分得六份;強者占優的局面未變,門縫卻不再關死。
十份採購最後復盤時,最明顯的成本不是驗糧,而是協調。八碼頭同一天到五家小商的船,泊位順序亂了一次,差點讓兩批糧裝錯船。於是第二輪拆單前,沈青禾幫忙畫了一張簡單的泊位時刻表:哪條船何時到、哪處裝、晚多久自動讓位。
一張小表讓碼頭少堵半日。楊二三很快發現,市場參與者變多以後,原本由大商內部自己解決的協調,轉移到了公共系統上。小商更容易進入,官府就要提供更多公共規則。
聯保組也出現第一次內訌。三家裡一家覺得自己總在替別人備船,要求多分一點收益。楊二三沒有替他們定,只要求聯保契里提前寫清備用成本如何分。以後官府只認契,不管三家私下友情。
這件事讓他再次看見:很多所謂『關係』,一旦規模變大就會要求更清楚的邊界。交情能讓三家坐到一張席上,備用船錢由誰承擔,仍得落進契里。
十份採購之後,倉曹專門做了一次碼頭擁堵復盤。五家小商的船在同一時辰到,兩個泊位完全不夠。過去大商內部能自己錯峰,開放市場後公共協調必須補上。沈青禾把錢唐那套簡單船時表搬來,每條船給一個到港窗,遲過一定時辰自動順延。
第一天執行就有人罵「官府連船幾點來都管」。第三天大家卻發現少等了近半日。規則最初像約束,穩定後反而讓所有人少猜。楊二三越來越清楚,開放競爭不是把門打開就結束,還要建設原來由強者內部承擔的協調能力。
十份採購還造成一種此前沒有的糾紛:兩個小商同時租同一條船,都以為自己先定。船主故意兩頭收定錢,臨出發才暴露。過去大商自己有船,少這類問題。市場開放後,船租契約也要更清。倉曹沒有替私人租船定格式,只規定參與官契的船必須有唯一當次登記,不得同時掛兩單。
船主被停一輪官契,緣由是他在同一時段把一份運力賣了兩次。同一條船在同一時辰只能應一份官契,寫上兩個名字也變不出第二條船。楊二三把這例講給沈青禾,她只說:「我早就說空船不等於可用船。」此前學到的運力分法,到吳郡才真正被複雜市場放大。
被停契的船主當夜便不見了。兩家小商趕到八碼頭,只找到系纜樁上各留的一截斷繩。
「上次四十斛太小。」
「這次看你那套能不能撐住。」
十份。每份十斛。報名二十七家。比倉曹預想多一倍。第一天就亂。有人重複報。有人用兄弟兩個商號分別報。還有一家把同一批糧同時報給兩個小契。如果全中,根本交不出。
「怎麼查?」陶書手問。
楊二三要所有報名者先報現糧。馬上被王季衡否掉。
「沒人會把家底全給你。」
「那怎麼知道?」
「讓他擔交付。」
「保證金?」
「你想讓小商先交錢?」
「那更進不來。」
又卡。最後改成:
報一份者,只需實物抽驗兩斛。報兩份以上,抽驗比例增加。同一商號及近親同倉者合併計算上限。這條立刻得罪人。
「憑什麼兄弟算一起?」
「若倉分開,可以不一起。」
「看倉、看帳、看船。」
成本又上去。十份採購最終花了五日才定。
第五日定契時,原本最低價的兩家已經撤報。一家等不起驗糧,把現糧賣給了寺院;另一家雇來的船被高價截走。報價只是落筆那一刻的承諾,核驗拖得越久,糧、船和人越可能改換去處。楊二三因而給定契加了期限:過期未決,報名者可以退出,不記失約;倉曹若要他繼續留糧,須付少量看倉錢。價格不錯。
可倉曹幾乎被拖住。尤老吏說:
「你為了省幾文糧價,把半個倉曹都搭進去。」
楊二三算了一遍。人力、驗糧、船調。仍然划算。但差距已經不大。
「所以不能每次都十份。」
「那你折騰什麼?」
「為了知道什麼時候值得拆。」
尤老吏哼一聲。
「你們年輕人非要撞牆才知道牆硬。」
𝒯𝒲看書📕𝓈𝒽𝓊.𝓉𝓌
「牆的位置總得量。」
第二個問題更大。十份里有一家小商按時報、按時裝。臨出發前船壞。他沒有替代船。十斛糧困在倉里。大商一般都有備用船。小商沒有。所以市場開放以後,新的瓶頸從「能不能進」變成「能不能承擔意外」。王季衡道:
「這就是門第和大商真正值錢的地方。」
「不是因為名字好聽。」
「是他們有餘備。」
「壞一條船,還能換。」
楊二三認。
「那小商永遠沒機會?」
「可以有。」
「怎麼?」
「讓他聯保。」
「幾家一起?」
「對。」
三個小商共用兩條備用船。聯保契攤開後,三家先為備用船錢吵了一上午。常有自船的一家不肯平攤,船少的一家又說臨時補位本就為大家。沈青禾旁聽片刻,只問出問題時誰能立刻調船。三人都答不上。最後他們推一名最熟八碼頭的商戶執共備木牌,動用備用船須留下時辰與去處。一戶出問題,另外兩戶補。
但聯保也會把一家失誤拖到別人。一家壞船,代價會沿著聯保契落到另外兩家肩上。楊二三設計:
聯保上限只覆蓋船運,不覆蓋糧量。糧必須各自實有。船可共備。第一組聯保由三個小商湊成。三家小商組成一組。其中一家船壞,另一家備用船補。十斛按時到。三家共同多付了一點船費。卻保住履約。他們願意。因為下一輪還能繼續參與。
多付的備用船錢,換回了下一輪繼續報契的資格。陳阿蠻看不懂這些紙。只看到八碼頭新來的幾個小商以前只能在邊上等,現在也有人叫他們裝官糧。
「你這十份有用。」
「怎麼?」
「碼頭活多了。」
楊二三笑。他一直算採購成本。沒算短工收入。八碼頭的短工也從新增的小船中得了活。當然,大商不高興。柳商沒有公開反對。只是下一輪,把自己的報價降到小商幾乎沒有利潤的程度。
「他要把人擠出去。」陶書手說。
「合法麼?」
「合法。」
「那怎麼辦?」
不能因為大商價格低就說不許低。那會變成保護小商。王季衡問:「你想公平,還是想便宜?」楊二三沒有馬上答。採購不是扶商。官府首先要買到糧。最後規則只加一條:
異常低價要證明有糧有船,防止先中標再臨時漲。柳商證明得出。於是拿走四份。小商拿六份。柳商仍拿走四份,小商分得六份;強者占優的局面未變,門縫卻不再關死。
十份採購最後復盤時,最明顯的成本不是驗糧,而是協調。八碼頭同一天到五家小商的船,泊位順序亂了一次,差點讓兩批糧裝錯船。於是第二輪拆單前,沈青禾幫忙畫了一張簡單的泊位時刻表:哪條船何時到、哪處裝、晚多久自動讓位。
一張小表讓碼頭少堵半日。楊二三很快發現,市場參與者變多以後,原本由大商內部自己解決的協調,轉移到了公共系統上。小商更容易進入,官府就要提供更多公共規則。
聯保組也出現第一次內訌。三家裡一家覺得自己總在替別人備船,要求多分一點收益。楊二三沒有替他們定,只要求聯保契里提前寫清備用成本如何分。以後官府只認契,不管三家私下友情。
這件事讓他再次看見:很多所謂『關係』,一旦規模變大就會要求更清楚的邊界。交情能讓三家坐到一張席上,備用船錢由誰承擔,仍得落進契里。
十份採購之後,倉曹專門做了一次碼頭擁堵復盤。五家小商的船在同一時辰到,兩個泊位完全不夠。過去大商內部能自己錯峰,開放市場後公共協調必須補上。沈青禾把錢唐那套簡單船時表搬來,每條船給一個到港窗,遲過一定時辰自動順延。
第一天執行就有人罵「官府連船幾點來都管」。第三天大家卻發現少等了近半日。規則最初像約束,穩定後反而讓所有人少猜。楊二三越來越清楚,開放競爭不是把門打開就結束,還要建設原來由強者內部承擔的協調能力。
十份採購還造成一種此前沒有的糾紛:兩個小商同時租同一條船,都以為自己先定。船主故意兩頭收定錢,臨出發才暴露。過去大商自己有船,少這類問題。市場開放後,船租契約也要更清。倉曹沒有替私人租船定格式,只規定參與官契的船必須有唯一當次登記,不得同時掛兩單。
船主被停一輪官契,緣由是他在同一時段把一份運力賣了兩次。同一條船在同一時辰只能應一份官契,寫上兩個名字也變不出第二條船。楊二三把這例講給沈青禾,她只說:「我早就說空船不等於可用船。」此前學到的運力分法,到吳郡才真正被複雜市場放大。
被停契的船主當夜便不見了。兩家小商趕到八碼頭,只找到系纜樁上各留的一截斷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