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沈青禾少了一條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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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初十,沈家少了一條船。

  不是沉。

  是被燒。

  前一夜,一條縣調用的小船停在下游淺灣。

  有人摸過去放火。

  船工發現晚。

  火從篷頂燒到桅。

  救下來時,船底還在,桅、篷、半邊舷板全毀。

  老鮑站在岸上,眼睛都紅。

  「誰幹的?」

  沒人知道。

  可能是亂兵。

  可能是搶船的人。

  也可能只是有人不想讓縣裡再用這條線。

  沈青禾蹲在船邊,一塊塊翻焦木。

  沒有哭。

  沈伯成卻直接說:「不修了。」

  「為什麼?」

  「修的錢夠買半條舊船。」

  「那就買。」

  「哪有船賣?」

  「以後。」

  「以後還跑?」

  沈青禾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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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不跑?」

  沈伯成氣得說不出話。

  這是沈家三條船里最老的一條。

  卻是她父親留下的。

  楊二三知道以後,沒有說安慰話。

  只拿縣調損耗簿。

  這條船是在縣調期間被燒。

  按此前憑帖,損失應記縣裡。

  可「記」不等於能賠。

  縣衙現在連城都沒回。

  「你先別承諾。」沈青禾說。

  「我知道。」

  「記清。」

  「嗯。」

  「船值多少?」

  這次輪到楊二三不會算。

  舊船。

  修過。

  還能跑短線。

  對縣裡是一條運力。

  對沈青禾是父親留下的東西。

  兩個價值完全不同。

  「你報。」他說。

  「我報高,你信?」

  「我會核船簿、修記、載量。」

  「那父親留下的怎麼算?」

  楊二三沉默。

  沈青禾笑了一下。

  「算不了吧。」

  「算不了。」

  「這才對。」

  她沒有逼。

  只是讓老鮑把能拆的鐵件、桅座、木板全留下。

  「以後修別的船。」

  損失沒有變小。


  縣令讓人估燒船賠值。三個船工報出三個數。沈伯成報最高,老鮑報最低,沈青禾夾在中間。

  楊二三沒有取平均。他先翻近一年船簿:載過多少趟、修過幾次、近三月能跑哪條線,再扣已經燒毀部分能回收的鐵件。最後給出一個區間。

  沈青禾看完說:「還是少。」

  「少在哪?」

  「我爹留下的那一截沒算。」

  「那一截沒法進縣帳。」

  「我知道。」

  她沒有再爭。公帳只能賠一條船的可用價值,賠不了她心裡那條。能把兩種帳分開,本身已經是她和楊二三這幾個月都學會的事。

  當天下午,剩下兩條沈家船繼續跑。

  沈伯成罵侄女瘋。

  沈青禾只說:

  「停了,這條燒得更虧。」

  楊二三聽見後想起趙承禮。

  保船不是拴在岸上。

  東西要有用,才算活。

  沈家剩兩條。

  一條長線。

  一條短線。

  縣裡重新排運力時,原本能承擔的份額必須下調。

  其他船要補。

  趙承禮最後一條長船因此臨時多跑一趟。

  顧莊也補半趟。

  幾個月前互相搶泊位、搶貨主的人,現在被迫拼成一張運輸網。

  沒有誰因此變成朋友。

  只是不拼就不夠。

  縣令最後批了賠償的一半,另一半等縣衙恢復後再議。沈伯成不滿,沈青禾卻先簽了。她需要的是讓這筆損失正式存在,而不是當天拿到全部錢。

  「有字就能以後再追。」她說。

  楊二三聽著很熟。很多權利在亂時保不住實物,至少先保住一張有人認的紙。

  夜裡,沈青禾把燒船那頁船簿重新抄了一遍。

  原本的船名後面寫:

  毀。

  日期。

  地點。

  縣調。

  原因未明。

  沒有寫「以後」。

  楊二三問:「就這樣?」

  「還能怎樣?」

  「你不想查誰燒?」

  「想。」

  「那為什麼不寫?」

  「船簿記船,不記仇。」

  這句話很沈青禾。

  楊二三點頭。

  自己也該學。

  不同的帳,放不同的事。

  沈青禾看完說:「還是少。」楊二三問少在哪。她指著燒黑的桅座:「我爹留下的這一截沒算。」楊二三沉默後說:「這一截進不了縣帳。」沈青禾點頭:「我知道。」

  公帳能賠一條船的可用價值,賠不了她心裡那條船。兩種帳終於被清楚分開。縣令先批一半賠額,餘下等縣衙恢復再議。沈青禾沒有要求當場給齊,只讓文書寫明損失存在。她說:「有字就能以後再追。」亂世里有些東西保不住實物,至少先保住一張有人認的紙。

  燒船後的第五日,老鮑把剩下兩條船的火具全換了位置,油、燈、乾草不再放在同一側。沈青禾又給每條船固定一桶水和一把短斧。她沒有把這些寫成什麼大規矩,只在船簿邊上添了三行。一次損失之後,船隊真正留下來的不是焦木,而是以後不再怎麼放東西。

  否則所有紙最後都會變成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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