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樊城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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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樊城閉門是在一個黃昏。楊二三趕到時,城門已經落閂,外面仍有數百人。

  北面敗軍、流民、散兵混在一起。

  守將擔心魏騎混入,不肯開門。

  從軍事上說,沒有誰能輕易指責。

  可門外有傷員,有抱孩子的婦人,也有從鄧城一路跑回來的役夫。

  楊二三沒有要求用「都是自己人」壓過守城風險。

  他知道不是。

  混亂里可能有逃兵,也可能有探子。

  問題是不能因為無法區分,就把所有人都當敵人。

  楊二三問出城南還有一片廢營和舊壕,請守將安排城頭弓手掩護。廢營清出來以後,城上先吊水,再吊乾糧。

  軍醫在城頭用繩籃接最重的傷員。

  效率極低。

  城下的人抬頭看見繩籃,有幾人立刻往前擠。一個抱著孩子的婦人想將孩子先放進去,旁邊重傷者的同伍不肯讓,兩人隔著籃沿爭,城頭的人又催別拖時辰。

  陳阿蠻站到中間,叫婦人先退到水桶旁,替她向城頭問孩子能不能另接。守門軍吏說繩籃只接重傷,不能當成開門用。婦人抱緊孩子,問到了天亮門會不會開,沒人敢答。

  楊二三在城頭將最重傷者的去處報給軍醫,再請守將准許吊下幾卷鋪墊。水和乾糧到了,門外的人卻還得熬一夜,舊壕里能避箭,擋不了冷風。守將認下所領鋪墊,又叫弓手盯緊北面,不許城下的人亂散。

  陳阿蠻讓能走的人去廢營找擋風處,沿壕留出抬傷員的通道。有人把半面破席搭在木樁上,剛遮住兩個孩子,便有另一家湊過來。幾人爭誰先到,婦人將席邊挪開一點,仍抱著孩子坐在最裡頭。

  糧吊下以後,役夫想照名冊發,手上卻只有軍中姓名。一個老者說自己替軍隊搬過糧,冊上沒有他,旁邊人也證明不清。楊二三讓先按眼前的人分,領過的暫時留在同一處,別讓等核驗的人一整夜只等著。

  這只能少一點混亂。繩籃再下來時,有人已經聽不清城頭在叫誰。陳阿蠻順著同伍所指的地方找到重傷者,讓兩人一前一後托穩,再叫上面緩緩拉。

  楊二三往城門看了一眼,門閂後幾名守卒仍執著兵器,誰也沒離開。城外等待的名單越寫越長,城內能接的地方也有限。他讓軍醫將已經接上的人數先報來,下一籃空出再下,不催下面把所有重傷者一起擠到門口。

  午夜的冷風沿城牆往下壓,吊下的鋪墊很快分盡。陳阿蠻再要一卷,城頭只剩給接上來的傷者用的那幾卷。楊二三請他先把廢營背風處留給最老的幾人,自己回去催守門吏備好黎明核驗要用的名籍。

  一刻只能上幾個人。

  陳阿蠻在下面幫忙,把能等的人往後排。

  有人罵城裡見死不救。

  他沒還嘴。

  因為從門外看,確實像。

  午夜後,遠處出現幾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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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頭立刻戒備。

  那幾人沒有靠近,只繞了一圈便走。

  守將更不肯開門。

  楊二三也不再爭。

  如果此時強開,一旦真有敵騎尾隨,代價可能落到城內幾千人身上。

  這正是他越來越常遇到的局面:兩個風險都是真的。

  沒有一邊是虛構。

  天亮後,兩個老人沒熬過寒夜。陳阿蠻把他們抬到廢營背風處,才回來幫守門吏核驗。

  門外的人被分批核驗。

  軍中有名籍的先入,能由城內親屬、同鄉或同伍確認的隨後。

  完全無人認識的留到最後。

  一個老人等到午後仍沒人證明。

  他說自己來自新野外一個小村,村里人都散了。

  守門吏問楊二三怎麼辦。

  楊二三反問:「現在有什麼證據說他是敵探?」

  「也沒有證據說不是。」

  「那就查他身上、問來路,查不出問題就放。」

  守門吏覺得太松。

  楊二三知道這是一種取捨。

  安全審查不可能得到絕對證明。

  若標準是「必須證明自己無害」,最孤立的人永遠進不來。

  老人最終入城。

  也許這條規則會放進一個不該放的人。

  楊二三沒有假裝不存在這種可能。

  他只是認為風險不能全部轉嫁給最無法證明自己的那一方。

  下午,城內開始給新入者登記。

  有人建議在名冊上把「有憑」「無憑」長期標記。

  楊二三反對。

  可以記錄本次核驗依據,但不應讓一次逃難時缺紙的人以後永遠帶著「無憑」。

  臨時狀態不能輕易變成永久身份。

  這句話寫下時,他又想起父親。

  舊案里很多人就是因為一次登記差異,被後續文書不斷繼承,最後像從來就該如此。

  錯誤一旦進入正式記錄,會獲得比最初事實更長的壽命。

  所以臨時冊必須有失效日期。

  人找到原籍、重新安置或歸入正常戶籍後,這一欄就結束。

  夜裡,樊城門重新關閉。

  城內比前一日多了數百人。

  糧會更緊。

  水井會更擠。

  治安也更難。

  守將說:「你放進來的人,你管?」

  楊二三答:「軍府一起管。」

  他沒有說「我負責」這種漂亮話。

  一個人負責不了幾百人的吃住。

  制度若靠某個人的道德承擔才成立,就不是真的辦法。

  第二日,北魏兵鋒逼近沔水。

  樊城再度戒嚴。

  門外的人已經少了。

  昨夜那個老人坐在牆根喝粥。

  沒有人再問他有沒有憑。

  至少這一頓飯,不需要。

  臨時安置的第二晚,城裡果然發生了爭執。

  一名守卒說新入城的流民偷了他的衣物,雙方差點動手。查到最後,衣物只是被另一個士卒拿錯。

  守將臉色很難看。

  如果昨夜因為「可能混入壞人」就把所有人留在城外,這種小事會被拿來證明閉門正確;現在查清只是誤會,也不能反過來證明所有人都安全。

  單個事件太容易被用來替預先立場作證。

  楊二三沒有把它寫進任何政策說明。

  他只是要求安置區把睡處、取水和軍營器物儘量分開,減少不必要的摩擦。

  很多衝突不需要先判斷誰更壞。

  把容易發生爭執的條件拆開,也能少一點事。

  這與分糧車、分傷員道路其實沒有本質區別。

  秩序常常不是靠更嚴厲的人建立。

  而是靠少讓人擠在同一個口子上。

  那天以後,守門吏把夜間拒絕入城的理由也記在值簿上:何時閉門、城外多少人、是否發現敵騎、何時重新核驗。不是為了追究誰心硬,而是讓下一班知道前一夜為什麼這樣做。安全決定也需要留下依據,否則第二天只剩一句「上面不讓開」。

  入城後的第三日,臨時安置區開始有人找活。

  軍府正缺搬運、修路和清理營地的人。

  最省事的辦法是把領救濟糧的人全部編去做工。

  楊二三反對強綁。

  願意做的計工,所得與救濟糧分開。

  不願做或做不了的,仍按原標準領短期口糧。

  地方吏說這樣一定有人偷懶。

  「會。」

  「那為什麼還這麼辦?」

  「救濟不是工錢。」

  若把兩者混在一起,老人、病人、照看孩子的人會因為不能做工直接失去糧。

  而能做工的人也不知道自己得到的是救命糧還是勞動所得。

  分開以後帳更麻煩。

  意義卻更清楚。

  幾日下來,大部分有勞力的人還是選擇做工。

  因為工錢能讓他們少依賴救濟。

  人未必需要強迫才會做對自己有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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