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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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很要緊。我甘願為她鬆動許多底線,連丈夫該守的本分,也肯放下。」

  陳楓點了下頭。

  和師姐解開了心結,那份情意,早已刻進骨頭裡,旁人再難插足。

  「至於你和她,誰更重……」

  話到這裡,他抬眼,直直望進白玲死死盯住他的瞳孔里。

  「在你去見鄭朝陽之前——」

  「你是我陳楓明媒正娶的妻子,永遠排第一!」

  「這點,從不需爭辯!」

  他語調平緩,卻字字落地有聲。

  白玲臉上剛浮起半分亮色,又立刻被壓住。

  「可現在……我們只是掛著夫妻名分的陌生人。」

  「甚至,是個讓我打心底厭煩的陌生人。」

  這話一落,她臉上那點微光,像被寒風吹熄的燭火,瞬間滅盡。

  「……只是陌生人麼……」

  她嘴唇翕動,眼神失了焦,空茫茫地飄著。

  悔意如潮水灌頂,一浪狠過一浪。

  當初跟著鄭朝陽做的每一件事,

  都成了釘進她脊樑的鏽釘,拔不出、磨不掉、洗不淨。

  她痛,她恨自己,她想翻盤、想洗淨——

  可洗不了。

  真洗不了。

  「陳楓!我不攔你和她來往!」

  「但你得答應我一個條件!」

  「否則,我寧願丟掉工作,也絕不簽離婚協議!」

  「死也不會!」

  白玲咬緊後槽牙,一字一句砸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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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楓眉心一蹙。

  他向來反感這種拿退路當籌碼的逼迫。

  「你最好掂量清楚分寸。」

  「我的起訴狀,還壓在法院沒撤。」

  「大不了,咱們公堂上見。」

  「你提離婚,不就怪我當不好妻子?」

  「我認錯,也改了。」

  「往後該擔的,我全擔;該守的,我全守。」

  「我也同意庭前調解。」

  「若法官親眼看見我誠心悔過——你覺得,這婚,還能判離?」

  她站得筆直,周身透著一股冷硬的鋒利,目光如刃,直刺陳楓。

  「你……」

  陳楓喉結微動,眉頭鎖得更緊。

  沒錯,拒不行房這事,確實是白玲的硬傷。

  若她咬死不鬆口,這場官司,他贏面極大。

  可如今,是陳楓自己不願圓房。

  白玲反手就能告他——

  婚後從未履行夫妻義務。

  到那時,判不判離,還真懸了。

  「你也別搬『出軌』這套。」

  「我身體清清白白。」

  「醫院檢查單在這兒——白紙黑字寫著:我是處女。」

  「更別說,我和鄭朝陽,從來就沒拉過手、碰過衣角。」

  「唯一一次肢體接觸,是在巷子裡撞見段飛鵬那次。」

  「那會兒我扶他一把,純屬同事間搭把手。」

  「至於把你送進監獄……那是場誤會。」

  「我認罰,也願賠。」

  「所以,離不離,不是法庭說了算。」

  白玲準備得滴水不漏。

  這三個月,她沒閒著,全撲在挽回婚姻上。

  做得太紮實了。

  連陳楓,都沉默地皺起了眉。

  「可你結婚三個月,沒碰過我,這是事實。」

  「對我這個丈夫,是羞辱。這點,你否認不了吧。」

  「悔過就能抹掉你幹過的事?你覺得這說得通?」

  陳楓再次開口。

  「可你現在也是已婚狀態——半個多月,你一直拒絕跟我同房!」

  「這麼算下來,咱倆誰也不比誰乾淨!」

  「除非——你現在立刻答應跟我圓房!」

  白玲臉頰微紅,泛起一絲侷促。

  但聲音卻像釘子一樣穩、准、硬。

  「……」

  陳楓眉心擰成一個死結。

  真被她反手掐住了命門!

  婚內?他絕不可能碰白玲一下。

  不是不想,是真嫌髒。

  光是想到她躺下時腦子裡閃過的臉,他就胃裡發緊——

  鄭朝陽的名字像根刺,扎在他神經上。

  她會不會閉眼就把他當替身?

  那自己算什麼?活生生的墊腳石?

  要是沒這紙結婚證,他對白玲壓根沒負擔。

  甚至巴不得她心裡還揣著那個「白月光」。

  想想看:鄭朝陽連她手指頭都沒牽過,

  而他陳楓,卻能拿走她的第一次,

  之後拍拍屁股走人,不搭感情、不擔責任——

  這才是最爽的局。

  說白了,就是一場明明白白的「獵手遊戲」。

  可一旦頂著「丈夫」這層名分,

  他倒成了被鄭朝陽暗中「戴帽」的那個。

  這才是他噁心透頂的根源。

  所以他拼了命想撕掉這層皮,

  把那點被當「接盤俠」的屈辱感,徹底剜乾淨。

  要是真在婚內跟她發生關係?

  等於親手把「被綠」的標籤,一錘定音地摁死在自己腦門上。

  「你就不怕我去找你的……」

  陳楓話剛出口。

  「去吧,找羅部長舉報。」

  「把我工作擼了,我認。」


  「但只要我不點頭離婚——」

  「沒人能把我從你戶口本上劃掉。」

  「哪怕我坐牢,哪怕全城人都罵我,我照樣是你老婆。」

  「你甩不掉我。」

  白玲一字一頓,沒有半點猶豫。

  陳楓太陽穴突突直跳。

  其實兩人都清楚,這段婚姻崩得稀碎,

  不單因為沒同房。

  是白玲看他的眼神,從來不像看丈夫;

  是她心裡早給鄭朝陽騰出了整間屋子;

  是她為鄭朝陽跑前跑後、擦屁股、扛風險……樁樁件件,都刻在陳楓眼皮底下。

  可這些,法庭上全站不住腳。

  白玲只要咬死一句:「我愛的是陳楓」,

  再把那些事輕飄飄說成「同事之間正常照應」,

  把冷淡歸結為「還沒適應角色,正在學著當妻子」——

  法官聽不出破綻,證據鏈直接斷掉。

  真正能擺到檯面上、板上釘釘的離婚理由,

  只剩一條:白玲持續拒不行夫妻之實。

  陳楓萬萬沒想到,堂堂公安局長,竟敢跟他玩「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沒錯,白玲就是在硬剛。

  她豁出去了——職位不要,臉面不要,清譽也不要,

  就守著這紙婚約,寸土不讓。

  這招,陳楓壓根沒防備。

  離婚官司的天平,就這麼被她一句話掀翻了。

  再找她上級施壓?不過是拿她飯碗威脅她。

  可她連飯碗都扔了,你還拿什麼壓?

  連羅部長親自出面,也逼不出她一個「離」字。

  「行,你說條件。」

  陳楓終於鬆口,語氣里全是疲憊。

  他認了這道坎。

  老話講得明白:窮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

  白玲現在,就是那個豁出命去攥著婚書的人。

  他不怕她。

  只是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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