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林子大,什麼雀兒不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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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說什麼欠妥?木已成舟,現在反悔,難不成讓來福再把崗位吐出來?」

  沈母端著搪瓷缸子,一邊吹氣一邊接話,手卻下意識往二兒子那邊偏了偏。

  她護的哪裡是女兒,分明是兒子——沈來福終於不用裝病咳喘、躲在家裡混日子了。今兒一早,他還試了試新發的藍布工裝,袖口都捋得整整齊齊,就等著進廠報到。

  「對嘛!往後我每月拿工資,給爸媽買雞蛋、扯布做棉襖,養老的錢我都存著呢!」

  沈來福咧嘴笑著,眼尾都舒展開來。

  他剛滿二十三,拖一年,對象難找;拖兩年,媒人都繞著走。如今飯碗穩了,媳婦也有了眉目——隔壁胡同王會計家的閨女,前兩天還托人遞過話。

  「咚!」

  「咚!」

  菸斗重重磕在八仙桌角,震得茶杯蓋子直跳。

  「你笑什麼?笑得這麼響?這飯碗是誰替你端來的?是你妹妹拿婚事換的!」

  沈父聲音不高,可每個字都像砸在青磚地上,悶而重。

  沒錯。李國追本就有正經崗位,只要沈珊珊點頭嫁過去,兩人留在京城,安穩過日子,一點不難。

  可沈珊珊才十八,去鄉下待上三五年,回來二十出頭,照樣年輕;她哥呢?二十三了,再耗下去,怕是連介紹人都懶得登門。

  「哦……哦!謝啦妹妹!」


  敷衍得連他自己都沒察覺。

  沈父和沈母對視一眼,沒再吭聲。

  這孩子,心是熱的,可熱得沒邊兒,只照著自己那一寸地方。

  「喏,拿著。」

  沈父從貼身衣袋裡摸出一張紅紙,折得方正,邊角壓得平平整整。

  是張訂婚帖,墨跡還沒全乾。

  人家把鐵飯碗遞了過來,這婚約,就得認。

  「小伙」,說的就是李國追。

  「珊珊,其實你真不必去下鄉。」沈父頓了頓,聲音緩下來,「跟國追成了親,戶口落在這兒,一輩子都在城裡。」

  「就是啊!」沈母接過話,抹了把眼角,「南方潮,冬天冷得鑽骨頭縫兒,你從小沒離過家,媽夜裡想起來都睡不著。」

  養了十八年,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臨了卻要送她去挑糞、割稻、睡通鋪。

  「不用勸了。」沈珊珊低頭理了理洗得發白的藍布衫袖口,聲音平平的,「我和國追都沒單位,留在京城,靠喝西北風過日子?還是靠您二老的退休金?或是啃他家那幾間老房?」

  她抬眼,目光清亮:「不如踏實幹幾年。等回城,果林場給咱們分正式工,戶口、糧本、房子,一樣不少。往後日子,才真正寬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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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父沈母沒再開口。

  他們太清楚這個女兒——六歲替弟妹煮粥,十歲幫父親抄帳本,十四歲就替家裡拒過三門親事。她一旦咬定的事,十個大人拉不住。

  兩人又默默望向沈來福。他正蹲在門檻上,用小刀削一根竹籤,哼著不成調的歌,仿佛已經看見自己穿工裝、戴安全帽、在車間門口接新娘的模樣。

  沈父輕輕嘆了口氣,扭過頭去。

  ——還不如這丫頭。

  三天後,火車票和下鄉通知書送到沈家。沈父剛拆開信封,李文國那邊就得了信。

  他一把將票根拍在桌上,臉漲得紫紅:「好啊!好得很!他倒會自己做主!」

  暖瓶廠的名額,是李靜涵親自打招呼才落下的,一個電話,街道辦就把轉讓記錄翻了出來:沈來福,男,二十三歲,無業。

  再查底細,不過半日:沈家五口人,老大接了父親的班,在公交公司開車;老二裝病賴在京里多年;老三,就是沈珊珊,十八歲,高中畢業,沒分配,也沒戀愛對象——直到遇見李國追。

  李文國冷笑一聲。

  被人算計了,哪能咽得下這口氣?

  等李國追和沈珊珊坐上南下的綠皮火車,他當天就讓李靜涵撤回名額,同時托人給街道辦遞了話:沈來福,即日起改派至北方青龍江農場——那兒天寒地凍,十月飄雪,春耕時冰碴子還卡在犁溝里。

  其餘的,沒動。

  不是不想,是不願。

  一個崗位換一個姑娘,帳面上也算扯平了。

  他不喜歡沈珊珊——太精,太靜,眼神里沒有少年人該有的毛躁,反倒像提前活過半輩子似的。

  可兒子喜歡。

  喜歡得跪在院子裡磕了三個響頭,額頭都紅了,只說一句:「爸,我對不住您。」

  李文國終究沒再說「不認」二字。

  他只是轉身進了屋,鎖上門,一整天沒吃飯。

  後來,他默許兒子繼續給沈珊珊寫信。

  他猜,等沈珊珊收到第一封家書,看到裡面夾著的青龍江農場報到通知,就知道:她哥的工作沒了,人也走了,連帶她當初換來的那點指望,一併碎在北風裡。

  那時,她會不會後悔?會不會轉身離開李國追?

  他不攔,也不幫。

  就看著。

  沈家屋裡,燈泡昏黃。

  「爸!媽!我不去青龍江!我不下鄉!」

  沈來福癱坐在小凳上,工裝褲腿還沾著早晨蹭上的牆灰,手抖得連搪瓷缸都端不穩。

  他剛聽說,自己明天就得捲鋪蓋,坐北上的車。

  ---

  「那兒冷得能凍掉耳朵,我一去准得挺屍。」

  「我不去!死也不去!」

  沈來福癱在竹椅上,雙手抱頭,嗓子都劈了叉,像被掐住脖子的公雞。

  「唉——早跟你媽講過,珊珊這主意懸得很。當初若聽我的,老老實實嫁那後生,日子穩當,哪用得著拖家帶口下農村?」

  沈父蹲在門檻上,菸捲燒到手指才發覺,狠狠摁滅在青磚縫裡。他肩膀塌下去,背也佝僂了,額角新添的幾道褶子,深得能夾住米粒。

  好端端一個家,怎麼就散了架?

  沈母坐在灶膛邊,火光映著她通紅的眼圈,眼淚無聲地砸進灰堆,洇開一小片深色。

  可這事,輪不到他們點頭搖頭。

  李文國剛把兒子李國追那攤爛泥似的麻煩擺平,屁股還沒坐熱,又一記悶棍砸下來。

  這一回,更沉,更響。

  他當場就在公安分局的走廊上揪住李國航的衣領,照著臉上就是兩拳。鼻血濺在搪瓷杯沿上,像潑了一小片鏽紅。

  事情是這麼來的——

  這孩子叫李國航,繡繡親生的,四八年生人,眼下二十五歲。在建社局管著的縣高中教體育。不消說,又是家裡最不掛心的一個。

  教體育?輕鬆。一天兩堂課,教案抄三遍都能混過去;作業?沒這回事;考卷?壓根不用批。清閒得像樹梢上的知了,只等夏天一過就歇工。

  可人一閒,骨頭就發軟,心就往歪處拐。他竟和班裡一個高二女生搭上了線。

  林子大,什麼雀兒不飛?李文國兒子多,偏就這一隻撞進鐵絲網裡。

  肚子悄悄鼓起來,等到快五個月,褲腰勒不住了,才被家裡人瞧出端倪。女方父母見閨女穿不了校服了,當場炸了鍋,連問都不問清,抓起電話就撥110。派出所的人來得比救護車還快,李國航被戴著手銬從辦公室拖出來時,全校師生都圍在樓道口看熱鬧。

  想私下賠錢了事?晚了。風聲早傳遍了操場、食堂、教師宿舍樓。

  更要命的是——李國航早結了婚,戶口本上紅章蓋得明明白白。娶不成那姑娘,判刑卻躲不掉。

  兩年牢飯,還是李家托人抹掉一半案底才壓下來的。不然按規矩,五年起步。畢竟對方還是個沒畢業的學生娃。

  為堵住女方一家的嘴,李家答應:等姑娘一畢業,立刻安排進縣供銷社當正式職工;孩子落地,記在李家族譜上,姓李。

  這事傳到慶延縣,李國鑫脊梁骨一緊。

  他後悔了。當初真該聽老爺子的話,鐵了心把田甜送去香江——哪怕撕破臉,也比現在強。

  果不其然。

  那天他剛踏出縣**大門,抬眼就望見街對面槐樹蔭下,站著個穿藕色旗袍的年輕女人,懷裡抱著個裹藍布的小襁褓。她一眼瞅見他,沒說話,只把孩子往上託了托,轉身就走,發梢在風裡輕輕一晃。

  李國鑫心裡咯噔一聲——這是約他過去。

  膽子大成這樣了?

  他臉色霎時沉得像雷雨前的天。

  「李縣長,回啦?」

  常大滿推著輛掉漆的二八自行車迎上來,笑得眼角堆出三道褶,活像剛蒸熟的包子。

  沒錯,他也調來了。慶延縣這地方,向來是幹部「下放」的老地方,誰被派來,差不多就等於領了張「鍍金預備票」。

  李國鑫立馬換上一副溫厚中透著分寸的神情:「喲,常科長也下班啦?」

  「可不是嘛!正尋思著蹭您一頓飯呢,李縣長賞不賞臉?」

  常大滿搓著手,巴結得毫不遮掩。他清楚得很:這位是京城裡下來的貴人,來縣裡不過是走個過場,將來升遷,指不定就踩在他肩膀上。

  「不了,家裡灶台還燒著呢。」

  李國鑫擺擺手,語氣客氣,腳底下卻已加快了步子。

  他徑直回到家屬樓三層西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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