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能花錢就能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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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洗漱過後,林月笙打開原主的行李。

  一雙皮鞋,幾套衣服,就是原主的來時路。

  其中兩套是辭職時,那位富太對原主的好意,剪裁跟質量都不錯,倒是不用再破費。

  除此之外還有兩套原主自己的衣服,也是選了最好的帶來,裁剪一下,也能穿得出去。

  一會兒要去舊貨市場,林月笙不想穿的太打眼,就挑了一套最普通的。

  剛要將其他衣服收回去,卻在箱子最底下看到一張特別的紙,上面寫著——「月笙」品牌註冊證書。

  記憶里,富太在她臨走前將這證書交給她,「你手藝不錯,將來有一天,或許能用得上。」

  不得不說,在原主的二十三年人生里,這位富太算是對她最好的人了。

  只可惜這證書原主是用不上了。

  但她林月笙,卻能用上。

  ————————————

  羊城的夏天天亮的很早,街上已經有自行車的鈴聲跟早點攤的吆喝聲。

  林月笙拿著跟賓館前台兌的人民幣跟糧票,斥巨資五毛買了兩份牛腩粉。

  這當然不符合她的名媛人設,但誰讓這時代的賓館不含早呢!

  一分錢難倒英雄女啊!

  粉很快被端上來,分量十足。

  林月笙見趙小刀不動,乾脆把筷子直接塞她手裡:「快吃,吃完好辦事。」

  趙小刀愣了一下,而後有些不自在的低下頭說:

  「這可是你叫我吃的,休想我給你錢。」

  林月笙失笑:「不用你給。你倆跟著我做事,就是我的人,一會兒等辦完事回來,我再給你哥要兩份打包回去。」

  趙小刀低頭扒粉,沒吭聲。

  這年頭浪費糧食是可恥的,林月笙沒矯情,三兩下將粉吃乾淨,正要跟攤主打聽舊貨市場,就見剛去上廁所的趙小刀帶著個三輪車師傅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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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倆去天光墟是吧,兩毛錢,要去快點上車!一會兒天該亮了!」

  林月笙不明所以,看向趙小刀。

  後者惜字如金:「舊貨市場,天亮就收攤。」

  林月笙恍然大悟,趕緊掏錢上車。

  原主記憶里,香江也有天光墟,是底層人民淘換東西的地方。

  只是她沒想到趙小刀執行力這麼強,竟先她一步就打聽到了這個地方,怪不得能在興義安那樣的地方活下來。

  這倒是個意外的驚喜。

  三輪車師傅收了錢,非常賣力的用最快的速度將兩人送到。

  此時已經有很多人擺攤,兩人在市場逛了一圈,林月笙心中就有數了。

  她在一個賣舊衣服的攤位前停下來,挑出一件淺灰色短袖襯衫、兩條西褲和一件深色翻領短袖polo衫。

  這兩身衣服一看就不合她的身材,倒像是......

  趙小刀抿了抿嘴角,小聲嘀咕:「這衣服我是不會付錢的。」

  林月笙沒理會她,轉而問向攤主:「這四件,多少錢?」

  攤主是個精瘦的老頭,眯著眼打量了林月笙一下:「五十!」

  趙小刀冷笑:「你這衣服都是二手貨了,還五十!十五!」

  老頭氣得吹鬍子瞪眼:「你怎麼不去搶!這可是港城來的貨,正經百貨大樓賣的新貨嘞!」

  「新的?」趙小刀翻開衣擺處不起眼的地方:「這裡子都染色了,一看就是瑕疵尾貨,你糊弄鬼呢!二十!不賣走人!」

  老頭噎住,嘟囔了幾句,最後二十五成交。

  趙小刀像是得勝的將軍一般高昂著下巴轉過頭,對上一雙含笑的眼睛,見林月笙真的付了錢,她忽然有點不自然。

  林月笙只當沒看見,接著帶她去了另一個攤位,挑了兩雙趙家兄妹能穿的皮鞋,花了八塊錢。

  而後又去水貨攤上,花一百塊錢買了一塊精仿歐米茄手錶跟兩塊粗仿英格納。

  趙小刀知道那手錶可能是給自己買的,趕緊攔著她付錢:「我跟我哥不需要。」

  「你們不需要,但有錢人的保鏢跟助理不能太寒酸。」

  趙小刀一時沒聽明白這話什麼意思,等想明白林月笙不僅把他們兄妹倆當保鏢跟助理,還嫌他們寒酸時,人已經林月笙拉進了一個印名片的鋪子。

  店主印了一盒「香江月笙服裝公司 總經理 林月笙」的名片,趙小刀也眼睜睜的看著林月笙又付了十塊錢。

  一上午正事沒幹,就花出去了一百四十三塊七毛,趙小刀心都在滴血,同時也察覺到林月笙跟以前不同了。

  她跟著山雞哥的小弟跟蹤過林月笙好幾次,這女人在香江時出去逛街,連三蚊一碗的糖水都捨不得買,現在一上午竟能花這麼多錢?

  她到底年輕,還是沒忍住拉住了林月笙的衣擺:

  「去上海的火車硬座一人要27塊4,你剩下的錢想買三張票都不夠,還是省著點花吧!」

  省?

  林月笙上輩子壓根不知「省」為何物。

  這輩子雖然窮,但人的習慣不可能一朝一夕就改變。

  「錢不是省出來的,是賺出來的。」林月笙語重心長的說出了這句至理名言,見趙小刀依舊一臉凝重,索性不逛了:

  「走,帶你去個地方。」

  高第街是羊城最大的服裝批發市場,全國小商販都在這進貨,從早到晚人擠人。

  林月笙坐三輪路過時,就將這路記了下來。

  她先帶著趙小刀在市場裡逛了一圈,然後在一家生意特別差的店門口停了下來。

  老闆是個禿頂中年男,正愁眉苦臉的坐在門口台階上抽菸。

  林月笙走過去翻了翻貨,發現這店裡的衣服布料不錯,做工也還行,只是款式太土,顏色也暗淡。

  「老闆,這批貨你進了多少?」她問。

  「二百件。賣不動,壓手裡了。」老闆依舊坐在台階上,頭也沒回。

  「進價多少?」

  「六塊一件。」

  林月笙拿起一件襯衫,仔細看著。

  衣服版型不錯,稍微改改領口跟扣子就能煥然一新。

  她上輩子就是學設計的,這點活兒在她看來壓根不是事兒。

  她提高了嗓音:「這批貨我幫你賣。賣出去,我抽三成。」

  老闆手裡的煙啪嗒掉在地上,回頭仔細打量著林月笙:「就你?」

  「就我。」林月笙點頭:「反正賣不出去你也損失不了什麼,不如試試?」

  老闆半信半疑,見她一臉自信,又實在沒辦法,就答應了。

  林月笙在店裡挑了一大堆亮色的扣子、蕾絲花邊、緞帶,總共花了不到十塊錢。

  然後借用攤位老闆的小作坊,開始改衣服。拆扣子、縫花邊、改領口這一系列動作一氣呵成,看得趙小刀目瞪口呆。

  她跟了林月笙這麼久,還是第一次知道她這麼會做衣服。

  「你什麼時候學會的?」

  「在黑車間。」林月笙手上的活沒停。

  趙小刀本來還想問,見她忙個不停,只得閉嘴在一旁看,偶爾還幫忙裁剪布料。

  兩人配合的意外的不錯,當天就改了四十件衣服,加上後面兩天,一共一百二十件。

  第三天下午,林月笙沒再趕工,而是穿著改好的衣服,站在高第街最熱鬧的路口。她的氣質本來就好,加上新潮的款式,很快就吸引了顧客。

  「姑娘,你這衣服哪兒買的?」

  「自己改的,要改嗎?一件加工費四塊。當然我身上的同款成衣也有,批發價十三塊,想買可以跟這個小兄弟去看貨。」

  每當這時候,趙小刀都第一時間迎上去,負責將客人們帶去店裡。

  趙大錘則被叫來幫忙跑腿送貨,騎著老闆的三輪車,穿梭在羊城的大街小巷。

  一整個下午,一百二十件成衣銷售一空,不少沒買到的客人還不依不饒,林月笙立刻示意老闆留下他們的聯繫方式。

  等人流終於散去,林月笙分得252塊,加上十幾個改衣的,一共賺了300塊。

  老闆見她真賣出去了,還大方的多數了兩張大團結塞給林月笙。

  林月笙沒要,反而拿起店裡另一款賣不出去的連衣裙,快速剪開兩個口,加了條同色系的絲巾穿進去做了腰帶。

  她改動的速度非常快,成品更是瞬間抓住了老闆的眼球。

  「妹子你這是?」老闆心裡忐忑又高興,這款式一看就能大賣,但分出去三成利潤,他又覺得多。

  林月笙從小就在生意場上長大,哪能不懂老闆的心思。

  於是開門見山道:「這樣的設計,我腦子裡還有很多。不過我不打算再親自改衣賣貨。兩成利,老闆你同意的話,我現在就可以把其他樣品改了。」

  老闆快速在腦子裡盤算起來。

  這一下午進店的客人不少,就那一百多件三兩下就被搶購一空,更多的是慕名而來卻沒買到的,光那客人的聯繫方式他就記了幾十個。

  他這小破店也算是小有名氣了,接下來的款用這妹子的方式,也不愁賣。

  至於改衣做衣,雖然麻煩點,但他可是有七大姑八大姨的,加起來能頂一個車間!

  雖然還是覺得兩成利高了,但想起倉庫那賣不出去的庫存、和今天下午客人們那狂熱的勁兒......

  於是老闆只猶豫了一會兒就爽快點頭,林月笙也答應對方第二天來改衣。

  回去的路上趙小刀都還久久回不過神來。

  她知道林月笙在昨天續房後就身無分文了,她就想看這女人如何收場呢,結果她還真賺到錢了!

  還是這麼多的錢!

  要知道,現在內地普通工人的工資也才30一個月,可林月笙竟然三天就賺了300!

  她忍不住問:「你這腦子,是怎麼長的?」

  林月笙昂著下巴:「跟著我不就知道了?」

  「走吧,快點回去睡覺,明天買票回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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