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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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蘭德摸著腦袋從睡袋中起來。此時天剛蒙蒙亮,營地里的篝火已經熄滅,只有些許火星燃於其中,散發著微弱紅光。

  [我怎麼會在這裡?我剛剛不是放棄思考了嗎?]

  [總不能是又穿越了吧?]

  蘭德苦笑著站起來,然後發現……自己居然有腿!

  趕忙往下看,發現自己變回了人類的軀體!穿著皮質內甲和褲子,有著雙手雙腳,毫無疑問的人類身體!

  [剛剛我還摸到了自己的頭髮吧?真變回人了?]

  指甲縫裡殘留著幾縷黑色髮絲。這是長期熬夜導致的脫髮。

  [……好討厭的真實感。]

  蘭德用手反覆觸碰自己的臉頰。雖然沒有鏡子,但他可以確認,這是自己穿越前的臉,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脫離了文字遊戲模式,這裡還是靈界嗎?我還應該保持呆在原地的狀態嗎?]

  [不,我剛剛起身的動作就打破了「呆在原地」的狀態,現在先嘗試召喚面板吧。]

  [展示面板]

  空中沒有熟悉的提示欄展開。飛鳥穿梭於林中,令樹枝抖動,發出簌簌聲。

  [連提示欄都被屏蔽了?還是之前的一切確實是我做的夢?現在想這些也沒有意義,看看營地里有什麼,準備離開吧。]

  打定主意的蘭德花了十分鐘,整理身上和營地中的所有物品。

  他身上穿著皮甲和內襯,腰帶上插有鋒利小刀和打火石。營地里除了睡袋和作為武器的狼牙棒外,還有一個大包。

  包裡面的物品很多,但並不雜亂,看起來不像蘭德自己整理的。充飢的乾糧,水壺,錢袋,魔物手冊,花花綠綠的藥水還有一張羊皮紙任務單。

  【任務目標:擊殺森林中的小型哥布林族群】

  【獎勵:10銀幣】

  【備註:需帶回哥布林的耳朵作為證明】

  [哼,哥布林啊,還真是傳統西幻世界。]

  哥布林,出沒於各大奇幻作品的熱門人氣雜兵。

  通常呈佝僂人形,身高一米左右,膚色綠。群居在洞穴內,以劫掠周邊村莊為生。

  哥布林的智商不高,但足夠他們學會使用武器,並在上面塗上各種各樣的髒東西,進行物理附魔。

  [居然只有我一人前來完成任務,而不是小隊的形式?我很強嗎?]

  蘭德眯起眼睛,思考為什麼會獨自一人來剿滅哥布林群落。

  雖然哥布林絕對算不上強者,但蘭德看過的無數部作品告訴他,不要忽視群體的力量。

  一隻哥布林很好殺,兩隻哥布林可能被打蒙呢,三隻哥布林完全可以把冒險者圍起來,四隻或以上的哥布林若是一擁而上,足夠輕鬆殺死一名成年男性。

  更別說,哥布林大多在洞穴內生存。冒險家要在他們的主場進行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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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再多,也不如測試一二。蘭德對準大樹,拉開雙腳,拳收於腹旁。

  屏氣凝神,想像眼前是敵人的頭顱。

  嘭!

  腳後跟蹬在地上,連同腰部轉動發力,賦予拳頭無與倫比的加速度。

  轟!

  疾風重拳打在樹幹上,聲音響徹山林,產生的風波擾亂了天上樹葉和地上小草。

  咔咔咔

  數秒後,樹幹從拳頭擊打的部位上斷裂,轟然倒塌,嚇跑了幾隻兔子。

  蘭德自己也被這拳的力道嚇到了,緊盯自己的拳頭。

  他剛剛沒有感受到馬娜、氣血或者魔力之類的神奇力量,僅憑純粹的肉體力量轟出的這一拳,居然能攔腰斬斷一棵大樹?

  他現在的基礎數值得有多高?

  蘭德又嘗試原地起跳,成功穿過了厚厚的葉層,到了樹林上方。

  至於這林子有多高……蘭德目測是有十米了。

  速度測試,耐力測試,憋氣測試……凡是能想到的數值,蘭德都測試了一遍。得出結論,他現在可謂超人。

  [即使不能和亞爾特留斯媲美,我也自信能夠一下子擊殺阿蘭這種級別的冒險者。]

  [怪不得有自信能一人剿滅史萊姆族群啊。]

  蘭德甚至懷疑普通的刀刃能不能對他造成傷害。即使造成傷害,他的超級回復速度和超級免疫力也能在極短時間裡完成修復。

  [那麼……問題來了,我還有必要做這任務嗎?]

  面對出現在面前,有明確指向性的物品,蘭德最終把任務單折進包中,選擇拒絕。

  [錢袋裡的錢還夠生活。先回城鎮打聽打聽消息再說。]

  更重要的是,前往哥布林營地的方向,是前方。

  蘭德可還記得文字冒險時候的選項呢。

  即使不能再選呆在原地,也絕不會遵循懷著濃濃引導意味的選項。

  嘶——

  一道箭矢飛來,釘在樹上,尾羽不斷顫抖。

  以蘭德的感知力和反應力,自然是偏頭輕鬆躲過。

  聽勁發動。

  即使失去了史萊姆的液體身軀,也不代表聽勁不能用了。只是精確度和範圍會有所下降。


  [唉,如果還是史萊姆身軀,早在八百里外就能發現他們了。]

  蘭德飛起一腳,將地上石塊踢向右後方。又脫下背包,將其扔到左後方。

  最後自己手持狼牙棒,躲過幾發箭矢,衝擊前面的敵人。

  幾乎是一靠近,蘭德就聞到了一股劇烈的酸爽惡臭。

  蘭德沒有猶豫,從右到左揮動狼牙棒,將樹叢和藏匿其中的敵人一同擊飛。

  哐!

  攻擊效果之好超出蘭德預料,他只感覺狼牙棒受到了輕微的阻礙,就滑了過去。

  樹叢里只剩下敵人的綠色下半身,上半身已經不翼而飛,不知道被全壘打到哪裡了。

  但從膚色和高度判斷,這就是他的任務對象,哥布林。

  [我沒去找你們?你們倒找上我了?]

  蘭德挑了挑眉毛,然後立刻下蹲,躲過箭矢攻擊。

  不知該說這些哥布林勇猛還是愚蠢,在目睹同伴慘狀後,他們居然沒有逃離,而是站成一排,手持木盾和生鏽鐵刀,意圖繼續攻擊蘭德。

  [行啊,我這就送你們一起上路。]

  三秒後,蘭德腰帶上掛著血淋淋的耳朵,跟著地圖尋找通往城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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