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模擬小鎮法庭!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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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遠學校高中部的「走廊集市」,在經歷了最初幾天的,火爆與新奇之後。

  很快,就迎來了,第一個,也是最現實的一個問題——

  搶地盤。

  教學樓一樓,那個位於十字路口黃金轉角的位置,因為是學生們上下課的必經之路,人流量最大。

  自然,也就成了所有人的必爭之地。

  這天下午,放學的鈴聲一響。

  動漫社和手工社的成員們,就為了搶占這個「黃金鋪位」,爆發了激烈的衝突。

  「憑什麼你們在這裡擺?!這個位置,是我們昨天就占了的!」

  動漫社的社長,是一個性格火爆扎著雙馬尾的急性子女生。

  而手工社的社長,則是一個,戴著黑框眼鏡,看起來文質彬彬的理工男。

  他據理力爭,毫不退讓。

  「同學,你講不講道理?我今天下午一放學,第一個就把我的書包,放在這裡了!明明是我先來的!」

  「你放個包就算占了?我還說我昨天晚上看了一眼,就用眼神把這裡給預定了呢!那你是不是要給我交攤位費?」

  「你……你這是強詞奪理!」

  隨著爭吵的升級,雙方社員的情緒,也漸漸變得激動了起來。

  推搡,和一些輕微的肢體衝突,也開始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原本還算寬敞的走廊,瞬間,就被那些聞訊趕來看熱鬧的學生們,給堵得水泄不通。

  ......

  辦公室里幾個新來的高中部老師,聽到外面的吵鬧聲,正準備出去,維持秩序。

  卻被,正好從旁邊路過的陸遠,給伸手攔住了。

  「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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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遠看著窗外那亂糟糟的一幕,臉上非但沒有絲毫的怒意,反而,還露出了一絲饒有興趣的笑容。

  「陸校長,這……這都快打起來了,咱們再不出去管管,恐怕……」

  「怕什麼?」陸遠笑了笑,反問道,「你們覺得,這是壞事嗎?」

  「模擬小鎮,模擬小鎮。既然是『模擬』,那自然,就要在學校的環境裡面,模擬出來一個最真實的社會。」

  「有商業,就必然,會有競爭。有競爭,就必然,會有糾紛。」

  「等模擬小鎮建成了以後,我還打算把整個小鎮的管理權全都下放給學生們,讓他們自己,去決策,去管理。」

  「如果,他們現在連這麼一點小小的糾紛,都處理不好的話。那以後,又怎麼可能去管理一個更加龐大更加複雜的這種社區呢?」

  他頓了頓,語氣,變得無比認真。

  「這個模擬小鎮,是我們高中部的一個試點。如果,效果不錯的話。未來,我甚至打算,在我們的初中部,乃至小學部,都進行推廣。」

  「我打算讓我們天遠學校的每一個孩子,都能在這樣一種充滿了真實感的『遊戲』里,學會如何與人合作,如何解決問題,如何遵守規則,以後進入社會,不會吃虧啊。」

  ......

  就在集市那一邊,眾人爭吵不休的時候。

  陸遠清了清嗓子,溫和而有力的聲音通過廣播,傳到了教學樓的每一個角落。

  「各位同學,大家請安靜一下。」

  「關於,剛才發生在走廊集市的攤位糾紛,學校,已全部知曉。」

  「但學校不打算直接干預。」

  「我宣布,從今天起,我們天遠小鎮,將正式成立,只屬於我們學生自己的『小鎮法庭』!」

  「由高中部的學生會負責具體的組建工作。專門用來處理以後在小鎮裡發生的一切商業糾紛。」

  借著這個機會,陸遠又宣布了另一項,更加重磅的決定。

  「同時,我宣布,我們天遠學校的學生會,也將從今天起,在模擬小鎮裡面進行全面的改組!」

  「學生會主席,也就是我們未來的,『天遠小鎮鎮長』,將由我們高一年級原初中部直升的全省中考狀元——李小雨同學,來擔任!」

  「學生會副主席,也就是我們『小鎮法庭』的大法官,將由,我們學校,辯論社的社長來擔任!」

  「另外,我們還將從全校從初中部開始,各個年級,各個班級中,隨機抽取十名學生代表,組成我們模擬小鎮的第一屆法庭『陪審團』!」


  而僅僅在半個小時之後。

  由李小雨和辯論社社長牽頭組建的學生會,便在陸遠以及各種老師的幫助下,發布了天遠小鎮法庭的第一號公告!

  《關於天遠集市攤位管理及糾紛處理辦法(試行)》。

  公告中,用無比清晰的條款,明確了關於集市攤位的「先占先得」原則。

  以及什麼「預約登記制度」,以及,各種違規行為的,詳細處罰辦法,違反規則扣多少天遠幣。

  ......

  當天晚上,七點整。

  天遠小鎮仲裁庭的,「第一案」,在學校的階梯教室里,正式「開庭」。

  整個階梯教室,被臨時布置成了一個簡易的法庭模樣。

  控辯雙方,自然就是,今天下午那場糾紛的,兩位主角——

  動漫社,和手工社。

  雙方,都派出了自己社團里,口才最好的代表,列舉著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有從學校監控室里,截取下來的,視頻截圖。

  也有當時在場的其他同學的目擊者證言。

  雙方,唇槍舌戰,引經據典。

  甚至,辯論社出身的那個「大法官」為了增加合理性和代入感,還在辯論中,引用了好幾條關於「占有權」的法律條款。

  整個庭審過程,專業得讓旁聽席上那些,本來還抱著看熱鬧心態的老師們,都感到了一絲絲的震驚。

  最終,在經過了,由十名學生代表組成的「陪審團」,進行的不記名投票之後。

  首席大法官,當庭,宣布了判決結果。

  「經,陪審團投票,及仲裁庭最終裁定。本次糾紛,手工社,占理!」

  「其,『提前放置書包』的行為,符合,優先占有權的基本法理。有監控視頻為證!」

  「動漫社,雖然,主觀上,並無惡意。但其,在後續的爭執中,首先,採取了不理智的推搡行為,並且不小心撞到了一位來集市跑腿的小學學妹。」

  「其行為,性質惡劣,影響極壞!」

  「故,本庭宣判!動漫社,即日起需無條件為手工社提供為期一周的免費的貨物搬運服務!並且要在小鎮當中,由文學社創辦的《天遠日報》校刊上,進行為其三十天的公開書面道歉!」

  ......

  這個判決結果一出。

  全校,心服口服。

  一場,原本可能會愈演愈烈,甚至會影響到社團之間團結的風波,就這樣,以一種充滿了「儀式感」的方式,被完美化解了。

  這場「庭審」,不僅沒有在學生之間,造成任何負面的影響。

  反而,還讓「規則意識」和「證據意識」,深入到了每一個孩子的心中。

  甚至,就連那些,旁聽了一場熱鬧的小學生們,都學會了一句,新的口頭禪。

  「以後,我們要是再吵架,也要像學長們一樣擺出證據!絕對不能隨隨便便就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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