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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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陽調查局。

  一間專案辦公室內!

  沈庭仔細聽著電話里,警員對沈家村前村長,沈必勝的調查結果。

  沈必勝,不僅僅是書面上,多次向上面,舉報吳立群。

  據村民回憶,差不多一個月前,在村集體大院外,兩人還發生過直接的衝突。

  當天,原本在工程隊監督工作的吳立群,因為沈必勝的舉報,被叫到區政府了解情況。

  他平時本就很忙,既要處理村裡的事情,還要忙工程隊的工作。

  工作忽然被打斷,應該很不滿。

  關鍵是,這不是第一次了。

  傍晚,返回村大隊的時候,正好撞見始作俑者沈必勝。

  吳立群就質問他,為什麼挑事,多次無端舉報自己。

  沈必勝也不是省油的燈,兩人槓了幾句,還互相推搡。

  當時,在村大隊門口,下象棋打牌的老頭們,都看到了這一幕。

  他們上去勸架,把兩人拉開。

  「沈組長,我們找到了當時在場的不少老年人。

  他們都說,沈必勝和吳立群,當時就鬧得非常不愉快。

  因為這幾年吳立群乾的不錯,過年過節還會給老人們送米麵,蔬菜什麼的。

  而沈必勝當了那麼多年村長,其實當的不咋地。

  他原本還計劃,等自己退休了,讓自己大兒子接自己的班,繼續當村長。

  他當時已經安排大兒子,進了村委會。

  但原本的謀劃,被吳立群徹底打破了。

  總之,吳立群當村長的時間,即便比沈必勝短很多。

  但大部分村民,還是向著吳立群說話。

  見大家都不向著自己,沈必勝當時好像被氣得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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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走之前,罵罵咧咧的。

  說村民們白眼狼,他們遲早會後悔什麼的。

  不過,之後一個月,沈必勝沒再找吳立群的麻煩,也沒再寫舉報信。

  看起來事情就這麼結束了。

  不過結合村民的描述,還有他自己的行為。

  這沈必勝,不是個省油的燈,可能想謀劃大的,進一步報復吳立群。」

  電話里,警員詳細描述了沈必勝和吳立群之間的矛盾。

  其中很多細節,沈庭這個沈家村人,都不知道。

  不過,那沈必勝小肚雞腸,他倒是了解一點。

  沈必勝當了那麼多年村長,水平說一般,都是抬舉他了。

  沈父沈母,在家也沒少說他的閒話。

  沈家村,大部分人都姓沈。

  向上能回溯到同一個祖宗。

  哪怕沈必勝幹得稍微差一點,但情商稍微高一點,大部分村民肯定更願意選他。

  可當時,吳立群這個外姓人,高票當選。

  由此可見,沈必勝這個村長當的有多差,多不受大家待見。

  「沈必勝和吳立群鬥氣多年。

  再加上被村大隊門外,村里老人們這麼一刺激,失去了理智,想要教訓一下吳立群,挺正常的。」

  沈庭思索著。

  兩人之間的矛盾,很符合本案的案情——

  有衝突,但沒到殺人的程度。

  只是在報復的時候,出了意外。

  「案發時,沈必勝的行蹤,你們查過沒有?」

  「查過了!

  沈必勝說,他昨晚在家裡,很早就睡著了。

  還多次說,村長家的案子,和他沒關係。

  不過,能給他作證的,只有他老婆,沒有其他人。

  所以,他的不在場證明,效力很低。

  沈必勝完全可以騙過妻子,半夜出來作案。」

  警員分析道。

  沈庭沉吟片刻,卻是直接否決了這個可能:

  「那沈必勝,肯定不是直接兇手。

  至少,在臥室里動手的兩個人里,一定沒有他。

  注意力不要都放在沈必勝身上。

  他那原本計劃,要繼承村長位置的兒子,重點也關注一下。」

  電話那邊的警員,明顯愣了一下:

  「呃,沈組長,為什麼這麼確定,沈必勝和案子沒有關係?」

  「因為現場留下的鞋印。」

  沈庭道:

  「我剛剛回憶了一下,兩名嫌犯在現場留下的血腳印,不符合老人腳印的特徵。

  那沈必勝,應該六十多歲了。

  而兩名嫌犯,應該在三十歲到四十歲之間。」

  腳印除了本身形態的差別,還受到年齡的影響。

  三十歲的人,和六十歲的人,鞋印有著明顯的不同。

  六十歲的腳印,可能因長期擠壓,出現拇指外翻等畸形。


  因為年齡大的人,足跟脂肪墊萎縮,皮膚和韌帶更鬆弛。

  還有足印壓力分布更分散,步寬增加,步幅明顯變短,腳底有拖痕等特徵。

  這些,都是年齡增加,肌體老化、力量不足、平衡降低等問題導致的。

  和年輕人的足跡特徵,差別還是很明顯的。

  而且,這種特徵,想要偽造,是很難的。

  對面的警員,雖然好奇沈庭的判斷依據,但也知道案子緊急,沒有多問,直接道:

  「好,我安排人,查一下沈必勝的兒子。

  這沈必勝可能不是動手殺人的兇手,但可能是案件的導火索。」

  「如果不確定沈必勝兒子,是否有嫌疑。

  可以拍幾張他走路的照片,以及足跡照片給我。

  我可以嘗試給出判斷。」

  「沒問題!」

  沈庭繼續問道:

  「除了這沈必勝,還有其它可疑人員嗎?」

  「有的。

  我們說話這會,又有隊員送來了幾份資料。」

  警員道:

  「一條線索,是吳立群的堂弟提供。

  他說,吳立群有個朋友,名叫沈大剛,也是沈家村人。

  兩人之前關係不錯,一直稱兄道弟。

  沈大剛比吳立群大兩歲,而且在工程上,一直照顧吳立群,吳立群一直叫他剛哥。

  他在區政府工作,借著工作,在早期,給吳立群拉過不少工程。

  吳立群能起來,沈大剛至少占了五六分的功勞。

  吳立群很感謝他。

  不過,吳立群堂弟說,兩人的關係,在去年過年的時候,就有了一些不對勁。

  以前過年,吳立群和沈大剛,肯定要一起吃一頓。

  但去年沒有。

  路上見面,也就是簡單打個招呼。

  堂弟問過吳立群什麼情況。

  吳立群說,沈大剛看自己這邊,工程隊發展的越來越好,年前提出想入伙一起干。

  但他沒同意,只同意讓沈大剛出資,年底看收益分紅給他。」

  「吳立群這邊的說辭是,沈大剛強在政府里有關係。

  哪裡有工程,他能最先得到消息。

  這是他的優勢。

  再加上沈大剛對他確實很照顧,因此才願意讓他分紅。

  但如果讓沈大剛直接加入工程隊,問題就多了。

  因為沈大剛,管理方面,並不在行。

  兩年前,沈大剛見吳立群效益越來越好,讓妻弟也組建了工程隊,但實際是他控制的。

  靠著關係,得到了不少項目。

  但最後因為管理問題,工程質量不達標。

  不但沒賺到錢,還賠了幾十萬進去。

  而且!

  沈大剛來了,那工程隊誰是一把手,誰說了算?

  吳立群敬重沈大剛是兄弟,到時候,如果有爭執,要不要讓著他一點?

  反正挺多問題的。

  不如,直接拒絕讓沈大剛加入。

  吳立群也感念沈大剛的幫助,為了感謝他,提出沈大剛可以出二十萬,然後按四十萬給他分紅。

  但沈大剛最終沒有同意。

  入伙的事情,不了了之。

  兩人之間,也有了嫌隙。

  不過!

  也就一個多月吧,過年後,兩人聊過幾次,差不多和好了。

  昨晚,吳立群家賣蝦,沈大剛還來幫忙了。

  晚餐的時候,他還坐吳立群旁邊。」

  警員道:「我感覺,這沈大剛,嫌疑倒是比較低。

  因為他有不在場證明。

  昨晚吃完飯後,他和一群人,去打麻將了,一直打到凌晨。

  不少人,能給他做不在場證明。

  對了!

  沈組長,你之前不是說,趙繪梅昨晚吃飯後,可能去過其它地方。

  因此兇手以為她不在,沒有防備她嗎?

  她當時也去打牌了。

  不過,差不多十點左右,就回家睡覺了。

  我想,兇手應該是看到她去打牌,但不知道她具體回來的時間。

  因此忽略了她!」

  沈庭點點頭。

  這沈大剛,嫌疑的確比較低。

  不在場證明是一方面。

  更關鍵的是,他一直在打牌,就算要雇其他人行兇,也會重點關注趙繪梅。

  趙繪梅十點離開,他一定知道。

  不可能不告知兇手,要防備她。

  再就是,兩人之間的矛盾,只能算兄弟之間的小摩擦,完全到不了要報復的程度。

  「除了這沈大剛,還有一個名叫趙衛軍的。

  和吳立群一樣,他也是干工程隊,有自己的工程隊。

  兩人有一定的競爭關係。

  據吳立群的工程隊手下說,這兩年工程沒有那麼多了,也沒有之前掙錢了。

  很多項目,都要搶著干。

  而兩個月前,吳立群和趙衛軍,就是為了爭一個比較大的項目,發生了爭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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