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特權
他不知道李默怎麼會來。
他沒有給他打電話,沒有發消息,甚至沒有告訴任何人他在這裡。
他的室友不知道,他媽媽不知道,林薇薇知道,但林薇薇不會打電話給李默,她甚至不知道李默是誰。
否則,她怕又是另外一幅嘴臉了。
他想不通,但看到他出現的那一刻,他心裡有一種說不清的感覺。
不是感動,不是驚喜,而是一種「他在」的感覺。像一個人在黑暗的、空曠的、沒有人的荒野里走了很久,突然遠遠地看到了一盞燈。那盞燈不一定能給他指路,不一定能帶他走出荒野,但它在那裡,亮著,讓他知道他不是一個在荒野里獨自走夜路的、被所有人遺忘了的、沒人來找他的、死了都沒人知道的人。
余志東動了動嘴唇,還是沒出聲。
李默走到他面前,彎下腰,看著他的臉。
兩個人的臉離得很近,不到三十厘米。在審訊室慘白的日光燈下,他們的臉看起來很像。
眉骨,眼睛,鼻樑的線條,連抿嘴時嘴角微微往下撇的樣子都像。像到那個年輕警察都忍不住看了兩眼,目光在兩張臉之間來回了幾下,然後低下頭,在本子上寫了幾個字。
「受傷了?」李默看著他手上的傷口。
「沒事。」余志東把手縮了一下,但沒縮回去,被李默認著的手握住,翻了面看了一下。指節上的皮破了,血已經幹了,結了薄薄的一層痂,牽動的時候會崩開,會疼。
他看得很仔細,一邊看一邊皺眉,眉頭擰成一個川字,那個川字跟他平時皺眉頭的時候不一樣,平時他皺眉是因為不高興,是因為事情沒有按他想的來。
世界上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事情是錢能解決的,解決不了,那就得靠權利了。
但這次不一樣,這次皺眉是因為心疼。
「誰打的?」
「我自己碰的。」余志東把手抽回來了,攥成拳頭,放在膝蓋上,不敢放在桌面上。
李默直起腰,看了他一眼,沒有追問。
他轉過身,對那個穿深色西裝的年輕人說:「去辦手續。」
年輕人點了點頭,轉身走出去,腳步聲很快,皮鞋踩在水磨石地面上。
圓臉警察剛才出去了,這會兒又回來了,手裡端著一個保溫杯,杯蓋擰開了一半,冒著熱氣。
看到審訊室里多了人,愣了一下,目光在李默身上停了停,又看了看余志東,嘴裡的熱氣吹了兩下,像是想說什麼,又不知道從哪裡開口。
李默走過去,從口袋裡掏出手機,在屏幕上點了幾下,然後把屏幕轉向圓臉警察。
圓臉警察看了一眼,臉色變了。
不是那種嚇得臉色發白的變,是一種從「公事公辦」變成「這事我得小心處理」的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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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保溫杯放在桌上,擰緊了杯蓋,兩隻手交疊在肚子上,看著李默,等他說話。
「我兒子。」
「李先生,您好!」
他在這個崗位幹了二十年,見過太多人,太多事。他知道有些人可以得罪,有些人得罪不起。面前這個男人,是一個他得罪不起的人。不是因為他的語氣多強硬,不是因為他身後跟著的穿西裝拿公文包的年輕人,是因為他走進來的時候,外面的局長親自舔著臉跟在身後。
能讓公安分局的局長討好的人,他得罪不起。
他也慶幸公事公辦,沒有像什么小說反派一樣得罪這位少爺。
不然今天他這身警服就得脫了。
穿西裝的年輕人回來了,手裡拿著幾頁紙,走到審訊室門口,沒有進來。他靠在門框上,把紙翻了一遍,然後走到圓臉警察面前遞過去。
他摘下眼鏡擦了擦,重新戴上,看了余志東一眼,看了李默一眼,低頭簽字。
「可以了。」他咳嗽一聲,「手續辦完了,人先帶回去。後續的事情等通知。」
李默點了點頭,轉身走到余志東面前。
「走。」
一個字。那一個字里沒有商量,沒有解釋,沒有「我想跟你談談」的鋪墊。就是一個命令,一個父親對兒子下的命令。
余志東抬起頭看著他。他站起來的時候腿有點麻,坐太久了,血液不通了。
他的手撐著桌沿,撐了一下才站穩。他看著李默,嘴唇動了兩下,想說什麼,那個字在舌尖上轉了又轉,像一顆含了很久的糖,已經含化了,只剩一點點甜味,但還含在嘴裡,捨不得咽下去,又不好意思吐出來。
他跟著李默走出了審訊室。
走廊很長,日光燈一排一排地亮著,把走廊照得像一條沒有盡頭的、發光的、透明的、走在上面會覺得自己隨時會掉下去的隧道。
他的影子被燈光拉得很長很長,投在灰色的水磨石地面上,像一個瘦瘦高高的、垂著頭的、跟在什麼人後面的、不知道該去哪裡但知道有人在前面帶路的影子。
皮鞋踩在地面上的聲音在前面,篤,篤,篤,不緊不慢的,每一步都踩得很穩,像是在量這條走廊的長度,又像是在用腳步告訴他,跟著我走,不會走錯,不會走丟,不會讓你一個人待在這裡。
他的帆布鞋踩在地面上,聲音很輕,輕到幾乎聽不到。
出了派出所的大門,夜風迎面撲過來。
十一月的魔都已經很冷了,風從黃浦江那邊吹過來,帶著水汽和涼意,穿過馬路,穿過人行道,穿過派出所門口那棵葉子已經落光了的、光禿禿的、像一個被扒光了衣服的、站在寒風中瑟瑟發抖的、像一個沒人管的、沒人疼的、沒人在乎它冷不冷的梧桐樹。
就和以前的自己一樣。
余志東打了個哆嗦。他只穿了一件衛衣,出來的時候沒拿外套。
李默走在前面,走了兩步停了,回頭看了他一眼。
「冷?」
「不冷。」余志東把手插進衛衣口袋裡,縮了縮脖子,但他的嘴唇已經發紫了,不是凍的,但他沒有多管。他轉回頭,繼續往前走。
到了車前,司機已經開了門。李默沒有坐後面,拉開副駕駛的門鑽進去。余志東站在車旁邊,猶豫了一下,拉開後門坐進去。車裡暖氣開著,暖風從出風口吹出來,吹在他臉上,溫熱的,帶著一股空調濾芯的味道,不是很好聞,但暖和。
車子發動了,駛出了派出所。
車窗外的風景在往後退。派出所的牌子,門口那棵梧桐樹,馬路對面那家還亮著燈的便利店,街角那個還沒收攤的燒烤攤,煙霧繚繞的,老闆穿著白色的廚師服,正往烤串上撒孜然。
這些畫面一個接一個地從車窗外滑過去,像是有人在放一部關於這個城市的、沒有聲音的、畫面不太清晰的、放完就忘的紀錄片。
車開了好一陣子,方向盤在司機手裡轉了幾下,從大路拐進了小路,從小路拐進了更小的路,從更小的路拐上了一條兩邊都是法國梧桐的、路燈不算亮的、看起來很安靜的、像是一個人在深夜裡獨自開車的時候會喜歡走的那種路。
余志東看著窗外,不認路,沒來過,也沒問去哪裡。他靠在座椅上,暖氣吹得他整個人都軟了,吹得他心也暖暖的。
這就是有人依靠的感覺嗎?
若是以前在網上,他可能會當那些批判使用特權的人,因為他是普通人。
但現在,他成了使用特權的人。
有句話說的很好,普通人批判特權,是因為沒有特權,但凡有特權,他不信對方不用。
......
他沒有給他打電話,沒有發消息,甚至沒有告訴任何人他在這裡。
他的室友不知道,他媽媽不知道,林薇薇知道,但林薇薇不會打電話給李默,她甚至不知道李默是誰。
否則,她怕又是另外一幅嘴臉了。
他想不通,但看到他出現的那一刻,他心裡有一種說不清的感覺。
不是感動,不是驚喜,而是一種「他在」的感覺。像一個人在黑暗的、空曠的、沒有人的荒野里走了很久,突然遠遠地看到了一盞燈。那盞燈不一定能給他指路,不一定能帶他走出荒野,但它在那裡,亮著,讓他知道他不是一個在荒野里獨自走夜路的、被所有人遺忘了的、沒人來找他的、死了都沒人知道的人。
余志東動了動嘴唇,還是沒出聲。
李默走到他面前,彎下腰,看著他的臉。
兩個人的臉離得很近,不到三十厘米。在審訊室慘白的日光燈下,他們的臉看起來很像。
眉骨,眼睛,鼻樑的線條,連抿嘴時嘴角微微往下撇的樣子都像。像到那個年輕警察都忍不住看了兩眼,目光在兩張臉之間來回了幾下,然後低下頭,在本子上寫了幾個字。
「受傷了?」李默看著他手上的傷口。
「沒事。」余志東把手縮了一下,但沒縮回去,被李默認著的手握住,翻了面看了一下。指節上的皮破了,血已經幹了,結了薄薄的一層痂,牽動的時候會崩開,會疼。
他看得很仔細,一邊看一邊皺眉,眉頭擰成一個川字,那個川字跟他平時皺眉頭的時候不一樣,平時他皺眉是因為不高興,是因為事情沒有按他想的來。
世界上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事情是錢能解決的,解決不了,那就得靠權利了。
但這次不一樣,這次皺眉是因為心疼。
「誰打的?」
「我自己碰的。」余志東把手抽回來了,攥成拳頭,放在膝蓋上,不敢放在桌面上。
李默直起腰,看了他一眼,沒有追問。
他轉過身,對那個穿深色西裝的年輕人說:「去辦手續。」
年輕人點了點頭,轉身走出去,腳步聲很快,皮鞋踩在水磨石地面上。
圓臉警察剛才出去了,這會兒又回來了,手裡端著一個保溫杯,杯蓋擰開了一半,冒著熱氣。
看到審訊室里多了人,愣了一下,目光在李默身上停了停,又看了看余志東,嘴裡的熱氣吹了兩下,像是想說什麼,又不知道從哪裡開口。
李默走過去,從口袋裡掏出手機,在屏幕上點了幾下,然後把屏幕轉向圓臉警察。
圓臉警察看了一眼,臉色變了。
不是那種嚇得臉色發白的變,是一種從「公事公辦」變成「這事我得小心處理」的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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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保溫杯放在桌上,擰緊了杯蓋,兩隻手交疊在肚子上,看著李默,等他說話。
「我兒子。」
「李先生,您好!」
他在這個崗位幹了二十年,見過太多人,太多事。他知道有些人可以得罪,有些人得罪不起。面前這個男人,是一個他得罪不起的人。不是因為他的語氣多強硬,不是因為他身後跟著的穿西裝拿公文包的年輕人,是因為他走進來的時候,外面的局長親自舔著臉跟在身後。
能讓公安分局的局長討好的人,他得罪不起。
他也慶幸公事公辦,沒有像什么小說反派一樣得罪這位少爺。
不然今天他這身警服就得脫了。
穿西裝的年輕人回來了,手裡拿著幾頁紙,走到審訊室門口,沒有進來。他靠在門框上,把紙翻了一遍,然後走到圓臉警察面前遞過去。
他摘下眼鏡擦了擦,重新戴上,看了余志東一眼,看了李默一眼,低頭簽字。
「可以了。」他咳嗽一聲,「手續辦完了,人先帶回去。後續的事情等通知。」
李默點了點頭,轉身走到余志東面前。
「走。」
一個字。那一個字里沒有商量,沒有解釋,沒有「我想跟你談談」的鋪墊。就是一個命令,一個父親對兒子下的命令。
余志東抬起頭看著他。他站起來的時候腿有點麻,坐太久了,血液不通了。
他的手撐著桌沿,撐了一下才站穩。他看著李默,嘴唇動了兩下,想說什麼,那個字在舌尖上轉了又轉,像一顆含了很久的糖,已經含化了,只剩一點點甜味,但還含在嘴裡,捨不得咽下去,又不好意思吐出來。
他跟著李默走出了審訊室。
走廊很長,日光燈一排一排地亮著,把走廊照得像一條沒有盡頭的、發光的、透明的、走在上面會覺得自己隨時會掉下去的隧道。
他的影子被燈光拉得很長很長,投在灰色的水磨石地面上,像一個瘦瘦高高的、垂著頭的、跟在什麼人後面的、不知道該去哪裡但知道有人在前面帶路的影子。
皮鞋踩在地面上的聲音在前面,篤,篤,篤,不緊不慢的,每一步都踩得很穩,像是在量這條走廊的長度,又像是在用腳步告訴他,跟著我走,不會走錯,不會走丟,不會讓你一個人待在這裡。
他的帆布鞋踩在地面上,聲音很輕,輕到幾乎聽不到。
出了派出所的大門,夜風迎面撲過來。
十一月的魔都已經很冷了,風從黃浦江那邊吹過來,帶著水汽和涼意,穿過馬路,穿過人行道,穿過派出所門口那棵葉子已經落光了的、光禿禿的、像一個被扒光了衣服的、站在寒風中瑟瑟發抖的、像一個沒人管的、沒人疼的、沒人在乎它冷不冷的梧桐樹。
就和以前的自己一樣。
余志東打了個哆嗦。他只穿了一件衛衣,出來的時候沒拿外套。
李默走在前面,走了兩步停了,回頭看了他一眼。
「冷?」
「不冷。」余志東把手插進衛衣口袋裡,縮了縮脖子,但他的嘴唇已經發紫了,不是凍的,但他沒有多管。他轉回頭,繼續往前走。
到了車前,司機已經開了門。李默沒有坐後面,拉開副駕駛的門鑽進去。余志東站在車旁邊,猶豫了一下,拉開後門坐進去。車裡暖氣開著,暖風從出風口吹出來,吹在他臉上,溫熱的,帶著一股空調濾芯的味道,不是很好聞,但暖和。
車子發動了,駛出了派出所。
車窗外的風景在往後退。派出所的牌子,門口那棵梧桐樹,馬路對面那家還亮著燈的便利店,街角那個還沒收攤的燒烤攤,煙霧繚繞的,老闆穿著白色的廚師服,正往烤串上撒孜然。
這些畫面一個接一個地從車窗外滑過去,像是有人在放一部關於這個城市的、沒有聲音的、畫面不太清晰的、放完就忘的紀錄片。
車開了好一陣子,方向盤在司機手裡轉了幾下,從大路拐進了小路,從小路拐進了更小的路,從更小的路拐上了一條兩邊都是法國梧桐的、路燈不算亮的、看起來很安靜的、像是一個人在深夜裡獨自開車的時候會喜歡走的那種路。
余志東看著窗外,不認路,沒來過,也沒問去哪裡。他靠在座椅上,暖氣吹得他整個人都軟了,吹得他心也暖暖的。
這就是有人依靠的感覺嗎?
若是以前在網上,他可能會當那些批判使用特權的人,因為他是普通人。
但現在,他成了使用特權的人。
有句話說的很好,普通人批判特權,是因為沒有特權,但凡有特權,他不信對方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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