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臨時安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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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三上午,方予嵐把「共同住所」四個字圈了兩遍。

  獨立保全機構的臨時接收室沒有窗。頭頂的排風扇低低轉著,隔著兩道玻璃,舊錄音筆仍封在透明防拆箱裡。箱扣是紅色,外側貼著方予嵐項目的保全編號。

  許知微把三張地點核驗表推過去:「原定點已經暴露。兩個備選點,一個聯網,一個周末進出的人太多。只剩我和賀沉舟住所里的離線安全室。」

  方予嵐沒碰表格。

  「你前天還把住所打了叉。」

  「現在也不安全,只是風險最少。」許知微把黑筆放到表格右側,「地址會進入保全鏈,住戶會知道有一件客戶材料,外面也可能把地點和賀家資源拼在一起。您可以拒絕,我們再找第四個地點。」

  方予嵐問:「我還是那句話。今天把箱子放進去,明天誰替孩子收拾?」

  「沒人替。」許知微說,「我們只能把明天可能發生什麼寫清楚,再由您決定。」

  羅明梔把新授權單翻到最後一頁:「地點、時段、在場人、保險柜和撤回方式,都要另簽。段惟安只核驗房間;賀沉舟作為房屋共同使用人,只知道有一件客戶材料要進來。兩個人都不聽錄音。」

  「為什麼非要讓他知道?」

  「那也是他的私人邊界。瞞著他把材料帶進去,程序合格,關係仍然不合格。」

  頭頂的金屬頁片輕輕震了一聲。

  方予嵐終於拿起筆。她寫明周日十七點至十八點;保險柜不合格、在場人增加或路線再出異常,立刻停止。原箱不換標籤,只加不透明運輸罩。

  她簽完最後一處,筆尖停在撤回欄。

  「到住所門口,我還能反悔?」

  「箱子跨過門檻以前都可以。」

  「那就讓他們知道最低限度。」

  周四晚上,段惟安帶著一台舊筆記本進了住所地下一層。

  安全室原本用來暫存雙人交接的紙質文件,與書房隔著一條走廊。段惟安封住網口,把手機留在門外,又校過房間裡的獨立時鐘。

  「門禁記錄只落在本地。」他說,「保險柜沒有遠程模塊,監控畫面存進獨立硬碟。能證明設備在什麼時間進來,不能證明錄音里的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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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人讓你證明後半句。」羅明梔說。

  段惟安在核驗表上補了一行:不核驗內容,不作身份歸屬。

  賀沉舟站在門邊,從頭到尾沒有問錄音里是什麼。

  另外兩人離開後,他把許知微留在門廳。腕錶還戴在手上,錶盤沒有被扣下。

  那雙沒拆標籤的女式拖鞋仍靠著牆。許知微彎腰撕開標籤,換上以後,腳後跟空了半指。

  賀沉舟看了一眼:「買大了?」

  「你對舊對手的鞋碼記憶不可靠。」

  「小票還在。」他說,「不算強制入住。」

  她沒把鞋脫回去,只踩著那半指空隙走到桌邊。

  桌上放著一份臨時豁免書,是許知微下午擬的。兩個人只要簽字,客戶原始材料不得進入住所的條款就會多出一次例外。

  賀沉舟把那份紙推了回來。

  「不簽?」

  「簽了,這件事就不再違反我們的約定。」他說,「你是為了處理現實風險選擇違約,不需要把舊條款改成從未保護過我們。」

  「那你可以追究。」

  「可以。」賀沉舟說,「也可以在知道後果以後接受。兩件事不衝突。」

  他把三項後果寫在紙背:「客戶材料進入私人空間。住址成為保全鏈的一部分。外面如果只拍到箱子,會說你用客戶證據換賀家保護。」

  「我知道。」

  「我問的不是知不知道。」他看著她,「你願意承擔哪一項?」

  許知微差點說,這是當前損失最小的方案。

  她把那句話咽了回去。

  「第一項,我願意承擔違約責任。第二項,我接受住址進入鏈條,但不接受澄川接管。第三項,我不願意,可它可能發生。」

  「還要繼續?」

  「要。」

  「因為那條記錄?」

  「不。」她把核驗表四角對齊,又將最上面一張推歪半厘米,「臨時點周日到期,原定點暴露,方予嵐選了這裡。記錄只讓我知道這件事可能發生,沒有替她選,也沒有替你選。」

  賀沉舟問:「你現在需要什麼?」

  「我需要一個能被審計的房間。」許知微抬起頭,「也需要住在這裡的另一個人知道,我會違反我們寫下的私人邊界。我說的是需要,不是請你替我做決定。」

  「房間可以用。」他說,「違約後果記在我們之間。客戶的選擇,仍由她收回。」

  周日十七點二十一分,獨立保全車駛入住所地下車道。

  黑色運輸罩蓋住防拆箱,保全人員全程推著帶鎖小車。方予嵐、羅明梔和段惟安分別核對授權、封條與本地時鐘,三張表上的時間相差不到一分鐘。

  車輛沒有使用澄川車隊,也沒有走賀家內部通道。兩次臨時改線都由方予嵐在車內確認。一路沒再出現尾號七三,誰也沒有把「沒看見」寫成風險解除。

  許知微沒有碰箱子。

  第一道門由保全人員刷臨時碼。第二道門通往住所內部,只認住戶權限。

  方予嵐站在門外:「現在停,還來得及。」

  許知微問:「您要停嗎?」

  「不。按我簽的範圍走。」

  許知微輸入自己的住戶碼。門鎖亮起綠燈。

  她走在小車前面,沿著提前封閉的走廊,把保全人員帶進安全室。

  十七點二十七分,防拆箱越過門檻。

  原始錄音進入雙方住所。

  婚約里那條「不得把客戶原始資料帶進共同住所」的私人約定,也在同一分鐘被她違反。

  段惟安報出本地時鐘讀數,羅明梔記下方予嵐未撤回。整隻防拆箱原封放入保險柜中層。

  櫃門由保全機構與方予嵐分別封簽。許知微和賀沉舟沒有鑰匙,也不在開啟名單里。

  方予嵐看著櫃門合上:「如果今晚有人問,這是不是賀家替你藏證據?」

  「完整答案不是。」許知微說,「只看地址,別人會說是。」

  「你打算怎麼解釋?」

  「先保留您的授權和保全鏈。是否公開,還是您決定。」

  方予嵐把簽字筆收回包里:「那就先別替我解釋。」

  「好。」

  眾人離開安全室時,賀沉舟站在走廊另一端。他沒有靠近保險柜,只在許知微經過時遞給她一張新的住所風險記錄。

  第一行寫著:客戶材料進入共同住所。

  第二行寫著:雙方知情,客戶授權,不免除私人違約。

  許知微在乙方欄簽下名字。

  她把筆遞迴去。賀沉舟沒說「我早就提醒過」,只將記錄夾好,留出一整行申訴位置。

  手機在掌心震了兩次。

  羅明梔發來一段八秒視頻。畫面隔著車道出口的綠植,角度很低。黑色運輸罩被門框颳起一角,透明箱外側的項目編號露了出來。


  只有許知微刷開住所內門,走在證據箱前面。

  那串編號對普通人只是一排字母和數字。對見過泄露材料頁腳的人,已經足夠把箱子和方予嵐的項目連在一起。

  第一個帳號寫:被指泄露客戶資料的顧問,將原始證據送入丈夫私宅。

  沒有一句提到客戶授權,也沒有一句能證明偷拍者知道箱內是什麼。

  第二條記錄按字面兌現的第十一分鐘,這段視頻已經出現在三個公開帳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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