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離婚
辛啟月拿著離婚協議,對丁子強說:「這個我拿回去看,明天給你信。」
丁子強愣了一下,馬上步步緊逼:「明天幾點?我只有上午有空。」趁她沒想清楚,抓緊辦,才能爭取到最大利益。
辛啟月站住,看著丁子強,聲音冷冷的:「現在談好也行。
這一條,慕秋、慕夏跟著你,我付撫養費,我不同意。
不如慕秋慕夏當中,你帶走一個,我帶另一個和慕冬,你付撫養費。
我父母都喜歡孩子,慕秋慕夏又是他們從出生帶到了上幼兒園,他們也捨不得。」
丁子強氣怔,他和程妮的孩子,留一個給辛啟月算怎麼回事?
再說了,慕秋慕夏是被精心培養的,花了多少錢和心血,兩孩子成績好,高考差不了,眼看就要光耀門楣了,怎麼可能留下。
「不行,這倆孩子我肯定要帶走。」
辛啟月:「我每天幹著兩三份工養大的孩子,憑什麼你要就帶走了。」
丁子強咬牙:「你別爭這個撫養權了,如果你讓慕秋慕夏跟著我,我不要撫養費了。」
反正也十幾歲了,辛啟月還有最小的丁慕冬要養,算起來他也只能要一個孩子的撫養費,而且也要不了兩三年就滿十八了。
辛啟月不置可否,算是默認,開始提及房子:「你要存款,那我要房子?」
丁子強雖然沒看上這個房子,但多少也想再爭取點兒:「房子給了你,我帶兩個孩子住哪兒?要不,你替我們租個房子,你給租金我自個兒找也行……」
辛啟月:「那存款給我,房子給你,你替我和慕冬租一個,我們兩個人,房子可以租小點,算起來雙方都合適。」
丁子強眼睛轉轉:「存款也沒多少,養三個孩子還能剩下多少?也就一萬多塊。你要存款也行。」
辛啟月幾乎又要泛起冷笑了。
畢竟夫妻十幾年,辛啟月知道他家那些亂七八糟的破事。
重活一世,她也知道丁子強誰都信不過,他手裡的錢存別人名下是不可能的。
「只有一萬多塊?這樣吧,我們明後天去幾家銀行、儲蓄所跑一趟。
查查各自名下的存款再說?」
丁子強:「也不必那麼麻煩,還是好聚好散吧,簡單點。你要這房子,那就房子歸你,存款歸我。多多少少的也就這樣吧。」
辛啟月點頭:「行吧。」
家離一中,新四中都不遠,兩所中學周邊開著一些列印店。三人走著,去列印店重新出幾份離婚協議。
不知道是出於為數不多的真心,還是想著日後好相見,或是這母子兩人的反應出乎他的意料,內心有些不安,
丁子強忽然對沉默的丁慕冬紅了眼眶:「爸要是能帶走三個,就把你一起帶走了。離婚男人一個人拉扯孩子不容易,我和你哥哥姐姐房子都沒有……
你理解一下爸爸,爸爸也是沒辦法。你跟著媽媽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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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慕冬想起上輩子,自己死了,十幾歲的年紀,還是有點兒期待。故事裡,人死了,親人們都會後悔,爸是親爸,會不會後悔?
他想多了。
他飄著,看著丁子強為丁慕秋、丁慕夏脫罪而奔波,抱著他們安慰,罵已死的自己想死怎麼不去跳江,要死了還要害人……
又是恐嚇威脅又是給錢,軟硬兼施,不斷騷擾王若蘭,要她改口,仍然以親爹的身份在法庭上詆毀自己。
他做了那麼多,卻沒有一件是為了他,甚至從未去自己墓前看一眼。
有期待的人,就是在死後也會被再扎兩刀。
故事裡都是騙人的,不愛就是不愛,自己死了,如果是投河跳樓,不牽扯到他的一雙寶貝兒女,只怕他們一家四口晚餐會多添兩個菜。
畢竟程妮聽到自己死了,就去開了瓶酒:「辛啟月這算是斷子絕孫了吧,哈哈哈。」
丁子強替她倒上:「她就是個刑克福薄的。」
……
……
丁慕冬回過神來,聽丁子強說完:「爸,要不我跟著你吧,以前家裡的活兒媽媽不在時,都是我干。
我能幫忙,我跟著你,我媽肯定會付撫養費。」
辛啟月看著兒子,十分配合地點頭:「你爸要是捨不得你,這樣也行。」
丁子強怎麼可能同意,本來確實有幾分悵然不安,現在立馬煙消雲散。程妮絕不會幫別人養孩子,自己要是帶著丁慕冬,程妮能幹?
「你們母子倆說什麼呢,怎麼也不能讓你媽,你姥爺姥姥身邊一個孩子也沒有啊。
你會幹家務活,正好幫他們。他們年紀大了,你媽又忙。」
沉默。
「嗯,」丁慕冬最後點頭:「那爸爸和哥哥姐姐也要好好的。
哥哥姐姐成績好,早戀可影響學習……」
「你說什麼?!」
丁慕冬低下頭,有點兒不知所措的樣子:「就是順嘴胡說的,老師天天說這幾句。不要早戀,高中三年是命運轉折的三年,巴拉巴拉的。」
丁子強也沒再說話,心裡有點兒犯嘀咕。
列印店的人手指翻飛,不多會就做完了。四份離婚協議書,兩人都簽字了,各執兩份,明天就去辦離婚。
離婚已經不用單位開證明了,紅頭文件說要簡化手續和辦事流程。
但有些窗口的辦事員會依著慣例要單位證明,沒工作的要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的證明,總怕突然少了點什麼,出了事要擔責任。
辛啟月和她說新規定早都下了,不用這些了,外面櫥窗宣傳欄里貼著呢。
辦事員還是去請示了領導才給辦了。
離婚證拿到手,辛啟月鬆了口氣,父母當初算贈予房產,按這會子實施的婚姻法,結婚十幾年了,都是共同財產。
如果丁子強拖著不辦,又反悔了,要撕毀離婚協議,房子賣了的事遲早包不住,那這二十六萬還得分。
現在,離婚協議民政局備案留底,離婚證拿到,房子的事算是板上釘釘了。
至於養那兩個白眼狼花的錢……只怕要等幾年,親子鑑定後來在民事訴訟、財產糾紛中普及……
丁子強看著表情輕鬆愉快的辛啟月,心裡不太舒服。
戶口本、結婚證、協議書、身份證明她都準備得好好的,離婚的手續流程比辦事員還清楚,這是早有準備早就想離了?
不應該啊,她努力大半生的世界塌了,她疼到骨子裡的孩子丈夫走了,她不應該求他,不應該心存幻想甚至淨身出戶麼?
她應該崩潰應該垮掉,應該以淚洗面日夜跟蹤自己。
她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顛三倒四的言行,會讓很多對自己頗有微詞的人轉而覺得自己離婚也是有苦難言的。
可現在只有一個淡定又輕鬆的辛啟月。
這一切都不太對勁。丁子強想說點什麼,還沒想好,就見辛啟月已經大步向前,轉身離開。
丁子強半抬地手,半張著嘴,都尬在那兒。
辛啟月今天請了一天假,要陪父母做個體檢,兒子太瘦了,身子也弱,從出生起的虧空太大,要補回來。
而丁慕冬正被幾個人堵在教學樓後面。
丁子強愣了一下,馬上步步緊逼:「明天幾點?我只有上午有空。」趁她沒想清楚,抓緊辦,才能爭取到最大利益。
辛啟月站住,看著丁子強,聲音冷冷的:「現在談好也行。
這一條,慕秋、慕夏跟著你,我付撫養費,我不同意。
不如慕秋慕夏當中,你帶走一個,我帶另一個和慕冬,你付撫養費。
我父母都喜歡孩子,慕秋慕夏又是他們從出生帶到了上幼兒園,他們也捨不得。」
丁子強氣怔,他和程妮的孩子,留一個給辛啟月算怎麼回事?
再說了,慕秋慕夏是被精心培養的,花了多少錢和心血,兩孩子成績好,高考差不了,眼看就要光耀門楣了,怎麼可能留下。
「不行,這倆孩子我肯定要帶走。」
辛啟月:「我每天幹著兩三份工養大的孩子,憑什麼你要就帶走了。」
丁子強咬牙:「你別爭這個撫養權了,如果你讓慕秋慕夏跟著我,我不要撫養費了。」
反正也十幾歲了,辛啟月還有最小的丁慕冬要養,算起來他也只能要一個孩子的撫養費,而且也要不了兩三年就滿十八了。
辛啟月不置可否,算是默認,開始提及房子:「你要存款,那我要房子?」
丁子強雖然沒看上這個房子,但多少也想再爭取點兒:「房子給了你,我帶兩個孩子住哪兒?要不,你替我們租個房子,你給租金我自個兒找也行……」
辛啟月:「那存款給我,房子給你,你替我和慕冬租一個,我們兩個人,房子可以租小點,算起來雙方都合適。」
丁子強眼睛轉轉:「存款也沒多少,養三個孩子還能剩下多少?也就一萬多塊。你要存款也行。」
辛啟月幾乎又要泛起冷笑了。
畢竟夫妻十幾年,辛啟月知道他家那些亂七八糟的破事。
重活一世,她也知道丁子強誰都信不過,他手裡的錢存別人名下是不可能的。
「只有一萬多塊?這樣吧,我們明後天去幾家銀行、儲蓄所跑一趟。
查查各自名下的存款再說?」
丁子強:「也不必那麼麻煩,還是好聚好散吧,簡單點。你要這房子,那就房子歸你,存款歸我。多多少少的也就這樣吧。」
辛啟月點頭:「行吧。」
家離一中,新四中都不遠,兩所中學周邊開著一些列印店。三人走著,去列印店重新出幾份離婚協議。
不知道是出於為數不多的真心,還是想著日後好相見,或是這母子兩人的反應出乎他的意料,內心有些不安,
丁子強忽然對沉默的丁慕冬紅了眼眶:「爸要是能帶走三個,就把你一起帶走了。離婚男人一個人拉扯孩子不容易,我和你哥哥姐姐房子都沒有……
你理解一下爸爸,爸爸也是沒辦法。你跟著媽媽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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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慕冬想起上輩子,自己死了,十幾歲的年紀,還是有點兒期待。故事裡,人死了,親人們都會後悔,爸是親爸,會不會後悔?
他想多了。
他飄著,看著丁子強為丁慕秋、丁慕夏脫罪而奔波,抱著他們安慰,罵已死的自己想死怎麼不去跳江,要死了還要害人……
又是恐嚇威脅又是給錢,軟硬兼施,不斷騷擾王若蘭,要她改口,仍然以親爹的身份在法庭上詆毀自己。
他做了那麼多,卻沒有一件是為了他,甚至從未去自己墓前看一眼。
有期待的人,就是在死後也會被再扎兩刀。
故事裡都是騙人的,不愛就是不愛,自己死了,如果是投河跳樓,不牽扯到他的一雙寶貝兒女,只怕他們一家四口晚餐會多添兩個菜。
畢竟程妮聽到自己死了,就去開了瓶酒:「辛啟月這算是斷子絕孫了吧,哈哈哈。」
丁子強替她倒上:「她就是個刑克福薄的。」
……
……
丁慕冬回過神來,聽丁子強說完:「爸,要不我跟著你吧,以前家裡的活兒媽媽不在時,都是我干。
我能幫忙,我跟著你,我媽肯定會付撫養費。」
辛啟月看著兒子,十分配合地點頭:「你爸要是捨不得你,這樣也行。」
丁子強怎麼可能同意,本來確實有幾分悵然不安,現在立馬煙消雲散。程妮絕不會幫別人養孩子,自己要是帶著丁慕冬,程妮能幹?
「你們母子倆說什麼呢,怎麼也不能讓你媽,你姥爺姥姥身邊一個孩子也沒有啊。
你會幹家務活,正好幫他們。他們年紀大了,你媽又忙。」
沉默。
「嗯,」丁慕冬最後點頭:「那爸爸和哥哥姐姐也要好好的。
哥哥姐姐成績好,早戀可影響學習……」
「你說什麼?!」
丁慕冬低下頭,有點兒不知所措的樣子:「就是順嘴胡說的,老師天天說這幾句。不要早戀,高中三年是命運轉折的三年,巴拉巴拉的。」
丁子強也沒再說話,心裡有點兒犯嘀咕。
列印店的人手指翻飛,不多會就做完了。四份離婚協議書,兩人都簽字了,各執兩份,明天就去辦離婚。
離婚已經不用單位開證明了,紅頭文件說要簡化手續和辦事流程。
但有些窗口的辦事員會依著慣例要單位證明,沒工作的要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的證明,總怕突然少了點什麼,出了事要擔責任。
辛啟月和她說新規定早都下了,不用這些了,外面櫥窗宣傳欄里貼著呢。
辦事員還是去請示了領導才給辦了。
離婚證拿到手,辛啟月鬆了口氣,父母當初算贈予房產,按這會子實施的婚姻法,結婚十幾年了,都是共同財產。
如果丁子強拖著不辦,又反悔了,要撕毀離婚協議,房子賣了的事遲早包不住,那這二十六萬還得分。
現在,離婚協議民政局備案留底,離婚證拿到,房子的事算是板上釘釘了。
至於養那兩個白眼狼花的錢……只怕要等幾年,親子鑑定後來在民事訴訟、財產糾紛中普及……
丁子強看著表情輕鬆愉快的辛啟月,心裡不太舒服。
戶口本、結婚證、協議書、身份證明她都準備得好好的,離婚的手續流程比辦事員還清楚,這是早有準備早就想離了?
不應該啊,她努力大半生的世界塌了,她疼到骨子裡的孩子丈夫走了,她不應該求他,不應該心存幻想甚至淨身出戶麼?
她應該崩潰應該垮掉,應該以淚洗面日夜跟蹤自己。
她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顛三倒四的言行,會讓很多對自己頗有微詞的人轉而覺得自己離婚也是有苦難言的。
可現在只有一個淡定又輕鬆的辛啟月。
這一切都不太對勁。丁子強想說點什麼,還沒想好,就見辛啟月已經大步向前,轉身離開。
丁子強半抬地手,半張著嘴,都尬在那兒。
辛啟月今天請了一天假,要陪父母做個體檢,兒子太瘦了,身子也弱,從出生起的虧空太大,要補回來。
而丁慕冬正被幾個人堵在教學樓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