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動了離婚的念頭
趙世蘭憋了一天一夜的氣,瞬間被蘇曉夏給撫平了。
然而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蘇寶亮和陸紅玲卻還在鎮上。
兩人昨天被趕出來的時候,天都快黑了,只能去鎮上招待所湊合一晚。
折騰了一夜後,又加重了。
沒辦法,第二天蘇寶亮只能領著她,繼續去衛生所掛點滴。
掛完點滴,磨磨蹭蹭從衛生所出來後,兩人都不知道該去哪。
回娘家吧,想起昨天陸守成氣成那樣,兩人都不敢。
他們也沒想到,胡大隊長竟然會多管閒事,打電話來打小報告。
這件事,精準地踩中了陸守成的雷區,一時半會,肯定是不會原諒他們。
所以,哪怕娘家近在眼前,也回不去了。
繼續留下來住招待所吧,兩人兜里的錢也快花光了。
無奈之下,只能繼續回鄉下。
或許是因為生病了,心裡也跟著脆弱,回去的路上,陸紅玲忽然悲從中來,蹲下來嚎啕大哭。
其實,她這兩天一直都在後悔。
當初昏迷的大哥剛被接回家時,家裡的擔子一下子重了不少。
她害怕照顧大哥的任務會落在自己身上,擔心家底遲早會被掏空。
被蘇寶亮攛掇了幾句後,便急忙把自己嫁了出去。
當時爸媽雖然不同意,但也經不住她的軟磨硬泡。
何況兩人一直在為安頓大哥的事操心,更沒心思跟她耗了。
所以,當爸媽答應這門婚事,並且答應為她置辦嫁妝、給她一筆壓箱底錢的時候,她是慶幸的。
她慶幸自己趕在家底被掏空前,跳出了那個無底洞。
可她萬萬沒料到,大哥竟然還藏著一大筆錢。
更沒料到,他竟然這麼快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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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提前知道這些,她當初絕對不會那麼急嫁給蘇寶亮,也絕對不會把蘇曉夏換嫁過來。
這樣一來,不但便宜了蘇曉夏,自己反倒成了個外人。
昨天,寶亮親眼看到,陸淮和蘇曉夏住的西屋裡,擺了滿滿一屋子好東西。
兩人臨走前,還特意把門鎖上了,就是為了防她和寶亮。
她明明知道,那些東西都是大哥自己的錢置辦的,可還是覺得不甘心。
如果她沒有著急嫁人,現在享受這些東西的人,應該是她。
她根本不會為錢的事發愁。
如果沒有蘇曉夏,大哥也絕對不會像現在這樣對她。
她多希望時間能夠倒流——
蘇曉夏沒有換過來,她也沒嫁到鄉下去。
可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她總覺得好像有什麼東西正在從她身邊溜走,想要伸手去抓時,卻什麼也抓不到。
一想到回到鄉下後,又要繼續過那一眼望不到頭的苦日子,陸紅玲腸子都悔青了。
再扭頭看蘇寶亮,越看越煩躁。
從前那些打動她的甜言蜜語,現在聽來,只覺得噁心......
另一邊的公社大院。
蘇曉夏並不知道,陸紅玲已經動了離婚的念頭。
她只知道,即便陸紅玲想離婚,也不可能像原書中那樣輕鬆,毫不費力地重新開始新生活。
就算兩人離婚,她也不會再次回到蘇家。
她安心地吃飯、休息、看書。
看書看累了,就把昨天在機械廠撿漏買來的摁扣拿出來。
一邊擺弄,一邊思索著能做點什麼。
想著想著,眼前忽然一亮。
前段時間,婆婆趙世蘭出門買菜,手帕沒包緊,丟了兩毛錢,回來後心疼壞了。
當時她就想著,抽空要做個錢包送給婆婆。
只是陸淮突然提前甦醒,一打岔,就把這事拋在腦後。
現在正好有時間,有現成的摁扣,那就先做一個試試看。
這段時間,家裡一直在做衣服,剩下的碎布頭不少。
蘇曉夏選了一塊厚實的深藍格子布做面,一塊淺色布做襯裡。
先找來紙筆,畫出尺寸和形狀,分別把布裁出來。
蘇曉夏雖不會做衣服,但在現代的時候,對這種手工小玩意挺感興趣。
雖說很多都是三分鐘熱度,可大致步驟是記得的。
她打算做一個最簡單的翻蓋式小錢包。
把面布和襯裡疊在一起,沿著畫好的線縫好三邊,留出一邊不縫,翻回正面,再對摺,上半截折下來當蓋子。
為了分出兩個夾層,她又裁了一小塊襯布,對摺後縫在錢包中間。
這樣一來,正好一邊放票,一邊放錢。
最後,在蓋子的內側和錢包的正面各縫上一半摁扣,輕輕一按,蓋子就牢牢扣住了,不用擔心裏面的錢票會掉出來。
想了想,又在側邊縫了個布耳朵。
如果實在不放心,出門的時候可以用繩子繫著,不用擔心錢包被偷走。
蘇曉夏來來回回,埋頭縫了將近一個小時。
主要是太久沒做了,有些細節記不清楚,中間還拆了兩回線。
見她縫得認真又笨拙的樣子,陸淮一直都沒敢打攪她,生怕她一分心,把自己手給扎了。
直到縫好了,這才走過去,低頭來回打量了一眼。
「......蘇曉夏同志,你這做的是香包?」
蘇曉夏不可置信地抬頭,白了他一眼。
「什麼眼神?我這做的是錢包,還是雙層的呢!」
經她這麼一提醒,陸淮才後知後覺反應過來。
還別說,的確像錢包,還挺有模有樣的。
「是我眼拙......那,這錢包是給我做的?」
這料子的顏色花樣,和他新衣服的顏色一模一樣,是一套的。
蘇曉夏又看了他一眼,把錢包從他手裡奪回來,這才開口回答。
「不是給你做的,是給媽做的。」
陸淮,「......」
正要給兩人送暖瓶的趙世蘭聽了,忙高興地敲門走了進來。
「什麼東西是給我做的?」走到跟前,趙世蘭看了一眼,也沒立馬認出來,「這是什麼?」
倒不是覺得東西丑,而是真的沒見過。
從前,大家手裡都沒什麼余錢,也沒閒錢去置辦什麼皮夾子。
平時出門買菜買東西,都是把錢和票用手帕一包。
花的時候,一層層剝開,用完了,再一層層裹上收起來。
上一回,她就是趕時間,裹的時候沒注意,回來才發現丟了錢。
到現在想想,還覺得肉疼呢。
然而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蘇寶亮和陸紅玲卻還在鎮上。
兩人昨天被趕出來的時候,天都快黑了,只能去鎮上招待所湊合一晚。
折騰了一夜後,又加重了。
沒辦法,第二天蘇寶亮只能領著她,繼續去衛生所掛點滴。
掛完點滴,磨磨蹭蹭從衛生所出來後,兩人都不知道該去哪。
回娘家吧,想起昨天陸守成氣成那樣,兩人都不敢。
他們也沒想到,胡大隊長竟然會多管閒事,打電話來打小報告。
這件事,精準地踩中了陸守成的雷區,一時半會,肯定是不會原諒他們。
所以,哪怕娘家近在眼前,也回不去了。
繼續留下來住招待所吧,兩人兜里的錢也快花光了。
無奈之下,只能繼續回鄉下。
或許是因為生病了,心裡也跟著脆弱,回去的路上,陸紅玲忽然悲從中來,蹲下來嚎啕大哭。
其實,她這兩天一直都在後悔。
當初昏迷的大哥剛被接回家時,家裡的擔子一下子重了不少。
她害怕照顧大哥的任務會落在自己身上,擔心家底遲早會被掏空。
被蘇寶亮攛掇了幾句後,便急忙把自己嫁了出去。
當時爸媽雖然不同意,但也經不住她的軟磨硬泡。
何況兩人一直在為安頓大哥的事操心,更沒心思跟她耗了。
所以,當爸媽答應這門婚事,並且答應為她置辦嫁妝、給她一筆壓箱底錢的時候,她是慶幸的。
她慶幸自己趕在家底被掏空前,跳出了那個無底洞。
可她萬萬沒料到,大哥竟然還藏著一大筆錢。
更沒料到,他竟然這麼快就醒了。
𝗧𝗪看書網→𝘀𝗵𝘂.𝘁𝘄
如果能提前知道這些,她當初絕對不會那麼急嫁給蘇寶亮,也絕對不會把蘇曉夏換嫁過來。
這樣一來,不但便宜了蘇曉夏,自己反倒成了個外人。
昨天,寶亮親眼看到,陸淮和蘇曉夏住的西屋裡,擺了滿滿一屋子好東西。
兩人臨走前,還特意把門鎖上了,就是為了防她和寶亮。
她明明知道,那些東西都是大哥自己的錢置辦的,可還是覺得不甘心。
如果她沒有著急嫁人,現在享受這些東西的人,應該是她。
她根本不會為錢的事發愁。
如果沒有蘇曉夏,大哥也絕對不會像現在這樣對她。
她多希望時間能夠倒流——
蘇曉夏沒有換過來,她也沒嫁到鄉下去。
可現在,說什麼都晚了。
她總覺得好像有什麼東西正在從她身邊溜走,想要伸手去抓時,卻什麼也抓不到。
一想到回到鄉下後,又要繼續過那一眼望不到頭的苦日子,陸紅玲腸子都悔青了。
再扭頭看蘇寶亮,越看越煩躁。
從前那些打動她的甜言蜜語,現在聽來,只覺得噁心......
另一邊的公社大院。
蘇曉夏並不知道,陸紅玲已經動了離婚的念頭。
她只知道,即便陸紅玲想離婚,也不可能像原書中那樣輕鬆,毫不費力地重新開始新生活。
就算兩人離婚,她也不會再次回到蘇家。
她安心地吃飯、休息、看書。
看書看累了,就把昨天在機械廠撿漏買來的摁扣拿出來。
一邊擺弄,一邊思索著能做點什麼。
想著想著,眼前忽然一亮。
前段時間,婆婆趙世蘭出門買菜,手帕沒包緊,丟了兩毛錢,回來後心疼壞了。
當時她就想著,抽空要做個錢包送給婆婆。
只是陸淮突然提前甦醒,一打岔,就把這事拋在腦後。
現在正好有時間,有現成的摁扣,那就先做一個試試看。
這段時間,家裡一直在做衣服,剩下的碎布頭不少。
蘇曉夏選了一塊厚實的深藍格子布做面,一塊淺色布做襯裡。
先找來紙筆,畫出尺寸和形狀,分別把布裁出來。
蘇曉夏雖不會做衣服,但在現代的時候,對這種手工小玩意挺感興趣。
雖說很多都是三分鐘熱度,可大致步驟是記得的。
她打算做一個最簡單的翻蓋式小錢包。
把面布和襯裡疊在一起,沿著畫好的線縫好三邊,留出一邊不縫,翻回正面,再對摺,上半截折下來當蓋子。
為了分出兩個夾層,她又裁了一小塊襯布,對摺後縫在錢包中間。
這樣一來,正好一邊放票,一邊放錢。
最後,在蓋子的內側和錢包的正面各縫上一半摁扣,輕輕一按,蓋子就牢牢扣住了,不用擔心裏面的錢票會掉出來。
想了想,又在側邊縫了個布耳朵。
如果實在不放心,出門的時候可以用繩子繫著,不用擔心錢包被偷走。
蘇曉夏來來回回,埋頭縫了將近一個小時。
主要是太久沒做了,有些細節記不清楚,中間還拆了兩回線。
見她縫得認真又笨拙的樣子,陸淮一直都沒敢打攪她,生怕她一分心,把自己手給扎了。
直到縫好了,這才走過去,低頭來回打量了一眼。
「......蘇曉夏同志,你這做的是香包?」
蘇曉夏不可置信地抬頭,白了他一眼。
「什麼眼神?我這做的是錢包,還是雙層的呢!」
經她這麼一提醒,陸淮才後知後覺反應過來。
還別說,的確像錢包,還挺有模有樣的。
「是我眼拙......那,這錢包是給我做的?」
這料子的顏色花樣,和他新衣服的顏色一模一樣,是一套的。
蘇曉夏又看了他一眼,把錢包從他手裡奪回來,這才開口回答。
「不是給你做的,是給媽做的。」
陸淮,「......」
正要給兩人送暖瓶的趙世蘭聽了,忙高興地敲門走了進來。
「什麼東西是給我做的?」走到跟前,趙世蘭看了一眼,也沒立馬認出來,「這是什麼?」
倒不是覺得東西丑,而是真的沒見過。
從前,大家手裡都沒什麼余錢,也沒閒錢去置辦什麼皮夾子。
平時出門買菜買東西,都是把錢和票用手帕一包。
花的時候,一層層剝開,用完了,再一層層裹上收起來。
上一回,她就是趕時間,裹的時候沒注意,回來才發現丟了錢。
到現在想想,還覺得肉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