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8 章再相遇
縣城。
有珍開始收拾東西,唐雨嵐說了,明天一大早她就可以回去了。
這幾天,豆豆一直跟著她媽唐雨嵐睡,就是怕有珍走了之後,豆豆不要她這個媽媽,鬧騰。
有珍把給孩子買的點心、糖果,還有衣服一併裝進了自己的帆布包里。
收拾完之後,她脫了衣服躺了下來,腦子裡又想起了虎子和娟子。
四個多月沒有回去了,她真的很想兩個孩子。可一想到回家,又有些說不出的抗拒。
她是矛盾的,既想孩子,又不想回家。
想著想著,她又想到了丁遠,不知道他這些天咋樣了。
自一個多月以前在百貨大樓,丁遠執意要給她買呢子大衣之後,她再也沒見過他。
不是她不想見,而是彼此都知道,如今她和丁遠已經是兩條路上的人。
她有丈夫有孩子,他也有自己的家庭。過去的事情再怎麼放不下,也不能拿現在的生活去賭。
有些人能夠再見一面,已經是難得了。
她不能毀了自己,也毀了丁遠。
時間倒回到一個月前。
那是一個下雨天,正逢周日,唐雨嵐留在家帶豆豆,有珍便替她出來買東西。
雨下的不大,天氣有些冷,有珍撐著傘,慢慢地走在街道上。
她一邊走一邊看著街道上的人來人往,心裡想著要買的東西還有沒有遺漏。
經過一家商店時,她無意間朝櫥窗里看了一眼,腳步忽然停住了。
櫥窗里站著一個男人,穿著藍色中山裝,短頭髮,看著乾淨又利索,正低著頭看著櫃檯里的東西。
那張臉,她曾經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有珍瞪大了眼睛,那張臉、那個身影她記在心裡最深處,從沒有忘記過。
這麼多年過去了,她一直把他深藏於心,再沒敢輕易地去想過這個人。
有珍只覺得眼睛酸的厲害,她怔怔地盯著那個身影,腦子一時有些空白。
十年了!
沒想到會在縣城遇到他!
原來,這十年他離她那麼近!
這些年,她不是沒有想起過他,只是日子一天天往前過,家裡有那麼多事情要操心,她不敢多想,也不願意讓自己總陷在過去里。
可當記憶深處這個人活生生的出現在眼前時,她才發現,有的記憶並沒有隨著歲月流逝而淡去。
淚水模糊了有珍的雙眼,她的手下意識握緊了傘柄。
也許是察覺到有人在看自己,丁遠抬起頭,朝櫥窗外看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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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著一層玻璃和濛濛細雨,兩個人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丁遠先是一怔,拿起東西,匆匆付了錢,追出了商店。
「有珍!」
有珍沒有回頭,匆匆往前走,她的腳步有些亂,背影有些狼狽。
「有珍!」這一聲比剛才急了些。
有珍終於停下了腳步,卻沒有立刻轉身。
丁遠追到她跟前,看著她的臉,聲音不自覺的放輕了:「有珍,真是你啊?」
有珍緩緩抬起頭,努力把心裡的酸澀壓下去,擠出一個笑:「是我,沒想到還能見到你。」
她頓了頓,又問:「這些年…挺好吧?」
丁遠看著面前的女人,她還是當年那樣漂亮,只是眉宇間多了些疲憊和幽怨。
丁遠移開了目光,低下了頭:「有珍,我對不住你…當年…」
有珍知道他想說什麼,輕輕搖了搖頭,打斷了他的話:「丁遠,都過去了,一切都是陰差陽錯。」
她說的很平靜,丁遠沒有馬上接話。當年的事情真要細說起來,有太多話沒法在這街上說清楚,何況十年過去,兩個人早已不是當年的身份。
丁遠最終還是沒有再提,只問她:「你這些年還好嗎?在縣城幹啥工作?」
「給人看孩子,掙些錢補貼家用。」有珍說的輕描淡寫:「鄉下人,有什麼好不好的,湊合過日子唄。」
雨下的不大,濛濛細雨落在傘面上,慢慢匯聚,順著傘沿滴落在青石板路上,發出輕微的嘀嗒聲。
有珍抬起頭看了身邊的男人一眼:「你現在怎麼樣?」
「我?」丁遠苦笑:「在廠里幹活。幹了這麼些年也算安穩下來了,結了婚有了孩子,就是普通人的日子。」
「普通人就好,平安平淡,一生就這麼過下去也不錯。」有珍笑了笑。
丁遠不願意說,她也沒必要細問。
都已經不是當年了,各有各的日子,各有各的難。
丁遠說的很平常,這些年他確實就是這麼過來的。
那年回城後,他有過一段待業的日子,後來托家裡人幫忙,才找到一份臨時工。
工作不算好,收入也不高,他只能先把眼前的日子過下去。
後來他進了修配廠,從普通工人做起,一點點學手藝,慢慢站穩腳跟。
再後來,他結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家裡的開銷也跟著多起來。
這些年他沒少為生活操心,工作上的事情要學著應付,家裡的事情也得擔當起來,日子有順心的時候也有煩心的時候。
夫妻之間會為了家裡的瑣事爭幾句,轉過頭還得商量孩子的吃穿和往後的安排。
談不上多幸福,也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大坎,就是普通人家的日子。
近兩年丁遠的工作漸漸得心應手起來,認識的人也多了些,他的日子也比剛回城時寬裕了些,手裡總算攢下點錢。
可這些事他沒必要一見面說給有珍聽。
他如今有自己的家庭,有妻子和孩子,她也一樣有她要過的日子。
丁遠沒有追問有珍的事,回城後的第三年,他回去找過有珍,只不過那時的他,聽說了有珍換親的事。
他沒有去打擾她,自己工作無著落,找到了又能怎樣?況且有珍已經嫁了人。
換親這種事他知道,牽扯到兩家的婚姻,有珍已經沒有了選擇的自由。
那天,他一個人在六隊的村口坐了很久、很久。
他們沿著街道慢慢走著,談的都是些無關緊要的事情。
說著說著,話題漸漸多了起來,竟也不像多年未見,倒還像一直沒有分開過一樣。
走著走著,兩個人走到了百貨大樓。
百貨大樓的櫥窗里陳列著衣服,有珍瞟了一眼,被其中一件紅色呢子大衣所吸引。
那件大衣穿在一具石膏模特上,顏色棗紅偏正紅,沒有正紅的張揚,又比純棗紅喜慶,腰間還有一條同色腰帶。
裡面配著黑色高領毛衣,下面配著黑色直筒褲。
有珍腳步慢了下來,在呢子大衣上停留了幾秒,又邁步朝前走去。
一件呢子大衣是她好幾個月的工資,她看看就好,哪裡捨得買?
但那件衣服確實好看,走出好幾步,有珍還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
丁遠把有珍的神情看在眼裡,心裡一陣抽疼。
他大概猜出有珍如今過的是什麼日子,她不是不喜歡漂亮衣裳,只是她已經習慣把自己排在了孩子和家庭的後面。
丁遠心裡有些發酸,他看了看有珍:「要不,咱進去看看?」
有珍搖頭:「不去了,我還得回去呢,出來的時候,唐姐交代了好幾樣東西,我還沒買齊。」
她抬起頭,重新對上他的眼睛:「丁遠,今天能再次遇見你,我很高興。」
她說完,沒有說再見,轉身準備離開。
「有珍,等一下,」丁遠叫住她,猶豫了一下,才道:「你什麼時候休息?咱們十年沒見了,今天碰上得太突然,好些話還沒來得及說。你要是方便,咱們找個時間坐坐,慢慢說說這些年的事。」
有珍停下的腳步,她有些猶豫。
不是不想見他,十年沒見,心裡積累的話何止丁遠一個人有?
可她也清楚,有些話已經沒有了說出來的意義。
丁遠看出了她的猶豫,又補了一句:「我沒有別的意思,就是這麼多年了,見見面,說說話。」
有珍沉默了一會兒,點頭:「我每個月有休息時間,三天後正好我休息。」
「那成。」丁遠臉上有了些笑意:「三天後我在這裡等你,不見不散。」
「好。」有珍應了一聲,撐起傘重新走進了細雨里。
看著有珍走遠,丁遠重新走到那件紅呢子大衣面前,剛才有珍站在櫥窗前,明明喜歡卻捨不得買的樣子,深深刺疼了他。
年輕時沒能給她的,如今也不必再拿出來說,他只是想讓她有一件自己喜歡、穿著身上也高興的衣裳,至於其他的,他沒有多想。
有珍開始收拾東西,唐雨嵐說了,明天一大早她就可以回去了。
這幾天,豆豆一直跟著她媽唐雨嵐睡,就是怕有珍走了之後,豆豆不要她這個媽媽,鬧騰。
有珍把給孩子買的點心、糖果,還有衣服一併裝進了自己的帆布包里。
收拾完之後,她脫了衣服躺了下來,腦子裡又想起了虎子和娟子。
四個多月沒有回去了,她真的很想兩個孩子。可一想到回家,又有些說不出的抗拒。
她是矛盾的,既想孩子,又不想回家。
想著想著,她又想到了丁遠,不知道他這些天咋樣了。
自一個多月以前在百貨大樓,丁遠執意要給她買呢子大衣之後,她再也沒見過他。
不是她不想見,而是彼此都知道,如今她和丁遠已經是兩條路上的人。
她有丈夫有孩子,他也有自己的家庭。過去的事情再怎麼放不下,也不能拿現在的生活去賭。
有些人能夠再見一面,已經是難得了。
她不能毀了自己,也毀了丁遠。
時間倒回到一個月前。
那是一個下雨天,正逢周日,唐雨嵐留在家帶豆豆,有珍便替她出來買東西。
雨下的不大,天氣有些冷,有珍撐著傘,慢慢地走在街道上。
她一邊走一邊看著街道上的人來人往,心裡想著要買的東西還有沒有遺漏。
經過一家商店時,她無意間朝櫥窗里看了一眼,腳步忽然停住了。
櫥窗里站著一個男人,穿著藍色中山裝,短頭髮,看著乾淨又利索,正低著頭看著櫃檯里的東西。
那張臉,她曾經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有珍瞪大了眼睛,那張臉、那個身影她記在心裡最深處,從沒有忘記過。
這麼多年過去了,她一直把他深藏於心,再沒敢輕易地去想過這個人。
有珍只覺得眼睛酸的厲害,她怔怔地盯著那個身影,腦子一時有些空白。
十年了!
沒想到會在縣城遇到他!
原來,這十年他離她那麼近!
這些年,她不是沒有想起過他,只是日子一天天往前過,家裡有那麼多事情要操心,她不敢多想,也不願意讓自己總陷在過去里。
可當記憶深處這個人活生生的出現在眼前時,她才發現,有的記憶並沒有隨著歲月流逝而淡去。
淚水模糊了有珍的雙眼,她的手下意識握緊了傘柄。
也許是察覺到有人在看自己,丁遠抬起頭,朝櫥窗外看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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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著一層玻璃和濛濛細雨,兩個人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丁遠先是一怔,拿起東西,匆匆付了錢,追出了商店。
「有珍!」
有珍沒有回頭,匆匆往前走,她的腳步有些亂,背影有些狼狽。
「有珍!」這一聲比剛才急了些。
有珍終於停下了腳步,卻沒有立刻轉身。
丁遠追到她跟前,看著她的臉,聲音不自覺的放輕了:「有珍,真是你啊?」
有珍緩緩抬起頭,努力把心裡的酸澀壓下去,擠出一個笑:「是我,沒想到還能見到你。」
她頓了頓,又問:「這些年…挺好吧?」
丁遠看著面前的女人,她還是當年那樣漂亮,只是眉宇間多了些疲憊和幽怨。
丁遠移開了目光,低下了頭:「有珍,我對不住你…當年…」
有珍知道他想說什麼,輕輕搖了搖頭,打斷了他的話:「丁遠,都過去了,一切都是陰差陽錯。」
她說的很平靜,丁遠沒有馬上接話。當年的事情真要細說起來,有太多話沒法在這街上說清楚,何況十年過去,兩個人早已不是當年的身份。
丁遠最終還是沒有再提,只問她:「你這些年還好嗎?在縣城幹啥工作?」
「給人看孩子,掙些錢補貼家用。」有珍說的輕描淡寫:「鄉下人,有什麼好不好的,湊合過日子唄。」
雨下的不大,濛濛細雨落在傘面上,慢慢匯聚,順著傘沿滴落在青石板路上,發出輕微的嘀嗒聲。
有珍抬起頭看了身邊的男人一眼:「你現在怎麼樣?」
「我?」丁遠苦笑:「在廠里幹活。幹了這麼些年也算安穩下來了,結了婚有了孩子,就是普通人的日子。」
「普通人就好,平安平淡,一生就這麼過下去也不錯。」有珍笑了笑。
丁遠不願意說,她也沒必要細問。
都已經不是當年了,各有各的日子,各有各的難。
丁遠說的很平常,這些年他確實就是這麼過來的。
那年回城後,他有過一段待業的日子,後來托家裡人幫忙,才找到一份臨時工。
工作不算好,收入也不高,他只能先把眼前的日子過下去。
後來他進了修配廠,從普通工人做起,一點點學手藝,慢慢站穩腳跟。
再後來,他結了婚,有了自己的孩子,家裡的開銷也跟著多起來。
這些年他沒少為生活操心,工作上的事情要學著應付,家裡的事情也得擔當起來,日子有順心的時候也有煩心的時候。
夫妻之間會為了家裡的瑣事爭幾句,轉過頭還得商量孩子的吃穿和往後的安排。
談不上多幸福,也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大坎,就是普通人家的日子。
近兩年丁遠的工作漸漸得心應手起來,認識的人也多了些,他的日子也比剛回城時寬裕了些,手裡總算攢下點錢。
可這些事他沒必要一見面說給有珍聽。
他如今有自己的家庭,有妻子和孩子,她也一樣有她要過的日子。
丁遠沒有追問有珍的事,回城後的第三年,他回去找過有珍,只不過那時的他,聽說了有珍換親的事。
他沒有去打擾她,自己工作無著落,找到了又能怎樣?況且有珍已經嫁了人。
換親這種事他知道,牽扯到兩家的婚姻,有珍已經沒有了選擇的自由。
那天,他一個人在六隊的村口坐了很久、很久。
他們沿著街道慢慢走著,談的都是些無關緊要的事情。
說著說著,話題漸漸多了起來,竟也不像多年未見,倒還像一直沒有分開過一樣。
走著走著,兩個人走到了百貨大樓。
百貨大樓的櫥窗里陳列著衣服,有珍瞟了一眼,被其中一件紅色呢子大衣所吸引。
那件大衣穿在一具石膏模特上,顏色棗紅偏正紅,沒有正紅的張揚,又比純棗紅喜慶,腰間還有一條同色腰帶。
裡面配著黑色高領毛衣,下面配著黑色直筒褲。
有珍腳步慢了下來,在呢子大衣上停留了幾秒,又邁步朝前走去。
一件呢子大衣是她好幾個月的工資,她看看就好,哪裡捨得買?
但那件衣服確實好看,走出好幾步,有珍還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
丁遠把有珍的神情看在眼裡,心裡一陣抽疼。
他大概猜出有珍如今過的是什麼日子,她不是不喜歡漂亮衣裳,只是她已經習慣把自己排在了孩子和家庭的後面。
丁遠心裡有些發酸,他看了看有珍:「要不,咱進去看看?」
有珍搖頭:「不去了,我還得回去呢,出來的時候,唐姐交代了好幾樣東西,我還沒買齊。」
她抬起頭,重新對上他的眼睛:「丁遠,今天能再次遇見你,我很高興。」
她說完,沒有說再見,轉身準備離開。
「有珍,等一下,」丁遠叫住她,猶豫了一下,才道:「你什麼時候休息?咱們十年沒見了,今天碰上得太突然,好些話還沒來得及說。你要是方便,咱們找個時間坐坐,慢慢說說這些年的事。」
有珍停下的腳步,她有些猶豫。
不是不想見他,十年沒見,心裡積累的話何止丁遠一個人有?
可她也清楚,有些話已經沒有了說出來的意義。
丁遠看出了她的猶豫,又補了一句:「我沒有別的意思,就是這麼多年了,見見面,說說話。」
有珍沉默了一會兒,點頭:「我每個月有休息時間,三天後正好我休息。」
「那成。」丁遠臉上有了些笑意:「三天後我在這裡等你,不見不散。」
「好。」有珍應了一聲,撐起傘重新走進了細雨里。
看著有珍走遠,丁遠重新走到那件紅呢子大衣面前,剛才有珍站在櫥窗前,明明喜歡卻捨不得買的樣子,深深刺疼了他。
年輕時沒能給她的,如今也不必再拿出來說,他只是想讓她有一件自己喜歡、穿著身上也高興的衣裳,至於其他的,他沒有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