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林樹:我確實不如林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後台。

  看著這一幕。

  林樹恍然大悟。

  「我懂了!」

  他一拍大腿。

  剛開始他還納悶。

  林風這愛心場為啥要帶上徐曼曼。

  不去打他最有節目效果的單三。

  林樹起初以為是林風怕遊戲匹配太久,浪費時間。

  或者是繫結了徐曼曼,才能有更多的募捐渠道。

  現在他才明白。

  原來壓根不是這麼回事。

  帶徐曼曼進來是為了有拉起來、打廣告的機會!

  然而就在林樹為自己「參透玄機」而暗自得意的時候。

  身旁的全哥卻搖了搖頭。

  「林樹啊。」

  全哥慢悠悠地開口。

  「你這看問題,還是有點片,不夠深刻。」

  「嗯?」

  林樹一愣。

  「全哥,還有什麼更深刻的?」

  「你想啊。」

  全哥指了指螢幕。

  「如果僅僅是這兩三個廣告詞,念得再溜,就足以讓那些個廣告商,刷這麼多的嘉年華嗎?」

  林樹順著一想。

  還真是。

  他扭頭,看了眼林風直播間那還在瘋狂飆升的禮物收益。

  那些個企業的嘉年華。

  一個接一個還在往外刷。

  【記住本站域名 看書首選 TW 看書網,𝓼𝓱𝓾.𝓽𝔀超給力 】

  再這麼刷下去。

  顯然就已經不能回本了。

  要知道。

  林風這可是一次性廣告。

  一沒櫥窗連結留不住客。

  二來這遊戲一結束,觀眾看過就忘。

  人家也不一定能記得住你這個牌子。

  按理說。

  刷個幾萬塊的嘉年華,意思意思,也就到頭了。

  可這些企業。

  一個個跟不要錢似的往裡砸。

  圖啥?

  這付出和回報顯然是不成正比的。

  林樹不相信那些個精明的企業家會不明白這個道理。

  「全哥,那這是為啥?」

  林樹也納悶了。

  全哥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因為。」

  「林風他看得更遠,也知道怎麼利用如今的網際網路。」

  「利用網際網路?」

  「對。」

  全哥的眼神,深邃了起來。

  「你是什麼模式起來的?」

  林樹聽到這話頓時一愣:「直播啊。」

  「不,名義上來說,你是玩三角洲起來的,然後直播,但是這些都不是你起來的重要因素,甚至老飛宇、楊齊家他們都可能沒有注意到這一點。」

  全哥一番話直接把林樹CPU干燒了。

  啥意思?

  我不是直播起來的,我賣藝起來的啊?

  心裡不解,吐槽歸吐槽,林樹還是好奇地詢問道。

  「哪一點?」

  「切片。」

  全哥認真說道。

  「切片?」

  「對。」

  林樹一愣,他以為是自己打職業的名氣、是自己直播的風格、是自己領先好幾個版本的思路。

  沒想到是在遊戲直播外的因素?

  「你好好想想。」全哥解釋道,「你最開始有流量的時候,是不是因為那句【威風的龍,到!】開始逐漸有起色?」

  「老飛宇是不是因為鼠鼠文化?」

  「楊齊家是不是因為【我特麼金圖紙一個,寶貝~】而被人熟知?」

  聽到這話。

  林樹在腦海中簡單過了一下。

  「我去,還真是!」

  「那全哥,你說林風是打算利用網際網路是什麼意思?」

  全哥呵呵一下,說出了這其中的商業運作邏輯。

  「正如我說的一樣,切片在擴大影響力這塊非常重要,單一的廣告植入,是不可能擴大影響力的。」

  「影響力的擴大,首先要做的就是吸引大眾,這也是為什麼廣告寧願擴大投資去投入電影電視劇,只為那幾秒鐘的出場,也不願意邀請明星過來專門給自己拍攝一段廣告一樣。」

  「因為大家能接受去看電影,順便看廣告,而不是去看廣告順便看明星。」

  「這其中玩得最六的應該就要屬於紅牛了。」

  「他投資的極限運動,大大擴大了其品牌的影響力。」

  「這些個商家就是相信林風,才會這麼拼命地砸錢。」

  「以林風平時的整活能力,這些商家一定相信林風的能力可以讓這場愛心場充滿節目和趣味性。」

  「那麼你應該就能理解為什麼這些商家會拼了命的砸錢給林風了。」

  經全哥這麼一點撥,林樹的思路也愈發清晰。

  「懂了。」

  「林風要在這一局遊戲裡製造出足夠精彩、足夠炸裂的內容。」

  「讓這一局的切片火爆全網。」

  「到那個時候。」

  「林風的名氣肯定比現在,還要大。」

  「而在這些切片裡,反覆出現的那些個商品也會隨著切片的爆火。」

  「被無數人牢牢地記住,甚至成為熱梗。」

  「一旦傳播的內容爆炸了,那很可能林風之後就算不和他們合作了,林風的廣告效應還會存在。」

  「對的。」全哥一語道破天機,「這些企業看重的,壓根就不是這一場直播的曝光。」

  「他們看重的。」

  「是這一場直播過後。」

  「鋪天蓋地的切片裡,那源源不斷的曝光。」

  「所以他們才敢砸這麼多錢。」

  「這筆帳對他們來說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林樹聽完半晌無言。

  他扭頭,看向螢幕里那個還在插科打諢、念著廣告的林風,心裡那份震撼翻江倒海。

  龜龜。

  十八歲?

  這麼會玩網路,讓不讓我們這些老登吃飯了。

  我超了。

  真讓你風哥身份證提早幾年,還有我林樹的事兒嘛?

  到時候就不是喊「樹哥」了,而是「小樹」了。

  一想到這,林樹就忍不住慶幸。

  成名果然要趁早。

  嘛的,再早幾年,網際網路直播這口飯估計都被林風連鍋帶湯全部端走了。

  嚇哭了。

  「不過這二三十個廣告,林風真的能一次性打完嗎?」

  林樹無奈道。

  「一場遊戲裡塞入二三十個廣告,會不會太影響觀感?」

  「這就是林風的厲害之處。」

  全哥笑著搖搖頭。

  「目前他已經塞了三四個廣告,你看著會覺得沒意思嗎?」

  「你看觀眾的反響,絲毫不覺得影響觀感,反而更加活躍了,而且這種形式,只有林風才能做到,換做其他主播無法復刻這種自然的打廣告形式。」

  「這註定是一次大膽且史無前例的嘗試。」

  「無法復刻。」

  林樹怔怔出神,在腦海中思考著如果是自己來打這二三十個廣告,會是什麼情況。

  大概三十秒後。

  他放棄了。

  他確信自己無法做到。

  他沒辦法完美應對那麼多臨場的同時,做到既能有節目效果,又能塞入廣告。

  平時他插播廣告,甚至都只有左上角發福袋的時候才敢喊兩句。

  生怕廣告打多了,造成觀眾流失。

  這麼看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林風確實已經把他「拍在沙灘上」了。

  後生可畏。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