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屈辱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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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9章 屈辱之計

  廷尉詔獄。

  這裡是建業城最黑暗、最森嚴的角落之一。

  空氣中瀰漫著濃重的霉味、血腥味和絕望的氣息。

  厚重的石牆隔絕了大部分光線和聲音,只有火把在幽深的甬道中投下跳躍晃動的陰影,映照著牢房鐵欄後一張張或麻木、或瘋狂、或死寂的面孔。

  糜芳被除去了使臣的服飾,換上了一身粗糙骯髒的赭色囚衣,手腳戴上了沉重的鐐銬,在數名如狼似虎的獄卒推搡押解下,深一腳淺一腳地走在濕滑冰冷的石階上。

  最終被粗魯地推進了一間狹小、陰暗、散發著濃重尿臊味的單人牢房。

  「哐當!」鐵門在身後重重關上,落鎖聲在寂靜的獄中格外刺耳。

  糜芳踉蹌幾步,穩住身形,鐐銬嘩啦作響。他環顧四周,三面是冰冷的石牆,一面是粗大的鐵欄,牆角鋪著些發霉的稻草,一隻破瓦罐大概就是便器。

  唯一的光源來自甬道牆壁上遙遠的火把,勉強勾勒出牢籠的輪廓。

  詔獄——

  孫權終於下狠手了!

  被押送到了此地,糜芳非但沒有感到恐懼,反而心中湧起一股難以抑制的——

  興奮。

  是了!

  這才是他夢寐以求的「找死」環境!

  骯髒、黑暗、殘酷、毫無希望!

  在這裡,意外「病死」、被獄卒「失手」打死、甚至「不堪受辱」自盡,都顯得合情合理!

  孫權把他丟進這裡,顯然是動了真怒,離下殺手不遠了!

  「太好了!終於等到這一天了!」

  「看來我那番求情同罪」的表演,終於徹底激怒了這碧眼兒!」

  「接下來,就該是嚴刑拷打,或者直接一碗毒酒、一條白綾了吧?」

  糜芳甚至開始琢磨,是表現得「寧死不屈」英勇就義比較壯烈,還是「受盡折磨」悲情而死更符合人設?

  他開始調整心態,準備迎接「死亡」的最終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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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糜芳在潮濕的稻草上坐下,閉上眼睛,開始養精蓄銳,同時側耳傾聽獄中的動靜,期待著提審或處決的命令。

  時間在死寂和煎熬中緩慢流逝。

  不知過了多久,也許是幾個時辰,牢門外傳來了腳步聲和鑰匙碰撞的聲響。

  來了!

  糜芳精神一振,猛地睜開眼睛,目光銳利地望向牢門。

  然而,進來的並不是凶神惡煞的劊子手或刑訊官,而是一個臉色同樣不怎麼好看、穿著低級獄吏服飾的中年人,身後跟著兩名持棍的獄卒。

  那獄吏打開牢門,卻沒有立刻將糜芳拖出去,而是用一種混合著古怪、憐憫和一絲公事公辦的語氣,對著糜芳說道:「糜芳,奉吳侯鈞旨,特來告知於你。」

  糜芳心中一凜,坐直了身體,等著聽那「斬立決」或「賜死」的判決。

  只聽獄吏乾巴巴地念道:「吳侯有諭:查蜀使糜芳,滯留江東期間,行為不端,言辭悖逆,更與民女潘淑牽扯不清,有損邦交,壞我風氣。然,念爾等兩情相悅」,吳侯仁德,特開恩典——」


  獄吏繼續念:「——准爾糜芳,與民女潘淑,於本詔獄之內,行成婚之禮。禮成之後,潘氏私通」之罪可消,其家人可釋。爾之罪責,容後再議。此乃吳侯天恩,爾當叩謝!」

  念完,獄吏合上手中的文書,看著牢房裡那個瞬間石化、仿佛魂魄出竅的囚犯。

  糜芳整個人都呆住了,大腦一片空白,仿佛沒聽清,又仿佛每個字都聽清了,卻完全無法理解它們組合在一起的意思。

  成——成婚?

  獄中——成婚?

  和潘淑?

  這都什麼跟什麼啊?

  孫權不是要殺我嗎?

  怎麼突然變成——主婚人了?

  還是在這種鬼地方?

  預期的死亡沒有到來,反而等來了一個比死亡更加荒誕、更加不可思議的」

  恩典」!

  糜芳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卻發現喉嚨乾澀得發不出聲音。

  他臉上的表情從最初的驚愕、茫然,迅速轉變為一種混合著荒謬、憤怒、以及深深無語的複雜神色。

  「孫權——你他媽玩我呢?」

  「老子褲子都脫了——不是,老子連遺言和死法都想好幾種了,你就給我看這個?」

  「獄中成婚?還兩情相悅?」

  「我悅你大爺啊!」

  「我連那潘淑長啥樣都是那天雨夜裡匆匆瞥了一眼而已!」

  他感覺自己就像一個蓄力已久、準備發出致命一擊的拳手,結果一拳打在了棉花堆上,不,是打在了自己臉上!

  預期的悲壯犧牲、慷慨就義,變成了一場由敵人導演的、在監獄裡舉行的、

  莫名其妙的「婚禮」?

  這比殺了他還讓他難受!這簡直是精神污染級別的羞辱和戲弄!

  「糜芳,你可聽明白了?」獄吏見他不說話,催促道,「吳侯恩典,莫要不知好歹。稍後會有文書送來,你只需按個手印即可。至於潘氏女,會暫時安置在隔壁女監,禮成之前,你們不得相見。」

  糜芳終於從巨大的荒謬感中回過神來,他看著獄吏,眼神像是看一個瘋子,又像是在看一場荒誕劇的整腳演員。

  他深吸一口氣,壓下胸中翻騰的怒火和吐槽欲,用儘可能平靜(的聲音問道:「若——若我不從呢?」

  獄吏似乎早料到他會這麼問,皮笑肉不笑地道:「不從?那潘氏私通外臣、圖謀不軌」之罪便坐實了,按律,其本人當受嚴刑,其家眷亦難逃干係。」

  「至於你糜芳——吳侯有令,你若抗旨,便是罪上加罪,屆時是殺是剮,可就由不得你了。當然,吳侯或許會念在舊情」,讓你親眼看著潘氏受刑之後,再行處置。」

  這話里的威脅,赤裸裸,冷冰冰。

  糜芳的心沉了下去。他明白了,孫權這是用潘淑和她全家的性命,逼他就範一如果他拒絕這場荒誕的婚禮,潘淑就會因他而死,而且死得極為悽慘,他糜芳也會被扣上「害死痴情女子」的罪名,之前塑造的「重情重義」形象瞬間崩塌,然後孫權再名正言順地收拾他。

  如果他接受——雖然屈辱,雖然荒謬,但至少暫時保住了潘淑和她家人的命。

  而且,成了婚,潘淑的罪名就沒了,孫權也就少了一個立刻殺他的直接藉口O

  他不怕死,但實在不得這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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