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金鐘罩鐵布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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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殺手小心的調焦距,在望遠鏡里可以清晰的看到那個東方男人的樣子。

  可惜,看到的是背影。

  他只能耐心的等,等那個男人轉身的時候。

  但他選的這個方向有點不對,那邊是一個新搞出來的臨時靶場,那個東方男人,時而側臉,時而對著靶子的位置。

  就是沒有回頭過。

  這讓他有點看不清,手機里客戶給的照片有點遠,而且資料里估算目標身高應該在1米7 5左右。

  但殺手看見的,在靶場裡的那個東方男人,最起碼有1米83以上。

  跟目標好像對不上。

  但這裡距離有點遠,望遠鏡就算再精良,也不一定看得那麼準確。

  估算錯誤,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最主要是等目標回頭,每一個殺手都有特殊的觀察訓練,只要目標回頭,他就可以通過對比,看看那個人是不是自己照片上的目標。

  可是他一直等了十幾分鐘,目標除了側臉,也就是向著靶子的方向玩獵槍。

  在不確定是不是目標的情況下,無人機是不可能輕易飛的,容易打草驚蛇。

  哪怕他手裡的無人機在行業里屬於靜音級別的,但終究是有動靜。

  不過作為殺手,最重要的是要有耐心,他就不相信目標一直不轉身過來。

  反正客戶說了,要在哥倫比亞幫來之前把他幹掉就行。

  ……

  而在洛杉磯市區的林志勇,在不驚動任何警察的情況下,把汽車開得風馳電掣,直扎唐人街。

  福清幫,白紙扇七爺名下大底鄧春,一點都不像手底下有百十來號精銳馬仔的幫派大佬,很是親切的給他倒了杯茶。

  「勇仔,不要急,飲杯茶再說!」

  看林志勇一口喝一下那杯茶,鄧春才兩眼放光地問:「勇仔啊,我記得你今年24了!

  幾個月前見你時,應該沒這麼高吧?

  看上去1米8不到,現在應該有1米9了,這才多久,就長了10來公分!

  難道23以後還能長個子?

  這讓我有點好奇呀!」

  人當然23以後長不了個子,林志勇想都沒想,就直接給出了理由:「拜了個師傅,學了套金鐘罩鐵布衫!

  然後身子重新發育,變得高,也變得壯了。」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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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湖上打打殺殺,槍林彈雨度過了十幾二十年的幫派老大之一,鄧春可不是小年輕,早就過了武俠迷的時代。

  「勇仔,你不要晃點我!

  唐人街武館很多,武師更多!

  被美利堅法庭判定為雙拳也是致命武器的拳師不少,比國內好一些,但終究好不到哪去。

  停滯不前,只能被時代拋棄。

  40年前,我敢說,同級別的情況下,唐人街的華人拳師不一定比打拳擊的差。

  但是40年過去了,拳擊一直在進步,可是我們的武師武術一直在原地踏步,甚至倒退。

  跟拳擊和柔術以及綜合格鬥已經沒辦法比了!

  搏擊是什麼,那是技巧和力量的巧妙利用。

  至於什麼金鐘罩鐵布衫,不過就是一些抗擊打能力而已。

  把痛覺神經錘鍊麻木了!

  然後把反應給錘鍊出來,利用局部肌肉的緊緻反應去對抗衝擊。

  這就是抗打能力的訓練。

  是科學的!

  但你要說什麼金鐘罩鐵布衫刀槍不入,那是武俠小說。」

  鄧春很是語重心長,一口子福清音的普通話,同是胡建人,他們的家鄉話不一樣的。

  所以只能是用普通話交流!

  至於為什麼這麼語重心長的跟林志勇說話,當然是因為林志勇是他的財神爺啊!

  也不對!

  而是因為林子勇的8家洗衣店,每個月可以幫他洗乾淨一二十萬美元。

  這是在非常謹慎的情況下,如果大膽一點的話,這八家洗衣店,一個月可能會幫他洗乾淨三四十萬美元。

  但這樣做風險就很大了!

  「你就好好的經營自己的洗衣店,有什麼麻煩就給我打電話。

  或者,車上和房間裡備著槍。

  不要迷信什麼金鐘罩鐵布衫,沒用的!

  有這個空閒,還不如多開幾家分店!

  幫幫我,收益不也大點嗎!」

  林志勇當年剛來美利堅,繼承了自己叔叔的遺產,然後就被人盯上了。

  他一個初來乍到,繼承了巨額遺產的小孩,對於洛杉磯的這些方方面面的人來說,就是舉著黃金過鬧市。

  是福清幫,鄧春跟他搭上了線。

  只要每個月幫他洗一定份額的錢,林志勇在拿到分紅的同時,也可以得到福清幫的庇護。

  而且風險也不大,有專人教林志勇怎麼做,8家洗衣店,每個月比較安全的份額是在20萬美金以下。

  這些年,他們一直合作的很好!

  但僅限於洗錢,林志勇並沒有摻和到洛杉磯福清幫的任何黑幫活動裡面去。

  但今天他來了。

  想要從福清幫這裡拿些東西走。

  他當然知道自己短短的一兩個月沒見,就突然變高變大,變壯了這麼多,肯定要有個合理的解釋。

  不管是對認識自己的人,還是對別的什麼人。

  總不能實話實說自己變成了黃巾力士吧!

  所以武俠小說裡面的金鐘罩鐵布衫,可以讓身體發生變化的硬功。就是很好的解釋理由。

  「你有刀嗎?」

  空口無憑,林志勇決定展現給這個福清幫大底看看,什麼叫真正的金鐘罩鐵布衫!

  反正他的鎧甲隱藏起來後,防禦性能還在。

  今天就讓人開開眼!

  最重要的是,他現在有一種釣魚佬心態,就是自己好不容易釣上來一條15斤,20斤大鯉魚,他能一下子就把魚扛回家去吃了嗎?

  那不可能!

  一個釣魚佬,如果能釣上來一條超過10斤的大魚,他最起碼能在小區門口迷路三個小時。

  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

  他現在有了這麼牛逼的能力,不拿出來顯擺顯擺,會出心魔的。

  可是平時跟誰顯擺?

  跟那些流浪漢嗎?

  沒有成就感啊!

  跟陳平安顯擺?

  自己這錦衣還是他給的呢,顯擺個什麼呀?

  而福清幫這個,曾經以強勢態度介入到自己的生意中來的合作夥伴,就是自己顯擺的可供選擇對象。

  於是他伸手了,向眼前這個福清幫大佬要一把刀。

  鄧春愣了一下:「你來真的?」

  林志勇輕瞥了他一眼:「那鄧哥你認為,我是神經病呢?

  還是妄想症!

  我就問一句,除了練金鐘罩和鐵布衫這個解釋,那怎麼解釋,我突然間變得這麼高大壯?」

  鄧春一想也是,招呼了聲,就有個人拿進來把刀,交到他手上。

  他把刀往前一推,推到林志勇面前,林志勇也不磨蹭,沒有廢話,拿起刀猛的就一把扎向自己的左手掌。

  「嘎嘣」一聲,刀斷了,斷成了好幾截,碎片掉了一地。

  由此可見,林志勇剛才扎向自己手掌的時候用的力氣有多大。

  更能看出,此時放在桌面上那個一隻巴掌就能拿起籃球的手,現在有多硬?

  「噌」地一下,鄧春猛然站了起來,滿臉驚駭之色!

  「阿勇,你玩真的?」

  林志勇此時臉上才終於露出得瑟之意,右手向鄧春伸了過來:「手槍!」

  嘶……這什麼意思,林志勇這是什麼意思,他不會是說這鐵布衫金鐘罩連手槍都能防吧?

  這不符合碳基生物的物理原則!

  雖然驚疑不定,但鄧春看見林志勇的手掌一直沒有收回去,還滿臉戲謔的看著自己。

  好好好好!

  鄧春的脾性也上來了,既然你要玩這麼大,那春哥就陪你瘋!

  於是從抽屜里掏出一把格洛克,直接拍在桌面上,向林志勇推了過來。

  林志勇那是半點廢話沒有,打開保險上膛,朝著自己的小臂扣了一槍。

  槍聲乍響,福清幫外面的小弟瞬間沖了進來,剛衝進來,就被剛才還目瞪口呆的鄧春給趕了出去。

  「臥槽!這麼牛!

  刀槍不入,原來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鐵布衫,金鐘罩啊!」

  鄧春一把抓住林志勇雙手:「阿勇師兄,我們師傅在哪?

  這金鐘罩鐵布衫,我也可以學!」

  刀槍不入的真貨,誰不想學?

  混在街頭,當個黑幫老大看似很牛,但其實有幾個能夠真真正正安安穩穩的退出江湖。

  江湖人,江湖老,這是一個夢!

  實際上江湖人江湖死,這是現實!

  所以真正的黑幫分子,大多數都不願意自己的子女再混黑幫。

  現在,有一個機會擺在自己面前,金鐘罩鐵布衫,硬氣功練了可以刀槍不入。

  換誰不激動?

  「我師父,回國了!」

  開玩笑,林志勇就算有金鐘罩鐵布衫,也不可能傳給他呀!

  真當自己這些年給人洗錢是心甘情願的?

  還不是形勢比人強,甚至當年想謀自己的那批人裡面,誰敢說沒有福清幫在內?

  甚至自己叔叔是怎麼死的,這還不知道呢!

  今天他來這裡,除了要買些東西以外,還有一個想法,就是展現自己的武力,然後讓福清幫知難而退。

  洗錢終究不是什么正道,一旦事發,那就是重罪!

  這一輩子還能不能出來就不一定了。

  如果跟福清幫商量好,斷了洗錢的路子,他再把洗衣店一關門,然後在做別的什麼產業。

  以後再卷後帳,就找不到自己了!

  對此,其實鄧春也明白。

  不過他是真饞,刀槍不入,誰不饞?

  「那你今天來找我,想說什麼?」

  「我想搞幾條槍!」

  林志勇沒有半分猶豫,說出了自己的需求。

  沒錯,他就是來搞槍的!

  鄧春一聽就明白了,林志勇要來搞的槍不是那種獵槍,不是半自動步槍。

  而是真真正正的全自動突擊步槍。

  因為林志勇有槍證,可以在槍店買到手槍和半自動步槍。

  而且他已經買了,根據他們的情報顯示,林志勇現在光是半自動步槍就有5支,手槍有七八支。

  如果想要合規的槍枝,他可以去槍店買,而來找到自己想買的,就不是合規的。

  肯定是全自動突擊步槍。

  「要多少?」

  鄧春也很乾脆。

  「五六支就行,要大彈匣,不是十發的那種!」

  林志勇想了想,說出自己的需求。

  鄧春點了點頭:「56式衝鋒鎗吧!

  每條槍我給你配三個30發彈匣。

  是給你送到地方,還是現在給你裝車帶走?」

  林志勇想了一下,裝自己車上風險確實比較大:「我給你發個定位,你們一會給我送到這個位置。

  以前的一個礦山小鎮,現在改名為平安鎮。」

  而平安鎮裡。

  那個殺手好不容易終於等到機會,陳平安好像有所感覺扭頭看向這邊。

  終於讓端著望遠鏡,快看花眼的殺手確定了,那個東方人就是自己要找的目標,東方神父陳平安。

  而陳平安回頭的那一剎那,也看到了那邊山坡上隱隱約約一抹紅色。

  紅名?

  哥倫比亞幫連天黑都等不及,大白天的就殺過來了?

  「所有人,馬上退回小酒館!」

  陳平安趕緊吆喝了一聲,讓把場上正在熟悉槍的三十幾個人趕緊回到建築內。

  他不知道,殺手現在手裡有無人機,無人機投彈的。

  把人全部縮回建築物內,人家一兩顆炸彈就有可能把這些人全部給報銷掉。

  就像俄烏戰場上一樣!

  沒錯!

  這個殺手是新潮的,他以前殺人,都是用高精度狙擊槍遠程瞄準一發入魂。

  現在?

  自從看了俄烏之戰中,無人機統治全場的畫面,這個殺手就已經更新了自己執行任務的手段。

  比如現在。

  他完全可以在3公里以外,用無人機悠哉悠哉的飛到目標頭頂,然後投下去,無人機攜帶的兩顆手榴彈。

  是特製款,大威力手榴彈。

  陳平安剛才回頭無意中開了下探查眼,看到遠處的紅色之後,他迅速叫人撤離,探查眼一直沒有關。

  看到那抹紅色處,居然有一縷紅光飛上了天,朝自己這邊而來。

  他的眼神現在變得好使了,可以在千米外看見松鼠干架,所以當那抹紅光飛近了之後,他看見居然是一個無人機。

  如果僅僅是一個無人機,那倒無所謂。

  最關鍵的是,無人機底下居然掛著兩顆手榴彈。

  沃德發!

  真當老子不上網,沒有看過俄烏前線那些無人機轟炸,是不是?

  不過這對嗎?

  老美一個黑幫,居然出動了無人機來轟炸自己?

  拿戰場上的手段,來對付自己這麼一個手無縛雞的東方人。

  這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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