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李文斌:沒有人比我更懂V
第104章 李文斌:沒有人比我更懂V
尖沙咀,彌敦道附近的一條窄巷口。
紅藍頂燈把整條巷子照得忽明忽暗,幾輛警車斜停在路邊,不時能聽到對講機的沙沙聲。
李文斌大步穿過人群,大步朝陳凡所在的地方走去。
他今晚折騰了大半宿,眼睛裡布滿了血絲,但走路的架勢依舊沉穩有力,氣場干足。
巷子深處,幾個鑑證科人員正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一件深灰色的西裝外套裝進證物袋。
旁邊已經封好的袋子裡裝著一張微笑的面具,嘴角上翹的弧度在警燈的映照下顯得格外刺眼。
陳凡站在巷口靠牆的位置,看起來有些疲倦的樣子。
「阿凡!」
李文斌走到他面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力道比平時重了幾分,「怎麼回事?」
「李Sir。"
陳凡站直了身子,「我今晚從警署回來,本來打算去前面那家麵館吃點東西。
路過這條巷子的時候,看見幾個孩子在搶一張面具玩。」
他用下巴指了指證物袋裡那張微笑的臉。
「我一看就覺得不對勁,那面具跟電視裡V戴的一模一樣。
剛開始還以為是哪個作坊仿的,後來問了那幾個孩子,他們說巷子裡面還有一套西裝。
我過去一看,跟電視裡那套十分相似。」
「所以你就報了總台?」
「對,我怕破壞現場,沒敢多碰。」
陳凡點了點頭。
「有什麼發現?」
一個戴眼鏡的年輕技術員抬起頭來,手裡還捏著一把鑷子:「報告李Sir,西裝和面具上都有明顯的汗漬。
運氣好的話,應該能從衣領和面具內側採集到一些有用的樣本。」
「多久能出結果?」
「加急處理的話,四十八小時之內。」
李文斌點了點頭,又轉回來看著那套被裝進證物袋的西裝。
「阿凡。」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𝒯𝒲看書網→𝓈𝒽𝓊.𝓉𝓌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他忽然開口,「你對V把衣服扔掉這件事,有什麼看法?」
陳凡靠在牆上,想了想:「可能只是單純不想繼續穿了吧。」
「不可能!!」
李文斌立刻搖頭,語氣斬釘截鐵,「V做每一件事都有目的。他把每一步都算得滴水不漏,怎麼可能做出隨手扔衣服這種無意義的舉動?」
所以你比我更懂咯?
陳凡無奈,順著他的話道:「李Sir的意思是,他是故意把衣服扔在這裡的?」
「一定是!」
李文斌的目光在巷子裡掃了一圈,「他在給我們傳遞某種信息,或者是在為下一步行動做鋪墊。
你不了解他,這個人非常危險,他的每一個動作背後都有深意。」
陳凡看他這麼嚴肅,於是點點頭。
「李Sir比我對V更加了解,你說的應該沒錯。」
「那當然!對了,上次麥哲倫的屍體也是你找到的。
「1
李文斌忽然轉過頭來,自光落在陳凡臉上,「今晚又是你找到了V的西裝,你小子運氣這麼好?」
「我買馬沒贏過,運氣差得很。」
陳凡無奈攤手:「而且,李Sir你覺得這是運氣好?」
「咳咳,不管怎麼樣,這次你又立功了。」
李文斌不知想到了什麼,語氣里多了一絲自嘲。
今晚廟街的獵鯨行動是他一手策劃的,結果被V耍了個底朝天。
精銳盡出撲了個空不說,人家還在另一棟大廈天台上從容上演了一出全港直播的審判大戲。
他這個總指揮在警務處長面前打了包票,結果轉頭臉都被打腫了。
「李Sir...
「,陳凡像是想起了什麼,「其實你已經盡力了。」
「我還用不著你來安慰,臭小子!」
李文斌轉過身來,目光灼灼地盯著那些證物袋,「他把衣服扔在這裡,一定是在謀劃下一步行動。我們得搶在他前面。」
說完這句話,他忽然沖陳凡道道:「阿凡,你是一員福將。老陸當初把你從深水埗挖過來,是他這輩子做過最正確的決定。
怎麼樣,什麼時候回0記?」
陳凡聞言露出一絲為難的表情:「李Sir,標叔那邊...」
「這個你別管,我來處理。」
李文斌打斷他,語氣不容置疑,「這次的事情鬧得太大,已經不是一兩個警署的問題了。
全港警隊都跟著丟了臉,上面的人正在氣頭上,接下來還不知道會怎麼折騰。」
他說到這裡頓了頓,臉上露出一絲苦笑。
「不過咱們也不怕這個,0記跟別的部門不同,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勝任的,中環重案組不是有個陳家駒嗎?
他才是董標的親兒子,你終究是借調的,檔案都沒在,別被人兩句好話就唬住了!」
陳凡沉默了片刻,然後站直了身子。
「李Sir都這麼說了,那我考慮就是不知好歹了,不過,標叔那邊你得搞定。」
「當然,現在你是督察了,回來之後我專門派個任務給你。」
李文斌扯了扯嘴角:「最近洪興大頭風聲很勁,他剛出頭不久,正好讓你去殺殺他的威風!」
「謝謝李Sir!」
陳凡立正敬禮。
不管李文斌打什麼注意,反正這事兒對他沒壞處。
「自己兄弟客氣什麼。」
李文斌擺了擺手:「對了,老顧不是請你去喝茶嗎?他這個人性子古板,你可別拖太久了。」
「」
第二天一早,港城的報攤被搶購一空。
不是某一家報紙賣得好,是所有的報紙都在瘋賣。
各大報社頭版頭條全是同一個主題,但措辭跟之前那輪抹黑V的宣傳稿完全不一樣。
《明報》的頭版標題是加粗的黑色大字:《天台上的人:兇手還是英雄?》
副標題小了一號,但同樣刺眼:「八名權貴被當眾處決,市民拍手稱快,法治何去何從?」
文章的開頭這樣寫道:「昨夜十時許,一個戴著面具的男人再次劫持了全港所有電視台的信號。
這是V一個月內第三次出現在港城市民的電視屏幕上。與前兩次不同的是,這一次他沒有審訊,沒有逼供,而是直接將八名港城政商界的知名人士從天台上扔了下去。
這八個人里,有地產商,有太平紳士,有立法局議員,有退休高官。
他們的名字在過去幾十年裡頻繁出現在各大媒體的頭版頭條上,出現在慈善晚宴的紅地毯跟政府頒發的榮譽名單上。
而在V那張被當眾宣讀的名單里,他們是器官走私的買家,是腐敗鏈條的頂端掠食者,是用金錢和權力為自己續命的食屍鬼。」
文章花了大量篇幅引用了V在天台上念出的那段名單,每一樁每一件都寫得清清楚楚。
時間、地點、金額、涉及的供體人數,沒有任何閃爍其詞的地方。
最後一段這樣寫道:「本報記者在此前的報導中曾將V稱為瘋子和罪犯。
今天,我們仍然堅持這一立場,在法治社會中,任何個人都無權充當法官和劊子手。
但我們也必須承認一個事實:這些人死了,卻沒人到悲痛,反而只有掌聲。
這才是真正值得反思的地方!」
尖沙咀,彌敦道附近的一條窄巷口。
紅藍頂燈把整條巷子照得忽明忽暗,幾輛警車斜停在路邊,不時能聽到對講機的沙沙聲。
李文斌大步穿過人群,大步朝陳凡所在的地方走去。
他今晚折騰了大半宿,眼睛裡布滿了血絲,但走路的架勢依舊沉穩有力,氣場干足。
巷子深處,幾個鑑證科人員正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一件深灰色的西裝外套裝進證物袋。
旁邊已經封好的袋子裡裝著一張微笑的面具,嘴角上翹的弧度在警燈的映照下顯得格外刺眼。
陳凡站在巷口靠牆的位置,看起來有些疲倦的樣子。
「阿凡!」
李文斌走到他面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力道比平時重了幾分,「怎麼回事?」
「李Sir。"
陳凡站直了身子,「我今晚從警署回來,本來打算去前面那家麵館吃點東西。
路過這條巷子的時候,看見幾個孩子在搶一張面具玩。」
他用下巴指了指證物袋裡那張微笑的臉。
「我一看就覺得不對勁,那面具跟電視裡V戴的一模一樣。
剛開始還以為是哪個作坊仿的,後來問了那幾個孩子,他們說巷子裡面還有一套西裝。
我過去一看,跟電視裡那套十分相似。」
「所以你就報了總台?」
「對,我怕破壞現場,沒敢多碰。」
陳凡點了點頭。
「有什麼發現?」
一個戴眼鏡的年輕技術員抬起頭來,手裡還捏著一把鑷子:「報告李Sir,西裝和面具上都有明顯的汗漬。
運氣好的話,應該能從衣領和面具內側採集到一些有用的樣本。」
「多久能出結果?」
「加急處理的話,四十八小時之內。」
李文斌點了點頭,又轉回來看著那套被裝進證物袋的西裝。
「阿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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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忽然開口,「你對V把衣服扔掉這件事,有什麼看法?」
陳凡靠在牆上,想了想:「可能只是單純不想繼續穿了吧。」
「不可能!!」
李文斌立刻搖頭,語氣斬釘截鐵,「V做每一件事都有目的。他把每一步都算得滴水不漏,怎麼可能做出隨手扔衣服這種無意義的舉動?」
所以你比我更懂咯?
陳凡無奈,順著他的話道:「李Sir的意思是,他是故意把衣服扔在這裡的?」
「一定是!」
李文斌的目光在巷子裡掃了一圈,「他在給我們傳遞某種信息,或者是在為下一步行動做鋪墊。
你不了解他,這個人非常危險,他的每一個動作背後都有深意。」
陳凡看他這麼嚴肅,於是點點頭。
「李Sir比我對V更加了解,你說的應該沒錯。」
「那當然!對了,上次麥哲倫的屍體也是你找到的。
「1
李文斌忽然轉過頭來,自光落在陳凡臉上,「今晚又是你找到了V的西裝,你小子運氣這麼好?」
「我買馬沒贏過,運氣差得很。」
陳凡無奈攤手:「而且,李Sir你覺得這是運氣好?」
「咳咳,不管怎麼樣,這次你又立功了。」
李文斌不知想到了什麼,語氣里多了一絲自嘲。
今晚廟街的獵鯨行動是他一手策劃的,結果被V耍了個底朝天。
精銳盡出撲了個空不說,人家還在另一棟大廈天台上從容上演了一出全港直播的審判大戲。
他這個總指揮在警務處長面前打了包票,結果轉頭臉都被打腫了。
「李Sir...
「,陳凡像是想起了什麼,「其實你已經盡力了。」
「我還用不著你來安慰,臭小子!」
李文斌轉過身來,目光灼灼地盯著那些證物袋,「他把衣服扔在這裡,一定是在謀劃下一步行動。我們得搶在他前面。」
說完這句話,他忽然沖陳凡道道:「阿凡,你是一員福將。老陸當初把你從深水埗挖過來,是他這輩子做過最正確的決定。
怎麼樣,什麼時候回0記?」
陳凡聞言露出一絲為難的表情:「李Sir,標叔那邊...」
「這個你別管,我來處理。」
李文斌打斷他,語氣不容置疑,「這次的事情鬧得太大,已經不是一兩個警署的問題了。
全港警隊都跟著丟了臉,上面的人正在氣頭上,接下來還不知道會怎麼折騰。」
他說到這裡頓了頓,臉上露出一絲苦笑。
「不過咱們也不怕這個,0記跟別的部門不同,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勝任的,中環重案組不是有個陳家駒嗎?
他才是董標的親兒子,你終究是借調的,檔案都沒在,別被人兩句好話就唬住了!」
陳凡沉默了片刻,然後站直了身子。
「李Sir都這麼說了,那我考慮就是不知好歹了,不過,標叔那邊你得搞定。」
「當然,現在你是督察了,回來之後我專門派個任務給你。」
李文斌扯了扯嘴角:「最近洪興大頭風聲很勁,他剛出頭不久,正好讓你去殺殺他的威風!」
「謝謝李Sir!」
陳凡立正敬禮。
不管李文斌打什麼注意,反正這事兒對他沒壞處。
「自己兄弟客氣什麼。」
李文斌擺了擺手:「對了,老顧不是請你去喝茶嗎?他這個人性子古板,你可別拖太久了。」
「」
第二天一早,港城的報攤被搶購一空。
不是某一家報紙賣得好,是所有的報紙都在瘋賣。
各大報社頭版頭條全是同一個主題,但措辭跟之前那輪抹黑V的宣傳稿完全不一樣。
《明報》的頭版標題是加粗的黑色大字:《天台上的人:兇手還是英雄?》
副標題小了一號,但同樣刺眼:「八名權貴被當眾處決,市民拍手稱快,法治何去何從?」
文章的開頭這樣寫道:「昨夜十時許,一個戴著面具的男人再次劫持了全港所有電視台的信號。
這是V一個月內第三次出現在港城市民的電視屏幕上。與前兩次不同的是,這一次他沒有審訊,沒有逼供,而是直接將八名港城政商界的知名人士從天台上扔了下去。
這八個人里,有地產商,有太平紳士,有立法局議員,有退休高官。
他們的名字在過去幾十年裡頻繁出現在各大媒體的頭版頭條上,出現在慈善晚宴的紅地毯跟政府頒發的榮譽名單上。
而在V那張被當眾宣讀的名單里,他們是器官走私的買家,是腐敗鏈條的頂端掠食者,是用金錢和權力為自己續命的食屍鬼。」
文章花了大量篇幅引用了V在天台上念出的那段名單,每一樁每一件都寫得清清楚楚。
時間、地點、金額、涉及的供體人數,沒有任何閃爍其詞的地方。
最後一段這樣寫道:「本報記者在此前的報導中曾將V稱為瘋子和罪犯。
今天,我們仍然堅持這一立場,在法治社會中,任何個人都無權充當法官和劊子手。
但我們也必須承認一個事實:這些人死了,卻沒人到悲痛,反而只有掌聲。
這才是真正值得反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