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我叫凌執,我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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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凌執,我是一名警察,南江市刑偵支隊長。

  這個名字是我爸取的。

  他說,執,是執著的執,因為他是靠著一股執著勁兒把我媽追到手的。

  一個窮警察救了富家千金,富家千金以身相許的故事。

  故事老掉牙,我爸卻樂此不疲地講了許多年。

  每次情節都不重樣,有時是飛車追逐,有時是火場救人,我媽從不拆穿他,只是笑眯眯地聽著,偶爾伸手捶他兩拳。

  他會順勢抓住她的手,低頭親一下,再彎腰親一下懷裡的我。

  你們一定覺得他不正經吧?

  錯了。

  我爸是個很正直的警察。

  小時候,常有人拎著貴重東西登門。

  那些西裝革履的大人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我爸就黑著臉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我覺得他心太狠了,人家哭成那樣,幫幫忙怎麼了?

  那天我躲在門縫裡偷看,被他抓個正著。

  他沒罵我。

  等那些人走了,他把我叫到跟前,摸著我的頭說:「阿執,我穿著這身警服,代表的是國家,是法律。這些人家裡確實犯了法,如果我收了錢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法律的尊嚴在哪裡?那程序的正義何在?」

  那是我第一次聽懂「程序正義」這個詞。

  雖然懵懵懂懂,但我記住了。

  後來再有求情的人來,我爸不再讓我迴避。

  我見過形形色色的面孔,身居高位的、痛哭流涕的、歇斯底里的、低聲下氣的,

  有一次我問:「爸爸,他們明知道你會拒絕,為什麼還要來?」

  他摸摸我的頭:「因為他們不光求我,還求了很多人。萬一誰鬆了口呢?萬一他們把籌碼加到我扛不住了呢?」

  「那你會嗎?」

  「不會。」

  「別人會嗎?」

  他沉默了很久,老實說:「有人會。」

  「那法律不就有漏洞了嗎?」

  「有規則就有漏洞,這不是規則的錯,是鑽空子的人的錯,我不能變成那種人。」他又摸了摸我的頭說,「我希望你也不會,希望以後你做了警察,一定要堅守自己的本心。」

  我媽從廚房探出頭:「他還小,跟他說這些幹什麼,他又不一定當警察。」

  我爸立刻變臉,嬉皮笑臉地說:「好好好,聽老婆的,咱們阿執以後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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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當警察,」我仰著頭說,「像爸爸一樣的大英雄。」

  我爸笑得眼睛眯起來:「看,不愧是你媽的兒子,就是有種。」

  我媽也笑了,笑得很開心。

  我知道,她為爸爸驕傲。

  但當刑警並不像外人想的那麼風光。

  我爸經常長時間不回家,執行任務時完全失聯。

  春節、中秋、結婚紀念日、媽媽的生日、我的生日,很多重要的日子只有我和媽媽兩個人。

  可她從來不抱怨,只在爸爸某天半夜渾身臭烘烘、鬍子拉碴地推開門時,迎上去給他一個擁抱。

  爸爸會用胡茬蹭蹭她的臉,然後彎腰抱起我,一家三口臭烘烘地抱在一起。

  他去洗澡,去臥室睡個昏天黑地。

  大英雄也受過傷。

  有一次他躺在醫院裡,我看見媽媽偷偷抹眼淚。

  可等他醒了,她卻擠出笑臉問:「好點沒?」

  「對不起,讓你擔心了。」

  「沒事,你安心養著。」

  這就是我眼裡的刑警,我眼裡的程序正義,我眼裡的家。

  爸爸守護世界,守護媽媽,媽媽守護我。

  那時的我想快點長大,穿上那身警服,和他並肩作戰。

  守護世界,守護媽媽,也守護他,我最敬愛的爸爸。

  可是初二那年,他犧牲了。

  一句話都沒留下。

  其實他留下了很多。

  留下的東西太多,多到壓垮了這個家。

  從那以後,媽媽再也不讓我提當警察的事。

  我能理解。

  既然不能守護世界了,那就守護她吧,我最愛的也最苦的媽媽。

  我聽她的話,走她安排的路。

  考重點高中,讀名校計算機專業,打算畢業後進外祖父的企業,接他們的班。

  西裝革履,朝九晚五,體面安穩。

  後來我才明白,那個法外狂徒說過的話:救世人和救一人,同樣有意義。

  原來我也曾做過這樣的選擇,只是當時沒有意識到。

  大一那年,我因為參加計算機比賽被網安特招。

  我接受了,媽媽知道後,沉默了許久,可是也沒有反對。

  她知道我的心愿,網安,是成全她也成全我的最折中的路。

  可在網安里,看到了許多黑暗,心裡遺憾的那顆種子,日復一日地生根發芽,終於長成了參天大樹。

  我轉去了刑偵,終於踏上了我父親的路。

  媽媽知道後氣得發抖:「你爸已經沒了,你還要往那條路上走?!」

  「媽,我想......」

  「你想什麼?你想像他一樣躺在我面前嗎?!」她摔了杯子,「凌執,你有沒有想過我?!」

  我沒說話。

  她哭了很久,最後說:「你爸爸不要我了,你也不要我了,是嗎?你走吧。你不聽話,我就不認你這個兒子。」

  兩個月後,她草草嫁人,出了國。

  媽媽,我不是不要你了。

  我只是想走完爸爸的路,完成自己的夙願。

  刑警這條路,真的很危險。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個對手是什麼樣的瘋子。

  就像江離。

  我從小信奉程序正義,這是父親用一生教給我的準則。

  罪犯是罪犯,受害者是受害者,黑白分明,不該有中間地帶。

  直到遇見她。

  她是一個與我父親截然相反的法外狂徒。

  教會我程序正義的另一個極端:結果正義。

  她信奉結果正義,自己定黑白,自己判生死。

  第一次見她,是在南江市連環槍殺案的現場。

  那時我從省局調到市局,接手這起棘手的系列案。

  查了許久,毫無頭緒,第四起案件發生時,我已經急得火燒眉毛。

  現場一片混亂,我不小心撞倒了一個人,連忙伸手去扶。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

  蒼白到沒有血色的臉,我以為她是嚇到的,或者摔疼了,讓她趕緊離開。

  笑死。

  我那時候還不知道,我即將面對的,是整個從警生涯里最棘手、最心痛的一個人。

  她一次次出現在我的視線里,不要命地挑釁。

  每次我快要抓住破綻時,她又輕飄飄地把所有線索繞回去,氣得整個刑警大隊直跳腳,卻毫無辦法。

  我查了她所有的過去。

  那些被掩蓋的、骯髒的、血淋淋的真相,每多看一份卷宗,我的無力感就多一分。

  十二歲,本該是在教室里讀書的年紀,她卻被推進地獄,被逼著拿起槍,被逼著變成冷血殺手。

  我一遍遍警告自己:她是A,是連環殺手,是必須抓捕歸案的危險分子。

  可我每次對上她的眼睛,看到的都不是一個瘋子的眼神。

  那裡面什麼都沒有。

  我是刑警隊長,我不該心疼兇手。

  可我心疼的,從來都不是A。

  是那個連一件厚衣服都沒有、連一頓熱飯都吃得小心翼翼的十八歲女孩。

  是那個第一次看電影時,會因為一個少年的死而睫毛輕顫的江離。

  她問我:「結果正義,不也是正義嗎?如果法律無法定義正義,由我來定,有何不可?」

  她對我說:「好人有時候什麼都做不了。」

  她說:「我等不了你們的正義。」

  每一句,都像一把鈍刀,在我心上慢慢割。

  程序正義?

  在她最需要的時候,它從來沒出現過。

  後來,她闖進刑警隊,提著果籃,拿著拿鐵,對著滿牆自己的通緝線索,指點我們該怎麼抓她。

  全隊都覺得她囂張、狂妄、不可理喻。

  只有我知道,她不是來挑釁的。

  她是來逼我們加快腳步,逼我們趕在她徹底墜入深淵之前,撕開那個真正惡魔的面具。

  她是在把自己的命遞到我手上。

  除夕夜,青雲橋。

  兩難的抉擇。

  那一瞬間,我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不能讓她死,我想救她。

  我想讓她回頭,她說太晚了,我來的太晚了。

  她看著我,叫我的名字:「凌執。」

  她問:「法律來過嗎?」

  她說:「我偏要炸了那艘載滿魑魅魍魎的虛偽方舟。」

  她說:「凌執,別死。」

  她叫我別死。

  最後,她卻死了。

  那幾秒,我的世界一片空白。

  我問她,我做錯了嗎?我也想知道,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可是她不會回答我了,她死了,口袋裡沒送出去的那顆糖,成了我永久的遺憾。

  我是刑警,抓過無數亡命之徒,卻抓不住一個一心求死的姑娘。

  後來,我有空就去看看她,和她說說話。

  我帶草莓味的糖給她,我記得她第一次吃草莓雪糕時,眼睛彎得很好看。

  我跟她講案子,講宋奉山落網,講那些孩子得救,講外面的陽光很好。

  講山河無恙,煙火尋常。

  其實我不是在說給她聽。

  我是在說給我自己聽。

  我這一生,抓過無數惡人,見過無數黑暗。

  可只有江離,讓我明白:這世上不是所有事都黑白分明。


  她不再是A,不再是殺手,不再是復仇者。

  她只是江離。

  一個從未被世界溫柔以待的姑娘。

  我曾遇見一束光,她來自最深的黑暗。

  江離。

  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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