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天塌下來,我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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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頭哀求的眼神,讓林旭想要發怒的心,奇蹟般的按捺下去。

  不說出來。

  林旭又覺得噁心。


  皓存妹妹沒有成年,李繡繡是直接把錢轉到父母帳戶。

  一百多萬元的外債,分期付款,哪怕是十年,一年也有十多萬,看起來很讓人絕望,可這其中三十萬外債瞬間抵消,只餘七十萬。

  壓力還是會有的,可你要說生活沒了奔頭,未來仍舊絕望。

  那說到底,逃不過一個『懶』字。

  外債解決的太簡單,簡單到讓人覺得可以依賴。

  林旭不反對別人巴結自己,只是當著皓存妹妹的面,扣心自問,這樣真得合適嗎?

  在他看來,劉皓存的面子,比她父母都重要的多。

  剩下的七十萬外債,只要劉皓存父母踏實工作,等到皓存妹妹上大學哪天,估計也就剩個三四十萬,這還是最差勁的情況。

  等到大學畢業。

  憑林旭和劉皓存的關係,這些錢很輕鬆就能還完。

  關鍵的事,劉皓存父母太急了,急得林旭很不喜歡,甚至到了厭惡的地步,他不討厭巴結,但他討厭在自己的妹妹前巴結,何況這個巴結的人,還是劉皓存的父母。

  假如林旭全盤接受,替劉皓存父母還清外債,哪怕劉皓存不說,可在她心中,恐怕早就認為自己是一件商品,是擺在貨架上,可以任人購買的玩具。

  劉皓存不是商品!

  林旭不會購買,甚至在劉皓存上大學之前,他也不會讓別人購買。

  現在的劉皓存,在他看來,還太小。

  等到什麼時候,上了大學,有自主意志,林旭絕不會多加干涉!

  被攔住的林旭深呼一口氣,他抬手摩挲劉皓存的頭,忍住怒氣,「皓存還處於上學階段,你再著急賣,也得等等,在此之前,家裡的外債,始終還是要你們承擔的,逃避不開。」

  「我知道...」劉皓存母親低眉,「我只是想要問問。」

  ……我問你*個頭!

  你們就是想要找到,可以逃避責任的辦法。

  哪怕會害了劉皓存,哪怕對她的未來有影響,你們都不會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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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你們只顧眼前的利益,而不打算未來,你們也配稱之為父母?

  丟人!荒唐!!

  說一句出生都不為過。

  林旭漲紅著臉,冷冷看了她一眼,劉皓存母親看到,羞愧得低下頭,不敢看他,這場感謝宴得以草草收場。

  飯宴結束,走到餐廳門口。

  劉皓存母親找藉口離開,給林旭和劉皓存倆人,騰出相處空間。

  回校途中。

  林旭駕駛車輛,沉默許久,剛要開口安慰,卻沒想到被劉皓存先一步打斷。

  她低頭輕聲,「對不起啊哥哥,我媽媽平時不是這樣的...她只是...有點扛不住了。」

  「我能理解她的苦楚。」林旭認真開車,「但我不會原諒她的處理方法,事情還沒有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就想要先一步賣女兒,皓存,要不是你剛才攔我,我真得會罵人。」

  「我知道。」劉皓存始終低著頭,一臉委屈,她不敢抬起頭看林旭,深怕林旭看到,會忍不住回頭找她母親,再當面劈頭蓋臉的罵人家。

  自己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都是對自己要好的人,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好了,都過去了,剛才發生的事,伱別放在心上。」林旭安慰道:「伱家裡的情況我懂,但有我在,天塌不下來。」

  是啊。

  有哥哥頂著,天塌不下來。

  問題是。

  該怎麼報答呢?

  劉皓存聲音很輕,卻異常堅定,「哥哥,你把我簽了吧?」

  「別鬧,伱還在上學呢。」

  劉皓存瞅向車窗,透過反射玻璃,靜靜瞧著林旭的側顏,「哥哥,我沒跟你說笑,說句不好聽的,我除了跳舞,其它的什麼都不會,你就是讓我街頭賣唱,我都唱得不好聽,深受路人嫌棄,伱簽了我,不管以後讓我幹什麼,我都聽你的。

  讓我跳舞我就跳舞,讓我演戲我就演戲,無論發生了什麼事情,哪怕當你獨家餵養的小金絲雀,就在你面前綻放羽毛,我都心甘情願。」

  「我說了,剛才飯桌的事,不要放在心裡上,伱聽不懂我說得話嗎?」

  林旭在路邊停下車子,扭過頭,他皺眉問道:「還有,你從哪知道的金絲雀,又是怎麼敢當著我面說出來的!!」

  劉皓存鼓起勇氣,「可除了這個,我還有什麼地方,能夠報答哥哥的嗎?」

  「我說了。」林旭沉下臉,「我不在乎,更不需要你的報答,我們是兄妹,相識三年的兄妹,你聽不懂嗎?我特碼說的是兄妹!!」

  「就是聽不懂……」劉浩存紅著眼眶,順著這個話題,將心裡積壓許久的怨氣,一股腦的釋放出來,「你說是兄妹,誰同意了?我們有血緣關係嗎?!」

  科學上講。

  女人的心理年齡,比男人大三歲。

  還記得剛認識的清晨,天蒙蒙亮。

  伱問我為什麼起早練舞,我說反正睡不著,索性就過來了,當時只是當你是陌生人,頂了天,就是有點順眼的陌生人。

  認識的第二年,我月考失利,在QQ上跟你傾訴,是你安慰我到深夜,當時你知道我怎麼想的嘛...我們才認識多久啊,你為什麼要關心我,甚至不惜熬到深夜,哪怕言辭銳利,在話語間,字字都透露著關心,那時我就知道,我有可能是喜歡上你了。

  少女的情愫,就像商店門口的雨傘。

  烈陽天,遮擋酷暑;暴雨天,遮擋雨滴。

  平時看起來不起眼,在關鍵時刻,卻是那麼的管用。

  認識的第三年,我本想將這情愫壓在心底,等到上大學的那一天,我就告訴你,如果你同意,我以後就跟著你,不管你到哪裡,我就是你的尾巴,甩都甩不掉;如果你不同意,那我就不管不顧的賴上你,等到哪天你放鬆警惕的那一天,再強了你。

  可是……

  事實又怎麼會順著她的意。

  還沒等到上大學的哪天,你告訴我,你談女朋友了,是,你跟她是認識了四年,比我多一年。

  憑什麼啊?

  愛情這種東西,什麼時候是能論資排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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