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十一處並作三處發問 四字抄進格上無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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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毋害進曹,先看案底下第三隻篋。篋蓋開著,那一枚還壓在亡人籍上頭,與昨日一樣。

  受文之處那一欄空了一夜。空著不算錯,件沒發出去就不算發錯;可它也不算件,件目冊上沒有它,點數點不著。

  他把它挪開,先把亡人籍歸篋。篋蓋合上,繩按三道打,推回案底下。

  木片拿在手裡翻了一面。昨日寫的兩行還在,一個字沒有寫錯。颳了可惜,留著又不是件。他把它擱在案頭右手邊,字朝上,壓了一塊石。

  北邊來的件不止這一枚,歷年下來的本曹都收過。

  收件簿在架上,一年一冊,比戍籍冊厚。厚是因為要抄抬頭——來件的抬頭一字不落照抄,抄完才注收訖月日。抄抬頭本曹嫌費事嫌了多少年,年年還是照抄。

  抬頭裡就帶著發件之曹。

  劉毋害取了近六年的收件簿。

  「先辦哪幾處給本縣發過件。」

  翻法是從後往前,先翻近的。北邊來的件不多,一年三五件,多的年頭七八件。他把帶北邊地名的行挑出來念給書佐,書佐在一片空木上記。

  記下來的是地名底下綴的幾個字:某縣某曹、某關某曹、某障某曹。有的寫全,有的只寫官名。

  六冊翻完,木上記了十一處。

  書佐數了兩遍,十一處。

  劉毋害拿過木片看了一遍,圈出兩行。

  「這兩條許是一個。」

  第三年寫的是某障某曹,第六年寫的是某障某官。障是同一個障,官名換了寫法——是換了人,還是換了個寫法,收件簿上看不出來。收件簿抄的是抬頭,抬頭怎麼寫,是發件一頭的事。

  這樣的還有一對。十一處里,實數在九與十一之間,數不准。

  「十一處都發一件?」

  「發不了。」

  一件一受文之處。十一處就是十一件,十一件吃十一個號。本月的號今日排到二,一下去掉十一個,往後二十幾日的件都得往後挪;挪還好辦。難的是月末核數——十一件發出去,回來的最多一件,其餘十處收到的是與自家不相干的文書。

  不相干的件按式要退。退件另占號,緣由欄由退的一頭寫。十處十條緣由,寫的是同一句:本曹與此事無涉。

  「退回來的也是件。」

  「也要抄抬頭。」

  書佐停了手,把記曹名的木片翻過去扣在案上。

  抄抬頭到這時候就不嫌費事了——十條退件的抬頭,一條一條抄進本縣的簿里。往後翻六月這一冊的人,讀到那十行,讀出的是本縣問了十個不相干的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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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日子那棟樓,頂上還是昨日那一篇。

  頂上不動,底下的話往上堆了一夜,第九層已經翻到不知第幾屏。有人問發帖的人,說照你這麼講,你是被一張紙拿住的,那你恨不恨寫紙的人。

  發帖的人回得很快。

  他說不恨。那一趟他在關口上被扣著的時候,扣他的人手裡拿著一份文書,念了兩遍:他的名、他的年、他的里,還有眉上那一道痕和左手第三指。他要過來看了一眼,人家給他看了。

  他說他記得的不是那天誰放過他一馬,也不是誰給過他一口水。

  他說他記得的是文書末了那一行的四個字。

  底下問哪四個字。

  他打了四個字上去:佐劉毋害。

  底下有人說這名字沒聽過。又有人說這四個字裡頭一個是曹里的差事,後三個才是名。

  發帖的人說他知道。他說文書上那行字他只看了一眼,一眼就夠了。

  「記恩沒用。」

  「記名有用。」

  十一處要縮。

  縮的法子在日子上。

  還鄉那一片的抬頭下頭注著發出月日,本曹收到的月日在收件簿上。兩個日子中間隔著的天數,是這一件走過的路。

  驛程冊又從架上取下來。劉毋害把木上十一處逐個在冊上找出來,各自算一個日數,書佐在旁邊記。

  有兩處冊上沒有。冊上按大路排,它們在岔道上,只能拿最近的一處添幾日;添的日子是估的,另劃一道,與算得實的分開。

  算完與來件實走的天數比。

  十一處里八處對不上——四處太遠,日子不夠走到;三處太近,日子多出來沒處放。一處剩的日子剛好,兩處差在一日之內。

  差一日不能算對不上。路上有雨,有渡,有換馬,一日算不死。

  餘三處。

  「三處也是三件。」

  「比十一件少八件。」

  三件里至少兩件發錯,兩條本曹與此事無涉還是要抄進收件簿。

  丞午後才回來。劉毋害把木上圈出的三處擺過去,連驛程冊一併攤開。

  丞看的是日數一欄,看得比看三處的名要久。

  「這三處,哪一處扣的他。」

  「算不出來。」

  丞沒有立刻接。

  「那就三件都要發。」

  「是。」

  丞把木片拿起來,就著窗光看圈出來的三處,看完放下。

  「發三件,退兩件,退的兩件進收件簿。本縣這一年的簿上,問錯的比問對的多一倍。」

  丞把驛程冊往回推了半寸,指頭壓在往北出境一行上沒有抬起來。

  「這一件是從哪兒來的。」

  「北邊。」

  「我問的是從哪兒到咱們手上的。」

  來件的封是郡的封,泥面上是郡的印。北邊發的件不直接下縣,先到郡,郡再轉下。在縣裡拆的那道繩,是郡的繩。

  沿著它來的路發回去,就不必知道對面是誰。

  按式,上行轉下之件有疑,本曹得向轉下之處問;轉下之處再往上問。一層一層遞上去,每層只管自己那一層的對面。

  受文之處:郡。這一欄填得上。

  所依欄還差一樣。向郡問,所依要引郡轉下時另編的號;號不在還鄉的木上,在郡加的那層抬頭裡。

  郡加的抬頭本曹抄沒抄。

  劉毋害把今年的收件簿翻到六月。抄了。抬頭一字不落照抄,郡加的一行也在裡頭,轉編號跟在末尾,寫得比正抬頭小一號。

  「抄了。」

  「抄抬頭那一條。」

  嫌了多少年費事的那一樣,今日救了這一枚。

  劉毋害重寫了一片木。要問的還是那兩樣,前頭添一句:此件系某月某日郡轉下,本曹驗訖,今問所自。所依欄書郡的轉編號,處與月日照收件簿抄。

  抄件不作所依,轉編號是來件抬頭裡自帶的,作所依這一條通。

  書佐把新寫的看了兩遍,把舊的拿起來。

  「這一片呢。」

  「颳了。」

  刀過去,兩行字一層一層薄下去,末了木面還是平的。屑掃進箕里。

  新的那一片起了行。

  六月的三,事由欄三個字:問所自。行尾記一件,件目冊記三,與發件簿上的三行一樣多。

  具者欄書本曹經手人的名。

  「具者書誰。」

  「書我。」

  這一欄本曹年年都寫,寫的時候不當它是一回事。

  繩繞上,封泥按下,交給傳役。木出了門,往北去了。

  那棟樓上頭,頂上的長帖沒有動。動的是攻略區置頂的那一帖。

  置頂帖底下有一欄,記各縣辦事快慢:某縣發文幾日到,某縣要跑幾趟,一縣一行,行下注出處。立了大半年,注的出處從來是某樓某層某帖,沒有一行注過人。

  有人把發帖人打的四個字抄了下來,添進欄里。多出的一行不在縣名那一列,在縣名後頭新辟的一格,格上沒有名目。

  抄的人抄完就走了,沒有說一句話。

  發帖的人正在底下答別人的問,答的是關口上的飯食。他不知道自己剛才打的四個字已經被人抄走,進了另一處,從此不用再問是誰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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