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消失的男人(四)
郝芳芳的回答也很直接。
「我恨,那火柴盒上的字是我寫的,我特意模仿我爸的字,就是不想讓我媽和我姐找我爸回來,這個家有他沒他都一樣,沒他了,花銷還沒那麼大,找回來幹啥。」
這姑娘是真聰明。
小費回來跟她說了,村幹部那兒找了半天,只找到一個郝山的簽名,鑑定樣本不太足,他就去了郝山家,結果發現了郝芳芳寫的字,這麼一看,就確定了火柴盒上的字是郝芳芳寫的,她模仿的並不高明。
小費幹了啥,郝芳芳就在一邊看的很清楚,所以沒等羅英問,她就直接承認偽造字跡的事了。
「我不光是恨他除了天天念叨沒兒子,在家裡啥也不干,我還恨他要那麼高的彩禮賣女兒。
聽說你是省里來的破案的專家,你們厲害,我也不騙你,我真恨他!
這樣的爸爸,要他幹什麼!
可我沒想到他會真失蹤。
我去求狐仙,是想讓它保佑我和大成哥的事能順順利利的,結果我爸就不見了。
我當時挺害怕的,可既然他不見了,那就不用找了,他不回來,就沒人搜刮我姐和我掙的錢了,也沒人非得要彩禮才讓我們嫁人了。」
羅英「……」,還真有狐仙的事兒,呵。
「你這孩子,怎麼這麼糊塗!」常隊拍了下桌子,問道,「那大成是誰?是不是他把你爸給害了?」
提郝山失蹤郝芳芳沒哭,提起這個大成,郝芳芳哭了。
「是狐仙乾的,不是汪大成乾的,我倒是想他能為了我干點啥,可他騙我!
什麼家裡沒錢,拿不出那麼多的彩禮,沒辦法娶我。
我爸不見了,沒人要彩禮了,他也不娶我,都是騙我的!
還是嫌棄我身體不好。」
郝芳芳說著說著有些激動,突然劇烈的咳嗽起來。
「你這娃,你說你,問你的時候咋不早說。」
常隊站起來,把自己的杯子遞給郝芳芳。
「咳咳,姑,姑父,我就是不想讓你們去找我爸回來,他回來能幹啥,除了吃飯喝酒罵人,他還能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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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英「……」,姑父?
察覺到羅英看他,常隊扭臉跟羅英解釋,「不是親的,我老婆姓郝,娘家是豐收大隊的,村里人沾親帶故的,就這麼渾叫。」
羅英等郝芳芳不咳了,才問,「狐仙跟你說啥了?你就覺得你爸失蹤是狐仙乾的。」
「啊?」郝芳芳被問的懵了一下,「狐仙能說啥,啥也沒說,可我求完,我爸就沒回家了,不是狐仙還能是誰。」
「可你求的不是和汪大成的事情順利麼?」
「啊?」
郝芳芳被這麼一問,愣住了。
羅英覺得挺有意思,她和汪大成的事沒成,是吧?
所以如果真有狐仙,狐仙也厲害,能悄無聲息的讓人失蹤,那怎么正兒八經求得事兒沒成,反而把她爸搞沒了呢,郝芳芳這是什麼邏輯?
可郝芳芳也說不清。
她爸不見後,她第一反應是狐仙顯靈了,沒了她爸,自然沒人能攔著她和汪大成的事兒。
從利己的考慮出發,她不想讓人找她爸,就模仿字跡忽悠住了她媽和她姐。
等到後面,汪大成反悔了,她爸去哪兒了,到底是怎麼回事,她根本沒功夫在意了,她被戀人的背叛傷害到了,身體不好,精神也不好了。
郝芳芳被帶出去後,常隊開口了。
「肯定不是芳芳乾的,她病懨懨的,能把她爸咋,我看還是得查查那個汪大成。」
羅英點頭肯定。
「事不宜遲,常隊,你帶人去查這個汪大成。郝山和郝川的家人暫時就在縣裡住下。」
常隊被支走了,羅英叫梁叔華跟著,她叫趙清去帶王樂樂進來。
可趙清去叫王樂樂的時候,那個郝亮和郝東非得要跟著,說是怕王樂樂說不清楚。
被蔣正義強硬的拉住後,又要替王樂樂抱孩子。
最後羅英出面呵斥了兩聲才制止住。
王樂樂被帶走,一言不發的跟著羅英進了房間,然後坐在那兒,也不抬頭。
「你家人靠不靠的住?我可以送你回家,我是說你自己父母家。」
羅英沒詢問郝川的事兒。
王樂樂抬起頭看羅英。
羅英沒說話,就那麼看著她。
「我沒殺人。」
「我知道。」
「可我現在想殺人!」
「不用了,我保證,你想回家就可以回家,回你想回的家。」
王樂樂整個人都抖了起來。
眼淚刷刷的往下流,但無聲。
然後,王樂樂嗚嗚的哭出了聲。
哭了好一會,她懷裡的孩子動了動,她才停了下來。
「我要回家,我家是吳省江市的。」
她是1975年下鄉到了豐收大隊,她沒想在這裡嫁人,她還想著哪一天可以回城,回自己的家。
可不知道怎麼的,下鄉不到一個月,就有流言說她和郝川談對象。
郝川是誰她都分不清,別人問上來,她否認了。
可流言愈演愈烈,說的越來越過分,說她早就是郝川的人了,還收了郝川的聘禮。
然後郝川帶著人到了知青點,要娶她。
她當然不同意了。
可不知道怎麼的,村里人在她的床鋪上找到了不屬於她的東西和錢,郝川說那是她收的聘禮。
東西和錢在眾目睽睽下被搜了出來,她百口莫辯!
知青點的人不知實情,也沒人敢幫她。
村裡的人們圍著她,拉拉扯扯的把她給拉走了。
她就那麼被強迫著嫁了。
她不死心!
可郝川家兄弟八個,郝家是豐收大隊的大姓,村裡的領導一多半都姓郝。
她真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
信,寫了也寄不出去。
人,沒有大隊給開介紹信哪也去不了。
一直到了77年,她父母來信了,說是政策鬆動了,沒有接收函也可以先回城,工作的事情等回去再說。
可信被截住了。
她被逼著給父母寫了封回信,說自己已經結婚,不想回城了。
到了79年,她好不容易偷跑了出去,都到縣城了,客車都要開了,她又被攔了下來。
這回偷跑的後果是她被打的渾身是傷,腿都被打斷了。
「我恨,那火柴盒上的字是我寫的,我特意模仿我爸的字,就是不想讓我媽和我姐找我爸回來,這個家有他沒他都一樣,沒他了,花銷還沒那麼大,找回來幹啥。」
這姑娘是真聰明。
小費回來跟她說了,村幹部那兒找了半天,只找到一個郝山的簽名,鑑定樣本不太足,他就去了郝山家,結果發現了郝芳芳寫的字,這麼一看,就確定了火柴盒上的字是郝芳芳寫的,她模仿的並不高明。
小費幹了啥,郝芳芳就在一邊看的很清楚,所以沒等羅英問,她就直接承認偽造字跡的事了。
「我不光是恨他除了天天念叨沒兒子,在家裡啥也不干,我還恨他要那麼高的彩禮賣女兒。
聽說你是省里來的破案的專家,你們厲害,我也不騙你,我真恨他!
這樣的爸爸,要他幹什麼!
可我沒想到他會真失蹤。
我去求狐仙,是想讓它保佑我和大成哥的事能順順利利的,結果我爸就不見了。
我當時挺害怕的,可既然他不見了,那就不用找了,他不回來,就沒人搜刮我姐和我掙的錢了,也沒人非得要彩禮才讓我們嫁人了。」
羅英「……」,還真有狐仙的事兒,呵。
「你這孩子,怎麼這麼糊塗!」常隊拍了下桌子,問道,「那大成是誰?是不是他把你爸給害了?」
提郝山失蹤郝芳芳沒哭,提起這個大成,郝芳芳哭了。
「是狐仙乾的,不是汪大成乾的,我倒是想他能為了我干點啥,可他騙我!
什麼家裡沒錢,拿不出那麼多的彩禮,沒辦法娶我。
我爸不見了,沒人要彩禮了,他也不娶我,都是騙我的!
還是嫌棄我身體不好。」
郝芳芳說著說著有些激動,突然劇烈的咳嗽起來。
「你這娃,你說你,問你的時候咋不早說。」
常隊站起來,把自己的杯子遞給郝芳芳。
「咳咳,姑,姑父,我就是不想讓你們去找我爸回來,他回來能幹啥,除了吃飯喝酒罵人,他還能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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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英「……」,姑父?
察覺到羅英看他,常隊扭臉跟羅英解釋,「不是親的,我老婆姓郝,娘家是豐收大隊的,村里人沾親帶故的,就這麼渾叫。」
羅英等郝芳芳不咳了,才問,「狐仙跟你說啥了?你就覺得你爸失蹤是狐仙乾的。」
「啊?」郝芳芳被問的懵了一下,「狐仙能說啥,啥也沒說,可我求完,我爸就沒回家了,不是狐仙還能是誰。」
「可你求的不是和汪大成的事情順利麼?」
「啊?」
郝芳芳被這麼一問,愣住了。
羅英覺得挺有意思,她和汪大成的事沒成,是吧?
所以如果真有狐仙,狐仙也厲害,能悄無聲息的讓人失蹤,那怎么正兒八經求得事兒沒成,反而把她爸搞沒了呢,郝芳芳這是什麼邏輯?
可郝芳芳也說不清。
她爸不見後,她第一反應是狐仙顯靈了,沒了她爸,自然沒人能攔著她和汪大成的事兒。
從利己的考慮出發,她不想讓人找她爸,就模仿字跡忽悠住了她媽和她姐。
等到後面,汪大成反悔了,她爸去哪兒了,到底是怎麼回事,她根本沒功夫在意了,她被戀人的背叛傷害到了,身體不好,精神也不好了。
郝芳芳被帶出去後,常隊開口了。
「肯定不是芳芳乾的,她病懨懨的,能把她爸咋,我看還是得查查那個汪大成。」
羅英點頭肯定。
「事不宜遲,常隊,你帶人去查這個汪大成。郝山和郝川的家人暫時就在縣裡住下。」
常隊被支走了,羅英叫梁叔華跟著,她叫趙清去帶王樂樂進來。
可趙清去叫王樂樂的時候,那個郝亮和郝東非得要跟著,說是怕王樂樂說不清楚。
被蔣正義強硬的拉住後,又要替王樂樂抱孩子。
最後羅英出面呵斥了兩聲才制止住。
王樂樂被帶走,一言不發的跟著羅英進了房間,然後坐在那兒,也不抬頭。
「你家人靠不靠的住?我可以送你回家,我是說你自己父母家。」
羅英沒詢問郝川的事兒。
王樂樂抬起頭看羅英。
羅英沒說話,就那麼看著她。
「我沒殺人。」
「我知道。」
「可我現在想殺人!」
「不用了,我保證,你想回家就可以回家,回你想回的家。」
王樂樂整個人都抖了起來。
眼淚刷刷的往下流,但無聲。
然後,王樂樂嗚嗚的哭出了聲。
哭了好一會,她懷裡的孩子動了動,她才停了下來。
「我要回家,我家是吳省江市的。」
她是1975年下鄉到了豐收大隊,她沒想在這裡嫁人,她還想著哪一天可以回城,回自己的家。
可不知道怎麼的,下鄉不到一個月,就有流言說她和郝川談對象。
郝川是誰她都分不清,別人問上來,她否認了。
可流言愈演愈烈,說的越來越過分,說她早就是郝川的人了,還收了郝川的聘禮。
然後郝川帶著人到了知青點,要娶她。
她當然不同意了。
可不知道怎麼的,村里人在她的床鋪上找到了不屬於她的東西和錢,郝川說那是她收的聘禮。
東西和錢在眾目睽睽下被搜了出來,她百口莫辯!
知青點的人不知實情,也沒人敢幫她。
村裡的人們圍著她,拉拉扯扯的把她給拉走了。
她就那麼被強迫著嫁了。
她不死心!
可郝川家兄弟八個,郝家是豐收大隊的大姓,村裡的領導一多半都姓郝。
她真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
信,寫了也寄不出去。
人,沒有大隊給開介紹信哪也去不了。
一直到了77年,她父母來信了,說是政策鬆動了,沒有接收函也可以先回城,工作的事情等回去再說。
可信被截住了。
她被逼著給父母寫了封回信,說自己已經結婚,不想回城了。
到了79年,她好不容易偷跑了出去,都到縣城了,客車都要開了,她又被攔了下來。
這回偷跑的後果是她被打的渾身是傷,腿都被打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