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消失的男人(二)
回到公安局,羅英就一頭扎到了案卷里。
雖然聽齊局長介紹了案情,可羅英還是仔仔細細的看了沛縣公安局同志們調查的結果。
按照時間順序,第一個失蹤的人叫郝山,豐收大隊的務農人員。
郝山今年四十歲,妻子叫賴大霞。
兩人育有兩個女兒。
大女兒叫郝麗麗,今年23歲,在沛縣縫紉社工作。
二女兒叫郝芳芳,今年21歲,在家務農。
郝山此人是村裡的懶漢。
除了好吃懶做,家裡的農活都推給老婆和女兒,沒有別的不良嗜好。
他家比較有名的,是兩個女兒彩禮要的高。
郝山最常說的話就是,「沒兒子麼,掙啥錢。把兩個女兒一嫁,彩禮就夠我活了。」
賴大霞說她1980年5月20號下地回來就沒見著郝山,以為郝山又跟朋友吃吃喝喝去了,郝山常常夜不歸宿的,後來一連好幾天沒回來她才著急,要找。
是郝芳芳在炕布下找到了個火柴盒的皮,上面寫著四個字「耍去,別找。」
賴大霞認為這是郝山嫌棄她不能生兒子,不知道跟誰跑了,因為郝山經常喝醉了在家說要找個能生兒子的女人。
羅英看著火柴盒上那幾個字,四個字雖然寫的歪七扭八,但沒有錯別字。
「這豐收大隊的人文化水平還挺高,這個年紀,務農的人,認的字不少。」
「這個郝山上過掃盲班。」常隊解釋。
可羅英覺得既然是懶漢,勤奮好學的可能性應該也不太高,就說這個「耍」字,多少正兒八經上學的人都要寫錯的。
「鑑定過筆跡嗎?」羅英問。
「沒,我們這兒沒有能鑑定的。」常隊有些尷尬,「但郝山老婆閨女都說是郝山的字。」
羅英把東西遞給小費,對常隊說到,「麻煩您找個人帶他去豐收大隊,找找郝山簽過的字。」
「哦哦,行。」
小費帶著人走了,羅英繼續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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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人對郝山失蹤的反應,大部分和賴大霞一致,可見郝山的追求人盡皆知,但具體說郝山能找哪個女人又都說不上來。
還有一小部分人認為那郝山說不準在哪喝醉了,不小心翻下溝出意外了。
反正沒人認為是被害了。
直到出現了第二個失蹤的人。
第二個失蹤的人叫郝川。
看名字就知道,這人跟郝山是一個地方的。
郝川今年30歲,在家務農。
老婆叫王樂樂,兩人有個女兒叫郝瑩,今年才一歲半。
郝川在村裡的風評和郝山截然相反,這是個踏實能幹顧家的人。
平日裡不是在地里就是在家裡,連村都不怎麼出。
這人是白天給他二哥家幫忙,晚上吃完飯,從他二哥家回自己家的路上失蹤的。
郝川當晚沒回家,王樂樂並沒有四處找,是第二天鄰居跟他家借鋤頭發現郝川不在家告知了郝川的家人。
郝家人四處尋找,沒有找到,報了案。
郝川的老婆王樂樂對郝川失蹤的反應很奇怪。
當晚郝川沒回家她沒有任何反應,找不到人後,她也沒主張報警,報警後對公安的態度也非常不好。
而郝家人報案聲稱是王樂樂謀殺親夫。
理由麼,是王樂樂是城裡人,一直想回城,郝川不讓,還打斷了王樂樂的腿。王樂樂為了回城,殺了郝川。
「王樂樂的腿怎麼樣?」羅英問常隊。
「打斷了沒給好好治,現在走路一瘸一拐的。」
看常隊沒理解自己的意思,羅英直接問,「王樂樂的身體情況允許她殺郝川嗎?」
「啊?哦,那不太能,郝川常年下地幹活,身高也不低,王樂樂體力上和郝川不能比,她干不過郝川,1月份我們這邊下大雪,雪也沒化,她哪怕是出其不意殺了人,處理屍體也費勁。郝家人可是把郝川家和附近翻了個底朝天,啥也沒找到。說王樂樂殺人,是郝家人猜的,主要是之前兩個人鬧的凶。」
「王樂樂在村裡有關係好的人嗎?」
「沒有,王樂樂是知青,跟她一起下鄉的人都回城了,她平日裡也跟村里人說不到一起去。鬧著要回城後,村里人替郝川看著她,不讓她偷跑,全是眼睛盯著她,沒人說她有關係好的人。」
羅英「……」
這情況……,可看常隊絲毫不覺有問題的樣子,她咽下了差點脫口而出的話。
可羅英不說,他們隊裡可有忍不了的人。
「怎麼能這樣!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和故意傷害嗎?這是違背婦女意志的違法行為!你們作為公安怎麼不管?」
說話的是趙清,她搶先質問了出來,這姑娘是大學刑偵專業今年分配來實習的。
趙清的話很尖銳,常隊的臉色就有些不好。
羅英瞪了趙清一眼,示意她住嘴,自己問常隊,
「那這個王樂樂現在在哪兒?」
「在村里呀,怎麼了?」常隊回答問題的口氣也不太好。
「郝川的家人認為是王樂樂殺了人,王樂樂回村沒問題嗎?」
質問之前的處理沒有意義,那是已經過去的事了,羅英要確定的是現在王樂樂的安全。
「當然沒問題!我特意跟村里囑咐了的,沒有證據說王樂樂是兇手,不能亂來,豐收大隊郝家是大姓,宗族意識強,管得住。」
羅英「……」
一個公安,信任自治。
「那這樣,常隊長,你派人把王樂樂和她女兒還有郝山的家人都帶來,我要詳細的詢問一下。」
常隊長被支使出去了。
羅英說趙清,「指責有用嗎?跟你說了多少次了,重要的是解決問題。」
趙清還是氣呼呼的,倒是沒跟羅英犟,自己在那兒嘀咕愚昧啊,無知啊,知法犯法啊。
這姑娘學的有點軸,比梁叔華還軸。
所以才被推到她這兒。
羅英沒理她,她繼續看資料。
雖然聽齊局長介紹了案情,可羅英還是仔仔細細的看了沛縣公安局同志們調查的結果。
按照時間順序,第一個失蹤的人叫郝山,豐收大隊的務農人員。
郝山今年四十歲,妻子叫賴大霞。
兩人育有兩個女兒。
大女兒叫郝麗麗,今年23歲,在沛縣縫紉社工作。
二女兒叫郝芳芳,今年21歲,在家務農。
郝山此人是村裡的懶漢。
除了好吃懶做,家裡的農活都推給老婆和女兒,沒有別的不良嗜好。
他家比較有名的,是兩個女兒彩禮要的高。
郝山最常說的話就是,「沒兒子麼,掙啥錢。把兩個女兒一嫁,彩禮就夠我活了。」
賴大霞說她1980年5月20號下地回來就沒見著郝山,以為郝山又跟朋友吃吃喝喝去了,郝山常常夜不歸宿的,後來一連好幾天沒回來她才著急,要找。
是郝芳芳在炕布下找到了個火柴盒的皮,上面寫著四個字「耍去,別找。」
賴大霞認為這是郝山嫌棄她不能生兒子,不知道跟誰跑了,因為郝山經常喝醉了在家說要找個能生兒子的女人。
羅英看著火柴盒上那幾個字,四個字雖然寫的歪七扭八,但沒有錯別字。
「這豐收大隊的人文化水平還挺高,這個年紀,務農的人,認的字不少。」
「這個郝山上過掃盲班。」常隊解釋。
可羅英覺得既然是懶漢,勤奮好學的可能性應該也不太高,就說這個「耍」字,多少正兒八經上學的人都要寫錯的。
「鑑定過筆跡嗎?」羅英問。
「沒,我們這兒沒有能鑑定的。」常隊有些尷尬,「但郝山老婆閨女都說是郝山的字。」
羅英把東西遞給小費,對常隊說到,「麻煩您找個人帶他去豐收大隊,找找郝山簽過的字。」
「哦哦,行。」
小費帶著人走了,羅英繼續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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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人對郝山失蹤的反應,大部分和賴大霞一致,可見郝山的追求人盡皆知,但具體說郝山能找哪個女人又都說不上來。
還有一小部分人認為那郝山說不準在哪喝醉了,不小心翻下溝出意外了。
反正沒人認為是被害了。
直到出現了第二個失蹤的人。
第二個失蹤的人叫郝川。
看名字就知道,這人跟郝山是一個地方的。
郝川今年30歲,在家務農。
老婆叫王樂樂,兩人有個女兒叫郝瑩,今年才一歲半。
郝川在村裡的風評和郝山截然相反,這是個踏實能幹顧家的人。
平日裡不是在地里就是在家裡,連村都不怎麼出。
這人是白天給他二哥家幫忙,晚上吃完飯,從他二哥家回自己家的路上失蹤的。
郝川當晚沒回家,王樂樂並沒有四處找,是第二天鄰居跟他家借鋤頭發現郝川不在家告知了郝川的家人。
郝家人四處尋找,沒有找到,報了案。
郝川的老婆王樂樂對郝川失蹤的反應很奇怪。
當晚郝川沒回家她沒有任何反應,找不到人後,她也沒主張報警,報警後對公安的態度也非常不好。
而郝家人報案聲稱是王樂樂謀殺親夫。
理由麼,是王樂樂是城裡人,一直想回城,郝川不讓,還打斷了王樂樂的腿。王樂樂為了回城,殺了郝川。
「王樂樂的腿怎麼樣?」羅英問常隊。
「打斷了沒給好好治,現在走路一瘸一拐的。」
看常隊沒理解自己的意思,羅英直接問,「王樂樂的身體情況允許她殺郝川嗎?」
「啊?哦,那不太能,郝川常年下地幹活,身高也不低,王樂樂體力上和郝川不能比,她干不過郝川,1月份我們這邊下大雪,雪也沒化,她哪怕是出其不意殺了人,處理屍體也費勁。郝家人可是把郝川家和附近翻了個底朝天,啥也沒找到。說王樂樂殺人,是郝家人猜的,主要是之前兩個人鬧的凶。」
「王樂樂在村裡有關係好的人嗎?」
「沒有,王樂樂是知青,跟她一起下鄉的人都回城了,她平日裡也跟村里人說不到一起去。鬧著要回城後,村里人替郝川看著她,不讓她偷跑,全是眼睛盯著她,沒人說她有關係好的人。」
羅英「……」
這情況……,可看常隊絲毫不覺有問題的樣子,她咽下了差點脫口而出的話。
可羅英不說,他們隊裡可有忍不了的人。
「怎麼能這樣!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和故意傷害嗎?這是違背婦女意志的違法行為!你們作為公安怎麼不管?」
說話的是趙清,她搶先質問了出來,這姑娘是大學刑偵專業今年分配來實習的。
趙清的話很尖銳,常隊的臉色就有些不好。
羅英瞪了趙清一眼,示意她住嘴,自己問常隊,
「那這個王樂樂現在在哪兒?」
「在村里呀,怎麼了?」常隊回答問題的口氣也不太好。
「郝川的家人認為是王樂樂殺了人,王樂樂回村沒問題嗎?」
質問之前的處理沒有意義,那是已經過去的事了,羅英要確定的是現在王樂樂的安全。
「當然沒問題!我特意跟村里囑咐了的,沒有證據說王樂樂是兇手,不能亂來,豐收大隊郝家是大姓,宗族意識強,管得住。」
羅英「……」
一個公安,信任自治。
「那這樣,常隊長,你派人把王樂樂和她女兒還有郝山的家人都帶來,我要詳細的詢問一下。」
常隊長被支使出去了。
羅英說趙清,「指責有用嗎?跟你說了多少次了,重要的是解決問題。」
趙清還是氣呼呼的,倒是沒跟羅英犟,自己在那兒嘀咕愚昧啊,無知啊,知法犯法啊。
這姑娘學的有點軸,比梁叔華還軸。
所以才被推到她這兒。
羅英沒理她,她繼續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