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湊齊束脩
宋玉卿到底是吃了那個雞蛋,只是一邊吃,一邊掉眼淚。
玉卿又哭了?
宋玉卿不是個愛哭的人,前世,他只哭了兩次,一次是她不願娶他為夫,一次是她要將他趕出家門。
這輩子怎麼變得這麼愛哭了?
看見宋玉卿的眼淚,姜念之的心緒有些複雜,她遞了塊帕子過去。
她前世有數個男人,宋玉卿跟在她身邊的時間是最久的。
姜家是耕讀之家,除去曾祖母做過小官,其餘的人都沒有功名,平日裡抄書種地,勉強餬口。
在姜家,宋玉卿跟著她過了不少苦日子,一直任勞任怨,伺候得殷勤妥帖,滿心牽掛著她。
三夫四侍,正夫平夫側夫,貴侍良侍小侍賤侍。
前世她想著,雖然宋玉卿是個孤兒,出身不好,不配當她的夫,但當個良侍還是綽綽有餘的。
她曾經發誓,會對他好的。
偏偏發生了那件事……如果沒有發生那件事,她是萬萬不會將他趕走的。
姜念之低頭扒飯,碗裡的米,雖然叫白米,卻是往年的陳米,只比糙米好上一些,口感粗糲。
幸好野菜清爽可口,伴著野菜,姜念之勉強吃完了飯。
途中她看了眼宋玉卿,他吃得很香,想來是餓極了。
姜念之心想,等進了城,要換些好米回家。
她能吃苦,可不能一直吃苦,也不能吃沒有必要的苦。
吃了飯,姜念之馬不停蹄地開始抄書。
她沒忘記自己還要靠抄書湊齊去集英書院的束脩。
她接的活是抄兒童識字的書籍,一卷七十文,接了十五卷,只給了十天時間。
一兩五分銀子,放在前世,她是看不上這點少得可憐的錢的。
但對於現在的她來說,即使只是一文錢掉在地上,也值她屈膝撿起。
十天,咬咬牙還是能如期上交的。
她原本已經抄寫了四日,不料中途病了三天,還有三日,就要把抄好的書交到書齋去。
但剩下的最少還要五日才能抄完。
前世她緊趕慢趕,也沒交上。
不過這輩子她有信心按時完成任務。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TW看書網】
現在她寫字的速度比前世快了一些,加上前世去到集英書院後,她為了顯示自己異於常人,苦練左手寫字,練得久了,左手寫的字竟只比右手差了一點。
集英書院是文州府最好的書院,她的同窗雖有家境貧寒的,但總有那麼幾人家世顯赫,一個個衣著華麗、出手闊綽。
她沒有什麼優點,只比常人聰明上一些,但在集英書院,聰明的遍地都是,她的對手謝靈玉更是生而穎悟、靈慧絕群。
時間久了,她不免生出卑怯之心,為了轉移注意力,讀書之餘,她開始用左手練字。
聰明人雖多,能用左手寫字的人卻少,她練左手,一是為了顯示自己的不凡,滿足虛榮心,二也是為了磨一磨她那被山長評價為「十分浮躁」的心性。
最後,她練好了左手寫字,不僅磨了性子,就連思維也更敏捷了些。
她能左手寫字,做抄書這種重複的活計時,也能左右手一起寫字。
她將空白的書冊攤在桌子上,取來兩隻筆,讓宋玉卿在旁邊磨墨,自己左右手同時開工。
燭火搖曳,滿室昏黃,姜念之全神貫注,一時屋裡只剩下唰唰抄書的聲音。
姜念之不知疲倦,一連抄了許久,到了夜半時分,宋玉卿心疼地說,「妻主,夜已深了,歇息吧。」
姜念之搖搖頭,「我這一病病了好幾天,不能再耽誤時間,今天得多抄一些。」
抄書的錢不多,但她既然應了這差事,就不會背信棄諾。
她們這樣一無所有的人家,總會把名譽看得格外重。
上一世沒能將那些書抄完,是她的遺憾之一,齋主是個好人,沒有多說什麼,但她一直心有芥蒂。
「你困了?去睡吧,不必等我了。」
宋玉卿輕輕搖頭,「我不累。」
姜念之繼續抄書。
直到星子滿天,已至四更,她才停下。
她放了筆,將桌上攤開的書卷一一收好,才發現宋玉卿還站在一邊。
他耳尖微紅,支支吾吾地問:「妻主,我成了你的未婚夫,與之前大不相同了,那我今夜睡哪……」
姜家不大,姜念之的房間是最寬敞的,薑母姜安禾將宋玉卿帶回來後,便在姜念之房中依著牆角用磚石隔出一方小間,搬了床榻被褥進來。
十幾年來,宋玉卿一直住在這,夜裡伺候姜念之喝水、添被,冬天則守著炭盆添炭、攏火,不讓她凍著。
宋玉卿一直知道,自己雖有童養夫之名,但到底算不得正經的夫郎,只能住在隔間。
如今他成了她的未婚夫,是不是就能和以前不一樣了?
「自然是回你的房間。」
姜念之喝了一口溫水,說:「我們還未成親,是不能同床共枕的。」
「這是禮數,即使你沒有家人,我也不能輕薄於你。」
聽了禮數二字,宋玉卿這才高興起來,薑母從前說過,他是最守規矩的,所以即使外面有男人想嫁給姜念之,她也只認他當她的女婿。
妻主不是不想睡他,而是把他當成真正的夫郎對待。
宋玉卿高高興興地從外間取了水來,讓姜念之洗漱。
待姜念之洗漱完,他取來一隻銅盤、一隻蠟燭和幾根銀針,問姜念之,「妻主今日要睡幾個時辰?」
「三個時辰。」
宋玉卿把蠟燭放在銅盤裡,在蠟燭下方插入銀針,然後點燃了蠟燭。
三個時辰後,蠟燭燃到銀針的位置,銀針沒有支撐,便會落在銅盤裡,發出聲響將人驚醒。
姜家祖上都是讀書人,偶有要緊的事不能誤了時辰,便用此法。
玉卿又哭了?
宋玉卿不是個愛哭的人,前世,他只哭了兩次,一次是她不願娶他為夫,一次是她要將他趕出家門。
這輩子怎麼變得這麼愛哭了?
看見宋玉卿的眼淚,姜念之的心緒有些複雜,她遞了塊帕子過去。
她前世有數個男人,宋玉卿跟在她身邊的時間是最久的。
姜家是耕讀之家,除去曾祖母做過小官,其餘的人都沒有功名,平日裡抄書種地,勉強餬口。
在姜家,宋玉卿跟著她過了不少苦日子,一直任勞任怨,伺候得殷勤妥帖,滿心牽掛著她。
三夫四侍,正夫平夫側夫,貴侍良侍小侍賤侍。
前世她想著,雖然宋玉卿是個孤兒,出身不好,不配當她的夫,但當個良侍還是綽綽有餘的。
她曾經發誓,會對他好的。
偏偏發生了那件事……如果沒有發生那件事,她是萬萬不會將他趕走的。
姜念之低頭扒飯,碗裡的米,雖然叫白米,卻是往年的陳米,只比糙米好上一些,口感粗糲。
幸好野菜清爽可口,伴著野菜,姜念之勉強吃完了飯。
途中她看了眼宋玉卿,他吃得很香,想來是餓極了。
姜念之心想,等進了城,要換些好米回家。
她能吃苦,可不能一直吃苦,也不能吃沒有必要的苦。
吃了飯,姜念之馬不停蹄地開始抄書。
她沒忘記自己還要靠抄書湊齊去集英書院的束脩。
她接的活是抄兒童識字的書籍,一卷七十文,接了十五卷,只給了十天時間。
一兩五分銀子,放在前世,她是看不上這點少得可憐的錢的。
但對於現在的她來說,即使只是一文錢掉在地上,也值她屈膝撿起。
十天,咬咬牙還是能如期上交的。
她原本已經抄寫了四日,不料中途病了三天,還有三日,就要把抄好的書交到書齋去。
但剩下的最少還要五日才能抄完。
前世她緊趕慢趕,也沒交上。
不過這輩子她有信心按時完成任務。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TW看書網】
現在她寫字的速度比前世快了一些,加上前世去到集英書院後,她為了顯示自己異於常人,苦練左手寫字,練得久了,左手寫的字竟只比右手差了一點。
集英書院是文州府最好的書院,她的同窗雖有家境貧寒的,但總有那麼幾人家世顯赫,一個個衣著華麗、出手闊綽。
她沒有什麼優點,只比常人聰明上一些,但在集英書院,聰明的遍地都是,她的對手謝靈玉更是生而穎悟、靈慧絕群。
時間久了,她不免生出卑怯之心,為了轉移注意力,讀書之餘,她開始用左手練字。
聰明人雖多,能用左手寫字的人卻少,她練左手,一是為了顯示自己的不凡,滿足虛榮心,二也是為了磨一磨她那被山長評價為「十分浮躁」的心性。
最後,她練好了左手寫字,不僅磨了性子,就連思維也更敏捷了些。
她能左手寫字,做抄書這種重複的活計時,也能左右手一起寫字。
她將空白的書冊攤在桌子上,取來兩隻筆,讓宋玉卿在旁邊磨墨,自己左右手同時開工。
燭火搖曳,滿室昏黃,姜念之全神貫注,一時屋裡只剩下唰唰抄書的聲音。
姜念之不知疲倦,一連抄了許久,到了夜半時分,宋玉卿心疼地說,「妻主,夜已深了,歇息吧。」
姜念之搖搖頭,「我這一病病了好幾天,不能再耽誤時間,今天得多抄一些。」
抄書的錢不多,但她既然應了這差事,就不會背信棄諾。
她們這樣一無所有的人家,總會把名譽看得格外重。
上一世沒能將那些書抄完,是她的遺憾之一,齋主是個好人,沒有多說什麼,但她一直心有芥蒂。
「你困了?去睡吧,不必等我了。」
宋玉卿輕輕搖頭,「我不累。」
姜念之繼續抄書。
直到星子滿天,已至四更,她才停下。
她放了筆,將桌上攤開的書卷一一收好,才發現宋玉卿還站在一邊。
他耳尖微紅,支支吾吾地問:「妻主,我成了你的未婚夫,與之前大不相同了,那我今夜睡哪……」
姜家不大,姜念之的房間是最寬敞的,薑母姜安禾將宋玉卿帶回來後,便在姜念之房中依著牆角用磚石隔出一方小間,搬了床榻被褥進來。
十幾年來,宋玉卿一直住在這,夜裡伺候姜念之喝水、添被,冬天則守著炭盆添炭、攏火,不讓她凍著。
宋玉卿一直知道,自己雖有童養夫之名,但到底算不得正經的夫郎,只能住在隔間。
如今他成了她的未婚夫,是不是就能和以前不一樣了?
「自然是回你的房間。」
姜念之喝了一口溫水,說:「我們還未成親,是不能同床共枕的。」
「這是禮數,即使你沒有家人,我也不能輕薄於你。」
聽了禮數二字,宋玉卿這才高興起來,薑母從前說過,他是最守規矩的,所以即使外面有男人想嫁給姜念之,她也只認他當她的女婿。
妻主不是不想睡他,而是把他當成真正的夫郎對待。
宋玉卿高高興興地從外間取了水來,讓姜念之洗漱。
待姜念之洗漱完,他取來一隻銅盤、一隻蠟燭和幾根銀針,問姜念之,「妻主今日要睡幾個時辰?」
「三個時辰。」
宋玉卿把蠟燭放在銅盤裡,在蠟燭下方插入銀針,然後點燃了蠟燭。
三個時辰後,蠟燭燃到銀針的位置,銀針沒有支撐,便會落在銅盤裡,發出聲響將人驚醒。
姜家祖上都是讀書人,偶有要緊的事不能誤了時辰,便用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