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很重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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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從去年十一月四號開始。那天早上我看到新聞,雲川碼頭發現一具警察屍體。那個警察叫陳永昌。」

  她頓了頓,聲音里出現了一絲裂縫:

  「本來行李箱裡還有一樣很重要的東西。但它被人拿走了。」

  顧清泠的瞳孔微微收縮。「什麼東西?誰拿走的?」

  「不知道。」

  沈慕雲搖頭,她的手指攥緊了被單。

  「三天前我做完化療回來,護工幫我把床搖起來的時候,我習慣性地彎腰看了一眼床底的箱子。

  箱子還在原來的位置,但鎖扣被人用工具撬斷了。

  只有那份名單不見了。其他東西都在。

  轉帳記錄、派工單、施工圖紙,全部在。唯獨我爸手寫的那份名單,連檔案袋一起被拿走了。」

  「那個人只拿名單?」

  「只拿名單。」沈慕雲看著顧清泠,眼白因為化療變得發黃,但瞳孔很亮。

  「那個人知道名單的存在。知道名單在我手裡。知道行李箱在床底下。他甚至知道哪個檔案袋裡裝的是名單。

  箱子裡的檔案袋按日期排列,名單那個檔案袋的標籤是空白的,混在幾十個檔案袋裡,不一個個翻根本找不到。

  但他就找到了。只翻走了那一個。」

  「都有誰知道名單在你手裡?」

  「二個人。」沈慕雲的聲音在發抖。

  「一是我爸。

  還有一個人,我告訴過他。去年十一月四號晚上,陳永昌的新聞出來之後,我給一個人打過電話。

  我說,爸讓我簽的那些東西可能出了人命,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在電話里安慰我,說讓我把證據收好,以後會有用。

  我信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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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誰?」

  「我的主治醫生。韓逸的老師。省人民醫院腫瘤科主任,丁遠志。」

  顧清泠的脊背一陣發涼。丁遠志。韓逸的老師。

  他知道名單的存在,知道沈慕雲藏了證據,知道她每天下午會昏睡。

  如果他進了這間病房,找到了床底的行李箱,撬開鎖,翻走了名單。

  那他拿名單是為了什麼?保護自己?還是傳給別人?

  「丁遠志和廖承志是什麼關係?」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是韓逸的導師,三年前韓逸來省人民醫院就是他推薦的。

  韓逸進急診科之後的所有處方權限都是丁遠志批的。

  包括給老鬼開抗生素的長期處方。」

  沈慕雲睜開眼睛看著顧清泠,「顧局長,我不確定是不是他拿的。我沒有證據。」

  顧清泠站起來,對何靜說:

  「馬上去腫瘤科主任辦公室。查丁遠志今天的排班,以及他過去三天的出入記錄。」

  何靜已經轉身往外走。

  她的腳步聲在走廊里漸漸遠去,然後被電梯門開合的聲響截斷。

  沈慕雲靠在病床上,把被子拉高一些蓋住肩膀。

  她的手背上留置針的膠布捲起了一個角。

  很快,何靜從走廊那頭快步走回來。

  她的表情很冷,冷到顧清泠一看就知道有結果了。

  「丁遠志今天沒上班。請假理由是家中急事。

  三天前他的考勤記錄顯示全天在崗,但下午兩點到四點之間沒有接診記錄,手術排班表上也沒有他的名字。

  那段時間他在醫院,但沒有人能證明他在哪裡。」

  「他家在哪裡?」

  「省城老城區。地址在人事系統里有,荷花路翠苑小區九棟二零一。」

  荷花路。翠苑小區。

  周正國前妻住的那個小區。順興茶館對面的那個小區。

  不是巧合。荷花路是老鬼安全屋網絡的樞紐。

  順興茶館在荷花路,周正國的盯梢點在荷花路,丁遠志的家也在荷花路。

  這條街是Q組織在省城布下的一整條地下鏈,一端連著醫院,一端連著茶館,一端連著老鬼的軍火庫。

  顧清泠撥通了陳峰的語音。

  「三天前沈慕雲行李箱被撬,名單失竊。那份名單現在已經在Q組織的傳輸鏈上了。我們晚了一步。」

  語音那頭沉默了片刻。

  然後陳峰的聲音傳來,平穩而冷峻:

  「不晚。丁遠志不是Q組織的核心。他最多是個信使。

  信使帶著名單跑了三天,名單上的人如果全接到了預警,我們現在應該能看到大規模的出逃跡象。

  但過去七十二小時,除了周副廳長和廖承志,名單上其他人的身份證、護照、銀行帳戶全無動靜。

  所以,那份名單可能還沒被傳出去。

  他可能在等什麼。或者,他在害怕什麼。」

  「等什麼?」

  「等廖承志的指令。三天前廖承志出境,周副廳長逃跑,劉建民被留置。

  Q組織的三層指揮鏈同時斷了。」

  顧清泠站在病房窗邊,看著窗外那棵銀杏樹。陽光把樹葉的邊緣照得透亮,像一片片被時間浸透的薄紙。

  「如果名單還在丁遠志手裡,他藏在哪裡?」

  顧清泠站在病房窗邊,看著窗外那棵銀杏樹。

  陽光把樹葉的邊緣照得透亮,像一片片被時間浸透的薄紙。她忽然轉過身,目光落在沈慕雲臉上。

  「對了。名單上都有誰?」

  沈慕雲愣了一下,然後搖頭。

  她的手指無意識地摩挲著那片塑封銀杏葉的邊緣,塑封膜發出細微的摩擦聲。

  「我不知道。我沒看過名單。」

  「沒看過?」

  「不敢看。」

  沈慕雲的聲音很輕,像是在坦白一樁壓在心底太久的罪。

  「我爸把名單交給我的時候,裝在一個封了口的檔案袋裡。

  他說:慕雲,這東西你不要打開。

  打開了,你就從證人變成了共犯。把它和派工單放在一起,如果有一天有人要動你,

  這個東西能保你的命。

  我聽了他的話。」

  她抬起頭,眼白泛黃,但目光異常清醒。

  「顧局長,如果名單還在他手裡,他可能也不會看。」

  「為什麼?」

  「因為他和我一樣。看了,就從信使變成了共犯。

  他會把它藏起來,等有人告訴他下一步怎麼做。」

  「但他等了三天,沒人告訴他。

  廖承志跑了,周副廳長跑了,劉建民被留置了。也許能給他下指令的人都無法聯繫了。」

  「所以他可能還在荷花路。

  守著一份不敢打開、不敢銷毀、不敢交出去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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