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表演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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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

  助理律師小許敲響了李杭辦公室的門。

  小許走進辦公室,手裡拿著的一份厚厚的文件。

  她在李杭的辦公桌面前站定,說,「李律,之前常女士那個離婚案,上周常女士和他丈夫經過法官的調解已經達成共識,今早離婚調解書已經送達到常女士那裡了。」

  李杭說,「常青青的那個案子嗎?」

  小許心不在焉地點點頭,「對。」

  李杭沒注意到小許的狀態,只是快速在腦海里回想了一下常青青的那個案子。

  常青青那個案子,打了五年了,終於是有了結果了。

  李杭也鬆了口氣。

  常青青和她丈夫雷勇是經人介紹相親認識的。

  兩人認識沒多久,就迫於家裡的壓力,閃婚了。

  常青青和雷勇的婚姻,儘管起初是基於雙方家庭的壓力和對婚姻的共同需求。

  這倆人在結婚之前,倒是開誠布公地聊的挺透徹的。

  彼此都知道對方是因為家裡催著結婚、催著要孩子的原因,所以決定閃婚。

  不想再被家裡的煩人親戚問這問那的。

  然而結婚後,常青青才發現兩個人要一起生活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

  隨著時間的推移,兩人之間的差異和矛盾逐漸顯露,難以調和。

  她和雷勇之間的差異,從生活習慣到價值觀念,從性格特點到人生目標,都存在著難以逾越的鴻溝。

  儘管常青青曾試圖尋找共同點,努力適應對方。

  但最終她意識到,這段婚姻並沒有給他們帶來預期的幸福和滿足。

  後來甚至連想湊合過都湊合不下去了。

  讓常青青下定決心一定要離婚的,是另一件事。

  兩人結婚的時候,常青青三十六歲,雷勇四十歲。

  結婚的第一年,常青青就如願懷上了一個孩子。

  不過孩子在五個月大的時候因為一次意外而流產了。

  那之後醫生給常青青和雷勇的建議就是,最好不要再要孩子了。

  常青青已經算高齡產婦,懷孕很容易發生危險,這次是孩子沒了,下次可能產婦的生命也會被危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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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雷勇就主動提出要領養一個孩子。

  常青青確實也沒有再懷孕的勇氣,於是稍微考慮了一下之後就同意了雷勇的提議。

  那之後兩人就開始尋找合適的領養人選,準備領養手續。

  不過在選擇被領養的孩子的時候,兩個人就曾經大吵過一架。

  常青青和雷勇在領養孩子的問題上,顯然有著不同的考慮。

  常青青的偏好是出於對孩子性格和教育階段的考慮,而雷勇可能有著不同的考量。

  因為常青青想要領養的是年紀小一些的孩子,大概四歲到六歲。

  最大也是六七歲,剛要開始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年紀。

  她認為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更容易融入一個新的家庭。

  孩子還小,適應力強,可以給他們一個全新的開始。

  這樣可以慢慢地培養感情,直到孩子成年。

  而且最好是活潑外向,性格開朗一些的,跟養父母也會比較親近。

  她不希望領養一個心思太敏感的孩子。

  一個心思敏感的孩子可能更需要養父母的關愛和理解。

  他們可能有過一些不好的經歷,但是也不願意說起來,只會自己憋在心裡。

  因為這樣可能相處起來會很累。

  而且她也擔心自己不能及時察覺孩子的情緒,如果孩子自己也不敢表達的話,可能就會產生一系列的問題。

  常青青對領養孩子的期望很高。

  而且她認為自己提出的建議是很合理的,畢竟她也才三十六歲,雷勇也就四十歲。

  領養一個四歲的孩子,年齡上來說也不算太小。

  他們倆都還有穩定的工作。

  完全有精力和能力把孩子從小撫養到大。

  然而她沒想到,雷勇竟然很強勢地反對了她的提議。

  雷勇希望領養一個十六到十八歲,性格比較文靜內斂孩子。

  這個年紀的孩子,性格已經基本成型了,平時也不用太操心。

  性格文靜一些的,也不會因為叛逆期而不服管教。

  但常青青覺得,領養一個年滿十六歲的孩子實在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這個年紀的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記憶和習慣。

  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去適應新的家庭環境。

  而且,養父母也很難跟孩子建立太深厚的感情。

  所以兩個人在這個問題上大吵了一架。

  不過常青青到底是心裡對雷勇有一點愧疚。

  認為那個得而復失的孩子,責任主要在自己。

  所以最後僵持了一段時間之後,常青青還是妥協了。

  她同意了雷勇的建議,領養十六到十八歲的孩子。

  不過,第一次在福利院看孩子的時候,兩人又爆發了一次爭吵。

  他們向福利院的院長表明了自己領養意向之後。

  院長領他們去看了那些年齡條件符合要求的孩子們。

  其中有個十五歲的男孩,長得文質彬彬,樣貌十分清秀。

  而且性格也特別開朗,人緣特別好,福利院的孩子們都喜歡圍著他玩。

  常青青一眼就覺得,這個孩子很合她的眼緣。

  而且那個男孩對常青青也表現得很親近。

  兩個人聊了一段時間之後,常青青就覺得,這一定是我的孩子。

  雖然這個男孩的年紀是十五歲,比雷勇說的十六歲要小一些。

  不過也沒差多少,沒必要卡得那麼死。

  而且他的性格特別積極陽光,還很願意表達自己,擅長溝通。

  常青青覺得,也不用太擔心他進入青春期會太叛逆。

  當時雷勇站在常青青旁邊聽她和那個孩子聊天,全程沒說一句話。

  沉默寡言地站在旁邊。

  不過常青青覺得他也許只是不知道怎麼和孩子相處。

  所以回到家之後她就興致勃勃地對雷勇說,她打算收養那個男孩。

  雷勇再一次提出了反對。

  當常青青問起他反對的原因時。

  雷勇說他覺得那個孩子是表演型人格。

  雷勇對常青青說,他觀察了那個男孩一個下午。

  那男孩的言行舉止,還有語言表達都很誇張,就像是故意要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

  雷勇說,那男孩很明顯以自我為中心,愛好交際,喜歡自我表現。

  而且他和同福利院的女孩子相處的時候,行為舉止上感覺帶著一股挑逗。

  而且他很注重自己的外表,過幾分鐘就要照照鏡子,整理一下自己的頭髮。

  常青青是第一次聽說「表演型人格」這個詞,所以她也不懂雷勇說的這些。

  也看不出那個男孩到底是不是雷勇所說的表演型人格。

  對於雷勇說的,常青青也有自己的理解。

  她覺得雷勇想得太多了,可能那個男孩就是單純地臭美,孩子王。

  愛好交際是好事,說明他是外向型人格。

  跟女孩子相處沒有邊界,可能是因為大家都是一個福利院長大的。

  彼此之間就像親兄妹一樣。

  然而雷勇就是斷定那個男孩是表演型人格,還嚇唬常青青說,有這種精神障礙的孩子,以後說不定哪天就自.殺了。

  常青青這才有點動搖。

  她也不希望領養回來的孩子有精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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