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溪石31
兩人把小貓寄養在寵物店,從北京起飛,開啟跨年旅行。
他們從馬德里下機,聞松提前找好了旅遊管家,一個本地人,中文說得流利,把他們從機場送到酒店,又安排好接下來幾天的行程。
衣食住行全不用操心,譚溪只需要跟著走就行。
頭幾天,兩個人把馬德里逛了個遍。去了王宮,普拉多博物館,麗池公園。
聞松遠離爸媽,變得活潑不少,看到什麼好玩的就停下來指給他看。
在草坪上看到踢球的孩子,他還去參與了一下。結果一腳把球給人家踢進了湖裡,惹哭好幾個小盆友。
管家連忙找人去撈,就沒見過這麼淘的僱主。
聞松還喜歡拉著譚溪走街串巷,逛一些本土小店,買一些亂七八糟的小玩意。
譚溪在一家小店門口停住了,盯著櫥窗里一盞彩繪玻璃落地燈看了好一會兒。
聞松問:「喜歡?」
「嗯,好看,適合放咱家臥室。」譚溪想了想,又說,「算了,太大不好帶,而且路上容易磕碰。」
聞松沒說什麼,被小溪拉著手腕走了。
結果當天晚上,那盞燈便出現在了他們入住的酒店。
譚溪驚訝問道:「你什麼時候買的?」
聞松說:「下午,我讓管家去拿的。」
譚溪問:「可是……我們怎麼帶回去啊?」
聞松:「空運。」
譚溪心疼錢:「運費比燈都貴。」
聞松抱住他:「有錢難買你喜歡嘛,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會儘可能給你。」
譚溪幸福極了:「聞松,你對我這麼好,真要把我寵壞了。」
聞松挑眉:「你完全可以更壞一點,我喜歡。」
第四天,他們在一條窄巷子裡遇到一個流浪歌手。
那人看起來三十歲左右,典型的歐洲樣貌,抱著吉他坐在台階上,腳邊放著一頂敞開的帽子,裡面稀稀拉拉有幾枚硬幣。
他彈的曲子很好聽,嗓音低低的,讓人不由自主地停下腳步。
譚溪被他的音樂吸引住了,站在旁邊聽了一會兒,靠在路邊的燈柱上也不肯走,眼睛一直盯著那個唱歌的人。
聞松站在他旁邊看了一會兒,又看了看譚溪的表情,嘴抿了抿,然後走過去,蹲下,往吉他手的帽子裡放了幾張大額歐元紙幣。
吉他手驚訝地抬頭看他。
聞松用英語說了句什麼,吉他手笑了,把吉他遞給他,自己往旁邊讓了讓。
譚溪看著聞松抱著吉他坐到了台階上,滿頭霧水。
聞松沖他笑了一下,低頭撥了兩下弦,找了一下調,抬起頭看向譚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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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口唱了,是一首很老很老的中文歌,調子婉轉又悠長,在這個異國的小巷子裡竟然絲毫沒有格格不入的感覺。
「讓我的愛,伴著你,直到永遠……」
譚溪微微驚訝,小時候這首歌還抱過他呢。
沒想到聞松也會唱,而且還唱得這麼好聽。
譚溪舉起手機,他要記錄下來,以後反覆觀看。
「在相對的視線里才發現……什麼是緣……」
周圍漸漸圍了幾個人,大部分聽不懂歌詞,但被那個調子和唱歌的人望著另一個男人的眼神所感染。
最後一句唱完,巷子裡安靜了兩三秒,然後掌聲忽然響了起來。
聞松把吉他還給那個吉他手,走到譚溪面前。
譚溪伸手一把抱住了他:「你會彈吉他,還會唱歌?」
聞松的耳朵有點紅了:「好聽嗎?」
「好聽。」
「多好聽?」
譚溪的下巴擱在他肩上,在他耳邊說:「好聽到……我想讓你在床上邊唱邊do。」
聞松的身體明顯頓了一下:「今晚就成全你。」
旁邊的遊客雖然聽不懂這兩個亞洲男孩在說什麼,但看到他們相擁而笑的樣子,又鼓了一次掌。
譚溪這才意識到周圍有人在看,拽著聞松的袖子快步走出巷子。
兩個人在馬德里拍了數不清的照片。
譚溪喜歡拍照,幾乎每到一個地方都要拉著聞松合影,每張照片裡兩人都笑得格外燦爛。
離開馬德里,他們去了巴塞隆納,抵達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譚溪在路上睡了半程,下車的時候還是睏倦。
進了房間,譚溪連澡都沒洗,趴到床上就閉上了眼。
聞松幫他脫了外套和鞋,又用濕毛巾給他擦了臉和手,靜靜看了一會兒老婆的絕美睡顏,忍不住在他額頭上親了一下。
手機在口袋裡震動,他輕輕退出了臥室,帶上了門。
走到客廳的落地窗前,接起電話。
「聞先生,我都安排好了。」
聞松看著外面巴塞隆納的夜色,心情大好,唇角忍不住揚起:「好,明天按計劃進行。」
電話那頭應了一聲:「好的,聞先生。」
·
第二天早上,譚溪睡飽了,精神很好。
「今天去哪兒?」他趴在聞松胸口問。
聞松說:「去聖家堂。」
「好!」譚溪當即就要起身,卻被聞松按住了腰。
「幹嘛?起床洗漱啦!」
「不急,」聞松的手在他身上摸來摸去,「去聖家堂之前,我還要先去一個地方。」
譚溪疑惑問道:「去哪兒?」
聞松翻身將他壓住,在他耳邊說:「去你*里。」
……
從酒店出來,已經快中午了。
譚溪小聲抱怨:「都說了別弄那麼久。」
聞松一邊幫他戴圍巾一邊說:「是你*著我不放。」
譚溪瞪他,他立馬認慫:「是我的錯,我貪得無厭。」
他們從馬德里下機,聞松提前找好了旅遊管家,一個本地人,中文說得流利,把他們從機場送到酒店,又安排好接下來幾天的行程。
衣食住行全不用操心,譚溪只需要跟著走就行。
頭幾天,兩個人把馬德里逛了個遍。去了王宮,普拉多博物館,麗池公園。
聞松遠離爸媽,變得活潑不少,看到什麼好玩的就停下來指給他看。
在草坪上看到踢球的孩子,他還去參與了一下。結果一腳把球給人家踢進了湖裡,惹哭好幾個小盆友。
管家連忙找人去撈,就沒見過這麼淘的僱主。
聞松還喜歡拉著譚溪走街串巷,逛一些本土小店,買一些亂七八糟的小玩意。
譚溪在一家小店門口停住了,盯著櫥窗里一盞彩繪玻璃落地燈看了好一會兒。
聞松問:「喜歡?」
「嗯,好看,適合放咱家臥室。」譚溪想了想,又說,「算了,太大不好帶,而且路上容易磕碰。」
聞松沒說什麼,被小溪拉著手腕走了。
結果當天晚上,那盞燈便出現在了他們入住的酒店。
譚溪驚訝問道:「你什麼時候買的?」
聞松說:「下午,我讓管家去拿的。」
譚溪問:「可是……我們怎麼帶回去啊?」
聞松:「空運。」
譚溪心疼錢:「運費比燈都貴。」
聞松抱住他:「有錢難買你喜歡嘛,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會儘可能給你。」
譚溪幸福極了:「聞松,你對我這麼好,真要把我寵壞了。」
聞松挑眉:「你完全可以更壞一點,我喜歡。」
第四天,他們在一條窄巷子裡遇到一個流浪歌手。
那人看起來三十歲左右,典型的歐洲樣貌,抱著吉他坐在台階上,腳邊放著一頂敞開的帽子,裡面稀稀拉拉有幾枚硬幣。
他彈的曲子很好聽,嗓音低低的,讓人不由自主地停下腳步。
譚溪被他的音樂吸引住了,站在旁邊聽了一會兒,靠在路邊的燈柱上也不肯走,眼睛一直盯著那個唱歌的人。
聞松站在他旁邊看了一會兒,又看了看譚溪的表情,嘴抿了抿,然後走過去,蹲下,往吉他手的帽子裡放了幾張大額歐元紙幣。
吉他手驚訝地抬頭看他。
聞松用英語說了句什麼,吉他手笑了,把吉他遞給他,自己往旁邊讓了讓。
譚溪看著聞松抱著吉他坐到了台階上,滿頭霧水。
聞松沖他笑了一下,低頭撥了兩下弦,找了一下調,抬起頭看向譚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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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口唱了,是一首很老很老的中文歌,調子婉轉又悠長,在這個異國的小巷子裡竟然絲毫沒有格格不入的感覺。
「讓我的愛,伴著你,直到永遠……」
譚溪微微驚訝,小時候這首歌還抱過他呢。
沒想到聞松也會唱,而且還唱得這麼好聽。
譚溪舉起手機,他要記錄下來,以後反覆觀看。
「在相對的視線里才發現……什麼是緣……」
周圍漸漸圍了幾個人,大部分聽不懂歌詞,但被那個調子和唱歌的人望著另一個男人的眼神所感染。
最後一句唱完,巷子裡安靜了兩三秒,然後掌聲忽然響了起來。
聞松把吉他還給那個吉他手,走到譚溪面前。
譚溪伸手一把抱住了他:「你會彈吉他,還會唱歌?」
聞松的耳朵有點紅了:「好聽嗎?」
「好聽。」
「多好聽?」
譚溪的下巴擱在他肩上,在他耳邊說:「好聽到……我想讓你在床上邊唱邊do。」
聞松的身體明顯頓了一下:「今晚就成全你。」
旁邊的遊客雖然聽不懂這兩個亞洲男孩在說什麼,但看到他們相擁而笑的樣子,又鼓了一次掌。
譚溪這才意識到周圍有人在看,拽著聞松的袖子快步走出巷子。
兩個人在馬德里拍了數不清的照片。
譚溪喜歡拍照,幾乎每到一個地方都要拉著聞松合影,每張照片裡兩人都笑得格外燦爛。
離開馬德里,他們去了巴塞隆納,抵達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譚溪在路上睡了半程,下車的時候還是睏倦。
進了房間,譚溪連澡都沒洗,趴到床上就閉上了眼。
聞松幫他脫了外套和鞋,又用濕毛巾給他擦了臉和手,靜靜看了一會兒老婆的絕美睡顏,忍不住在他額頭上親了一下。
手機在口袋裡震動,他輕輕退出了臥室,帶上了門。
走到客廳的落地窗前,接起電話。
「聞先生,我都安排好了。」
聞松看著外面巴塞隆納的夜色,心情大好,唇角忍不住揚起:「好,明天按計劃進行。」
電話那頭應了一聲:「好的,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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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譚溪睡飽了,精神很好。
「今天去哪兒?」他趴在聞松胸口問。
聞松說:「去聖家堂。」
「好!」譚溪當即就要起身,卻被聞松按住了腰。
「幹嘛?起床洗漱啦!」
「不急,」聞松的手在他身上摸來摸去,「去聖家堂之前,我還要先去一個地方。」
譚溪疑惑問道:「去哪兒?」
聞松翻身將他壓住,在他耳邊說:「去你*里。」
……
從酒店出來,已經快中午了。
譚溪小聲抱怨:「都說了別弄那麼久。」
聞松一邊幫他戴圍巾一邊說:「是你*著我不放。」
譚溪瞪他,他立馬認慫:「是我的錯,我貪得無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