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跟蹤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所謂的高買,不過是江湖人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說法,意思就是「高明地買東西而不付錢」,說白了就是小偷。

  但不是普通的小偷,而是專指技藝高超的竊賊,話本里的鼓上騷時遷,就是其中的翹楚。

  現實中也有隋代的麥鐵杖,《隋書》記載其「夜往洛陽盜物,曉即歸」,不過他是腿上功夫快,手上功夫不行,要不然也不會被人看見相貌後指證。

  而一般的高買,都是手上功夫巧。

  但無論是哪一種,都算上在這一領域有所成就的「傑出人士」。

  張昉有些好,不知道現實中的這些人,有沒有傳故事和史書里記載的那種本事?

  思緒轉念間,他忽然一轉身,便鑽進了一間餐館。

  他怕再往前走,那小子就跑掉了。

  尋了個靠外牆的位置坐著,將身體藏在牆後,透過窗戶往外看,視線掃了一圈,便停留在一個正往馬路對面走的身影上。

  嘿,那個小賊竟然沒有走遠,只是換了個位置蹲著。

  而且,從那個位置的角度,應該正好能看見自己進的這家飯館。

  手之後不馬上走人,還敢留在附近觀察,真是藝高人膽大啊。

  行,本來只是打算暫時進來一下,找機會來個攻防互換,要是這麼玩的話,……事已至此,就別怪我先吃飯了。

  這時候他才有空看自己腰間的錢袋。

  果不其然,腰上掛著的錢袋,已經不是自己的。

  顏色差不多,都是黑色,不過自己的是錦緞,這個是普通洋布,常見很。

  張昉也沒指望通過錢袋找到什麼線索,直接將錢袋裡的東西倒在桌子上,幾塊鐵疙瘩滾出來,那些坑坑窪窪就像一張麻子臉,衝著他直笑。

  正要問客人吃什麼的店夥計,笑容一下子僵住,臉色有些陰晴不定,轉頭看向櫃檯里的掌柜。

  老掌柜一看,立刻走了過來,等他看見桌上的東西,再打量了一眼張昉,笑容很快便浮現臉上。

  隨即拱手說道:「貴客光臨,小店蓬蓽生輝,不知貴客想吃點什麼?」

  說著沖夥計瞪了一眼,「愣著幹什麼,還不趕快給客人報菜單。」

  夥計正要說話,張昉擺擺手,對著掌柜笑道:「你就不怕我沒錢付帳?」

  掌柜的趕緊作了個揖,低聲笑道:「夥計不懂事,還請貴客見諒。看貴客器宇軒昂,真乃人中龍鳳,豈有付不起帳的道理。」

  張昉看了看自己,笑道:「你是看我這身衣服,還有這塊玉佩,才這麼說的吧。」

  旁邊的夥計頓時恍然大悟,對掌柜的佩服五體投地。

  :

  老掌柜也故作赧然地笑了笑,「讓客人見笑了。老朽雖然老眼昏花,卻也能看出這隻玉環價值不菲,縱然盤下小店也是輕而易舉,或許買下這座房子都未可知,再往高,老朽就不敢想了。」

  張昉摘下玉佩,拿在手裡把玩,眼裡透著幾分玩味。

  對啊,連一個小飯館的掌柜,都能看出這隻玉佩價值不菲,那個小賊手上功夫不錯,可眼光卻不怎麼樣啊?

  一個盜賊,卻不懂分辨財物,可能嗎?

  本書首發 TW 看書網書海量,𝐬𝐡𝐮.𝐭𝐰任你挑 ,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有可能。

  根據《江湖雜談》記載,榮門的盜賊分兩種,一種是有文化的,專攻文物古董、書畫玉器,只偷價值連城,不偷金銀財貨。

  有些眼光厲害的人,通過裝扮、還能登堂入室,成為某些富豪權貴的座上客。

  若是遇到這種人,先盤道、再談買賣。

  拿了人的東西,還被人找上門來,說明栽了。只要不過分,什麼條件都能提,倒賠一件價值相當的東西都很正常。

  而另一種,主要盜竊金銀財寶,他們的本事不在眼光,而是在手腳功夫上,其代表人物,便是名震北中國的燕子李三。

  「」

  河北涿州李景華,是公認的燕子李三原型,身具縮骨功、蠍子爬等絕技,七次被捕七次越獄,一身輕功神出鬼沒,最後一次被捕,因肺癆死於獄中,被當時媒體和警方文書確認為「燕子李三」。

  所以待會兒張昉要面對的,就是這一類的大盜,……而且,有可能是比李三更厲害的角色。

  很簡單,論名氣,李三是當之無愧的第一,還被民間演繹出無數故事傳唱。

  但是,榮門中人,最不需要的就是名氣!

  所以,誰也不敢保證,張昉的對手就一定不如李三。

  而且這一類人,大多都是捨命不舍財的亡命之徒。

  嘿嘿,待會兒可小心了。

  思長時短,他只是轉了兩下玉環,便讓店夥計報菜單,然後隨意點了兩個可以現上的扎肉和白斬雞。

  既然知道錢袋要被偷,他肯定要把裡面的東西拿出來,大黃魚小黃魚都收進了上衣口袋,轉而將口袋裡的一把大洋放進了錢袋,如果不是怕打草驚蛇,他連大洋都不想放,直接放幾顆石頭了事。

  他點餐的時候,馬路對面的小賊也在好,這人錢包被偷了,還有錢吃飯?

  可想想他胸前的懷表,還有腰間的玉佩,又立刻釋然,只是在心裡暗暗罵了一聲,便轉著眼珠,尋找下一位客戶。

  飯館裡,飯菜很快上桌。

  只吃飯,不喝酒。

  等張昉吃了個七八分飽,他發現那個小賊開始動了,當即從衣兜里拿出兩張新幣丟在桌上,隨後在店夥計驚訝的目光中出了飯館。

  :

  此時天色已經漸漸暗了下來,雖然有些店鋪打開了電燈,可道路上還是有些昏暗,稍微遠一點就看不清。

  加上現在的人衣服就那幾種顏色,非常容易把人跟丟。

  這一刻,張昉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應對,影視劇、小說中的各種跟蹤技巧在腦海里翻騰。

  他在那個孩子身後跟了一小會兒,看前方都是大路,沒有小路口,忽然閃身進了一家成衣店。

  等他從店裡出來,身上的馬褂不見了,長衫從青色換成了灰色,連瓜皮帽也變成了禮帽,換下的衣服捲起來,偽裝成一隻包袱拎在手裡,腳步匆匆地趕路。

  賣完衣服的店掌柜和夥計看到這一幕,熟練地扎著腦袋,當做什麼都沒看見。

  那個孩子一邊繼續作案,又偷了兩個錢包,一邊裝作不經意地環顧四周,看看有沒有人注意到自己,以及有沒有同行在附近。

  換裝後的張昉與他擦身而過,自然也被他看到,但只給了個窮酸的評價,就移開雙眼。

  直到他看見幾個身上「氣味」相同的人出現,才突然加快腳步。

  張昉早已在前方等著他,在觀察了一陣周圍之後,找個無人的角落,將長衫、禮帽、眼鏡脫掉塞進包袱,身上的短衫也是松松垮垮,像極了下工不久的勞工。

  :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