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十件衣服的大單,玉蘭卻不敢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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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說完「十件」,孫玉蘭一時沒反應過來。

  她現在手裡的客人越來越多,可大多是一件兩件。就算自己買布做好拿出去賣,一次也只敢做三四件。

  十件,她從來沒接過。

  「十件都一樣?」

  「不完全一樣。」

  女人把手裡的衣服遞給她,「樣子差不多,顏色可以換。我姓方,在百貨商店旁邊幫人賣衣服。前幾天看見紡織廠幾個女工穿的上衣挺好看,一問才知道是你做的。」

  孫玉蘭接過衣服看了看。

  樣式並不複雜,可她沒有馬上答應。

  「啥時候要?」

  「最好十天。」

  十天。

  孫玉蘭心裡飛快算了一遍。

  她白天還要去飯店,真正能做衣服的時間只有晚上。手裡另外還有幾個客人的活,十天做十件,恐怕每天都得忙到很晚。

  「布誰出?」

  「你買。」

  方姐說道,「我給你一件九塊五,賣多少是我的事。十件就是九十五塊。」

  九十五塊。

  這個數字一出來,屋裡一下安靜了。劉巧雲坐在裡面都忍不住看過來。

  孫玉蘭卻沒有被九十五塊沖昏頭。

  九十五塊是賣價,不是她能掙的錢。布料、紐扣、線都要自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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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重要的是,萬一衣服做好以後對方不要了怎麼辦?

  她以前做衣服,客人至少會給定金。

  「你先給多少錢?」

  方姐顯然沒想到她會這麼問。

  「做好了一起結不行?」

  孫玉蘭搖頭。

  「十件太多,我得先花幾十塊買布。」

  「我還能跑了?」

  「我不是這個意思。」

  孫玉蘭說得很客氣,「一兩件我可以自己墊,十件不行。你要是真想做,先給一部分錢,我才能去買布。」

  方姐看了她一會兒,忽然笑了。

  「你年紀不大,倒挺會算。」

  「我手裡錢也不多。」

  「那你要多少?」

  孫玉蘭沒有急著回答。

  「我先算算。」

  她把方姐請進屋,又拿出自己的小本子。最近買過幾次布,她大概知道價格。

  十件衣服,光布就得四十多塊,再加上其他東西,怎麼也得接近五十塊。

  她不可能把自己好不容易攢下的錢全壓進去。

  「先給四十。」

  「這麼多?」

  「我主要拿來買布。」

  孫玉蘭說道,「衣服做好,你看過沒問題,再把剩下的五十五給我。」

  方姐想了想。

  「行。」

  她竟然真從包里拿出四張十元鈔票。

  孫玉蘭看見那四十塊,心跳都快了不少。這是她做衣服以來,收到最大的一筆定金。

  可她還是沒有馬上伸手。

  「還有一件事。」

  「你說。」

  「十天我不一定做得完。」

  方姐皺眉。

  「那要多久?」

  「十二天。」

  孫玉蘭想給自己留一點餘地,「我還有別人已經交過定金的衣服,不能為了你的十件,就讓人家一直等。」

  方姐盯著她看了幾秒。

  「十二天就十二天。」

  這一次,孫玉蘭才把四十塊接過來。

  她又認真寫了一張收條,把數量、時間和定金都寫清楚。

  方姐臨走時笑道:「你這姑娘做事倒挺穩。要是這十件賣得好,以後我還找你。」

  院門關上以後,劉巧雲第一個走出來。

  「九十五塊!」

  她聲音都比平時大了些。

  「這一次不得掙幾十塊?」

  「哪有幾十塊。」

  孫玉蘭把四十塊定金單獨放好,「布都不知道要多少錢。」

  孫玉梅也湊過來。

  「那能掙多少?」

  「得買完布才知道。」

  第二天下午,孫玉蘭去了布店。

  她挑了好一會兒,最後買了幾種顏色,總共四十三塊多。

  再加上其他東西,這十件衣服的成本接近五十塊。

  回到家以後,她重新算了一遍。

  如果中間不出問題,十件全部交出去,大概能掙四十多塊。

  四十多塊,差不多抵得上她以前在飯店干大半個月。

  這一次,連孫玉蘭自己都忍不住高興。

  可高興完,問題也來了。

  十件衣服擺在面前,她一個人根本忙不過來。

  劉巧雲主動說道:「我幫你。」

  「你白天還得去食品廠。」

  「晚上回來能幹兩三個小時。」

  「那也得給錢。」

  「給就給。」

  劉巧雲笑道,「我現在最喜歡聽你說給錢。」

  兩個人就這麼分了活。

  孫玉蘭做主要的部分,劉巧雲幫著處理簡單的事情。

  前兩天還算順利。

  到了第三天晚上,孫玉蘭就開始覺得累了。她白天在飯店站了一天,回來吃完飯又一直坐到十一點。

  第二天早上起來,肩膀都是酸的。

  陳海生來送貨時,一眼就看出來了。

  「你昨晚幾點睡?」

  「沒多晚。」

  「你眼睛都紅了。」

  「最近接了個大活。」

  孫玉蘭把十件衣服的事告訴他。

  陳海生聽完沒有像劉巧雲那樣先高興,反而問:「十二天做得完嗎?」

  「能。」

  「那你一天睡幾個小時?」

  孫玉蘭不說話了。

  陳海生看著她。

  「掙錢也不能這麼掙。」

  「這單能掙四十多呢。」

  「然後呢?」

  「啥然後?」

  「掙四十多,再拿去買藥?」

  孫玉蘭被他說得有些不高興。

  「哪有那麼嚴重。」

  陳海生也沒跟她爭。

  只說道:「反正你自己心裡有數。少掙幾塊不會餓死,身體累壞了,耽誤的可不止幾塊錢。」

  這句話,孫玉蘭當天沒太放在心上。

  可晚上回家,她坐到縫紉機前才一個多小時,眼睛就開始發酸。

  檯燈明明很亮,布上的線卻看得有些發花。她揉了揉眼睛,還想繼續。

  劉巧雲卻把東西從她手裡拿了過去。

  「今天別做了。」

  「還差不少。」

  「十二天呢,又不是明天就交。」

  「我怕來不及。」

  「那我明天食品廠下班早點回來。」

  劉巧雲說道,「實在不行,你少接兩件別人的活。哪有為了掙錢,把自己熬壞的?」

  孫玉蘭坐在那裡,半天沒動。

  她忽然想起自己剛來省城的時候。

  那時候她只要有活就敢幹,哪怕一天累得腰都直不起來,也覺得多掙一塊是一塊。

  但現在不一樣了,她手裡已經不是只剩幾十塊錢,也不需要再靠拼命幹活,證明自己能在省城活下去。

  她第一次開始明白——

  會掙錢是一回事,會不會安排自己的日子,又是另一回事。

  那天晚上,她九點半就關了檯燈。

  第二天,她還主動跟兩個剛找來的客人說,要晚幾天才能接她們的衣服。

  沒想到人家都答應了。

  根本沒有她想像得那麼嚴重。

  第十一天,十件衣服全部做好。

  方姐上門一件件看過,當場把剩下的五十五塊錢放在桌上。

  「不錯。」

  她把衣服裝進袋子,又說道:「要是賣得快,我下次要二十件。」

  二十件。

  劉巧雲聽見,眼睛都亮了。

  孫玉蘭卻沒有立刻答應,她想了想,只說了一句:「先看看這十件賣得怎麼樣。」

  方姐走後,孫玉蘭坐下來算帳。

  除掉買布和其他花銷,再算上給劉巧雲的工錢,這一單她淨剩三十七塊多。

  她打開鐵皮盒,把這些錢放進去。

  重新數了一遍。

  二百零六塊八毛。


  一個多月前,她還在本子上寫:

  先攢到二百塊。

  現在,終於超過了。

  孫玉梅比她還高興。

  「姐,二百了!」

  「嗯。」

  「那你下一個目標是不是三百?」

  孫玉蘭卻沒有馬上回答。

  她低頭看著那一疊自己一點點攢起來的錢,忽然覺得,比起三百塊,她現在更想做另一件事。

  她抬起頭,看向牆邊那台舊縫紉機。

  「玉梅。」

  「咋了?」

  「姐想拿這二百塊錢,干件大一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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