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返回北美
返回北美
對付島國腳盆人這件事刻不容緩,林默沒有耽擱,安排好領地內的事情後,當天就出發了。
因為不知道北美那邊漢默他們有多少天降英雄,所以這次林默把編號44944的英雄也帶上了。
這個天降英雄完全是白撿的。
之前去那個什麼幫會裡找對方談生意,本來林默是帶著誠意去的,可對方自己找死,那林默當然不會慣著,直接就屠滅了這個幫會。
順手,把因為歸屬領主死亡而陷入自由狀態」的這個英雄帶走了。
這個英雄是個蜥蜴人的模樣,也就是人的身體,蜥蜴的腦袋,模樣倒是挺霸氣的,就是能力非常一般,沒有特長,也沒有基礎技能,除了有兵書可以堆疊兵種和分組之外,其實價值真不大。
但至少是個天降英雄,帶過去,只是安排守城和去領地內各個建築收稅也夠了。
兵種的話,林默這次把吸血鬼和屍巫王帶上了,地下城的黑龍」已經積攢到了9
只。
這玩意兒,三天才會生產1隻。
產量很低,也是因為除了領地內的龍穴,地下世界的野外也有一個龍穴,不然林默還
積攢不到這個數字。
要不要帶走黑龍,林默是糾結的。
後來一琢磨,完全沒必要帶走黑龍,都有【鬼王斗篷】了,當然是要利用招魂術滾雪球啊,更何況,吸血鬼王和屍巫王就足夠了,這個組合,幾乎沒有短板。
至於黑龍,繼續積攢,可以當成是自己的一支奇兵,關鍵的時候再用。
剩下的就是骷髏兵,帶走2500,給山特增加一些戰力。
出門的時候,林默注意到領地內的喬豆豆正在找一群被挑選出的倖存者訓話,估摸是在落實她的商業計劃。
「希望下次回來的時候,會有一點成果出來。」
林默心裡想了一句,拍了拍骸骨戰馬,衝出了領地。
要去北美區,路線還是固定的,只能通過兩個固定傳送門的路線,也就是去第一個傳送門這一百多公里的距離稍微有些遠。
「我都已經掌握了高級土系魔法」,得想法子學個時空之門了,不然以後光是去不同領地,即便是有傳送門,也得跑好長時間,太耽誤時間了。」林默嘴裡嘟囔了一句。
不過【時空之門】這個魔法不太好出,即便是一個領地內修建了四級魔法行會和魔法
塔,要出現這個四級土系魔法的概率也不大。
當然,有些4級魔法神殿是可以學習到的,可惜林默並沒有這方面的信息,眼下22級的他還是只能依靠骸骨戰馬來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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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性也就一百公里,耗費兩個小時,他到達了第一個傳送門的位置。
半路的時候,又遇到了之前他回來的時候的那個壁壘」領主,後者看著骸骨戰馬狂奔而過,明顯也是認出來了,盯著看了好一會兒。
可惜林默沒時間說話。
穿過第一個傳送門,就是島國,不過現在還不是動手的時候,林默很快就找到第二個傳送門,順利到達了北美區域。
接下來就是輕車熟路了。
這大半個月沒回來,這邊的變化也很大,原本空曠的地方,冒出了領地城堡,雖然只是初具規模。
而進入市區之後,林默很快就發現,因為骷髏城」領地的影響,城市當中有很大一片面積已經是變成了充滿死亡氣息的腐土」,就是那種寸草不生,灰色的乾枯土壤。
但是骸骨戰馬很喜歡這個地形,跑得更快了。
原本城市的街區、建築和新世界的地形融合在一起,變成另外一種東西。
另外,外面熱鬧了不少,因為天降英雄獎勵事件是全球性的,所以這裡也有不少底層人運氣好得到了英雄,開始了屬於他們的崛起之路。
不過運氣好,腦子也要好,不然就會將好不容易積攢的福運徹底敗掉。
就例如此刻,突然有人攔住了林默。
一群黑人,帶著一個天降英雄,身邊跟著已經堆疊和分組的兵種,粗略看了一眼,骷髏勇士,殭屍,陰魂,數量還行。
「黃皮猴子,這裡是泰倫爹地的地盤,現在,把金幣交出來,不然讓你...
這黑人話還沒說完,就被從林默兵書里飛出來一隻吸血鬼王咬破了喉嚨,剩下的幾個想跑,但在這個堆疊了20單位數量的吸血鬼王面前,根本不可能逃得掉。
沒一會兒,死了一地,東一塊西一塊。
無主的天降英雄杵在原地,想反擊都沒來得及。
而這個天降英雄看上去就是個普通殭屍的模樣,林默騎馬過去,一巴掌按在對方腦袋上。
「果然,沒有特長,沒有技能,算了,跟我走吧。」
是213213,看得林默一臉的嫌棄。
如果是在候鳥市,遇到這種攔路搶劫的,林默估摸會教育他們一下,不至於直接下殺手,如果對方冥頑不靈,他才會動手。
但在這個地方,教育就免了,直接一步到位。
不能慣著!
骷髏城外,山特已經等在那裡了。
在一定距離內,下屬的天降英雄是可以感應到林默的存在。
而看著這個自己第一個建立的領地,林默也是感觸良多。
現在的骷髏城因為升級了城堡」,所以看上去比之前更大,也更雄偉,算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領地城堡了,光是外圍的圍牆,就已經將至少將兩個足球場的區域圍在裡面,加上外圍的一些區域,可能是現階段城建最好的一批領地了。
除了山特,漢默也在。
因為之前給漢默回信,約定的見面地點就是骷髏城。
「老大!」漢默先一步撲過來,那感覺,就像是你離開家一個月後開門,激動撲過來的大金毛。
林默第一個反應就是:「你怎麼留長髮了?」
這傢伙以前頭髮也不短,但因為自來卷,看上去還好,結果現在更長了,金色的長髮頗為飄逸。
「老大,我哪裡有時間剪頭髮?」漢默一臉無奈,心說老大就是老大,不愧是我漢默的教父啊,這關注的點都如此的特立獨行,與眾不同。
「沒事兒,抽空我給你剪!」林默見不得這種金毛捲髮還這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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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島國腳盆人這件事刻不容緩,林默沒有耽擱,安排好領地內的事情後,當天就出發了。
因為不知道北美那邊漢默他們有多少天降英雄,所以這次林默把編號44944的英雄也帶上了。
這個天降英雄完全是白撿的。
之前去那個什麼幫會裡找對方談生意,本來林默是帶著誠意去的,可對方自己找死,那林默當然不會慣著,直接就屠滅了這個幫會。
順手,把因為歸屬領主死亡而陷入自由狀態」的這個英雄帶走了。
這個英雄是個蜥蜴人的模樣,也就是人的身體,蜥蜴的腦袋,模樣倒是挺霸氣的,就是能力非常一般,沒有特長,也沒有基礎技能,除了有兵書可以堆疊兵種和分組之外,其實價值真不大。
但至少是個天降英雄,帶過去,只是安排守城和去領地內各個建築收稅也夠了。
兵種的話,林默這次把吸血鬼和屍巫王帶上了,地下城的黑龍」已經積攢到了9
只。
這玩意兒,三天才會生產1隻。
產量很低,也是因為除了領地內的龍穴,地下世界的野外也有一個龍穴,不然林默還
積攢不到這個數字。
要不要帶走黑龍,林默是糾結的。
後來一琢磨,完全沒必要帶走黑龍,都有【鬼王斗篷】了,當然是要利用招魂術滾雪球啊,更何況,吸血鬼王和屍巫王就足夠了,這個組合,幾乎沒有短板。
至於黑龍,繼續積攢,可以當成是自己的一支奇兵,關鍵的時候再用。
剩下的就是骷髏兵,帶走2500,給山特增加一些戰力。
出門的時候,林默注意到領地內的喬豆豆正在找一群被挑選出的倖存者訓話,估摸是在落實她的商業計劃。
「希望下次回來的時候,會有一點成果出來。」
林默心裡想了一句,拍了拍骸骨戰馬,衝出了領地。
要去北美區,路線還是固定的,只能通過兩個固定傳送門的路線,也就是去第一個傳送門這一百多公里的距離稍微有些遠。
「我都已經掌握了高級土系魔法」,得想法子學個時空之門了,不然以後光是去不同領地,即便是有傳送門,也得跑好長時間,太耽誤時間了。」林默嘴裡嘟囔了一句。
不過【時空之門】這個魔法不太好出,即便是一個領地內修建了四級魔法行會和魔法
塔,要出現這個四級土系魔法的概率也不大。
當然,有些4級魔法神殿是可以學習到的,可惜林默並沒有這方面的信息,眼下22級的他還是只能依靠骸骨戰馬來趕路。
全網首發更新𝑻𝑾看書📕𝒔𝒉𝒖.𝒕𝒘
索性也就一百公里,耗費兩個小時,他到達了第一個傳送門的位置。
半路的時候,又遇到了之前他回來的時候的那個壁壘」領主,後者看著骸骨戰馬狂奔而過,明顯也是認出來了,盯著看了好一會兒。
可惜林默沒時間說話。
穿過第一個傳送門,就是島國,不過現在還不是動手的時候,林默很快就找到第二個傳送門,順利到達了北美區域。
接下來就是輕車熟路了。
這大半個月沒回來,這邊的變化也很大,原本空曠的地方,冒出了領地城堡,雖然只是初具規模。
而進入市區之後,林默很快就發現,因為骷髏城」領地的影響,城市當中有很大一片面積已經是變成了充滿死亡氣息的腐土」,就是那種寸草不生,灰色的乾枯土壤。
但是骸骨戰馬很喜歡這個地形,跑得更快了。
原本城市的街區、建築和新世界的地形融合在一起,變成另外一種東西。
另外,外面熱鬧了不少,因為天降英雄獎勵事件是全球性的,所以這裡也有不少底層人運氣好得到了英雄,開始了屬於他們的崛起之路。
不過運氣好,腦子也要好,不然就會將好不容易積攢的福運徹底敗掉。
就例如此刻,突然有人攔住了林默。
一群黑人,帶著一個天降英雄,身邊跟著已經堆疊和分組的兵種,粗略看了一眼,骷髏勇士,殭屍,陰魂,數量還行。
「黃皮猴子,這裡是泰倫爹地的地盤,現在,把金幣交出來,不然讓你...
這黑人話還沒說完,就被從林默兵書里飛出來一隻吸血鬼王咬破了喉嚨,剩下的幾個想跑,但在這個堆疊了20單位數量的吸血鬼王面前,根本不可能逃得掉。
沒一會兒,死了一地,東一塊西一塊。
無主的天降英雄杵在原地,想反擊都沒來得及。
而這個天降英雄看上去就是個普通殭屍的模樣,林默騎馬過去,一巴掌按在對方腦袋上。
「果然,沒有特長,沒有技能,算了,跟我走吧。」
是213213,看得林默一臉的嫌棄。
如果是在候鳥市,遇到這種攔路搶劫的,林默估摸會教育他們一下,不至於直接下殺手,如果對方冥頑不靈,他才會動手。
但在這個地方,教育就免了,直接一步到位。
不能慣著!
骷髏城外,山特已經等在那裡了。
在一定距離內,下屬的天降英雄是可以感應到林默的存在。
而看著這個自己第一個建立的領地,林默也是感觸良多。
現在的骷髏城因為升級了城堡」,所以看上去比之前更大,也更雄偉,算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領地城堡了,光是外圍的圍牆,就已經將至少將兩個足球場的區域圍在裡面,加上外圍的一些區域,可能是現階段城建最好的一批領地了。
除了山特,漢默也在。
因為之前給漢默回信,約定的見面地點就是骷髏城。
「老大!」漢默先一步撲過來,那感覺,就像是你離開家一個月後開門,激動撲過來的大金毛。
林默第一個反應就是:「你怎麼留長髮了?」
這傢伙以前頭髮也不短,但因為自來卷,看上去還好,結果現在更長了,金色的長髮頗為飄逸。
「老大,我哪裡有時間剪頭髮?」漢默一臉無奈,心說老大就是老大,不愧是我漢默的教父啊,這關注的點都如此的特立獨行,與眾不同。
「沒事兒,抽空我給你剪!」林默見不得這種金毛捲髮還這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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