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永夜之城(二十五)
周安安強壓著怒意,一把扯掉了那人的兜帽。
兜帽翻落的時候,露出下面一張灰撲撲的臉,瘦削的、髒兮兮的、顴骨上有一道已經結痂的舊傷痕,整張臉上最突出的是一雙琥珀色的眼睛。
那眼睛在燈火亮起的瞬間下意識地眯了一下,然後適應了光線,抬起眼,直直地看向她。
「姐,姐姐。」
周安安愣住了。
陸無恙的刀跟著也愣住了,他對周安安的這個稱呼顯然讓他有些不知所措。
她蹲在原地,手還保持著掀開兜帽的姿勢,指尖離他的額角只有幾寸的距離。
心裡有什麼東西轟然撞了一下,把她拉回了很久以前那段記憶里。
讓她想起了戰爭廢墟奧爾頓安全區破敗的棚戶區,髒兮兮的泥濘街巷,一個穿了件大得不合身的成人外套、赤著腳蹲在牆角的男孩,以及當時他那句:「你能帶我走嗎?」
......是......
「......陳曦......?」
他為什麼會在這裡?
他不是,npc?
怪不得......
怪不得當時他就能不動聲色的偷走自己的東西......
原來,他也是玩家?
偷盜應該就是他的玩家技能......
周安安一瞬間想明白了很多事,但也就在她愣神的這一瞬間,陳曦放了一個煙霧彈。
刺鼻的煙霧將油燈的光遮住,僅僅一瞬間,他就帶著他偷盜的古燼殘晶,消失在了黑暗中。
像是從來沒有出現過那樣。
......
陳曦第一次見到周安安的時候,是在奧爾頓安全區的棚戶區入口。
那是他來到戰爭廢墟的第7天,也是他獲得小偷職業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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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天之前,他什麼也不會,每天只能靠翻垃圾偷東西勉強果腹。
在那一天,他曾無比慶幸過自己獲得了神偷技能,可以讓自己神不知鬼不覺的吃到東西。
但在那之後的每一天,他都無比厭惡自己的這個技能。
是因為偷東西,她才不願意帶自己走的吧?
沒有人會喜歡小偷。
沒有人會喜歡我。
可他太小了,什麼活都幹不了,什麼都不會,連搶垃圾都搶不過別人,為了活下去,他只能偷東西。
像下水道的老鼠,又髒又弱,見不得半分陽光。
所以她不帶自己走,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除了偷什麼都不會的垃圾,誰想要呢。
這道題似乎無解。
直到有一天,他偷到了那個男人身上。
他的身材高大魁梧,喜歡穿著一件褐色的皮夾克,那天,他手裡拿著啤酒瓶,背上背著一個破背包,一邊走,一邊喝,醉醺醺的路過了貧民窟。
那天,他已經餓了一天了,他忍不住把手伸向了那個背包。
然後......
被抓了。
一頓毒打之後,男人得知了他也是玩家,並且有偷盜技能後,男人的眼睛亮了。
但他的天,徹底黑了。
男人給他用了組隊券,並讓他簽了一份系統合約,陳曦將永遠忠於張程,不得違背他的任何命令。
張程,是他的噩夢。
張程的欲望越來越大,他偷的東西越來越多,但身上的傷也越來越多。
張程打他越來越順手了,從最初的一腳、兩腳,到後來的拳打腳踢,再到隨手抄起手邊的東西......
木棍、鐵管、板凳......
他身上那些橫七豎八的舊傷疤上面又蓋了一層新傷疤,新的疊著舊的,舊的還沒好透就又添了新的。
他越來越沉默,越來越學會挨打的時候不吭聲、不躲、不哭,因為哭得越厲害皮夾克打得越起勁。
他把自己活成了一團在陰影里流動的影子。
沒有人知道他叫什麼,沒有人看到他長什麼樣,他和黑暗融為一體,只有那雙琥珀色的眼睛偶爾會在燈光邊緣亮一下,然後又沉下去。
他被傳送到永夜之城的那天,黑暗從四面八方涌過來,濃稠得像一堵倒下的牆。
他的安全屋落在一間廢棄的閣樓里,四面透風,屋頂的瓦片碎了大半,冷風從縫隙里灌進來,吹得他蜷在被子裡發抖。
但他看著窗外的黑暗,忽然覺得這個世界很適合他。
永夜之城,多麼符合他人生的名字,一片黑暗,從來沒有過陽光。
不,也是有的。
他摸了摸枕頭底下那隻小狐狸玩偶,只是那片陽光不獨屬於他。
他曾在黑夜中無數次的問自己,是不是他那天應該追上去的,應該叫住她,說他願意改,願意學別的,願意再也不偷了,他會長大的,他會越來越有用的。
但他沒有追上去,所以那些話永遠堵在喉嚨里,變成一根卡在他胸口裡的刺,咽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他在永夜之城裡跟著張程渾渾噩噩地過了幾天,白天被趕出去偷東西,晚上回來挨打。
直到那天,他在城牆外看到了她。
他起先沒有認出來。
他只是遠遠地看到了一支隊伍,但張程帶著他們走近了。
他知道,他只是又想讓自己偷東西了。
他的目光無所謂的掃過那群人,像是往常一樣觀察著誰最好偷。
然後,他的視線停住了。
猝不及防的見面讓他忍不住的盯著她看。
他曾以為再也見不到的太陽此刻就站在他的面前。
穿著一件黑色的衝鋒衣,頭髮紮起來了,比棚戶區里見到的時候看起來更利落、更沉穩,但那張臉他不會認錯。
他記得她蹲下來遞糖給他時的樣子,記得她說「這份飯是給你的」時的語氣,記得她走的時候背影在棚戶區的暮色里被拉得很長很長。
他站在那裡,手指蜷在袖子裡攥緊了。
她身邊有隊友了。
那個背著長刀的男人和她站得很近,像是隨時可以替她擋掉所有方向來的攻擊。
她身後還站著另外幾個人,每一個人看起來都比他有本事。
他站在人群後面,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灰斗篷遮住大半張臉,矮小瘦弱,髒兮兮的,拿什麼和她相認呢?
兩個隊伍很快就分開了。
分開後,張程就把他拉到一邊,指著那個隊伍說:「去把那個隊伍里的古燼殘晶給我偷出來!全部!」
「……不去。」他聽見自己說。
那是他第一次當著外人的面反抗張程,果不其然惹惱了他。
他一巴掌扇在他後腦勺上:「小比崽子,你他媽再說一遍?」
「去不去?!?」
「去不去?!?!!」
「去不去?!?!!!!」
每一句去不去的後面都是一頓拳打腳踢。
那一天,她打了三個小時的暗獸。
那一天,他挨了三個小時的打。
但並沒有用,系統規定,陳曦將永遠忠於張程,不得違背他的任何命令。
張程,是他的噩夢。
兜帽翻落的時候,露出下面一張灰撲撲的臉,瘦削的、髒兮兮的、顴骨上有一道已經結痂的舊傷痕,整張臉上最突出的是一雙琥珀色的眼睛。
那眼睛在燈火亮起的瞬間下意識地眯了一下,然後適應了光線,抬起眼,直直地看向她。
「姐,姐姐。」
周安安愣住了。
陸無恙的刀跟著也愣住了,他對周安安的這個稱呼顯然讓他有些不知所措。
她蹲在原地,手還保持著掀開兜帽的姿勢,指尖離他的額角只有幾寸的距離。
心裡有什麼東西轟然撞了一下,把她拉回了很久以前那段記憶里。
讓她想起了戰爭廢墟奧爾頓安全區破敗的棚戶區,髒兮兮的泥濘街巷,一個穿了件大得不合身的成人外套、赤著腳蹲在牆角的男孩,以及當時他那句:「你能帶我走嗎?」
......是......
「......陳曦......?」
他為什麼會在這裡?
他不是,npc?
怪不得......
怪不得當時他就能不動聲色的偷走自己的東西......
原來,他也是玩家?
偷盜應該就是他的玩家技能......
周安安一瞬間想明白了很多事,但也就在她愣神的這一瞬間,陳曦放了一個煙霧彈。
刺鼻的煙霧將油燈的光遮住,僅僅一瞬間,他就帶著他偷盜的古燼殘晶,消失在了黑暗中。
像是從來沒有出現過那樣。
......
陳曦第一次見到周安安的時候,是在奧爾頓安全區的棚戶區入口。
那是他來到戰爭廢墟的第7天,也是他獲得小偷職業的第一天。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TW 看書網超好用,𝐬𝐡𝐮.𝐭𝐰等你讀 】
在那一天之前,他什麼也不會,每天只能靠翻垃圾偷東西勉強果腹。
在那一天,他曾無比慶幸過自己獲得了神偷技能,可以讓自己神不知鬼不覺的吃到東西。
但在那之後的每一天,他都無比厭惡自己的這個技能。
是因為偷東西,她才不願意帶自己走的吧?
沒有人會喜歡小偷。
沒有人會喜歡我。
可他太小了,什麼活都幹不了,什麼都不會,連搶垃圾都搶不過別人,為了活下去,他只能偷東西。
像下水道的老鼠,又髒又弱,見不得半分陽光。
所以她不帶自己走,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除了偷什麼都不會的垃圾,誰想要呢。
這道題似乎無解。
直到有一天,他偷到了那個男人身上。
他的身材高大魁梧,喜歡穿著一件褐色的皮夾克,那天,他手裡拿著啤酒瓶,背上背著一個破背包,一邊走,一邊喝,醉醺醺的路過了貧民窟。
那天,他已經餓了一天了,他忍不住把手伸向了那個背包。
然後......
被抓了。
一頓毒打之後,男人得知了他也是玩家,並且有偷盜技能後,男人的眼睛亮了。
但他的天,徹底黑了。
男人給他用了組隊券,並讓他簽了一份系統合約,陳曦將永遠忠於張程,不得違背他的任何命令。
張程,是他的噩夢。
張程的欲望越來越大,他偷的東西越來越多,但身上的傷也越來越多。
張程打他越來越順手了,從最初的一腳、兩腳,到後來的拳打腳踢,再到隨手抄起手邊的東西......
木棍、鐵管、板凳......
他身上那些橫七豎八的舊傷疤上面又蓋了一層新傷疤,新的疊著舊的,舊的還沒好透就又添了新的。
他越來越沉默,越來越學會挨打的時候不吭聲、不躲、不哭,因為哭得越厲害皮夾克打得越起勁。
他把自己活成了一團在陰影里流動的影子。
沒有人知道他叫什麼,沒有人看到他長什麼樣,他和黑暗融為一體,只有那雙琥珀色的眼睛偶爾會在燈光邊緣亮一下,然後又沉下去。
他被傳送到永夜之城的那天,黑暗從四面八方涌過來,濃稠得像一堵倒下的牆。
他的安全屋落在一間廢棄的閣樓里,四面透風,屋頂的瓦片碎了大半,冷風從縫隙里灌進來,吹得他蜷在被子裡發抖。
但他看著窗外的黑暗,忽然覺得這個世界很適合他。
永夜之城,多麼符合他人生的名字,一片黑暗,從來沒有過陽光。
不,也是有的。
他摸了摸枕頭底下那隻小狐狸玩偶,只是那片陽光不獨屬於他。
他曾在黑夜中無數次的問自己,是不是他那天應該追上去的,應該叫住她,說他願意改,願意學別的,願意再也不偷了,他會長大的,他會越來越有用的。
但他沒有追上去,所以那些話永遠堵在喉嚨里,變成一根卡在他胸口裡的刺,咽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他在永夜之城裡跟著張程渾渾噩噩地過了幾天,白天被趕出去偷東西,晚上回來挨打。
直到那天,他在城牆外看到了她。
他起先沒有認出來。
他只是遠遠地看到了一支隊伍,但張程帶著他們走近了。
他知道,他只是又想讓自己偷東西了。
他的目光無所謂的掃過那群人,像是往常一樣觀察著誰最好偷。
然後,他的視線停住了。
猝不及防的見面讓他忍不住的盯著她看。
他曾以為再也見不到的太陽此刻就站在他的面前。
穿著一件黑色的衝鋒衣,頭髮紮起來了,比棚戶區里見到的時候看起來更利落、更沉穩,但那張臉他不會認錯。
他記得她蹲下來遞糖給他時的樣子,記得她說「這份飯是給你的」時的語氣,記得她走的時候背影在棚戶區的暮色里被拉得很長很長。
他站在那裡,手指蜷在袖子裡攥緊了。
她身邊有隊友了。
那個背著長刀的男人和她站得很近,像是隨時可以替她擋掉所有方向來的攻擊。
她身後還站著另外幾個人,每一個人看起來都比他有本事。
他站在人群後面,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灰斗篷遮住大半張臉,矮小瘦弱,髒兮兮的,拿什麼和她相認呢?
兩個隊伍很快就分開了。
分開後,張程就把他拉到一邊,指著那個隊伍說:「去把那個隊伍里的古燼殘晶給我偷出來!全部!」
「……不去。」他聽見自己說。
那是他第一次當著外人的面反抗張程,果不其然惹惱了他。
他一巴掌扇在他後腦勺上:「小比崽子,你他媽再說一遍?」
「去不去?!?」
「去不去?!?!!」
「去不去?!?!!!!」
每一句去不去的後面都是一頓拳打腳踢。
那一天,她打了三個小時的暗獸。
那一天,他挨了三個小時的打。
但並沒有用,系統規定,陳曦將永遠忠於張程,不得違背他的任何命令。
張程,是他的噩夢。